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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外"审判"余秋雨-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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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参加编写《鲁迅传》和评《红楼梦》是一种学术研究。年纪大的人都知道,“文革”中那有什么学术研究可言,有的只是披着学术外衣的大批判活动。
中午,由在上海办案的曹律师请客。他说,1980年我在法律系任教时,上过我开的《鲁迅小说艺术欣赏》课,并清楚地记得,我说鲁迅在《伤逝》中不说涓生亲吻子君而用“读遍”对方的身体,这一“读”字用得非常妙。
我说:“我不会这么讲吧?”
麻律师对曹先生调侃说:“你这是捏造老师讲课的内容。”
曹先生叫我回忆,我只好坦白承认讲过,说得大家笑了起来。
曹律师说:“我早在报上就知道‘余古官司’。只要原告写了评‘斯坦尼’大批判文章初稿,他就和发表出来的文章脱不了关系。包括评‘斯坦尼’的五人成员乃至资料员,都对此文负有责任。”
赵律师说:“不用‘负责任’这个词,只说与他们有关系就行了。”
这次是在浦东用餐,正好麻律师有机会看看浦东新貌。
我和余秋雨打官司余秋雨“拿出证据来”(2)
赵律师说:“上海变化真快,连我这个常来常往的人也认不出来了。”
麻律师因患感冒提前回房休息。晚上找了一家小餐馆相聚,两位律师要了一瓶白酒,喝得甚为痛快,话也多了起来。赵律师希望我抓住“商机”,抓紧写一本与余秋雨打官司的书。我对他用的“商机”一词,颇感困惑。我现在官司缠身,根本无法考虑这个问题,就是写出来,又有哪家出版社敢出呢?
在我去上海前的9月14日,收到上海师范大学一位老教授的来信:
……先生放心,只要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向我作调查,我一定会就我所知“实话实说。”事实总是事实,当今世界,要“指鹿为马”恐怕是天皇老子也做不到。我相信,正义和良知终究会取得胜利!
9月21日晚上,我们驱车奔向上海郊外一幢别墅。这里住着这位年逾古稀的老人。他提供证言说,余秋雨在别人面前炫耀过参与执笔评“斯坦尼”一文。又听说过当年轰动一时的重头文章《走出“彼得堡”》系出自余秋雨手笔。他介绍了“上海革命大批判写作小组”成立经过和《红旗》上海组稿小组的关系。在1969年发表评“斯坦尼”一文时,该小组其实已不存在。他说:胡锡涛说文艺组的人嫉妒余秋雨的才华,那是他胡说,没这回事。我问他余秋雨70年代得肝炎住医院,你有无探望过他,他说按理我和文艺组的人都探望过。
由麻律师做笔录。有些地方记得不准确之处,再由证人改正,后由其每页签字,并郑重说明系由回忆写成,仅供参考。
我和余秋雨打官司“脱光衣服显丑”
被网罗进上海市委写作组的成员,现在多数人都不愿意提这段伤心史,其中一些人为自己当年盲从动乱年代中的主流意识形态而后悔。社会上也有些人不能正确对待他们,把他们误上贼船比做抗日时期落水的汉奸文人,骂他们是“无耻之徒”。其实,这些写作组成员多数人品行并不坏,业务能力也很强,不让他们在新的历史时期作贡献,是不符合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的。像原历史组成员、著名历史学家陈旭麓就曾被打入冷宫多年,应有的学术待遇在较长时期内得不到解决。余秋雨比陈旭麓就幸运多了,因他当年参加写作组刚大学毕业,所做的事都在社会上而不在上海戏剧学院院内,因而“民愤”不大,凭着自己的才华和贡献较顺利地当上了院长。
写作组的成员自清查后,各奔东西。其中有少数人成了激进文化路线的牺牲品,大多数人改正错误后,为人民再立新功。在他们中间,有的当了大学校长或文学院长、全国政协委员、图书馆馆长、专业报负责人、大学教授、著名小说家,更多的是某个领域的学术带头人。他们中的一些成员为了叙旧,在节假日有时聚会。余秋雨自然是大伙感兴趣的话题,他们均为他在学术上、创作上取得巨大的成就而高兴,另一方面也对他掩盖历史真相的做法颇为不满。
在上海搜寻证据的过程中,我直接或间接接触过原写作班文艺组、哲学组、历史组的一些成员,其中意外地得到一份在原“市委写作组与秋雨共过事的朋友”写的一首题为《谦虚与恐惧》的新诗,开头云:秋雨经过“文革”后的等待与努力,加上他的才华,已成为文化名人。但他却因此否认与“写作班”的任何关系,致引起他与余杰等人的争论。读《南方周末》2000年4月28日秋雨作《对于历史事实,我从不谦虚》有所感,作此诗。
一
多么豪迈的语言,
“对于历史事实,我从不谦虚!”
朋友,对你的豪言壮语,
我感到脸红。
算懂得历史的“文化名人”,
你不惜抹杀历史,
犯下不可原谅的低级错误。
二
什么叫“得意忘形”?
华丽而狂妄的语言,
为它作了详尽的注释。
辩证法让人走向反面。
三
历史可以反思,应该总结,
却容不得篡改,更不能抹杀。
“名人”光圈纵然炫目,
却掩饰不了真实。
乔装打扮,
等于脱光衣服显丑。
四
时代不能选择,
命运有福有祸。
有英年早逝的王守稼(1),
也有再度红得发紫的余秋雨。
天上人间,祸福相倚。
不能因为腾云驾雾,
就忘却神州大地曾秋风秋雨!
五
忏悔不必,掩饰是巧伪。
历史的碑石,
毁不掉,敲不碎。
在人世沧桑中怀有良知的人,
来不得半点虚伪。
“面对历史真实,
我应当怀有永恒的恐惧!”
2000·7·24作
(1)王守稼,复旦大学毕业,也是写作组成员,“文革”后因脑瘤逝世,终年四十七岁。
作者并非中文系出身,想不到他能将知性与抒情结合得这么好。诗中对当年写作组的秋雨朋友“乔装打扮,等于脱光衣服显丑”的表现,尤其是对秋雨“华丽而狂妄的语言”所作的尖刻嘲讽,具有较强的穿透力,为“再度红得发紫”的余秋雨掩盖历史真相的做法作了生动的注脚,是一份比证据还要有说服力量的材料。其中“历史的碑石,毁不掉,敲不碎”是格言式的警句,对那些“面对历史事实”“怀有永恒恐惧”的人,读了此诗尤其是了解到作者的真实身份后,也许真的会产生“恐惧”感吧?
我和余秋雨打官司“政治历史大搜身”(1)
我曾在文章中“劝告”过余秋雨不要打官司。因为一打官司,人家就会搜集各种各样的证据对簿公堂,引起他自己讲的“政治历史大搜身”的后果。可是,他根本听不进逆耳之言。他在《我为什么提起诉讼?》(北京《作家文摘》2002年8月16日)中说:
林彪事件以后,周恩来总理主政,亲自指示上海各高校要学习和研究鲁迅,因而成立了一个由复旦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牵头的鲁迅传小组(“石一歌”),属写作组系统,任务是为刚刚复课的学生注释鲁迅著作,编写鲁迅传记。1974年“批林批孔”之后,该组的一些教师开始写一些“跟风”文章。但是,我早在1973年就离开了,一篇“跟风”文章也没有写过。直到今天,我还是期待着古远清、余杰等人能指出“石一歌”的那些有政治错误的文章中,哪一篇哪一段出自我的手笔,哪怕一句也好。自他们的批判文章发表至今,我已等他们整整九百多天。他们搜集证据的自由,不可能受到任何限制。因此,我已等不及了……
余秋雨过去是不承认自己参加过“石一歌”小组的,并谎称自己看到署名“石一歌”《鲁迅的故事》的书后,才知道有“石一歌”此“人”(见《余秋雨的一封公开信——答余杰先生》,上海,《文学报》2000年第1127期)现在他总算羞羞答答的承认自己参加过“石一歌”,只不过是1973年就离开了,这总算是一个进步。
但这里要问的是,“石一歌”仅仅是一个注释鲁迅著作和编写传记的学术组织吗?NO!请看中共上海市委驻原写作组工作组于1978年8月25日出版的第70期《清查报告》中所说:
《鲁迅传》小组是张春桥、姚文元授意其余党朱永嘉,假借毛主席、周总理号召学习鲁迅的名义搞起来的。
可见,“石一歌”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学术研究团体,而是受“四人帮”控制的一个舆论工具。“假借” 这个词概括了“文革”写作组活动的某些特点,如批“斯坦尼”是“假借”批洋人树江青“旗手”地位;编《鲁迅传》,也是“假借”学鲁迅名义攻击刘少奇、周扬等人。余秋雨上述那段话,也是“假借”周恩来的指示为自己错误开溜,为“石一歌”这个政治怪胎所犯下的严重错误开脱。
余秋雨说我找不到一个证据证明他写过署名“石一歌”的有政治错误的文章,那末,请再看《关于鲁迅传小组(石一歌)的清查报告》第4页:
小组刚成立时,朱永嘉、肖木秉承张春桥的旨意声称《鲁迅传》只要写一、两万字就可以。一九七二年,十万字的《鲁迅传》初稿出来后,肖木向张春桥汇报说:生动不如王士菁,深度不如姚文元。张听后没有表示意见。一九七三年,《朝霞》丛刊第1期发表了《鲁迅在广州》一章后,原写作组传达姚文元的意见说:这样写还可以,就怕浅了。
《鲁迅传》在观点上的主要错误是歪曲鲁迅批孔的事迹,把周扬等同志当做了敌人。“四人帮”余党为了配合所谓“批林批孔”的需要,特意下令把《鲁迅传》中鲁迅后期的一章《再捣孔家店》提前抛出。这一章由鲁迅传小组写出初稿,由原系鲁迅组成员后调写作组文艺组的余秋雨同志作了大改。在这一章中,把鲁迅反帝反蒋的一九三四年几乎写成了“批孔年”,文章从鲁迅不同时期、不同内容的四篇文章中,断章摘句地加以拼凑,得出所谓鲁迅总结的关于“尊孔”与“卖国”的规律。在《鲁迅传》最后一章《鞠躬尽瘁》中,也依照“四人帮”的调子,对周扬、夏衍等同志加以不少诬陷不实之词。
另外,该书在材料方面也有不少失实之处,有的主观想象,形而上学,有的粗枝大叶,不作调查。所有这些,和该组受“四人帮”恶劣学风和文风的影响是分不开的。
从前一段文字中,可看出《鲁迅传》的写作完全是按“四人帮”旨意炮制的。写作前要他们定调子,甚至写多长都由他们规划好,写完后又要按他们的要求修改,其具体目标是向姚文元的“深度”进军。而余秋雨正担负着把“深度”修改到主子满意的地步。至于余秋雨前面说他1973年就离开了“石一歌”,从这份《清查报告》可看出他离开后不是洗手不干了,而是“调写作组文艺组”,肩负着更重要的为文艺组乃至历史组改稿、统稿等方面的工作。
第二段中说:“……断章摘句地加以拼凑,得出所谓鲁迅总结的关于‘尊孔’与‘卖国’的规律”。查《学习与批判》1973年第3期,“秋雨”在此帮刊上发表了《尊孔与卖国之间——从鲁迅对胡适的一场斗争谈起》。改完《鲁迅传》,还有《尊孔与卖国之间》的文章发表,这说明秋雨当年为“四人帮”余党干活是何等卖力!此文的问世,也说明余秋雨离开“石一歌”后,不是没有写“跟风”文章,而是比过去跟得更紧了。
清查报告中说,包括余秋雨在内的“石一歌”文风是“主观想象,形而上学”和“粗枝大叶,不作调查”。这种文风余秋雨是几十年一贯制。他在《文化苦旅》等散文集中出现的众多文史差错,便继承了“石一歌”这种“断章摘句地加以拼凑”和“主观想象”、“粗枝大叶”的恶劣文风。
清查报告中提到的肖木,原名莫秀常,浙江萧山人。1935年生,195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担任过《上海铁道报》记者、编辑,“文革”前夕写有小说在《人民文学》上发表,被誉为文坛新秀。1967年由徐景贤拉进上海写作组和市委机关造反联合站。由于肖木善于体察张春桥、徐景贤的意图,且非常听话,便不断提拔,先是放在《红旗》杂志上海组稿小组培植,后委于上海市委写作组担任文艺组领导的重任,。写有反映“文革”小说、为王洪文树碑立传的《初春的早晨》。王洪文于1973年8月当了中共中央副主席以后,指名肖木调到北京做他的政治秘书。据中央工作组成员司马东去说:“肖木不仅活动于王洪文之侧,也周旋于张春桥、姚文元之间,批林批孔期间还为江青整理过材料,所以曾自诩‘我为四位首长服务’。肖木人在北京,心挂京沪两地,常为上海的写作组出谋划策,给几个帮刊具体地出点子、改稿子。如果说,张春桥、姚文元是上海市委的‘太上皇’,那么,肖木差不多是上海写作组的‘摄政王’。”(《浩劫上海滩》165…166页)从写作组下属文艺组的关系看来,余秋雨和肖木是否有接触或接触到什么程度,还有待人们去挖掘和钩沉。
我和余秋雨打官司“政治历史大搜身”(2)
余秋雨为什么在《我为什么提起诉讼?》中敢说“古远清始终找不到任何一点我在‘文革’期间犯错误的像样证据(对此我真为自己骄傲),他越来越无法向读者交待了”?据河北作家陈冲猜测:“余敢打这个官司,没准儿就有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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