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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外"审判"余秋雨-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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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写作组那一段经历,就是希望他也能开放“忏悔的黑玫瑰”,勇敢地负起个人在民族悲剧中的责任。“但这家伙竟置之不理”,由此可看出夏其言老人对余掩盖历史真相的鄙视态度。
我和余对簿公堂时,曾把夏其言的信当做重要证据提供给法院,以证明余在“文革”中确实有问题,并说明余秋雨善于假手他人作伪证。在法庭辩论时,余十分害怕此信的内容,其代理律师说:“此信与本案无关”。这就是说,余不敢否认或者默认了此信的真实性,只是与《评斯坦尼斯拉夫斯基“体系”》一文无关罢了。可夏其言的信虽然没有说到“斯坦尼”问题,但明确指出余“文革”中是有问题的,这问题显然包括余所写的一切大批判文章在内;夏又说余是写作组一号头头朱永嘉等人的“得力帮手”,而朱是评“斯坦尼”一文的主要组织者,这怎么能说与本案无关呢?
鲍律师还说:“不能相反就成立,即夏其言说余秋雨‘没有大问题’不等于就是‘有大问题’,而且不能说《新民周刊》的调查整篇文章都是虚假的。”其实,《新民周刊》的调查有一节《寻找最权威的结论》,此为全篇的文眼和主干,而这主干系由凭空捏造夏其言的谈话组成,且夏老还健在时就公开捏造,这胆子真够大的了!文眼和主干既然是谎言,这怎么能叫人不对整篇文章的真实性产生怀疑呢?对方完全明白,只要有夏其言这封信,就可打破原告自己吹嘘的他在“文革”中没有犯过任何错误、且是坚决反对“文革”的这一神话;具体在本案中,就可说明我指出他在“文革”中参加过上海革命大批判写作小组并非空穴来风,指出他写过大批判文章并非凭空捏造。余十分清楚此信内容的权威性——用《新民周刊》的话来说这是讲余“文革问题”的“最权威结论”,因而余秋雨在答北京《华夏时报》记者问时恐吓我不许在“别的问题上扯来扯去。”夏其言这封信无疑是他害怕别人所谓“扯来扯去”的一项重要内容。
我于2002年10月底去上海参加复旦大学主办的第十二届世界华文文学国际研讨会时,得知夏其言于前几天即10月23日在华东医院病逝,享年八十九岁。《解放日报》2002年10月25日刊登了他病逝的消息和简要的生平事迹,我托朋友复印了一份当作纪念。
我和余秋雨打官司周培松挺身而出
在上海除有夏其言这样主持正义的文化人外,另有一位同样挺身而出的原上海戏剧学院戏剧文学系总支书记周培松。
周培松(1932- ),江苏南京人,1949年12月参军。1951年参加抗美援朝战斗时,荣立三等功一次。1958年复员后考入上海戏剧学院戏剧文学系。毕业后一直从事戏剧理论与戏剧教学工作,除创作、改编四部大型戏曲剧本上演外,并发表戏剧理论及报告文学、剧评、散文等四十余万字,出版有论文集《戏剧的倾斜与制衡》,并写有回忆录《神州一觉五十春》。
周培松于1979年奉上级指示,和别的干部一起补查原戏剧文学系毕业生余秋雨的“文革”问题。1979年上半年,夏其言在市委办公厅召集部分单位开会,把上海市清查工作中群众意见颇大或没有完全查清的“说清楚”对象放到本单位进一步复查,其中上海戏剧学院分到的有余秋雨一人。周出席了那次会议,会后并将内容向上级作了汇报。
我在2003年8月17日晚到上海徐家汇访问了周培松,我们一边喝着热气腾腾的龙井茶,一边翻阅《戏剧的倾斜与制衡》自序,其中云:“我过去认为、至今还认为,‘文革’十年即使作为一种文化现象也是太奇特,太值得回味了。例如,那时发表了什么大批判一类文章,许多人就由不得的像那待宰杀的牲口一般露出惊骇的眼光;‘人为刀俎,我为鱼肉’,而人们面前出现的那把流淌着血水的快刀就是笔杆子功能一种精致的转换。尔后,笔杆子们借着那倒下的人的鲜血染红了头上的花翎顶戴,同时臆造出种种精妙绝伦的理论,使人心安理得地对待这种处境,又文质彬彬地完成了第二种转换。如此这般的经历,现在的年轻人没遇上实在是一件幸事。不过对笔杆子的功能,则少了一层感性的认识,当然也不会触及这个过时的、颠倒迷乱的故事了。话说回来,今后倘若有这个营垒的人物或做法卷土重来,那么年轻人在思辨的突破上倒是可能获得对比观照的乐趣,不无裨益。”想不到,周培松的话竟不幸而言中:而今,当年“笔杆子营垒的人物”余秋雨“卷土重来”,用打所谓连环官司的“小文革”方式翻清查的案,这引起了周培松的严重关切,因而他打开话匣子回忆道:
“余秋雨为什么敢告你?上海戏剧学院有些人议论说,是因为戏剧学院了解余秋雨情况的老人,或去世了,或离退休了。中年人对他有所了解,但还在岗位上,可能有所顾虑。我为什么敢站出来支持你?我曾参加过上甘岭战役,枪林弹雨都经历过,‘文革’的味道也耐心地尝过,可谓‘曾经沧海’了,还能不识一点是非与真假吗?我部队复员后,考入上海戏剧学院,1961年毕业。1973年又调回戏剧学院工作。2000年看到《新民周刊》严重失实的报道后,我曾和上海戏剧学院的几位老人向市委组织部和《新民周刊》反映过余秋雨的问题。余秋雨参与评‘斯坦尼’一文的写作,我记得他当面承认过,这在上海戏剧学院是人人皆知的事。余秋雨当时年纪轻轻,能担负起这一重任,他也以此为荣,现在如果将此否定,那历史不成了可捏可搓的泥人吗?现在的问题不是要弄清余秋雨今天为什么要变卦,而是要弄清余秋雨今天为什么能如此‘入戏’?即使有人看中他那几本书,难道文品与人品就没联系吗?其中会不会有深层的原因呢?原写作组清查工作组给余秋雨下的结论为犯的是一般政治错误。在复查中,有人对这一结论有不同看法,觉得定得偏低。后来大家认为不要以单一结论看人,而应以事实看人,找出人物的历史轨迹,这样就比较符合实际了。后来我们就查事实,并未对原结论提出看法。即使这样,他后来当戏剧学院院长,院内外仍有不少人反对,但大概考虑到当时人才缺乏,加之干部体制原因,便当上了。”
与周培松会晤后,他给我写了一份证明材料:
我是上海戏剧学院戏剧文学系退休教师(曾任系总支书记、副书记)。粉碎“四人帮”后,参加过院、系“清查”工作。在此过程听人说过,余秋雨“文革”早期参与了批判“斯坦尼”文章与资料的编写。而对此言论,我并未听有人表示异议。
特此说明。
周培松 2003年8月
这里对余秋雨参加过批判“斯坦尼”一事极为肯定,并提供了他还参与言论摘编的工作,而这个“摘编”我后来已当做证据之一提供给法院。周培松这个证词虽然在对簿公堂时来不及出示,但已足够说明我说余参加过《评斯坦尼斯拉夫斯基“体系”》一文的写作并非是凭空捏造,而是对知情人进行广泛调查后得出的结论。
上海戏剧学院终于有人站出来了,且是清查他的人而非一般的教师。周培松的证词和夏其言的抗议信一样,有很大的权威性。余想通过打官司翻清查的案,看来还真不容易呢。这次只在上海戏剧学院打开一个缺口,这个缺口对余来说就是后院起火,用余的话来说,好戏还在后头呢。
周培松对余“文革”中的表现还有许多事来不及谈。当时夜深了,我只得告辞回到华东师范大学。
我和余秋雨打官司疾恶如仇的郑雪来
我在《弄巧反拙 欲盖弥彰 ——评〈新民周刊〉等媒体联合调查余秋雨“文革问题”》中说:“……可请仍健在的中国艺术研究院外国文艺研究所研究员郑雪来出来作证,余秋雨‘文革’初期加入‘上海革命大批判写作小组’参与执笔的批‘斯坦尼’一文,如何给这位一辈子从事‘斯坦尼’戏剧理论翻译及研究的学者精神上带来严重的伤害。”
余秋雨抓住我对孙维世之死时间考证误差一年,即评“斯坦尼”一文发表前一年孙已去世这一点告我,并上纲为这是个“人命案件”,骇人听闻地说我开了杀人犯的名单,把他划入孙维世之死的“加害人”行列。郑雪来闻之后,迅速写了《我看“余秋雨状告古远清”事件》、《五问余秋雨》两文声援我。我在台北出版的《中国大陆当代文学理论批评史》下册中,曾这样介绍郑氏:
郑雪来(1925— ),福建长乐人。1948年开始从事翻译文艺理论。1951年到中央电影局艺术委员会从事斯坦尼斯拉夫斯基作品翻译及苏联电影艺术理论介绍工作。1961年起主持《电影艺术译丛》编务。为中国艺术研究院外国文艺研究所研究员、所长,曾任两届全国政协委员。著有《斯坦尼斯拉夫斯基体系论集》(1984年,中国戏剧出版社)、《电影美学问题》(1983年,文化艺术出版社)、《电影学论稿》(1986年,中国电影出版社)。
斯坦尼斯拉夫斯基(1863—1938)是世界知名的戏剧家。以他的名字命名的“斯坦尼斯拉夫斯基体系”,在世界戏剧表演中有广泛的影响。“体系”体现了一种崭新的美学原则。为了借鉴外国戏剧经验,发展我国戏剧创作,郑雪来接受了翻译斯坦尼斯拉夫斯基著作的任务。1956年,由他翻译的斯坦尼斯拉夫斯基的《演员自我修养》第二部出版。两年后,由他主持译校的8卷本《斯坦尼斯拉夫斯基全集》开始陆续问世。郑雪来的名字,随着这些译作的出版,渐渐地为戏剧界、电影界人士所熟悉。然而他也因此而获“罪”。1969年6——7月间,《红旗》杂志发表上海革命大批判写作小组的《评斯坦尼斯拉夫斯基“体系”》,使他受到巨大的精神伤害,被当作大批判靶子,后来被赶到荒凉的团泊洼干校劳动改造多年不得回家,幸好还没有落到家破人亡的地步。
在《我看“余秋雨状告古远清”事件》一文中,郑雪来提供了我原先没有了解到关于“四人帮”中的王洪文、张春桥也插手评“斯坦尼”一文出笼的情况。从他的叙述中可以看到:林彪和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如此重视评“斯坦尼”,可见评“斯坦尼”一文无论是初稿还是定稿的写作都不可能是什么学术文章和学术批判,里面有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它在“文革”初期,为“四人帮”篡党夺权制造舆论起过重要的作用。
郑雪来的文章还对胡锡涛文章提出诸多疑点,从而对其“证人”身份提出质疑,对余秋雨把自己打扮成“文革”受害者这一点作了犀利的分析(详见下节)。正因为郑雪来的文章击中了余秋雨的要害,故使余秋雨恼羞成怒,扬言不排除告他的可能。可贵的是郑雪来不怕威胁,继续挺身而出为我作证评“斯坦尼”一文如何为广大文艺工作者——尤其是给上海京剧大师周信芳、著名音乐家贺绿汀、电影理论家瞿白音所带来的致命打击。胡锡涛在《余秋雨要不要忏悔?——“文革”中余秋雨及上海写作组真相揭秘》(武汉《今日名流》2000年第6期)中说评“斯坦尼”是为了整垮孙维世,的确缩小了该文的负面效果。何况,周信芳等人是比孙维世更知名的艺术家,他们所受到的迫害,作为一个初稿参与者的余秋雨,难道良心上不应该受到一点谴责吗?
郑雪来于2004年出版了回忆录《访谈:一个电影研究者的风雨人生》(福建教育出版社),再次谈到余参与写作的批“斯坦尼”一文给他带来的严重灾难,并希望他能吸取历史教训。
我和余秋雨打官司胡锡涛葫芦里卖的什么药(1)
1956年进山东大学的胡锡涛,毕业后分到复旦大学当助教。他在1962年第5期的《新建设》上发表学术论文,毛泽东看后说了称赞的话,由此受到高层赏识。
1963年,上海市委开始器重胡锡涛。1965年4月,由上海市委文教书记石西民把他调入中共华东局由姚文元任组长的内刊当编辑。1965年11月,姚文元在发表《评〈海瑞罢官〉》前,曾主动向胡锡涛征求修改意见。1969年7月,胡锡涛成为“上海革命大批判写作小组”最早成员,和朱永嘉一起负责《评斯坦尼斯拉夫斯基“体系”》一文的组织与定稿工作。1968年11月,他具体布置余秋雨写评“斯坦尼”第二稿,并于1971年推荐余秋雨参加“石一歌”写作小组。1970年,加入中共后的胡锡涛由于紧跟张春桥、姚文元、徐景贤、朱永嘉,由姚文元于1972年3月点名安排他到《红旗》杂志工作。每月初,他与《红旗》最高领导“军代表”和编辑部三位召集人一起到钓鱼台开编前会,主要负责文艺组的稿件。
在清查“四人帮”余党运动中,审查四年后的胡锡涛被定为犯有严重政治错误的人,1982年降格为《红旗》杂志《内部文稿》编辑。1986年3月复查时,被定为“犯有严重帮派思想的人”即“三种人”之一而开除党籍,后“下放”到湖北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从事文学研究工作,1993年评为研究员,1997年退休回京。
余秋雨在“文革”中不幸成为“小人”那段历史,和胡锡涛的“提携”有极大的关系。在20世纪末大陆掀起的“余秋雨要不要忏悔”的讨论中,胡锡涛为了帮余秋雨“突围”,特地写了《余秋雨要不要忏悔?》。此文名义上是为余秋雨辩护,说他“文革”中如何勤奋学英语,由姚文元布置、胡锡涛具体分配他写批判“斯坦尼”的文章,却写成了“学术论文”,还说粉碎“四人帮”后,翻来覆去对余进行审查“始终查不出他有什么问题”。但狡黠的胡锡涛在为余秋雨辩护时,又故意如数家珍似的抖出许多他人闻所未闻乃至给余秋雨“致命打击”的史料,如说余秋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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