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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外"审判"余秋雨-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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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余秋雨告状李美皆 余秋雨事件分析(1)

  说实话我不喜欢余秋雨的散文,余秋雨的确是个很会做文章的人,但他的问题也就出在这个“做”上,所以我不喜欢。我对他的关注多半在于他文章之外的、来自媒体的那些内容。    

  这几年为余秋雨的事可没少犯晕,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你翻手为云,我覆手为雨,对局外人的判断力实在是一个不小的考验。好在这件事终于要接近尾声了。两期《南方周末》(2004年7月22日、7月29日)终于使我们看到了余秋雨事件的全貌。其中最核心的部分,就是《余秋雨片段:1963…1980》中所呈现出的余秋雨“文革”问题的全部史实。以往围绕着余秋雨的纷争主要就是“文革”问题,可是双方都是只见火力不见事实,局外人实在无从判断,那时候就替他们着急,用事实来说话呀。别一个整天来势汹汹泰山压顶,一个整天指天指地赌咒发誓。前者有理不在声高,后者天地帮不了你。现在好了,事实终于摆在公众面前了。    

  余秋雨事件已经全部浮出水面,他自己也同时宣布封笔,这件事即将划上一个句号,是全面透视和分析它的时候了。不过,整个事件摆在眼前的时候,从头到尾梳理一下,却有一种恍然的感觉,原来这是多么小的一件事情呀!问题就在于,这件事虽小,却充分暴露了余秋雨人格心态方面的局限,也正是由于这一局限,本来很小的一件事情被放大了。这就是我们分析它的意义。    

  无疑,余秋雨是一个“识时务者为俊杰”的成功范例,这样的人无论处在何种时代都会成功的。余秋雨在“文革”中少年得志、“文革”后青云直上、转型期风光无限就是一个证明。这样的人即使生在封建时代,大概也是状元之命,这只要看看他的文才就可以知道。余秋雨行文既有儒家的风范,又有纵横家的派头,是典型的状元之才。美名与财富,余秋雨都有了;官位,余秋雨也曾经有过了。更绝的是,在名人常常出问题的个人生活上,余秋雨也毫不逊色,家有美妻,琴瑟和谐。总之,文人所羡慕的一切,余秋雨都有了。这样的人生是不是太完满了?世界上可以有这么美满的人吗?自古以来,人们普遍接受的社会公理就是“人无完人”,谁也别想是个例外。尤其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的男性公民,大家活得都那么匮乏,凭什么唯独你那么富足呢?有句话叫“天妒红颜”,意思就是说人不可太完满,否则连天都会妒忌你的。连天都会妒,何况人呢?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世界上没有一个人可以活得这么舒服,这么俨然的。如何让一个成功人士感受到不舒服,如何让一个俨然圣人者掉下面具呢?攻其软肋。这是余秋雨的“文革”问题被拎出来的原因之一。    

  余秋雨的走红超出了大家对于文人成名的一般预期,对于人们尤其是文人们的承受能力构成了严峻的挑战。这是由余秋雨所处的位置决定的,没办法。那么,余秋雨本人的表现又是怎么样的呢?首先,他的频频出镜不断刺激着大家的眼球,已经不是一种挑战,简直就是一种挑衅了。而且,他在媒体当中出现的时候,总是带着某种难以形容的矫情,圈外人看着或许还可以,圈内人就难以消受了。余秋雨本来就是一个喜欢矫情的人,他经常煽情地写到或者说到自己的哭和流泪,每次看到,我都觉得可疑,他真的哭了吗?曾经和一个人说到余秋雨的文风。对方说,文章就像女人一样,要有风情才美,人家余秋雨的文章就是写得有风情。这话恰恰向我提示了余文的症结:风情有多少是天成的呢?多半还不是卖弄出来的。哭算是余文的风情之一了,哭出来的风情。余秋雨的哭可能还和他的撒娇有关,他曾经有一句话,说那些批评他的文章没有一篇令他满意的。说得何其撒娇。包括余秋雨的封笔都有点撒娇的意味:你们不是迫害我嘛,我就不写给你们看了,让你们痛哭流涕后悔莫及去吧,让中国的文化界蒙受损失去吧,我决不心疼。爱撒娇的男人必然爱流泪,没人撒娇的时候,他甚至会对自己撒娇,独自泪垂。问题是,一个人的煽情如果不能引起别人的共鸣,其结果就只能令人起腻,特别是一个男人的哭。煽情不成反成矫情的例子在余秋雨很不少见,比如,“我的妻子每天在家除了睡觉之外就是抱着个电视机,希望她的丈夫能回来”之类的。每次提到他的千禧之旅,他总是非常夸张地强调自己多么危险多么辛苦多么伟大……直接把自己打扮成了一个文化圣雄,实属欺负别人没机会,或者赚了便宜反卖乖。当被问及做明星是否影响学者的工作时,他说:……他们除了骂人,还忙着做代表、做委员、开会、拉帮,我从不参加这类活动,连手机也没有,因此我可能是全国拥有最多个人可控时间的人。他有助手,凡事不必亲历亲为,当然可以没有手机,当然拥有可控时间了,这里实际上流露出来的是阔人的优越感,是属于站着说话不腰疼的矫情。一些人反感甚至厌恶他的原因由此可见一斑。    

  人们往往见不得成功者的矫情。一个跪在路边乞讨的人,再怎么矫情也不至于让人愤怒,但成功者的矫情就会比较刺激了。所以余秋雨关键并不是文章的问题,而是做人的问题。说实话,中国活得比较成功的文人,多半都有一点师爷相,无论府上主子如何更替,稳坐师爷椅的人总是他,永远善于审时度势,永远立于不败之地,活得太游刃有余了。所以人们看着不顺眼。即便不对人做冒犯之事,得到的仍然是别人的厌恶,厌恶他的圆滑世故,以及这圆滑世故运用之成功。


看余秋雨告状李美皆 余秋雨事件分析(2)

  余秋雨的矫情也未必完全出自刻意,这可能跟领导者的“亲切”一样,已经成为一种习惯了。经过这些年的做官和成名,余秋雨已经成为一个堂而皇之的“尊者”。凡为尊者,当然是越受尊重,越想有个“尊者”的样子了,余秋雨的作秀就来自这里。他的作秀其实是一种拘谨,而之所以拘谨,就是因为太想给人留下好印象了,太想让大家看到一个完美的余秋雨了。余秋雨的为文一向好修饰,人的为人和为文往往具有惊人的一致,所以他的修饰和矫情、作秀实际上是一体化的。在余秋雨,这很自然,他只想在声名的巅峰处处留心,稳步上升罢了。可是有一点他没有留心到,所有的完美都是脆弱的,一个人越想把自己塑造得完美,就越是破坏了预期的完美性;一个人越想呈现自己完美的一面,就越容易暴露出自己的不完美。这是一个讨厌圣人脸孔的时代,人们有一种普遍的逆反心理,越想打扮得完美的人,大家越想拉下他的画皮——这可以给人一种莫名的快感。再者,人追求完美是一件好事,但必须在自然的基础上,如果有违自然,就会适得其反。余秋雨越俨然,越煞有介事,越冠冕堂皇,大家越觉得他装柿子,越容易想起他那未擦干净的部位。    

  中国有句话叫“为尊者讳”。作为一个想当然的“尊者”,余秋雨已经先替自己做起了为尊者讳的事。他一向只替民族历史文化反思,却从来不替自己反思,好像根本不懂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的道理——就凭这一点,他也称不上真正的尊者。可问题在别人那里就不一样了,人们愿为尊者讳,却绝不愿为俨然尊者讳。余秋雨正在堂皇间,冷不丁受到了那飞来一棒——不知道他意识到了没有,他之所以没有得到“尊者”的待遇,问题也就出在这个堂皇上。    

  其实从《南方周末》披露的史实来看,余秋雨“文革”期间也没什么大恶,按我原来的猜测,他至少应该比这严重十倍才对。所以他完全可以自己写出来,免得让别人费心去调查,也免得以这种方式披露出来更难堪。当然,这是一个比较理想的期待,他不想这么做也无可厚非,他有权利回避,除了公检法和特定的清查组织,谁也无权要求他主动交代。可是,即便他没有这么理想化,被人揭出来之后,至少也可以采取一个比较明智的做法,或者坦然承认,或者淡然默认。他最最不该的就是:断然否认。    

  在否认的时候,他还采取了一点方式方法,那就是《新民周刊》上那篇文章的曲折由来。所以余秋雨不必抱怨媒体,他本人不是也曾经利用过媒体吗?只不过没有达到目的罢了。而且,余秋雨能够成为所谓的“明星学者”,很大程度上就是得益于媒体。余秋雨试图用侧攻的战略毕其功于一役,结果却是事与愿违,搞得自己很没面子。这件事是一个转折,从那以后,大家对余秋雨关注的焦点便集中到“文革”问题上去了。余秋雨此举曾经让我非常费解,泪水是和温情、善良联系在一起的,一个经常流泪的人应该是一个感情丰富、心地善良、灵魂温柔、处事文雅的人,怎么能做出那么简单强硬、欺世盗名、瞒天过海的事情来呢?后来想想,刘备的哭也是一绝呀,而且哭得很真诚,只是眼泪背后的东西我们看不清罢了,因为被他的眼泪模糊了双眼。明明有其事,偏偏说成无,当然欲盖弥彰。本来只是偷了一根针,却拼命抵赖,结果把自己抵赖成了一个大盗。这件事余秋雨做得的确太不君子了,而且聪明过头,成了糊涂。聪明必须有道,否则,不君子的事最终都将体现为不聪明。    

  聪明人做了一件愚蠢的事,原因就在于太聪明,但这已经不是什么简单的聪明过度的问题了,而是余秋雨人格心态局限的一个必然,不在这个方面体现出来,也会在那个方面体现出来。现在社会这么开放,又有历史在前面挡着,本来就没什么大不了的,你洒脱一点,豁达一点,承认就是了,这并不影响你的光辉,因为你并不比一般人道德上更不完善。巴金不就以自己的坦荡赢得了尊重吗?事实上,自己先把伤疤亮出来是一个上上策,可以变被动为主动,防止被人揭。说出来以后,你就安全了;而不说,那就永远是一座休眠的火山。你自己先说出来,别人就不会揪你了;被人揪住了,坦然承认也没事了,最要不得的就是恼羞成怒。一旦恼羞成怒,就会为一口气而斗,而一旦斗气,整个事件的性质就变了。    

  历史是不容回避的,连许多伟人都走下圣坛被重新评价了,何况一个余秋雨。关于控诉与忏悔的问题,有人曾经这样说过,当一个民族的灾难发生的时候,人们敢于站出来说:“我控诉”;灾难结束的时候,又敢于站出来说:“我忏悔”,这个民族就是有希望的,反之,就是没有希望的。“文革”既是一场政治灾难,又是一场文化灾难,“文革”可以说是整个民族的“文革”,也可以说是每一个人的“文革”。作为一个文化学者,余秋雨有必要也有义务对自己的“文革”做出反思,即便不是公开的,至少也应该是自省的,可是从他的表现来看,他根本拒绝这么做。连自省和反思都没有,忏悔就更谈不上了。从他的言语和文字当中可以看出,“文革”对于他来说就是家族仇个人苦,没有别的。如果余秋雨的文化关怀永远只会凌空蹈虚,而不敢与现实甚至与真实的自己接壤,那还有多大的意义呢?余秋雨及其家庭在“文革”中可能确实吃了一些苦,也是“文革”的受害者,可是,被吃者同时也可能是伤人者,二者是不能相互抵消的。鲁迅《狂人日记》中的狂人或许只是小时候无意中参加过吃人的行为,尚且要进行那样深刻的自我反省呢。


看余秋雨告状李美皆:余秋雨事件分析(3)

  退一步说,余秋雨如果真的认为自己没错的话,清查的时候为什么要承认呢?他应该抗辩,别让自己的档案里留下那一笔。究其原因,那时候他是个小字辈,没身份没名气可以吝惜,形势又那么急迫,识时务的做法当然是老老实实地承认,否则也别想蒙混过关。现在形势变了,那些都成为历史了,当然就要来个死不认错了,此一时彼一时也。这里面最重要的不是时代原因,而是个人原因,从前余秋雨是一个年轻的无产者,在名上输得起,而现在已经功成名就,是个人物了,有身份负累了,要维护已有的冠冕堂皇,要保持明星的尊严威望,所以难免没那么超脱了。另外,作为一个“尊者”,这些年他已经被大众崇拜宠坏了,免疫力大大下降,稍微见一点风就会感冒。余秋雨真的那么在乎他的“文革”问题吗?未必,他真正在乎的并不是问题本身。余秋雨之所以恼羞成怒,无非就是不能容忍自己的威望受到挑战,不能容忍居然有人敢在太岁头上动土,居然有人敢对他不“为尊者讳”。说到底,就是名人心理在作祟。由余秋雨的热衷于出镜,可以看出他的好名,既是一般知识分子的好名,也是名教熏陶下的正统士大夫的好名。好名者,必为名所累。余秋雨就是因为在名上这么输不起,涉及名的问题才会这么敏感,捍卫名的时候才会这么愚蠢——当然,他以为是聪明。    

  一个女人接了客,可能自有许多不得已的原因,旁人无话也就罢了。但她如果还非要为自己树一块牌坊,那就连一般的婊子都不如,比一般的婊子更令人可叹了。从当初一着臭棋开始,余秋雨便越来越被动,心态也每况愈下,他打官司无非就是想扳回来,结果输得更惨,心理倾斜也更加严重,终于越陷越深而不能自拔。赌君最致命的错误就是他老想通过下一局捞回来,越想捞回来反倒输得越惨。这时候,余秋雨的“文革”问题本身已经不重要了。当一场战争打响以后,交战双方的情绪便完全受到战争态势的控制,而根本上忘记为什么而战了。但对于作为第三方的公众来说,余秋雨对这一问题越是讳莫如深,他们的好奇心就越重;他们的好奇心越重,余秋雨的压力也就越重,那件事最终变成了一个不能打开的黑盒子。以至于据说当黑盒子要被打开的时候,当事人竟然以自杀相要挟。    

  余秋雨可以说是一步错,步步错,开弓没有回头箭,既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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