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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舞派对-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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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间,嘴里〃 嗨〃 、〃 嗨〃地喊着,一拳一拳重重击打沙袋,头发上的汗一滴一滴淌进眼睛里。维嘉是无法想见的。他无法想见,我一个人的时候,喜欢听贝多芬的小提琴协奏曲,因为那音乐里藏着一个哀伤的秋天。再有就是,我在电影里看过一间修道院的房间,木床木椅,一张木几,地上几只破陶器,旧木箱上画了黑女孩。木头地板,人一走上去,咯吱作响。由此每天晚上临睡前我总想象自己是在那样的修道院里生活,阳光是那么静,我的衣服下摆盖过脚背。手里是玫瑰念珠。淡淡的玫瑰木,散发出淡淡的玫瑰僵尸的腐香。
  念主祷文捏的是银玫瑰,念玫瑰经捏的是玫瑰木珠。
  我没有机会说出一切。你看,甚至关于我爱的男人是维嘉,连这一点,维嘉都不知晓。维嘉活在光怪陆离的暗影中,他的自私、冷漠和物质主义总是令我瞠目结舌。
  〃 闻医生,当维嘉这两个字摩擦并撞击着我的口腔,我有一种被塞满的感觉,〃 我看着闻稻森,〃 你了解吗,那就像做爱一样。〃 闻稻森轻微勉强地笑。他很厌倦,我想,在一个病人与另外一个病人之间,他只有极小极小的思索空间。我望着他身后,有一片落叶敲过玻璃窗。
  维嘉是太奇异的人。
  譬如他有一幢平房,是他外婆的家产,濒临江岸,改建过了,有白色的斜屋顶,剔透的阳光屋,花圃里一行行黄色的洋水仙,远处苍茫的江水中船帆点点,如风景明信片一般。维嘉独居,传说他浮艳的居所里频繁更换着女主人。但我并没有真正见到过她们,她们绰约的身影始终在暧昧的言辞间隐约闪现。
  譬如他打女人。我遇到过。有一次,是在酒吧。他约了我,我去的时候,有一位年轻女子低眉顺眼地坐在他对面,他激烈地训斥着她,我不敢近身,远远避着,忽然间,维嘉跳起身来,给了她两记清脆的耳朵。她呆怔了半晌,随即抓起手袋,仓皇地跑走。经过我身边,我看见了她脸上汹涌的泪。她是一名气质很好的女郎,脸容清秀,穿贴身的长裙,裙摆略微张开,像美人鱼的尾巴。还有一次,是在他的直播间,导播小姐迟到,他抬手掌捆她,几乎没将她推倒在地。我很惊恐,呼吸困难,维嘉的表情在暴怒的瞬间是狰狞的。
  譬如他顾影自怜,热衷于打扮,举止带有表演性质的优雅。有时他的头发湿湿地斜披一缕在额前,有时他在手背纹几片青叶。他的行头全是名牌,用一整间屋子来盛放,衣架子以绸缎裹住,撒了丁香末在里头,像极了以色相谋生的女戏子。他有数种名贵的男用香水,KENZO 的竹子、风之恋,PACO、ICEBERG 等等,味道很清淡,闻起来很舒服,他洒在颈部,倾身靠近时,那种气息性感到令人无法抗拒。再有,他拍了多款写真,黑白的,放大来,挂在走廊里、卧室里、洗手间里——维嘉是个微微变态的小男人,但我确实很爱他,在18岁的时候。
  闻稻森两臂交叉,抱在胸前,光是听我在说,你知道,看心理医生也不过就是个自诉的、自解的过程,你需要的就是一双麻木的耳朵。
  〃 我很后悔,〃 我罗罗嗦嗦地说下去,〃 没有让维嘉知道我的感受,那一年,我没有说出来,从此就永远不可以说了……〃〃我记得你说过,你有一个男朋友。〃闻稻森打断我。
  〃 是,那是伍辰。〃 觉得累,我便去找伍辰。他一定是在操场上,没有伴,一个人玩篮球,扑来扑去,反身,用左右手轮流转弯抹角地把球抛入架内,他只穿一条短裤,满头大汗,身手灵活似灵长类动物,不住地跳腾闪跃。我坐在台阶上看他,歇一歇,他去冲凉,然后陪我吃饭。我贪婪地吞下大量食物,跟着就胃痛。伍辰买药水喂我喝,很沉默。这男孩至大的优点是根本不追问原由。
  与伍辰在一起是松散的,类似睡眠。他无所需求,顶多抱抱我,欲望强茂起来,立刻放手,没想过侵犯。呵,有一段细节没有说,我入校那年,体育系大四的女生娩下一男婴,被开除。据说那女生是学柔道的,肥实肉感,她委身的男人是附近的交警,有妇之夫。她采用了极端的、古老的做法,在腰腹缠满棉条,直至在教室里顺利诞下脸色铁青、严重窒息的婴孩。现场血污猥琐,而负责送这母子到医院的正是伍辰同志。我相信他的性事在某一个阶段会因此大打折扣。
  伍辰没有做过我,我们的关系停留在柏拉图的状态。
  (C )
  名词解释:灼热灼热就是,不占有,漫无目的,随心所欲,释放。
  灼热就是,我非常非常地喜爱你,但又不是要和你做情人。
  灼热就是,与火无关。可以由太阳、岩浆、地壳的舞蹈引发。高温附着于它之上。人体亦被列入其寄居对象,它与人体共生且不断膨胀。具有非疾病性的特质。实际温度可无限假设。它的同义词之一是暗伤。
  例一:把手放在一根刚剥去树皮的新鲜木头上,你会感觉到它是微温的,被湿气稀释掉的那部分即是灼热。
  例二:洪水过后的地表。没有稻麦,没有人声,没有任何茁壮的生物。
  例三:维嘉对于一张相片、一件内衣的手感。
  例四:一个女人的痴想——假如我能变成一棵蔬菜,把我连根和叶子一起吃掉,把我藏在他的身体里,那也算是很幸福的死吧(他消化她并排出体外的过程不堪设想)。
  第六章  生活是最残酷的锐舞
  (A )
  我陪菜鸟小姐值守了三天热线,终于逮住一条大鱼。有一名保险业务推销员打进电话来,讲述他悲凄的爱情故事。与他相爱八年的女友不幸患上晚期恶性淋巴瘤,医生宣布她的生命只剩下五天,他决定给她一个完美的婚礼,让她最后的眼神里留下世间最温柔的记忆。他邀请了本市传媒界人士。
  这是个作秀的好材料,我搞了个追踪报道。
  婚礼在星级酒店的豪华套房举行,家具床褥窗帘,全是维多利亚女皇时代的式样,木地板上绘制了深红色茶花,叫人想起糜烂而肉欲的后宫。到场的几乎都是记者,熟面孔,江湖上跑惯的,见面便亲热地寒暄。
  身患绝症的新娘面色惨白,骨瘦如柴。一间著名影楼免费为她提供新嫁衣,自始至终,她都躺在病榻上,白色的纱衣像一块纯粹的裹尸布。新郎模样俊秀,有些像《心灵捕手》里的马特o 戴蒙,他的眼睛湿湿的,弯身握住新娘的手,亲吻她,给予她颤抖的承诺。现场一片唏嘘。
  新娘死在婚礼结束后的那个傍晚,在她所爱的男人怀里咽下最后一口气。
  我呆在报社赶我的稿件,我喜欢在嘈杂扰攘的办公室写稿,我习惯在那些嬉笑声、脚步声里想自己的事情。我坐靠窗的位置,手提电脑的屏幕微微泛出冰蓝的光芒。这城市开始有雾,稀薄、温淡的雾中不断有行人车辆缓缓过往。我的心很静,是空空的玻璃瓶,无所寄托,无所期待。
  不,我自然不是铁石心肠,前几天的报道出去,大把女读者哭得唏哩哗啦。但你知道,真相永远是暗夜里的一只鹰隼。那男人其实是典型的浪子,女人自高中时代便跟了他,他打她,背叛她,拿走她所有的钱,伤透她的自尊,简直无恶不作。得知她不久于人世,他惊惧不已,感到了悲伤与害怕。突然间他换了个人,曲意奉承,她渴望做他名正言顺的太太,他马上带她去注册。只要她不再恨他,什么都可以。没办法,在活人面前,死是强大的,因为传说中死人有着我们无法触摸、无法窥破的、一种叫做灵魂(鬼魂?)的东西。
  我呕心沥血地斟酌字句,越煽情越棒。吃进去的是银子,我不能不负责任地吐出一堆狗屎,我有义务为我们善良的读者制造缠绵悱恻的情节。没关系,在我这里,凡事无所谓,我不关心动机,你们随便蹦达吧,过得了警察叔叔的关,就过得了我的关。为了我的晌银,一切细小的骗局都是有益的。
  菜鸟的女同学送结婚请柬来,那女孩很美,看上去年纪很小,散漫地穿件空空荡荡的黑色棉质球衣,一双球鞋,马尾在脑后晃来晃去的,尖尖的下巴,一双婴孩似的怯怯的黑眼睛,皮肤很白很娇嫩。她与菜鸟咬着耳朵窃窃私语,又是笑,又是叹息。她走后,菜鸟将请柬拿在手里,翻来覆去地看,终于忍不住,自言自语地说:
  〃 四星级,50桌,排场够阔气的了……〃 这孩子,妒忌人家了。我对她微笑。菜鸟顺势抓住免费听众,絮絮叨叨地说下去,原来她那女同学只得21岁,在电信局工作,好些男孩子追,她把他们玩弄于股掌之上,谁都不拒绝,谁都不答应,弄得他们心里痒痒的。两个月前,她认识了一位大她13岁的老男人,据说很有点钱,两人一拍即合,郎重色,卿爱财,迅速拉拢天窗。
  〃 他看起来十足是她老爸……〃 菜鸟不屑地嘟起嘴。我仍旧微笑,真是小孩,在菜鸟那儿,这就是很厉害的新闻了,女同学嫁了金龟婿,一场飓风变色的风暴。
  在她叙述时,我写完了我的稿子,伸了个懒腰,站起来倒杯水,一边喝,一边捧场地看看她递过来的喜帖。如今的请柬做得考究,封面上衬了一张小小的结婚照。菜鸟的女同学挽起头发,羞涩地笑着,露出洁白的牙齿,说实话,我喜欢这一路的相貌,标准的小尤物,洛丽塔一般。我漫不经心地扫了一眼菜鸟口中的老男人,刹那间,我呆住,张大了嘴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隔半晌,我镇静自己,翻开内页的名字,没错,猎艳的正是我一厢情愿思量着是否要委身下嫁的老板先生。
  两天后老板先生约我吃午餐。依照我的处世逻辑,必然是若无其事地赴约,他提起婚事,我将大大方方恭喜他,譬如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你别忘了,我是大女人做派,一贯地哑巴吃黄连,有苦也不会说。通常我只会告诉自己,他并不值得任何女人寻死觅活,不过是个普通的男人罢了,又不是生了三只眼睛。mpanel(1);
  老板先生迟到一刻钟,我闲闲读一份报纸。很正常,他不迟到才怪呢。但我略有惆怅,不知他去见那年少的、风信子似的女孩,是不是也总是迟到。我渐渐发起怔来。
  〃 我读到你的报道,真让人感动。〃 老板先生在我对面坐下来,他肥硕的身胚今日颇具男人味,颜色混杂的衬衫领带亦不太刺眼。大概是心理作祟,被人抢劫的一台电视机,纵然早两年就坏掉了,也还是心痛。
  我们在新开张的一间颇具拉丁风韵的餐厅里吃巴西烧烤。服务生左手拿着一柄串有大块牛肉的宝剑,右手握一把长长的尖刀,一片片将牛肉削割在我盘中,很有点刀光剑影的味道。我尝一块肉,很嫩,是用海盐腌制过的,微微带些天然的咸味。我们平静地吃完一餐饭,他是如常地狼吞虎咽,吃掉无数烤牛排、烤鸡翅、烤鹅心,餐毕照例喝杯清茶,时时望着我笑笑,话很少。我讶异得很,这人城府倒深,逼得我差点失仪,脱口问起他的婚事。
  我们的约见一如既往,他开车送我回报社,然后摇下车窗向我说再见。
  有一阵子我几乎疑惑那张请柬不是真的,但我制止自己胡思乱想,你了解的,即使是我这样的女人,如果不加克制,同样会以言情片的方式解释生活。
  那日我去观礼。隔着马路,我看到老板先生和他精致的新娘,他们站在酒店门口,迎接来宾。新娘的婚纱不是传统的蓬蓬纱,她穿深色的肚兜,下面裹着布纹花色的贴身长裙,华贵的绫缎紧紧贴住她玲珑浮凸的身体。我进了临街的茶吧,要了老板先生惯喝的那种清茶,慢慢啜饮,看着街上的树叶跌落下来,满街都是黄叶。天色阴湿,渐渐地下起了雨,然后纷纷的雨在我眼前变成了纷纷的雪。
  我一个人慢慢走回我的寓所,靠进躺椅,翻读那两册艰深如意识流小说的《意大利童话》。我没有觉得悲伤,真的,我只是极度极度的震惊。
  菜鸟不断在我跟前念叨那对新婚夫妇的行踪,譬如他们去泰国(!)度五天蜜月,与人妖拍了三卷相片。譬如老男人经不住小妻子的磨蹭,花血本买了一套价值70万的花园洋房。譬如小妻子晚上偷偷出门见男孩子,那些男孩子都是信奉〃 不会玩,不如死〃 的家伙,戴头盔、护肘护膝,骑笨重的、工业感十足的〃 铃木雷〃 ,载上她,在寂夜中呼啸来去,很酷,很技术。在菜鸟的描绘中,他们的婚姻斑斓璀璨,犹如万花筒,充满残酷青春、钞票、生理欲望之类的要素。
  〃 她仿佛是为了要背叛他才决定嫁给他的。〃 菜鸟突然说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
  但老板先生又约我了,距他结婚不过三个礼拜。好奇多过其它,我竟如约前往。老板先生的装束有所改变,他穿绿色的棒球衣,头发剪得乱乱的,活脱脱一个大顽童。我猜那是他太太的品位。
  他迟到。我们约在真锅咖啡馆。他要了咖啡,而我点红茶。他猛烈地喝,说一些无关紧要的事,什么都是一式一样的,场景、言谈、手势,没有任何区别。他送我回报社,摇下车窗,对我挥挥手,他说,再见,苏画。
  我在一楼大厅茫然地等电梯,这男人确确实实把我弄糊涂了。然后,有一刻,我骤然明白,我一门心思憋屈着自己,与他拍拖,而他也许从来就没有真正地、强烈地想过要娶我为妻。在他狭隘的世界里,未曾遇见我这样的扬眉女子,与我交往是不会错的,至少能够填补他壮阔人生的某种缺憾,如若我够慷慨,偶尔跟他上上床,那无疑是锦上添花的事。
  一念至此,我忽然有呕吐的欲望,我冲进楼梯间,蹲下身,在面巾纸里吐出源源不绝的暗绿色液体。我拼命呕吐,并且哭泣,犹如不幸失身的小女子。
  头儿的老婆飘了一圈回来,晒掉一层皮,皮肤呈现火鸡颜色,整个人像截烧糊了的树棍子。树棍子见了世面回来,第一件事就是弄了场不伦不类的锐舞派对,地点就在咱们的水粉画华尔兹。
  我去得迟,门口已经挤满了打扮怪异的家伙,一帮四十岁上下的老女人化着浓妆,唇色暗紫,指甲银灰。我认得这帮舞会动物,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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