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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89-文学散步-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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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一力量,古人称为神思,因为它变化无方,不可把搦。陆机、刘勰、萧子显等人,对于神思都有精妙的诠说。只有想象力凭心构象或感物造端时,刻镂声律、萌芽比兴,才能成为文学作品。否则,声律与比兴的运用,在梵呗唱诵或庙宇签条上也是有的。
在想象力的运作下,比兴和声律都是文学语言所重视的质素。科学或逻辑语言概属直述语句,文学则在直述(赋)之外,还重视比兴的运用。“赋、比、兴”不仅是文学的构词方法,其实也是文学作品构思的形式。比兴的含义,历来有许多不同的解释,但总括来说,则不外乎譬喻、暗示和象征。文学必须借重这些构词、构思的方法,原因是它本身传达的就是一种象征的知识。
011。文学知识的性质
所谓象征,是指使用具体的意象和符号来表达抽象的观念与情感。文学的性质正不外乎是。因此,它传达的不是实际的知识,而只是符号性地征示一种暧昧的抽象观念与情感。作品中象征的结构、人物、事物,就是配合这一性质而做的设计。
许多人误会了文学知识的性质,不了解文学作品的特征,要求文学提供一些伦理或社会的实际知识,表现一些实用的功能。这样的理解必然导致三个结果:
第一,无法领会文学作品只是个象征的世界,里面的男欢女爱、哀乐情仇所要表达的,都只是些抽象的意念(即在心为志的志),与真实的实体事物并不相等。以至于把文学看成政治、伦理、宗教的婢女,要求辅助或吻合那些实际的知识。
第二,文学事实上不可能符合上述要求,因为文学在本质上是非命题性的,它并不做任何逻辑性的肯定,诗人的任务也不在于做直接叙述。于是,他们失望了,开始指斥文学“虚伪、淫荡而荒谬”了。他们问:“文学能告诉我们什么?”“文学能证明什么?”甚至于讥讽而困惑地喃喃自语:“文学有什么用?”从道德家、伦理家、宗教家、政治家到一切有实用主义倾向的人士,他们都在问这些愚蠢的问题。
第三,愚蠢的问题一如白昼见鬼,当然没有答案。于是,可怜的人们开始产生文学的无力感了。文学的无力感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是文学语言本身因为言不尽意,使得讲求实际与确定的实证取向者觉得把握不住,对语言丧失了信心,感到“语言界限”在创作或认知时都无法突破,而萌生无力之感;二是觉得语言文字所组构的文学在现实上乏力,作者对社会的责任、作品对时代的使命,事实上并不能酿生实际行动的知识与力量,希望通过文学来改造社会的期盼逐渐幻灭,对文学便再也无法保有热情了。这真是悲哀的结局。结局幕落时,产生文学无力感的人们已经远离了文学,走向群众,希望以宣传或实际的行动来改造社会。然而,因为文学永远不可能是宣传(柏尔金'Belgion'就曾说艺术家是不负责任的宣传家),这一行动当然也不太可能会成功。
这三种结果,在历史上真是屡见不鲜。站在人道的立场上,我们对它寄予无限的同情,也能深刻地理解他们的心情和理由。可是,这并不能松懈我们对它在知识上的批判,因为他们误解了文学作品的性质与意义,也误解了生命本身。以至于生命因丧失了文学,而滑落到贫瘠、燥烈、偏激、枯涩的荒原上去了。
然而,一切都不必叹息,愚昧总是要付出代价的。
《文学散步》 第一部分内容真理
关键词
赫胥黎
托马斯·亨利·赫胥黎(Thomas Henry Huxley,1825—1895),英国生物学家。著有《进化论与伦理学》,其中一部分于1898年由严复译为中文出版,改名为《天演论》,对近代思想界曾产生很大影响。他一生主要从事生物研究,教育论文则有《论自由教育》(1868年)、《科学教育》(1869年)和《技术教育》(1877年)等,是继英国哲学家培根之后,提倡科学教育的代表人物。
斯诺
斯诺(C。P。 Snow; 1905—1980),英国物理学家、小说家及评论家。曾在剑桥大学演讲时揭橥“两种文化”一词,成为日后许多讨论人文与科学问题的起点,谓文人不将科学家视为知识分子,科学家抱怨文人过于保守,两大学术社群壁垒分明、针锋相对,缺乏互相对话的意愿及能力,使得彼此之间的隔阂有增无减。
内容真理、外延真理
“外延真理”(extensio naltruth)乃使用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相关科学语言;“内容真理”(intensional truth)主要使用文学艺术与宗教的“情感语言”以及道与哲学的“启发语言”(heuristic language)。
主体(subjectivity)
subjectivity有两义:“主体性”和“主观性”。主观性,乃观念论的思想方法特点,不承认外在世界存在的真实。主体性,指人在主体与客体关系中的地位、能力、作用和性质。主体又常译为subject,指涉“自我”与“实在存有物”,与“实体”(substance)意涵相近。它具备三个特性:一为自足、能动的,不因他者变因而消失;二非其他存在的一部分;三能永续发展。而“主体性”(subjectivity)指具备成为“主体”的条件和性质。
意识、潜意识
意识乃集合名词,指个人以感觉、知觉、思考、记忆等心理活动,对自己的身心状态与环境中人、事、物变化的综合觉察与认识。弗洛依德在《梦的解析》将意识状态又细分为三类:一为意识,二为前意识,三为潜意识。
前意识,也称“潜伏的无意识”,介于意识和潜意识之间,是在一个人出生后成长发育过程中形成的。平时不能意识到,集中精力努力回忆和经过提醒,才能进入意识。
潜意识,也称“被压抑的无意识”。平时不能被意识到,因为那都是一些不愉快的经历或道德理智所不容的,固平时总被压抑着。
具体通性(concrete universal)
柯林乌德所说的具体的存有整体(the concrete universal),黑格尔也曾提及:一个具体的普遍,包含一个个体性原则,通过这个原则,具体的普遍就其自身便能发展出个别异性来,同时又能维持自身的同一性。故“具体通性”意即具体的普遍性,亦即不同个体殊异面相下的共相。
布莱克
布莱克(William Blake,1757—1827),英国诗人,视觉神秘主义派画家。
象征
一些人主张:象征(symbol)与标志(sign、emblem)、隐喻(metaphor)或讽喻(allegory)的意义相同,但也有人认为不同。象征,来自希腊动词“symballein”,意指“汇集”(to put together);其名词则是“symbolon”,指以具体的事物或形象来间接地表现抽象的观念,用以代表或暗示某种事物。
《文学散步》 第一部分欣赏的困难
第四章 “欣赏”文学作品
除非真是羞于见人,否则没有一个女人是化妆给自己看的。从来不易发现自己缺点的作家们,更是纷纷以作品邀徕读者。不论他们的动机是自我吹嘘、感时伤逝、发泄积郁,还是嘲弄社会、爱国爱民,他们借着作品来传达情感和意念的企图,大抵上并无太多差异。
012。欣赏的困难
但是,作者抛出了心灵的绣球,企图在这茫茫人世获得一些感应和共鸣时,读者能不能接得住他传达的信息,能不能从那些幽渺荒唐的言语中,读出性情和血泪呢?面对不同传达范围与程度的作品,读者的欣赏能力能不能予以甄别、判断和感知呢?
唉!“美人有幽恨,含情知者谁?”古往今来,作者与读者之间的悲剧就发生在这里。我们不要以为文章如美色,谁不懂得欣赏?事实上,瞎子是看不见美女的。艺术上又何尝没有色盲呢?你说:“春江水暖鸭先知。”他便怀疑,为什么鹅就不能知道呢?你说:“欲放扁舟归去,主人云是丹青。”他就批评:主人不告诉你,你难道就不晓得那只是一幅画里的扁舟吗?从前张潮曾在《幽梦影》中说:“剑不幸而遇莽夫,镜不幸而遇嫫母,此皆人间无可奈何之事。”像上面所举的这些例子,不也是人间无可奈何的事吗?
不过,有些学者对此问题却有不同的看法。他们不认为读者在欣赏能力方面会有困难,也不相信作者与读者之间会发生类似上文所说的悲惨局面。比方克罗齐就认为读者一定能够欣赏文学作品,因为“批评和认识某某为美的那个判断,与创造那美的活动相同,都是直觉。唯一的差别只在情境上:一是审美的创造,一是审美的再造”。“在观照和判断的一刹那之间,我们的心灵和那位诗人是相同的,是二而一的。”(《美学原理》)
简单地说,克罗齐认为创造美和鉴赏美都是直觉的活动,而且,审美即是一种再创造,性质和作者创作作品并无不同。因此,不仅没有“传达”是否会发生困难的问题,也没有欣赏能力差异的问题;每一位在做审美判断的读者,其实都是作者的化身,观赏着他自己所创造出来的杰作。
理论上这种讲法当然可以成立,但在实际欣赏的审美过程中,我们却发现不是那么一回事。这就好像在统计学里,我们可以说一个人左脚放在80℃的热水中,右脚放在0℃的冰水中,平均起来就是人感觉最舒服的温度,实际上这个可怜的人不难受得屁滚尿流才怪哩!
在历史上,欣赏能力不均匀的差异,乃是非常明显的事实,像班固和司马迁对屈原的评价就不一样。清朝谭献说汪中的《释三九》、《哀盐船文》、《自序》、《汉上琴台之铭》是振古奇作,包世臣却认为《广陵对》和《汉上琴台铭》是下乘,《哀盐船文》也只是稍具哀怨之致而已。文学作品之所以会有许多不同的评价,基本原因就是读者的欣赏能力和审美能力并不一致。所以,像杜甫,才会有人尊称他是诗圣,有人却嘲笑他是乡巴佬。
据说,近代名画家齐白石,有一天拿着自己的一幅画想跟卖菜的小贩换一车白菜,小贩不肯,笑他说:“你这糟老头,竟想用假白菜来换我的真白菜。”这位小贩就是艺术上的色盲,只看得见实用的价值,而看不清审美的价值。像这一类色盲,跟上面所说审美能力不同的情形一样,在历史上也是非常普遍的。
《文学散步》 第一部分何谓欣赏?
013。何谓欣赏?
由此看来,欣赏并不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要做一个优良的读者也不简单。既然如此,那么,为什么“欣赏”会有程度和能力上的差异呢?它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活动?这种活动的性质与意义又如何呢?
所谓欣赏,指的是一种特殊的心理活动。例如《兰亭集序》说:“当其欣于所遇,暂得于己,快然自足。”谢灵运《晚出西射堂》诗说:“含情尚劳爱,如何离赏心?”《游南亭》诗说:“我志谁与亮?赏心惟良知。”《从斤竹涧越岭溪行》诗说:“情用赏为美,事昧竟谁辨。”(李善注:“情之所赏,即以为美……是故有以自得也。”)他们说的欣与赏,都是指人面对所遇到的物,因情感的投注而快悦地掌握住,并使自我生命得到充实的一种状态。所以,他们不约而同地用自得或自足来形容这一活动的结果。
换言之,这整个活动有三个地方值得注意:一是情感必须投注,牵涉到感情移入的问题;二是因感情移入而获得了美,所以又牵涉到美存在于何处的问题;三是整个欣赏活动的结果有什么意义的问题。
其实,这三个问题是互相关联的。不过,为了叙述的方便,我们先从第二个问题开始讨论。
014。美在何处?
文学作品,经由作者写出来以后,即成为欣赏的对象。但历来对于读者欣赏作品而产生美感的来源,却有两种极端的看法。一种认为我们看见一个好的作品,所谓美,自然就是作品本身的性质,美就存在于作品本身。犹如我们看见西施,觉得她很美,这个美当然是指西施本人而说的。
这个道理很浅显,所以它的起源也很早。抱朴子说:“妍媸有定。”(《抱朴子·塞难》)“不睹琼琨之熠烁,则不觉瓦砾之可贱。”(《抱朴子·广譬》)即蕴涵了这种看法。在西方,最早兴起的美学观念也以为美存在于物体的形式,物体本身各部分如果组织配合得非常和谐,就显出了美,我们只要利用感官直接感受它就行了;假若我们无法感受到它的美,则可能是因为我们还不够了解它,它的美却不因读者能不能欣赏而有所改变。
乍看之下,此说非常合理。然而它却有极大的漏洞,因为:第一,美丑纵使存在于作品本身,美与丑的判断仍然需要读者主观的辨识,所以美的存在与否,实际上无法离开主观意识而独立。第二,假如说凡是能够理解的人都应该能感受到它的美,那么,世界上就没有什么东西本质上是属于丑的了。第三,如果美者恒美,不因读者能不能欣赏而改变,则一切文学批评岂非庸人自扰、徒然多事吗?
美的客观论,因为有这些毛病,所以,又有了第二种看法,认为西施之美并不是西施本身美,而是情人眼里出西施。例如刘子说:“美丑无定形,爱憎无正分。”(《殊好》)黄庭坚说:“文章大概亦如女色,好恶只系于人。”(《书林和靖诗》)即代表了这一类看法。他们主张美或丑不存在于事物本身,而在于欣赏者的审美判断,并且这种审美判断,也是受到判断者主观的知识和情绪背景所限制的。
这种说法也有些地方值得商榷。我们当然承认若无读者主观的审美判断加入其中,讨论作品美不美就丧失了意义。同时,价值判断必然受主观条件的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事实,否则也不会有像我们在前面所谈及的那些评价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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