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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4-10李敖系列之1李敖回忆录-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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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至于《文星》杂志停刊一年期满后应否复刊问题拟到时再行核办
以上所签是否可行谨检呈萧同兹原报告一件敬祈核示谨呈
“总统”
职 张群 1966年2月15日
张群的签呈和萧同兹的报告送到蒋介石面前后,蒋介石在张群、萧同兹、黄少谷、黄杰四个人的老面子下,基于他自己的利益,终于网开一面,批示“可如拟试办”五个字。由于这五字御批,《文星》遂由萧同兹“老年人接了青年人棒子”。可是,我当时铁口直断,预言《文星》改组不会成功。我坚决相信的蒋介石纵然一时放过《文星》,但蒋经国不会放过,这一判断,愈来愈证明准确了。在表面上,《文星》似乎惹来了私人方面的不少麻烦,从“皤然一公”(胡秋原)到“公然一婆”(胡适夫人江冬秀),都大有人在。但这些纠缠,不论当事人是自知的还是不自知的,其实都是公家方面的棋子而已。《文星》既成为《自由中国》杂志以后,国民党眼中钉的递补者;封杀《文星》既成为定案,手法自然也不厌其精,是“公私合营”式的。——在“公”的手法动手前后,多次以“私”的手法打前站,先制造空气,也就不足为奇。
1966年3月国民党开三中全会,胡秋原“得风气之先”,扩大事态,上书全会,说萧同兹“背党卖国”、“萧同兹父子书店近四年来之活动,乃与‘匪帮’盲进运动相呼应”、‘与共党近数年之全面盲进相呼应”、“相配合”等等;另一方面,早在1964年起,情治背景的国民党就加入批斗,其中最明显的一人,就是写《文化界中一枝毒草》、《〈文星〉与李敖》等书的侯立朝。1985年5月25日,林正杰的《前进》上透露,侯立朝告诉他们,“他曾是‘蒋经国的打手’,说他当年亲奉蒋经国之命,对《文星》集团开火。”我真“感谢”林正杰背离党外,大力批我,由于这种串连国民党情治人员批李敖的联合作业,我才在二十年后得知了这么奇妙的真相,并得到蒋经国亲自指挥消灭《文星》的人证!
不论“皤然一公”也好、不论“公然一婆”也罢、不论“蒋经国的打手”也行……这些都是外表的纠缠与制造空气,最后消灭《文星》,还得靠内部作业的完成和官方正式出面动手。
早在《文星》被勒令停刊后第八天(196年1月4日),警总就以(“54”)训唤字第九三四五号查禁了《文星》第九十七期和李敖的《孙逸仙和中国西化医学》。3月22日,蒋介石批下了“可如拟试办”的张群签呈,表面上,似乎有诚意让文星活下去;骨子里,却大有花样!
在《文星》改组过程中,7月18日,警总忽然以(“55”)宫控字第四三六四号到四三七四号十一张联号公文,查禁了殷海光的《中国文化的展望》、李敖的《为中国思想趋向求答案》、《教育与脸谱》、《历史与人像》、《文化论战丹火录》、《上下古今谈》、《传统下的独白》、陆啸钊的《恶法录及其他》、李声庭的《人权·法治·民主》、《我志未酬》和于熙俭翻译的《邓肯女士自传》。这种印钞票式的联号查禁,是很荒谬的。例如李敖的《传统下的独白》,此书初版于1963年9月,如今事隔四年,竟发现不妥,才予以查禁,试问这四年间几万本的上市流传,若“影响民心士气”,警总负责书刊审查诸公是吃什么的?所以这种查禁,纯属给《文星》改组好看,并无其他玄妙也。
当时《文星》改组,总编辑请的是军方人物胡汝森上校。胡汝森与警总政战部副主任段春理少将、政三处副处长伍一心上校、政战部第二处文化组主任李国道中校多次会面,1966年9月17日会面那次,据事后胡汝森记录,有这些对话:
李国瑾中校:最近李敖登广告要出十本书,我们对他一切来往读者的情形十分清楚,但仍有两点疑虑:
1.不知这十本书的内容是什么,是不是搅什么花样?
2.最担心是怕李敖借此搅问题,而萧孟能从中资助他。如果萧孟能万一在财政上帮助李敖出书,而不幸出了问题,则又将牵连“《文星》案”,一切将不好处理(李再三强调此点)。
胡汝森:1.我对李敖出书的内容完全不知。
2.据我的常识判断,李敖出书,可以不必别人资助。萧孟能亦不会资助李敖。10月28日,又有这些对话:
胡汝森;萧同兹先生嘱以私人身分将《文星》编委会第七次会议记录一份,附11月份出版书目及内容表,拟出出版书籍初审意见表各一份,托转交段副主任。
李国瑾中校:谢谢。这种私人方式的联系很好,可以加强互相的了解。
胡汝森:本公司原租之店铺,业主要收回拆建大楼,现准备搬往峨嵋街五号,大约在12月份在新址营业。
李国瑾中校:(1)并非夸大地说法,警总自总司令起下至各级官长,对萧老先生均表敬仰,绝不会找他老人家麻烦,所有警总对《文星》的态度,均是善意的。
(2)《文星》案原是一件相当严重的大事,萧老先生毅然担负《文星》改组的责任,将来在国民党的历史上,将占重要的一页。
(3)《文星》案至今未了,仍在试办阶段中,警备及“中央”党部对《文星》改组后的进展,都曾有报告给最高党局,迄未认为达到试办完成的阶段,这可能需要一段较长的时间,希望以后对书刊的出版,仍多慎重,以免另生枝节。
(4)关于“保持原有风格”问题,警备已与中四组交换过意见,中四组确曾有过此表示,但希望《文星》所保持者,乃其过往良好风格的一面。
我当时自谋生路,曾计划出版《李敖告别文坛十书》,在警总抢劫并查禁我这十本书的时候,由李国道中校主持,此人面目可憎、程度低下、口蜜腹剑,又因态度虚伪,跟口中的蜜搭配不上,所以那种蜜,尤其令人作呕。胡汝森所说萧孟能没有资助李敖出书,全是事实,因为事实上,萧孟能当时够朋友得连个李敖在银行开户都不肯介绍(后来还是彭明敏看不过去,仗义介绍的),又何来资助?(胡汝森且以《文星》总编辑身分,被萧孟能派去参加这年11月7日徐高阮。胡秋原举办的声讨李敖大会呢!)至于萧同兹这边“以私人身分”不断把《文星》内部作业向警总交心,实际换得的,却是空忙一场。李国瑾到了10月28日,还说“‘《文星》案’至今未了,仍在试办阶段中”、还在向“最高当局”“报告”中,可见官方毫无诚意,一定要消灭《文星》而后快的。
拖到1967年,情况愈来愈不对劲了。这时候的萧同兹,发现他一年多的辛苦努力、一年多的卖老面子、一年多的委曲求全,似乎都无法挽救那既倒之狂澜了。官方的禁网,显然在愈收愈紧,他也不知如何是好,只好拖一天算一天。到了5月25日,有军方的秘密指示出现了。指示人是神秘的代号“端木青先生”,文号是(“56”)治侠字一二一六号函:内容略开是“……军中禁买《文星》书刊……检扣呈部凭处。……”这是许多讯号中的一个讯号,“春江水暖鸭先知”,当局正式出面动手,为期已不远了。
萧同兹把他的困境,托密友转告了张群和黄少谷,并透露了有结束《文星》的意思。密友转来了张群的七点意见和黄少谷的六点情报:
张:
一、同兹对党的功绩与忠贞,大家都了解,不是胡秋原或其他人等所能抹杀的。
二、他很关心,也诚意帮忙,但要了解,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事如经过他,他一定设法挽救,就怕他们直接上报而径自执行。
三、《文星》负债如许,万一如此,同兹如何下台,所以必得维持下去。
四、要使《文星》维持下去,孟能必须彻底离开,即令不许会国外,也不可再问《文星》的事。
五、董事会要改组,另找一适当的人任董事长,在政治方面挡风。
六、同兹自任经理,另找人住理,如明勋或友德等。
七、要改变生活方式。
黄:
一、他和某已经谈过数次,终不能Convince(说服)他。
二、《文星》破坏心防。
三、杂志如复刊,则同兹和老先生的关系便濒于破裂的边缘,而使岳公无法下台。
四、官司一定打不赢。
五、老先生说,老一辈的人,常易受儿女的蒙蔽,如布雷(这下面,似乎还有话)。
六、对父亲,百分之百相信;对儿子,半信半疑;对李某,完全不相
信。张群的七点意见中,第二点最值得注意。他说“他很关心,也诚意帮忙”,应属可信。因为张群固不懂什么《文星》的使命,但他懂萧同兹,他与萧同兹交情甚深,自然会帮忙。他说“事如经过他,他一定设法挽救”,显然指他在“总统府”秘书长经手的事项与公文内,可以想办法,但是如果蒋经国“他们直接上报而径自执行”,他就帮不上忙了。黄少谷六点情报中,都值得注意。他说他不能说服“某”,“某”似是指蒋经国本人;他说《文星》的关键在上面已经认定“《文星》破坏心防”。他说“老先生(指蒋介石)说,老一辈的人,常易受儿女的蒙蔽”,显然指萧同兹被蒙蔽而言。但奇怪的是,蒋介石自己,又受谁蒙蔽?蒋经国不正是他的“儿女”吗?他自己也不正是“老一辈的人”吗?明于知人而昧于察己,这岂不好笑吗?至于说“对父亲(指萧同兹),百分之百相信;对儿子(指萧孟能),半信半疑;对李某(指李敖),完全不相信。”倒也真是符合国民党作风与判断之言,在这种真相与原案下,萧同兹纵有‘中朝大官老于事”的通天本领,又能苟延几时呢?
拖到1968年,官方终于忍不住了,首先,官方开始在税务问题上面找《文星》的麻烦,希望能够查出逃税漏税的证据,用作借口。不料,《文星》早防到这一着,税务机关追查之下,竟发现《文星》连卖一张报纸,都会自动开发票!在这种简直无懈可击的情况下,官方除非走栽赃嫁祸的路,也就别无他法。于是,官方决定硬来了。
1968年1月25日的下午,警总纠合各路人马,突击搜查《文星》资料室。《文星》资料室本在我家隔壁,有六十六坪(1坪约合3。3平方米——编注)大,原与三十三坪的我家内部有门相通,我离《文星》,这道门就用砖封死了。这天下午我正和小情人小蕾(鲁肇岚)在家,听到隔壁有异动,开门一看,便衣与警察甚多,立刻就明白了怎么回事。
三天以后(1月28日),萧同兹座车开始被跟踪;第四天(1月29日)起,《文星》书店门口有“计程车”两部及便衣多人驻守不去。情势发展至此,可见蒋经国他们的确不经过张群,“直接上报而要径自执行”了。萧同兹感到“与人刃我,宁我自刃”,就在2月5日,写信给张群以“财务未臻健全”为理由,要求蒋介石准他停业。萧同兹不愧是老于世故的,明明是你蒋介石两面做人、逼我关门,可是我绝口不提一个字,反倒字里行间,哀哀请求你恩准我自我结束。张群收到信后,只好转呈蒋介石,蒋介石批了一个“阅”字,意思是说知道了,你就去停业吧。于是张群以(“五七”)台统(一)仁字第三八四三号函件,回复如下:
同兹吾兄大鉴 展诵2月5日
惠书敬悉一是关于文星书店财务未臻健全不能继续维持已决定停业一节业已如嘱转陈奉“总统”批“阅”用特函复即
请遵照并颂
时绥
张群 敬启 1968年2月23日
于是,苟延残喘了两年的《文星》,终于还是难逃一死了。
虽然蒋介石那边决定了《文星》停业,但在蒋经国这边,却照旧一不做二不休地开始抓人,以期把案子落实。3月15日上午十点,《文星》总经理郑锡华以“叛乱嫌疑”被捕,警总保安处人查问他,到下午五点半才放回;第二天和第三天,又叫郑锡华自动去报到,又查问他两次。到了2月20日上午十点,萧孟能的秘书钱诩平告诉他,有两位先生受友人之托,有事找他面谈。萧孟能请钱诩平邀他们上楼,一进办公室,两人就出示“叛乱嫌疑”的传票,把萧孟能押进一五一○一九五二号黑色吉普车,开进保安处。问来问去,直问到下午四点半才放他出来。当晚十一点,萧孟能来我家,说警总说在《文星》资料室查到“思想杂谈”一禁书,想入他于罪。我说,《文星》资料室是我一手筹设的,有什么书我一清二楚,根本就没有这本书,这是他们趁搜查时栽赃的!既然事已如此,还是由我出来顶吧。说完我就立刻写了一纸证明书,由萧孟能带走了。证明书内容如下:
《文星》资料室于1965年8月18日正式集中资料,当时由本人负责管理、添购,当然由本人负全责。本人于1966年4月1日致信萧孟能,正式宣告离开《文星》,于8月1日正式完成交接,在这段期间内,资料室一切责任,仍应由本人担负,特此说明如上。今晚萧孟能来问有否“思想杂谈”一书事,经回忆,似无印象。《文星》资料室中图书太多,且无清册,又以隔时甚久,对一些书,实难确断其有无,合为附陈如上。
1968年2月20日夜 李敖 手具附记:以上所说,如有疑义,本人愿做人证。
萧孟能把我的证明书送到警总,大概他们知道李敖有“有福先享、有难独当”的四海作风,且他们意在整《文星》,故对证明书并没重视。最后《文星》既听命结束,此案也就不了了之。
1968年2月25日,段春理少将拜访萧同兹,当面询问《文星》是否确实自动结束?何时结束?萧同兹拿出他2月5日致张群的信和张群2月23日的回信给他看,说拟定在3月1日结束(后因百举待废,时间太促,改为4月1日)。当天下午五点,萧家的老佣人老彭(彭吉昌)留条子给萧孟能,请求介绍他另谋出路,晚上萧孟能问他,说你做了这么多年佣人,大家处得很好,为什么不干了?老彭痛苦地说:“在家里做不下去了!”——原来警总逼他打主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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