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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林 2007年第1期-第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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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松:小窗口很可能意味着压抑、与肿胀相关的首先是疼痛,如此等等。
  在这些诗意的片刻,短暂的停留曾把我带回到凝神注视疏疏坠落的雨滴一点一点打湿北京四合庭院地面砖头的年月。那是很多年以前的事了——记忆的天空里依稀地布着夏日的树阴。不同读者的感受肯定是不一样的,但不论是青少年还是成年人,如果读得慢一点,让埃斯佩朗莎的轻声呢喃在你的心镜中投映出某些图像,呼唤出某些联想,敲打出某些节奏和音律的回声,那将会是一种美的体验——即使其中有时会包含痛楚和酸涩。
  背后的“故事”
  《芒果街》虽然由一些相对独立的小“节”构成,但它们有内在的关联,总和起来讲述了一个关于美国大城市中贫苦墨西哥裔少女成长的“故事”。在“我的名字”一节里,埃斯佩朗莎说明:她那多音节的长名字来自西班牙语,在美国学校里被同学认为既别扭又滑稽。她很明白:自己属于“棕色的人”。
  在种族差异和矛盾非常突出、对肤色和族裔问题十分敏感的美国社会,身为拉丁美洲移民后代常常意味着家境贫穷、遭人歧视以及文化上的隔阂与失落。因此,埃斯佩朗莎的成长历程蕴含丰富的社会学内容。布鲁姆主编的导读也主要聚焦于与作者身份和作品内容相关的族裔、性别、贫富和文化差异等问题。
  初到芒果街,小埃斯佩朗莎结交的头一个朋友是“猫皇后凯西”。凯西家里群猫聚集,连餐桌上都有猫自由散步,显然也是穷人家庭。小凯西对新来的邻家女孩很友善,主动给她介绍介绍当地街坊和店铺。然而她也会吹嘘自家的法国亲戚和那里的“豪宅”,会童言无忌地直说科尔德罗之流(非白人)的到来导致社区档次下降,所以她家将要向北迁居,还会警告新来者不要和“像老鼠一样邋遢的”露西姐妹玩耍。小孩子似懂非懂的话充分地并且残忍地折射着成人社会的矛盾、弊端和偏见。
  透过小埃斯佩朗莎的眼我们认识了众多芒果街的拉美移民:有凯西走后搬进她家房子的“么么”一家;有住在他家地下室的波多黎各人——他们中的一名少年曾偷来一辆黄色卡迪拉克豪华车并载上所有邻家孩子在窄街上兜风过了把瘾,然后被警察拘捕进了局子;有又想攒钱和波多黎各男友结婚又想在美国另找个阔丈夫的玛琳;有被男人遗弃的单身母亲法加斯:她带一大窝孩子艰难谋生,无人管教的小家伙们一味胡闹,终于有一天酿成惨祸;还有新到美国来的胖女人玛玛西塔,她不肯下楼也不愿说英语……
  一顿午餐也能告诉我们许多事情。小埃斯佩朗莎眼巴巴地看着那些能在学校餐厅吃午饭的“特殊的孩子”,千方百计说服了妈妈给她带饭,却在餐厅里遭到嬷嬷的拦阻,委屈地哭了起来,勉强留下来后,她在其实“没有什么特别”的食堂里流着泪吃带来的冷腻的米饭三明治(她家的午饭没有肉),感到那么失望,那么满心屈辱。我们恐怕得动用点想像力才能充分体会学校食堂对于这个孩子的巨大诱惑。把如此微不足道的就餐权利幻化成某种美好辉煌体验的,该是多么辛酸而卑微的处境。此外,从各位掌事嬷嬷的言行,我们还能感受到拉美裔穷孩子读书的天主教会学校的氛围。
  当然,穷孩子也有自己的快乐。埃斯佩朗莎不顾凯西的警告,和露西姐妹交了朋友。她们凑钱合伙买了一辆旧自行车,三人一起挤上去,风驰电掣地穿过整个街区。那是“我们的好日子”。老吉尔的旧家具店又小又黑又脏,里面只有些破破烂烂的东西,但对孩子们来说仍然魅力无穷——比如那个能发出奇妙声音的音乐盒。仰头看云彩是大自然提供的探讨“科学”和“审美”的机会。唱着歌谣跳绳则是街头平民孩子的快乐游戏。
  参加小表弟的洗礼晚会是忧喜参半的体验。妈妈为埃斯佩朗莎买了一身鲜亮的新裙子,却没买新鞋。这让她沮丧万分,晚会上根本不敢去和男孩子跳舞。不过,墨西哥移民中存在着浓浓的家族和同乡亲情。长者会关照孩子们,而且大家沾边不沾边都算是“表亲”。后来埃斯佩朗莎在那乔叔叔的鼓励和邀请下进了舞场,跳得兴高采烈,无比风光。
  发生化蛹为蝶巨变的青春期不知不觉就来到了。小姑娘们开始注意自己的屁股和腰身。她们跳着舞,跳着绳,同时半是天真无邪、半是初解风情地唱着歌谣。她们穿上别人送的五颜六色的旧高跟鞋招摇过市。她们开始对男孩子生出兴趣。埃斯佩朗莎开始打第一份零工。她在照相馆分装照片,那儿的一个看来和气谦卑的东方人突然吻了她。我们几乎能听到她的心跳,感到她的尴尬和惊恐,也不免会对留在叙述之外的那东方人的境遇、心态和动机等等生出一些模糊的猜度。
  真正的初吻发生在这之后。在嘉年华会游乐场上,约定碰头的女友萨莉没露面,却有一群男孩来纠缠,其中一个还强行亲吻了埃斯佩朗莎。这破坏了少女对爱情的幻想。
  然而,不论有多少压力,有多少挫折和伤害,埃斯佩朗莎会像她家房子近旁那四棵细弱的小树一样突破砖石的阻挠顽强成长。这般有如猛兽的树是不可阻挡的,能在痛苦时刻思考树的秘密的小埃斯佩朗莎也一定是打不垮的。她要长大,有一天要离开芒果街。
  离开意味着更有意义的归来——如伴随八月的风一起来临的三个老姐妹所告诫的:“你离开时要记得为其他的人而回来。……你不可能忘记你知道的事。你不可能忘记你是谁。”如果说离开芒果街的渴望几乎等于对成功和富裕的追求,那么返回芒果街的责任和期许则在本质上超越了通常意义上的美国梦。
  如许多评论者所强调的,这本书的另一个重要关注点是性别问题。有人说《芒果街》中的男性形象统统不佳,但事实并非如此。半夜醒来的疲惫的父亲,聚会中善解人意的拿乔叔叔,还有许多别的挣扎着谋生养家的男人,勾勒他们的笔显然饱含同情。当然,那同一支笔也毫不含糊地写出了萨莉、密涅瓦们的父亲或丈夫殴打女性的劣迹,写出了墨西哥裔男人的种种陈旧或荒唐的性别观念和行为方式——因为那些也是芒果街生活的一部分。
  在一节节亲切的讲述中,我们听到了小埃斯佩朗莎对男孩女孩差异的非常具体而感性的分辨,体会到她因家庭主妇(包括她母亲和鹭鸶儿们)被荒废的才华而生出的惋惜,还见证了她对玛琳和萨莉以嫁人为中心的人生设计的审视和最终扬弃,如此等等。这些是成长中的女孩子关心的问题,也是已经成年的女性仍在思考的问题。可以说,幸运的是,作者的艺术直觉让她没有过于主题先行,没有脱离具体真切的生活经验。因此,展现在读者面前的,不是有关社会性别的说教,而是美国墨西哥裔少女的色彩斑斓的生活画卷。
  关于梦想
  房子是小埃斯佩朗莎的梦想,也是全书的核心象征。关于房子的梦想中也包含了对理想自我的憧憬。在书中许多处拟人化的描写中,比如关于房子、气球和树木的意象,都可以看出主人公的自我感觉在客观世界的投影。这本小说,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关于一个人在世界上寻求自我,寻找一片归属之地的故事。
  定义梦想的一个关键词组是“像电视上的”。科尔德罗一家希望住进电视上展示的那种房子,固然表明他们想摆脱贫困、分享美好生活,但从中也可分明看出大众媒体所代表的强势文化和主流生活方式“洗脑”的作用。
  梦想和愿望并非凭空而来。我们记得那位一直坚持“别说英语”的玛玛西塔。让她心碎的是:她自己的小儿子开口说的第一句话就是英语,他会唱的头一支曲子是百事可乐的广告歌。听英语广告歌长大的孩子会怎样梦想将来的生活?与此类似,还有准备赴晚会的小埃斯佩朗莎对新鞋子的重视。为什么她那么强烈地渴望与新衣相配的新鞋子呢?为什么一双旧鞋就让她羞惭得连脚都不敢伸出来了呢?轻灵的叙述只蜻蜓点水般地提到了男孩子的注视。然而我们若是在那些隐含的问号旁稍许驻留,就能感受到少年经验背后的近乎沉重的成人“潜台词”。是的,商业化社会里人们以消费品来定义的“美”和“体面”的标准多么霸道地主宰了孩子的感觉!与朦胧的性觉醒纠缠在一起的那种把自己物化成男性欲望对象的心理过程又是多么“自然”地发生在天真少女身上!
  我们庆幸小埃斯佩朗莎在成长中不断修订着、丰富着自己的梦,而且有代表墨西哥土著文化的女巫般的神秘人物指点她。梦想是人前行和创造的动力,然而梦想也是需要甄别,需要分析,需要批判和修正的。
  让我们就在“梦想”的音符上结束这篇导读。
  对众多年轻的和已经不再年轻的初读者和再读者,这都是一本开卷有益的书,既可以成为一种文学体验,也可以唤起情感的交流和共鸣;既可以当作自己试笔写作的参照,也可以触发对人生和社会的体察与深思。
  请缓步徜徉于《芒果街》。
  吸血鬼王国和它的缔造者
  钱云华
  作为西方世界里著名的魔怪吸血鬼,他们的身份却很尴尬:既不是神,也不是魔鬼,更不是人。他们没有人的重要体征,诸如心跳、脉搏、呼吸或体温,但他们有思想,会思考,会交谈,会四处走动,如果没有外力的伤害就能够永生。
  据称,吸血鬼最早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圣经》中的该隐。根据《圣经》记载,亚当和夏娃被逐出伊甸园之后生了该隐。他是个农夫,和牧羊人弟弟亚伯共同生活。一次两人照例向上帝献祭,亚伯奉上了丰盛的肉食,而务农的该隐奉上的是青菜、萝卜,这招来上帝的不满。出于嫉妒该隐谋杀了弟弟亚伯,第二天上帝向该隐问及亚伯的行踪,他谎称不知。上帝怒道:“狡赖!你弟弟的冤魂向我哭诉你的暴行,所以你得接受我的惩罚!”该隐于是向上帝求饶,但是上帝说:“不,我不会杀你,而且我知道你以后一定会被人唾弃。所以我给你一个与众不同的记号,这样你就会让别人知道你不该被杀……只是尽量折磨你罢了。”该隐所受的天谴便是终身必须靠吸食活人鲜血,并且永生不死,世世代代受此诅咒的折磨。
  这一段故事对现在的许多读者来说已经不那么熟悉了,但是,“吸血鬼”这一概念借文学和电影之力,在人们心中扎了根。1897年,爱尔兰作家布拉姆·斯托克的著名小说《德拉库拉》以及后来很多类似题材的电影,如1931年贝拉·路高西主演的《惊情四百年》(又译《德古拉》),使得相关观念和形象广为流传。然而,1976年的一位女作家以其作品《夜访吸血鬼》彻底颠覆了千百年来吸血鬼在人们心目中丑陋邪恶这一刻板印象,赋予了吸血鬼丰富的内心和个性——他们也有依恋、仇恨、孤独。她就是美国顶尖的畅销书女作家之一安妮·赖斯(AnneRice)。安妮·赖斯1941年10月4日出生于美国的新奥尔良。排行第四的她原名霍华德·艾伦·奥布赖恩,然而有趣的是,她入学的第一天就自己改名为安妮。1956年其母亲凯瑟琳·奥布赖恩去世后,父亲再次结婚,并因为工作的关系搬到得克萨斯的理查森。就在理查森中学,安妮遇到了自己未来的伴侣斯坦·赖斯,1961年10月14日两人结为伉俪,婚后他们一同就读于旧金山大学。安妮·赖斯1964年获得旧金山州立大学的政治科学和创作学士学位,1965年首次发表了她的一篇短篇小说。1972年获得加州大学的创作硕士学位。她在成名之前做过多种工作:女招待、厨师、引座员等等,经历十分丰富,为她的写作奠定了充实的基础。
  赖斯从1965年写短篇小说《1948年10月4日》开始,曾以不同的笔名写过多种题材的小说,如以安妮·兰普林写过《逃往伊甸园》,以A。N。罗克洛尔写过“美人系列”作品,但是最著名的是她的吸血鬼类的作品。自1976年出版首部《夜访吸血鬼》(InterviewWiththeVampire)开始,安妮·赖斯一共写了二十五部吸血鬼和女巫故事,每一本都成了超级畅销书。最为人所知的“吸血鬼编年史”中作品依次为《夜访吸血鬼》、《吸血鬼莱斯特》(TheVampireLestat,1985)、《天谴者的女王》(TheQueenoftheDamned,1988)、《肉体窃贼》(TheTaleoftheBodyThief,1992)以及《恶魔迈诺克》(MemnochtheDevil,1995)、《吸血鬼阿芒德》(TheVampireArmand,2000)、《血与金》(BloodandGold,2001)和《血颂》(BloodCanticle,2003)。她的其他作品还有以《圣经》故事为背景的《吾主基督》(ChristtheLord,2005)。她的作品之所以能够有着恒久的文学价值,依靠的并不是打打杀杀、鲜血淋淋,她的小说以生动描写恐怖情节而又能超越恐怖著称,小说的主题多为历史背景下人的离群索居及对自我的追求,小说中的人物总是现实社会或非现实社会中孤立的群体。在《夜访吸血鬼》中,主人公路易在对人性的渴望与吸血鬼之嗜血之间徘徊,这一心理上的对立贯穿小说的始终。路易是一名年轻的法裔美国青年,在失去了亲爱的弟弟之后,于自责和绝望中被莱斯特变为吸血鬼。路易一直无法面对吸血鬼血腥杀戮的现实,莱斯特于是将年仅五岁的小姑娘克劳迪娅也变为吸血鬼,迫使路易为了照顾克劳迪娅而杀人。克劳迪娅终因无法忍受莱斯特的奴役与控制杀了莱斯特,并与路易去寻找其他的吸血鬼同伴,但最终路易失去了克劳迪娅,孤零零地永生着。
  在《肉体窃贼》中,颇具人性的吸血鬼莱斯特遭遇了邪恶的吸血鬼拉格朗·詹姆斯,后者设下圈套盗走了莱斯特的万能鬼体,到处行凶作恶。在所有同类都不愿对他施以援手的情况下,正直的吸血鬼戴维·陶尔伯特帮助他打败了詹姆斯,重新收回了自己的鬼体。
  安妮·赖斯以其众多的吸血鬼小说,建构了复杂的吸血鬼家庭谱系。以在“吸血鬼编年史”中的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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