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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3-美国8大名案-第6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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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足够的经验处理刑事案件,于7月14日又请来了第三位律师迈尔·沙其。
第八部分 谎言织就的梦第58节 谎言织就的梦(7)
一年后,1999年7月22日,随着麦可·哈迪和埃里克·索夫特的加盟,娴泰、肯尼的辩护小组扩展到了五人。7月9日,警方录下了两位公证人唐·奥其和诺莉·斯韦尼的证词。7月10日一大早,约瑟夫·雷兹尼克把专案组全体成员和七位公诉人召集到会议室,从林肯车和苏尔曼大厦1B房间收集到的证据占去了这里的半间屋子。所有的物证都需要一一过目,最耗时的是娴泰写下的十几本笔记,办案人员往往要读两遍、三遍,甚至更多遍,才能悟出内中的含义。笔记中提到的1000余人,警方后来都逐一查对过,或电话联系,或派专人访谈。
其中有些人还不止一次。笔记本上和伊琳·苏尔曼的名字列在一起的,还有20多位年老独居的女富翁的姓名、电话、地址、房地产资料和银行资料简略,甚至社会安全号码等。娴泰在伊琳的条目下写着:“伊琳的背景?”“社会安全号?”“电子枪”等字样。最令办案人员惊异的是,笔记本上竟然记有美国总统座机“空军一号”的直拨电话,和当时的国防部长、后来的国务卿柯林·鲍尔的家庭电话号码。等法院签发了允许他们为电脑和手机解密的特别搜查令后,专案组从娴泰和肯尼的电脑里打印出了两英尺厚的资料,其中有两位凯梅斯贮存的若干姓名、电话、地址等,以及他们事先替自己编造好的各种版本的不在现场的说辞。电脑中还存有男性同性恋色情录像。两位来自美国电话电报公司的手机专家告诉警方,娴泰在7月5日上午11点到11点28分之间一共有过三次通话,地点都是在苏尔曼大厦附近,而不是像她当时在电话上对思坦利·帕得逊说的,在新泽西的花园州大道上。洛杉矶方面,警方奉命搜查了娴泰租用的贮藏仓库,在那里又找到20多本笔记。纽约方面,寻找伊琳·苏尔曼的工作在更大规模地进行。
警方搜查了纽约的三个机场及附近区域,全市所有的医院、停尸房和殡仪馆,纽约…新泽西…康涅狄格三州交界处的家用贮藏仓库,花园州大道和帕里沙芷大道沿途,乔治·华盛顿大桥和塔畔大桥。联邦调查局协助用红外监测器扫描了新泽西州北部的几处沼泽地。警方还向各垃圾公司打听垃圾被运送到的终极地点,然后带着警犬分赴宾夕法尼亚、俄亥俄、康涅狄格、新泽西和纽约各州。随着时间的推移,找到苏尔曼夫人——无论活着或是死去——的希望越来越渺茫。除非警方能够获得足够有力的人证物证,否则很难以谋杀罪起诉娴泰母子。此时,进展相对顺利的洛杉矶警署已有些急不可待,声称他们有尸体,有目击者——肖·利托,有现场证据——美洲豹轿车上肯尼的脚印等等,要告倒两名罪犯,甚至判他们的死刑都是毫无问题的。但纽约方面仍不愿善罢甘休,以至洛杉矶警署几次三番要求引渡人犯的企图都未能实现。可以说,案情突破的契机是娴泰自己提供的。警方后来终于悟出,专案组在7月7日和手纸条一起截获的那张小纸片上所写的“PALAZA”,是被娴泰误拼的“PLAZA”,即普拉撒大酒店。
但43280这个号码却让办案人员颇费周折。娴泰被捕后第一次与律师会面时,霍赛·慕尼茨就提醒过她,不得在被当局监控的狱中电话上讨论任何与案情有关的事。但一贯我行我素的娴泰却把这一警告置之脑后,她用狱中电话告诉她聘请的私人侦探拉瑞·弗洛斯特,要他替她取“7月5日存放在普拉撒大酒店的提包”。当他们在约定的时间见面时,尽管律师们一再追问,娴泰坚持说:“包里真的没有什么,就是些个人物品和两副鬼脸面具。”事后霍赛说:“她很聪明。她知道如果提到‘手枪’二字,我们就不会替她取。”娴泰后来居然又愚蠢至极地再次打电话,催问拉瑞打算何时取包。7月23日,拉瑞·弗洛斯特从普拉撒大酒店拿到那只黑色提包后,回到办公室打开一一查看。除了娴泰所说的鬼脸外,里面还有一只旅行用化妆箱,一瓶伏特加,两本笔记,一台微型录音机,一副塑料手铐,若干法律文件,包括那张警方一直在寻找的苏尔曼大厦转让契约原件,上面有娴泰伪造的伊琳·苏尔曼签字和诺莉·斯韦尼盖上的公证图章。提包的最底下,用一方白色丝帕包着的,是那把杀害了达威·卡兹丁的点二二简宁式手枪。拉瑞赶紧拨通了霍赛·慕尼茨的手机,几位律师当时正在刑事法庭附近的伏尔利尼餐馆。拉瑞还没来得及说出转让契约和手枪的事,专案组的警探们已经堵在了他的门口。“霍赛,我这里来了些警察,他们要拿走黑包。”拉瑞对着话筒说。“他们有没有传票?”律师问。“没有。”这不成问题。警探们马上打电话给公诉小组。
20分钟后,一位法庭工作人员把传票送到了伏尔利尼餐馆。娴泰经常对肯尼讲:“一般的人只用百分之五的脑子,我们用百分之七十五,所以这世上没几个人能玩得过我们。”这次她算是聪明反被聪明误,跟斗栽大了。黑提包里的两本笔记是娴泰所有笔记中的最后两本,日期为1998年5月至7月,最后一款记录的日期是7月3日。里面记载了许多与伊琳·苏尔曼有关的事,但可惜仍然没有提供任何可能找到伊琳的线索。从这两本笔记中办案人员终于知道了,出现在苏尔曼大厦1B房间的第三个人叫赫舍·安东尼奥·阿尔法利,是5月中旬肖·利托逃跑后,娴泰和肯尼找来替代他的。肖·利托告诉洛杉矶警方,他害怕娴泰、肯尼会加害于自己,因为他知道得太多了,特别是关于谋杀达威·卡兹丁一案。根据笔记本中所记载的赫舍父亲家的电话号码,办案人员来到佛罗里达州贝尔格拉附近一个古巴移民集居的房车区。赫舍的父亲说他已经好久没有见到儿子了,不过一旦有了赫舍的消息他就会与警方联系。几个月后,老人果然把儿子带到了当地警署。赫舍说他是6月18日逃跑的,因为娴泰母子拿他当奴隶使唤,还不付他工钱。在苏尔曼大厦的1B房间,赫舍的岗位是在门口。他们要他从猫眼监视楼道的动静,详细记录何人何时出入苏尔曼大厦,哪位员工在什么时候做什么,特别是苏尔曼夫人的行踪。在肯尼搬入1B房间后的第四天,赫舍趁娴泰、肯尼外出办事时离开了他们。赫舍把警方带到肯尼认为“扔尸体倒挺不错”的那片沼泽地,但仍然没有找到伊琳·苏尔曼的尸骨。可以想象,由于人手相对比较少,被告方的五位律师和三名私人侦探比警方和公诉方更忙。
特别令他们大伤脑筋的是,由于娴泰的满嘴谎言,他们的调查结果常常与预期的大相径庭,有的最后甚至成了公诉方的证据。更不用说娴泰经常编造一些子虚乌有的故事,提供一些根本不存在的证人,不但浪费了他们的精力,更使他们失去了宝贵的时间。这个律师…侦探八人小组一致认为,娴泰的脑子出了问题,她好像是生活在幻觉和想象之中。她不但编谎话,而且重复几遍之后,便对自己编的谎话深信不疑。律师们曾建议她向法庭承认患有大脑功能紊乱或心理障碍,以换取法官准许设定保释金,或按精神病患者从轻处理,但均被娴泰愤怒地断然拒绝,声称这是对她的侮辱,就像醉酒的人不承认自己喝醉了似的。比如在谈到伊琳·苏尔曼时,娴泰说:“我们没有杀她。我们和她认识,是朋友。但这个老太太有神经病。她的所谓公寓楼实际上是妓院,那些工作人员都是妓女,房客都是嫖客。她失踪的头天晚上在楼里开了一个有妓女和嫖客参加的疯狂派对。
肯定是其中的某个人把她干掉的。”又说:“伊琳的一个朋友要我来接管这个妓院,因为他认为伊琳不称职。你知道,我干过这一行,20多岁在洛杉矶的时候,为生活所迫。”当问及那位“伊琳的朋友”时,娴泰说:“他是黑道上的人,只用公用电话给我下指示,从没露过面。”三名私人侦探,拉瑞·弗洛斯特、莱思·莱文和西西·马克奈尔的主要任务是,找到7月5日那天见过娴泰、肯尼的人,以提供在伊琳·苏尔曼失踪的时间段里,两位凯梅斯不在现场的证据。娴泰列了一张长长的名单,让侦探们去曼哈顿地区的旅馆、餐厅和酒吧逐一查对。侦探们认为,不能用警方通缉令或报纸上的照片请人辨认,否则可能会把人搞糊涂而作出错误的判断。于是,为了唤起人们的记忆,有时候女侦探西西穿戴得如同娴泰,和打扮得近似肯尼的拉瑞一起行动。有时候西西假称她的姑姑7月5日星期天在这里吃过饭,后来发现丢了一件什么东西让她回来找,问有没有人在那天看见过如此这般打扮的一位60岁左右的妇人和一位20多岁的年轻人。西西·马克奈尔为此案工作了两年多,每次与娴泰见面她都会得到一张新的名单。西西后来形容这段经历是:“娴泰让我一次又一次地走进死胡同。为她寻找证人就如同大海里捞针。关键是,那海里根本就没有针。”比如娴泰说在一家宾馆的餐厅里,有一位俄罗斯女招待在7月5日那天午饭时接待了他们。“她肯定记得我们,”娴泰一口咬定,“因为我们夸奖了她的发式使她很开心,后来又给了她超额的小费。”结果餐厅经理说他们在7月份根本没有俄罗斯小姐,他甚至还拿出了工资名单作证。当侦探们将这个消息告诉娴泰时,她不假思索地说:“警察捣了鬼。他们不让她和你们见面。”再比如有一位咖啡店的墨西哥小姐叫露依莎,“我们每次去都是她接待。
7月5日那天我们要了咖啡和苹果派。她肯定记得,她认识我们。”没错,是有露依莎这么一个人,她也记得娴泰和肯尼。“但星期天我们从来不开门,从来不!”咖啡店经理为露依莎作证道。如此折腾了一年之久,竟找不到一个证人来为1998年7月5日那天娴泰和肯尼的行踪作证。莱思·莱文说,直到此时他才相信,娴泰讲的每一句话都是谎言。1999年12月,预审开庭前几天,突然有个自称是皇宫大酒店的调酒师找上门来,说他在头年7月5日下午看见过娴泰和肯尼。律师们当场为他录了像,但后来并没有提交法庭,因为此人的证词纰漏太多。他对18个月前发生的事情所提供的一些非常详尽的细节,不免令人对其超常的记忆力产生怀疑。更令人生疑的是,就在这位证人露面之前,有一个年轻的女人曾经找到律师们的办公室,交给他们一张娴泰亲笔写的条子,要他们付给来人200美元。律师们就此事追问娴泰时,她东拉西扯,颠三倒四,末了也没给出一个令人信服的解释。娴泰的律师们甚至不愿意让公诉方知道这件事,因为那位“证人”如果出庭,肯定会在交叉取证时露出马脚,使被告方弄巧成拙。娴泰和肯尼还写下一长串“熟人和朋友”的电话号码和地址,说他们也能在某些问题上为娴泰两人作证。但等到律师和侦探们照着号码拨过去时,好多人一听是关于娴泰的事,马上就把电话给挂断了。
娴泰是一个非常难缠的女人,她总是希望她周围的人都围着她团团转。她可以一天给律师打十几次电话,每次几十分钟甚至几小时,以至引起监狱中其他犯人的不满,狱方只得禁止她使用电话数日,以示惩罚。她也从不分白天黑夜,节日周末,如果哪天晚上她失眠,那她的律师们就活该倒霉。后来律师们不得不以辞职相威胁,重新和她约法三章。娴泰也是一个主观武断自作聪明却毫无自知之明的人,她一贯的作派就是要别人都听她的,对她的辩护小组也不例外。她经常驳回律师们的种种建议,有几次连肯尼都站到了她的对立面。但只要是娴泰认准的事,谁也休想改变她。一般来讲,在一场官司中,委托人只需要对以下的问题作出决定:一、是否承认“有罪”;二、是让陪审团裁决,还是免去陪审团,由法官一人断案;三、是否出庭作证,并且在没有律师帮助的情况下,独立接受公诉方的交叉取证。其他策略性的问题和辩护技巧等等则应留给律师。随着开庭日期越来越近,而被告方仍未收集到足够的证据,娴泰不顾律师们的再三劝阻,一定要向新闻界讲她的“故事”。理由是,如果她不站出来说话,人们知道的就只是警方的一面之词。律师们已经听了太多娴泰的“故事”,知道她会说些什么,也知道最后将是什么结果。后来双方总算达成协议,如果娴泰一定要对公众“亮相”,每次采访都必须有她的律师或侦探在场,以防止娴泰过分地胡说八道,或不知天高地厚地回答一些记者提出的带有圈套的问题,而被公诉方抓了辫子去。比如,在哥伦比亚广播公司电视访谈节目《60分钟》的采访中,当主持人问娴泰为什么有几个不同的生日时,在场的侦探莱思·莱文马上替娴泰回答说:“有的人有不止一个社会安全号码,但这并不意味着他是罪犯。”主持人又对二位凯梅斯说:“看来你们俩的麻烦不小呵。”肯尼回答道:“其实我们也不愿意这样。”主持人马上追问:“怎么会弄到这种地步的呢?”律师们立即指示娴泰和肯尼不要回答这个问题。在采访接近尾声时,主持人对肯尼说:“我看了你在大学里的成绩,别的科目都差不多是B和C,倒是戏剧表演得了一个A。”一位律师忙叫道:“打住,打住,你不能问这样的问题。”英国国际电视网络公司独家采访娴泰母子后付给他们7000美元。
娴泰请节目制作人用这笔钱为她和肯尼买了几套衣服。她特别关照在订购衣服之后,让店方把她衣服上标明尺寸的“16号”标签统统换成“12号”。后来娴泰和肯尼就是穿着这些衣服上《60分钟》节目和出庭的。娴泰特别腻味被捕后警方为她拍的照片,她希望在开庭之前重新照一张。狱方派人为她做了头发,还根据她“不要看上去像监狱”的要求,特地将摄影师请到12层的图书馆。摄影师带去了化妆品、梳子、眼镜、围巾、手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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