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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悟人生-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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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幸福的事情!我想,从那时起,我就已经喜欢上他了。
十二岁对我来说已经不再是一个无忧无虑的年龄。因为有了喜欢的人。学校的时光是我一天最开心的时刻。和他聊天,听他爽朗的笑,看他帅气的小脸,我把一个少女初次的呓语全部都装进了那个带锁的日记本里。我是一个很容易满足的小女生,只要他每天无意中多看我一眼,就乐得找不到北了。下午放学后,我故意磨蹭着不回家,装模作样地让他给我讲题,一道很简单的数学题讲了一遍又一遍,最后,他笑着骂我是笨猪。看着他那副无奈的、恨铁不成钢的调皮样,我心里一阵甜蜜。为了他,我不知当了多少回笨猪,可心甘情愿。晚上回到家,常常一个人坐在灯下发呆。呆着呆着,就突然笑出了声。想此刻的他在干什么呢?看电视?学习?还是跟我一样当石头?
喜欢一个人原来是如此的简单与甜蜜。
可年少时的孩子总是那么奇怪,明明心里喜欢一个人,可表面上却偏要和他作对。也许只有这样鲜明的对比,那份朦胧的喜欢才会更加突出。他的数学是数一数二的,我常和他较劲儿,可每次总是屈居他后,我心里很不服气,常常在班上散布谣言,说他是从参考书上抄的答案。同学们都信以为真。看他那副倒霉相,我心里美滋滋的,特平衡。我的作文一直是班上最好的,而他的作文,不是流水帐就是挤牙膏。每次做作文,他那副眉头紧锁、咬牙切齿、抓耳挠腮、唉声叹气的模样,简直比下地狱还要惨。他常常说:“求求你,给我写一篇吧!我叫你大姐还不成吗?”“本姑娘还没那么老呢!”我狠狠地打了他一下:“笨猪!大笨猪!再不写你就真变成猪了!”他一脸无奈,硬着头皮上刑场,每次的结尾总要我帮他想一句最经典的话来润色。哈哈,这可是报复的好时机!我就把我脑海里那些最烂、最普通、最低水平的话说给他,乐得他还一脸开花:冉暄就是冉暄,连说出来的话都是镇山之宝!“真是个大傻瓜!”我心里骂着。其实早已是心花怒放了。
就这样在“百草园与三味书屋”中,在“紫红的桑椹和高大的皂荚”里,伴随着老师那极富抑扬的顿挫,我和他开开心心地度过了初中的第一个年头。
初二了。班上重排了座位,我们不再是同桌。但有时下了课也会在一起聊天。他比以前成熟了,帅气了,更加桀傲不驯了。我对他的喜欢也是越来越浓。那时的我,已经开始走上一条爱的单行道,无数个夜里,独自享受那份幸福的惆怅,甜蜜的忧伤。
我们两周换一次座位。我和他是同一排的,所以每隔1个半月换到了中间,就能够坐在一起。那是我一学期最激动的时刻。为了那两周的相聚,我每天都会在心里倒计时,一遍又一遍地念叨着:还有——天,还有——天。就在这样的甜蜜中渐渐进入梦乡。
好容易坐到了中间,我激动得连话也不大会说了。只是一个劲儿地傻笑。弄得他莫名奇妙:“你是不是受什么刺激了!”他关切地问我。“去你的!”我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脸上却是乐开了花。我们如往昔般大聊特聊,就像回到了一年前。
1995年的元旦。是我喜欢他一年的日子。我精心挑选了一张贺卡,封面上是开得美丽而含蓄的大朵大朵的紫玫瑰。我在卡上写满了密密麻麻回忆往昔并祝福他的话,可是连一个“喜欢”都没有提。署名是:你曾经的同桌:冉暄。一个腼腆含蓄的女孩,能做到这一步,已经是相当不容易了。趁下课我偷偷地把粉红色的信封放在他的抽屉里。脸上火辣辣地烧,心里一阵狂跳。
上课时,我隔着四张桌子的距离从人缝里偷偷看他的表情。他先是很诧异,然后,看着看着就笑了。几天后,我收到了他给我的卡,雪白的封面上,一个可爱的圣诞老人在朝我微笑呢!可是里面只写了一句话:“Happynewyear。”我有些失望。也许在他心中,我一直都是他的一个朋友。不过没关系,只要我喜欢他就够了。终于有一样他的东西属于我啦!我小心翼翼地保存着那张卡,一天要看十几遍。
那时候天总是很蓝,时间总过得太快。三年一转眼就过去了。但对他的那份依恋却一直有增无减。表面上的我变了很多,可内心深处却是一点儿也没变,依旧在为一个人默默地守候,等待,那时最喜欢的一首歌就是王菲的《我愿意》。可他似乎一点也不知道。我不在乎。年少的自己,缺乏的恰恰是那份胆量与勇气,我不想因此而影响他的学习,也不愿接受向他表白后最残酷的现实。所以,我宁可选择在心中默默地喜欢他。
可最残酷的事实还是出奇不意地来到了。初三第二学期,他总是一副魂不守舍、心不在焉的样子,和我也不怎么接触,常常一个人发呆,呆着呆着就笑出声来。像极了当年的我。难道,他也有了喜欢的人?临近毕业前夕的一天,我们班上最漂亮的女孩被老师冤枉了,下课一直在哭,谁劝也没有用。这时,他满头大汗地从外面跑回教室,手里拿着两个乒乓球。他对那个女孩说:“别哭了,别哭了。我给你表演个节目。”说完,很费劲地把两个球一齐塞到嘴里。两个腮帮子被撑得鼓鼓的,眼睛睁得溜圆,还不时地眨巴几下,活像一只大青蛙。那个女孩“扑哧”一下笑了。他静静地看着那个女孩,目光里没有了以前的调皮,温柔得快要把人融化掉。我知道,他喜欢上了她。那一刻,泪水模糊了我的双眼。
我一个人走在学校的操场上,感到一阵天旋地转。心中空荡荡的,满脑子都是往昔美好的回忆。我觉得自己好可怜,没人疼没人爱,三年的等待竟会是这样一个无言的结局,然而奇怪的是,我并不恨他,也不恨那个女孩。那时的自己,长相平平,性格内向,很自卑,而她那么漂亮,又那么活泼可爱,我觉得像他那样优秀的男孩喜欢她才是最正常的,换了我,我也一样会选择她的。
可是,泪水还是肆无忌惮地流着。十六年来,第一次明白了喜欢一个人是一件很残酷的事情。在爱的世界里,付出与收获永远不会成正比。呼呼的风在耳边吹着,我觉得像是被人抽掉了脊梁骨,一下子瘫倒在茫茫夜色中。
初三毕业的那个暑假,三个月的假期,我一下子长大了许多。在眼泪中渐渐明白,也许对他的那份感觉仅仅是一个花季少女在初长成时的一种美丽的精神寄托。如果这三年里没有他,我的生活一定会非常枯燥单调,连一个可以想的人都没有,将是多么的可怕与孤独!
高中三年,我们没有分到一个班,也不经常见面。繁忙的学业压得我喘不过气来,只是偶尔闲下来的时候,会想起曾经的云淡风轻。一次在老师办公室里登考试成绩,我无意中撞见了他。他说:“冉暄,考得怎么样?”“凑合,你呢?”“还可以吧!”他笑着说。漆黑的眼睛,调皮的眼神,让我仿佛又回到了以前美好的时光。可是,事过境迁,他已有了女朋友,而我对他那份深深的依恋已渐渐变为一种淡淡的、很特别的感觉。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以前的一切都已变得无关紧要。重要的是我没有失去梦想的权利。既然那个美丽的梦与美丽的影子能陪伴我执著而又认真地走完三年的初中岁月,那么,这三年又何尝不值得珍惜呢?无论何时,我都需要一个精神寄托,哪怕是虚幻的也可以。借此让自己再年轻一次,再真正地单纯一次,拥有这个梦,我不会再寂寞。
毕业就在眼前,转眼就各奔东西。高考结束了,他被哈尔滨工业大学录取,我则留在了陕西一所重点大学里。往事如风般逝去,只留下一个美丽的影子永远珍藏在我的心房。六年的青春岁月,他是我惟一的心灵伴侣和精神寄托。
红尘多变,世事沉浮。填报志愿的失误,一进大学校门的失望,让我对现实心灰意冷。百般空虚无聊寂寞中,我接受了一个男孩的追求。他和他有几分相似,一样的帅气,一样的桀傲不驯,可是,他不是他。仅仅三个月,当我刚刚认认真真地投入这场恋爱,当我真正爱上他时,他一句话不说就走了。因为他已经得到了一个纯情少女的真心真情,对我已失去了感觉。我的心被彻底掏空,欲哭无泪,自尊心受到了很大的伤害。我发誓自己这辈子不会再爱上任何人。因为我已失去了爱一个人的能力。
三个月的幸福与激情是要用数倍的痛苦与时间偿还的,大学两年,我变了很多。不再相信永远,不再期待真爱。习惯了把自己的容颜打扮得异常美丽,一个人在街上没目的地游荡。迷恋上了酒精的温度与烟草的暧昧。常常在半醉半醒间挣扎着、沉沦着、堕落着。也许声音和笑容很单纯,可心已如死灰。需要短暂的激情与安慰的疼痛。一个悲观的颓废主义者。
一个静谧的夜里,我一个人趴在宿舍的阳台上抽烟。模糊的气息中,突然想起了那漆黑的眼睛,调皮的眼神。心里温柔地疼了一下,一切都恍若隔世。
曾经那样执著地喜欢着他,欣赏他,青春岁月中最珍贵的六年都给了他。羡慕那时单纯的自己,简单的心情,美丽的心动。也曾受过伤害,但并未因此而失去希望。他就是我感情的最好证明,证明我仍然具备爱一个人的能力。那一夜,眼眶竟有些湿润。两年来,第一次落泪。感动的泪。
今年的暑假,大约是十天前,在华灯初上的长安南路,我们再度相遇。成熟的心有一点苍老。他比以前稳重了,我也比以前成熟了,只是彼此的眼神里都多了一份历尽沧桑后的平静。
四目相对。往昔美好的岁月仿佛又重现在眼前。大家很轻松地聊天,回忆过去,讲述大学生活,有时也不说话,就那样静静地倾听时间流动的声音。
一起走过八年岁月的朋友。当我再度凝视他漆黑的眼睛,想到那曾调皮的眼神,我突然觉得自己好幸运。那是一种感动,一种欣喜。他代表的是我曾逝去的纯真岁月,在那一刻,年少的一幕一幕仿佛都一一回归了,我仿佛找回了过去的自己,如此执著,如此坚贞,那正是我一生中最美丽的时刻!
这是一种很特别的感觉。淡淡的美丽,淡淡的哀愁,刻在灵魂深处,与爱情无关。
如同一阵春风,轻轻地拍打在心房,拂去岁月的风尘与尘埃,让一切都回归到最初的美丽与纯净,让我们的心执著坚韧如昨。
我知道,我和他会永远像现在这样走下去。
一生一世的朋友。
一辈子也无法忘记的人。
mx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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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文共赏 第十八章 521——MORNING CALL
他和她是大学的同学。四年,在一起有四年的时光。四年简简单单的光阴,四年无忧无虑的光阴。他是个高大的男孩,脸上永远挂着最灿烂的笑容。和所有的男孩一样,他粗心,会丢三落四;爱打篮球、爱睡懒觉、爱抱着吉他唱歌、爱和漂亮的师妹聊天。而她,是个平凡的细心的女孩,她爱做梦、爱幻想、爱看男生打篮球,爱远远的有些羞涩地给他们加油。
他和她是最普通的朋友。见面仅仅点个头的朋友。但点头以后,她就会心跳,就会脸红。怎么了?她在心里问自己,我……喜欢他吗?她摇摇头,不承认自己的感情。她小心地封闭着自己的感情,小心地注视着自己的心里的王子。而他,丝毫也没有注意到。他有了一个漂亮的女朋友。是的,高高的他,不会注意平凡的她。
故事开始在毕业前。那年的散伙饭,大家都像疯了一样;拼命地喝酒,拼命地唱歌。毕业有那么多的快乐,也有那么多的麻烦。他和女朋友终于分手了,毕业让他们分道扬镳。他不停和朋友们喝酒,为自己枯萎的恋情。她一个人,在一个角落,轻轻的为自己斟满了一杯酒。她从不喝酒的,但这一次,她为自己倒了满满的一杯酒。在心里给自己鼓了鼓劲,她走向了他。“祝你前途无量”。她说的有点急促,她的心一直在跳。他可能根本没有看清眼前的她,端起酒杯就喝。酒精让他的眼睛朦胧了。他看着眼前这个平凡的模糊的影子,全乱了,世界全乱了。“是我的公主吗?”他醉了,醉意中的他一把抱住了她。而她,眼泪倾泄而出,为了这错误的拥抱。
是的,是错的就是错的。大家很快就毕业了。这个热烈的拥抱,却留在了她的心里。这是她第一次倒在一个男孩的怀里,这是她暗暗爱慕了四年的王子呀。有这个就足够了,她静静地想。王子,只是经常出现在梦里。
尽管在一个城市,但大家的联系机会并不多。他在IT界工作,她去了一家著名的通信公司。一年以后了,大家聚会。并不像小说里写的那样,很多同学仍然是独身。他偶然谈起自己很累。他忿忿地说资本主义剥削人,自己只是迟到一天,就被扣掉了一次FRIDAY’S的消费。朋友们都说你这样的懒虫用闹钟是没有用的,闹钟会叫醒手指而不会叫醒大脑,只能有个好心人给一个MORNINGCALL才行。一直默默无声的她突然说话了:让我叫你吧。他也惊异。她笑笑,我不用掏电话费而已。他释然了,好,谢谢。
就这样,早上七点,他的手机就准时地响起。开始,她只是简单的说:早上好,起床吧。就这样,从夏天,到春天。他们的MORNINGCALL的时间越来越长,从半分钟到十分钟。谈谈工作,谈谈天气。他总是谢她。而她刻意地躲开了。她怕他看透自己的心事。她知道他不会爱自己的,自己也没有必要认真。但她真的不认真吗?每天,六点四十她就会醒。再困她也不会睡着。因为她的心在跳个不行,就像大学时见到他一样。
又一年过去了。大学的同学已经很少有联系了。而他和她,凭着MORNINGCALL,竟然保持着每天一个电话的奇迹!但这个电话只是一个早上的问候,除了这个时间,他们几乎没有任何联系。可能,新年时,有了一张贺卡,他想请她吃饭,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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