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有梦相约-第31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献给鹫鹰的,可什么也没看见。天葬台离色拉寺还有一段距离,而且不让游人观看。我便在远离天葬台的地方极目远眺。只看见天的尽头有一处高高的架子。架子上没有想象中的天葬师,没有想象中的死者,更没有想象中的鹰群,这使我大失所望。我瘫坐在一处玛尼堆旁。头顶是红红绿绿的经幡,经幡迎风招展,发出呼啦呼啦的声音。我把目光投向遥远的地方,远处是寸草不生的山峦。阳光把褐色的石头山照耀得闪闪发光。再远的地方是雪山,白皑皑的雪山,夏季的雪山。我想晨夏是不是到过这个地方。他被众多的人簇拥到这,簇拥到那。又簇拥着别人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是否到过这个地方,这是个幽静的山岗,是个肃穆的山岗,是个神圣的地方,是生与死相距最近的地方。假如我是天葬师,吴桐和晨夏将被我尖锐而灵巧的藏刀一块一块肢解,把糌粑粘上血液抛向天空。让糌粑一点点,一丝丝粘着,粘着,直到把血液全部粘干净,粘彻底。粘得洁洁净净,丝毫不留。粘了糌粑的肌肉和血液散发着新鲜而古老的香味,招引着远方的雄鹰。他们的灵魂升天了,灵魂得到了永恒。呀呀叫唤的鹰群争相啄食。当软和的血肉被啄食干净,只剩下坚硬的头颅和大块的骨骼时,我将怎么高举利石砸向她们。那是我爱人的骨骼,是我现在爱人的骨骼,是我过去爱人的骨骼。
最为难的是头颅,头颅一般是要留着的。好多好多头颅安置在一个地方,堆砌得有条有理,整整齐齐,干干净净。从远处看去,是白花花的白墙。白墙上有无数个黑色的孔洞,无数个黑洞洞的眼窝鼻窝和张扬的大嘴。大嘴里什么也没有。舌头,喉管,口腔壁上的软组织,都不存在了,消失了。柔和的温暖的东西都不存在了,升向遥远的天空了。存在的只是坚硬的白花花的骷髅。众多的骷髅摆放在一起,吴桐和晨夏自然也就在一起了。我也在一起,和我喜欢的人在一起。
我的心还是会流泪。我举向蓝天的手肯定会摇摆。还会忽然间停住。停止在某个念头上,某只鹫鹰滑翔的翅膀煽动处。心还会收紧,还会蹦蹦乱跳,会像那次在汉唐书屋发出的那种剧烈跳动。跳动得呕吐不止,脸色蜡黄。身体会一直抽动,跟癫痫病患者一样抽动不止,虚汗长流。或者干脆从天葬台上掉下来。忽地掉下来,冷不丁地掉下来,滚落下来。毫无防备的吧哒而下。然后摔死,然后接着被另一个天葬师肢解。
/* 68 */
我把一朵鞋花丢在了拉萨
我把一朵鞋花丢在了拉萨(4)
天葬台上残留着吴桐和晨夏的血液和肌肉。当然最有可能的还是骨骼,骨骼的碎渣。我们的血液肌肉和骨骼就这么胶合在一起。一起被高傲的鹫鹰啄到天上,啄进小小的口腔,再用小小的柔软的舌头和口腔的液体搅和拌匀。一起吞进喉咙,滑进长长的细致的脖颈,进入温暖的肠胃,鹫鹰的肠胃,鹫鹰庞大而飞翔的肠胃。吴桐,晨夏,我。我们三个,我们三个终于在一起了。相融在一起了。相融在天空。相融在高远的神气之地。相融在温暖的天堂。鹫鹰飞向宇宙,飞向清香四溢的雪山气流之中。吴桐,晨夏,我。我们三个,我们进入到辽阔之中。无垠之中。无限之中。
终于可以在一起了,可以灿烂地漂流在任何一个地方。晨夏也就不给另一个女人打伞了,不把手按放在别的女人的后颈窝了,不给没有一点青春气息的女人献媚了。吴桐呢。吴桐是爱我的,宽容我的。舍不得晨夏,同样舍不得吴桐。我想拥有他们两个,同时拥有吴桐和晨夏。同时被吴桐和晨夏关注和呵护。既使自己丢弃的,也不要别人拾到。
事实却不尽人意。晨夏天天在电视上出现,却不曾在生活中出现。不在我的生活中出现。他是知道我在哪的,明明知道却不联系,而且以这样的姿态出现,一直出现,无休无止的出现。什么意思,晨夏,究竟想干什么,想宣誓什么,昭示什么?
或许他根本就不想宣告什么,不想表示什么。要么根本就没想起还有我这么个人。一切的一切完全是自己的猜测,自己的一面之想。
当然,我是作不了天葬师的,天葬师没有女性,也没有我这么多心事的天葬师。天葬师应该是非常理智非常强硬的人。作不了天葬师就经见不到晨夏。经见不到晨夏心里就不坦然。
从色拉寺回拉萨的路上一直思考这个问题。那个时候还没想到,假如我真是个天葬师,吴桐和晨夏未必就让我天葬他们。
影子变成了真实的男人。走到近处的男人说,回去吧?我送你。
我说,不用,我住的很近。
他愣在原地不动。
我想可能伤他心了。便说,为什么不把车骑过来,停那么远,不怕别人骑走。
没有人偷车,我们这儿只有布施和乞讨,没有小偷。
心想好像也是。在拉萨的日子,经常看见伸着手的人,也看到布施食物和钞票的人。布施者和乞讨者都很有次序,很有规则,自觉地排成长长的队伍。在街巷,在寺庙,在饭店。
他接着说,我们不在八角街停车,也不在这儿骑车。这是朝圣者磕头的地方,是好多信徒千里迢迢朝拜的地方,骑着车在八角街上走是对神的不恭。
我说,神,什么神?
他闭了口,不说什么,径直朝他的车走去。我跟了过去,到车跟前,才认出他是几天前从色拉寺拉我回城区的那个黑脸小伙子。我说这么暗的夜你怎么认出是我。他说你特别。
我笑了一下。问他怎么特别。他说你爱大呼小叫。
我把脸彻底转向他。笑着问,看见了?
看见了。你都要哭了。
我说那截骨头确实害怕,跟想象中的天葬台上的骨头一点都不一样,就在经幡底下,我差不多就坐在那截骨头上。
他说,那可能是截牦牛骨头,也可能是羊骨头。
我说,我可没那么想。我想的是离天葬台那么近,肯定是人的骨头,腿骨或胳臂什么的。
他说,不会,天葬一般都收拾得很利索,不会是人的骨头。
我说当我发现那个东西时确实吓得惊叫起来。你就是那个时候看见我的?
男人说是的。所以就把车骑到你跟前,一溜烟就骑回来了。
我说,回来的路上就想,想的全是天葬的事。
我把头发捋了捋。本来要说想的是晨夏和吴桐的事。说出来的却是天葬的事。
他把车座拍了拍,说声,坐吧!
我迟疑了一下,坐了上去。很快驶出了大昭寺广场。在两条街交汇的地方,车速减了下来,但没停住。他把身子转过来。问我,哪个方向?
我随口而出,随便!
车子哐噹一声停住。我哎哟了一声。他说,街上都没人了,你得回去。
我说,现在才九点,街上没人,只能说这儿落后,没有夜生活,搁在内地才是一天的开始。
啥才开始?
小伙显然不知道夜生活这个词。我问,有没有夜市?
你想吃啥?
看来他还是知道夜市是吃东西的地方。
我说有没有羊肉串啥的,我请你!
我随口说了这么一句,马上有些后悔。凭什么请他。和一个连夜生活都不知道的男人坐在一起吃东西,让人知道不笑掉大牙才怪。我又想起吴桐告诉我坐三轮车别让熟人看见的话。
话说出口是无法收回的。我盼望他客气一声。像内地人一样说声不好意思,另有安排,或谢谢,你自己请便。
可没有回应。好像我刚才根本没说什么,他也没听见什么。
有一处很亮的地方,集聚着很多人,生意好像很兴隆。我问这家咋样?
/* 69 */
我把一朵鞋花丢在了拉萨
我把一朵鞋花丢在了拉萨(5)
车速依然很快,风呼呼地吹打在脸上。我把衣服领子往上提了提,缩着脖子。他在一处灯光暗淡的地方停下来。房间只摆着两张桌子,一男一女用硬纸板正在扇牦牛粪炉子。见我们进来。主人忙招呼我们。我还没站稳,小伙子就从腰里掏出一把钞票,往桌上一摔。全是些十元五元的零碎钱。他说,啤酒拿来,肉烤上!
男主人客客气气地忙碌着。女主人则拿眼睛一眼一眼地剜我。我坐也不是,站也不是。小伙子伸手指了一下旁边的凳子。声音高亢地说,坐!
声音说的很大,很理直气壮,很有主人翁的味道。具有强大的命令气息。与八角街旱柳旁的样子盼若两人。与几天前那个一声不吭的车夫也不一样。
我还是坐了下来。在拉萨已经习惯了牛羊肉,习惯了暗淡的小屋和浓烈的膻味。只是觉得与这种人同桌吃东西有点滑稽。
烤肉还没上来,小伙子就喝了两瓶啤酒。也不劝我,自顾自地喝着。后来我感到这很危险。要是他喝醉了怎么办,我怎么回去。他大概摸清了我的心思。他说,我喝不醉,喝醉了也没关系,他会送你。
我望过去,男主人正侧着脸朝我点头。
我便放松了警惕,慢慢吃着,喝着。我想这会儿的吴桐绝对在应酬,绝对在三杯两盏淡酒。晨夏呢,晨夏就更不用说了。电视节目滚动播出,地方台的新闻就是地方台的头等大事,是地方台的娘和老子。现在应该是第二次新闻播出时间。屏幕上的晨夏又在被一帮人簇拥或他簇拥着别人。小啤酒算得了什么,小羊肉串算得了什么。就是喝个烂醉,他们也不会过问,或者干脆巴不得我醉,一醉不起更好,更大快人心。要是真的醉死拉萨,是不是应该留下遗言,请求天葬。请一个富有男子汉气息的天葬师天葬我。一个在肢解我时用爱怜的眼神注视我的人。
我们的杯子在燃烧的火炉上相碰。青稞啤酒滴落在红彤彤的牦牛粪火上,发出呲啦呲啦的响声。他的脸在灯光和火光的映衬下光彩照人。我已经记不清当时都说了些什么。记得住的只有几句。
你是内地人,内地人?
我没点头,也没摇头。这是不需回答的。我押了一口啤酒。摇晃着脖子,说,西藏比我想象的好。
他说,好什么,全让你们弄坏了,太阳岛就是你们弄坏的,你们——内地人——
我说,我们带来了文明,要不你怎么会和我喝酒?
他咆哮起来。他把杯子啪地扔到地上,一只手指着我的鼻子,牙齿咬得咯吱咯吱响。我站了起来,四处找寻男女主人,可什么也没有。他们消失得无影无踪,像啤酒一样不知蒸发到哪去了。小伙子把头一会低下去,一会昂扬起来,用手拍打着头颅,捶打着胸脯。一个劲地打着,捶着,擂着,没有停歇的意思。他哭了,流泪了,一声连一声地哭,边哭边说,不想跟你喝酒,我想跟卓玛喝酒,跟卓玛喝酥油茶……你们把卓玛还给我,你们不还给我,我就跟你们的女人……
我知道他醉了。但听到卓玛的名字还是反问了一句。卓玛?那个流鼻涕的女孩!
什么女孩,卓玛,我的卓玛,我的老婆,跟我睡了几年觉的女人。我的卓玛比你好看一百倍,比你有味道……
我冲向公路,不顾一切地冲向公路。想摆脱他,摆脱这个变化无常的陌生人,一个十足的酒疯子。我想拦一辆车,客车货车拖拉机牦牛车,不管什么车都行,只要赶快离开这里就行。
一个声音撕裂着,颤抖着,咆哮着,回荡着——卓玛——回来——卓玛——回来——
一年后的今天,我在沙发上躺得腰酸背痛。关了电视,开着我的红色宝马前往美容院的路上,踩刹车的时候,无意间望了一眼用力下踩的鞋子。就在那一瞬间,看见那只鞋上的鞋花只有一朵。再看另一只鞋,两朵花好好的,很安宁平静的样子。便想,从拉萨回来再没穿过这双鞋了,那朵花是不是丢在了拉萨。去年夏天的拉萨。
一朵鞋花丢在了拉萨。是不是呢?什么时候丢的,丢在哪条街上了呢?
/* 70 */
我把一朵鞋花丢在了拉萨
西藏归来(1)
我们并不是在旅途认识的。认识了多长时间。怎么认识的。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之间有那封信。那封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信。
那是一封还没读完的信。当然以前也读过,只是在电脑上,读得很粗糙。现在想把它打印出来,不敢用四号字打,更不敢用三号字。要是用那种字号,就得打三百页往上。就用6。5号字吧。这样,也得打四十多个页码。行距还得设定最小值。我庆幸,还能读这么小的字。心想,这封信大概只能读两三遍,还得乘年轻的时候。老了就看不清了。我没有《廊桥遗梦》中弗朗西丝卡的好福气。当她老了的时候,一个人独坐厨房或独坐阳台,手里捧着情人的书信。她还能读,戴着老花镜。而我大概是读不了了。我看不见。打印成6。5号字,就意味着信的寿命。
但当时没想到,信还没打印出来,结局就出来了。
依然记得他写这封信的情景。他说,我每天开三次机,中午吃个鸡蛋卷饼,下午随便对付一下。一次能打五六千字。觉萨,你说我怎么有那么多的话要说,那么多字要敲打。本来想超过一万字就行了,没想到,一写就是这么多。
我在电话这头问,多少?
五万。
五万!天啊,你都写五万字了,给我的信?
是,觉萨,给你的信。
你用智能ABC吗?
不,用五笔字型。你也学五笔字吧,很快的。
我说,龙达,注意身体,别累坏了身体。
他说,没事,我要让你成为世界上拥有最长情书的人。
我说,世界上最长的书信有多长?
五万字,也许十万。一些名人的书信集有几十万字的,但那都是多年累积的书信,我给你的是单篇。一封信,只一封,一封最长的……
龙达,别这样,我不值得你这样,这份厚礼我承受不起。
你承受得起,只有你能承受,你是我最钟情的人。世界上没有什么比你更重要。觉萨,你承受得起。
我在这头沉默下来。本来想说,大概只是想倾诉,不过把我当成了倾诉对象。遇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