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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24-孙氏兄弟谈鲁迅-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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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陈定谟(1889—1961),江苏昆山人。1924年任天津南开大学哲学教授,与鲁迅同时赴西安讲学。
[7]张辛南,名毓桂,字辛南,河北平乡人。时任西北大学英文讲师,兼任陕西省长公署秘书,鲁迅从京入陕时,张辛南(鲁迅日记写作“星南”)曾赶到陕州迎接。鲁迅在当时的日记中提到了他。
[8]刘镇华(1883—1953),名镇华,字雪亚,河南巩县人。时任陕西省督军兼省长。[9]《越铎日报》创刊于1912年1月3日,为绍兴革命文学团体越社所创办,鲁迅曾是名誉社长;《绍兴公报》系同盟会员王子余所创办。辛亥革命后两报在绍兴同时存在,均为对开大报。
[10]王捷三(1899—1966),陕西韩城人,1925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哲学系。在北大读书时,通过王品青认识鲁迅。1924年由他建议请鲁迅到陕西讲学,并任招待。鲁迅日记中有记载。
《孙氏兄弟谈鲁迅》 第二部分鲁迅和易俗社(1)
孙伏园
今年八月是陕西易俗社[2]成立的五十周年。一个剧社经历了几个重大的历史时期的变迁,存在了整整半个世纪,这不是一件平凡的事,在我国戏剧史上是很重要的一页,也是值得纪念的一桩盛事。
我看过易俗社的几场戏,也曾和社内一部分当事人有过接触,在记忆中还留有一定的印象。但是给我印象更深的,是作为一个以演地方戏的易俗社,能在三十八年前就受到我国文化新军的旗手——鲁迅先生的关注和鼓励,就不是一件平常的事了。
那还是在一九二四年七月,鲁迅先生等十多位教授应西北大学的邀请赴西安讲学。当时和鲁迅先生同行的有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王桐龄[3],东南大学国文系教授陈镜凡[4],南开大学哲学系教授陈定谟[5],北京大学前理学院院长夏元瑮[6]等学者,还有北京《京报》记者王小隐和我,我是以北京《晨报》记者的身份同往西安的。那时,去西安的交通很不方便,陇海路的火车只通到河南陕州[7],陕州下车后就坐船在黄河内溯流西上,至灵宝附近,夜间上游暴雨,黄水滚滚东流,在急流之处,犹如一泻千里,航行十分艰险。数日后始到达潼关,进入陕西境界,乃弃舟登陆,改乘汽车西行,当日即到达西安。
西安,是我国历史悠久的文化古都,我们久已向往,但在同行人员之中,绝大多数还是第一次来到这座古老的名城。我们住在西北大学内。在西安讲学期间,曾参观了不少文化古迹,也欣赏了当时在西北享有盛誉的秦腔剧团——陕西易俗社的演出。
陕西易俗社是以一种新型的剧团出现于西北戏曲界,以其组织之严密,编演具有社会教育意义的新戏驰名。鲁迅先生从临时政府起到一九二五年止,曾在旧教育部担任佥事、科长等职务,他主管社会教育工作(当时戏剧是在这部门的),对易俗社编演新剧早有所知,在旅途中亦曾谈起该社,所以这次来西安讲学,他是很有兴趣的要看看易俗社的演出的。
到西安后某日,鲁迅先生很风趣地带着初学来的陕西方语对我说:“张秘夫(即张秘书,长安土语把秘书的书字念作夫音)要陪我们去看易俗社的戏哉。”当晚,我们就去易俗社看戏,演的是《双锦衣》,上下两本,接连看了两个晚上。故事主题是宣扬爱国思想的,情节很曲折,但日子久了,详情已记不起来了。这个戏的作者是吕南仲[8]先生,他和鲁迅先生与我都是浙江绍兴籍的小同乡。这位吕南仲先生是位学者,也是易俗社当时的主事人,他是非常敬仰鲁迅先生的,加以多了一层同乡之谊,言语更为方便,因此感到格外亲切。我们看戏时他热情招待,每次看完戏后都要请鲁迅先生和大家谈谈意见。说老实话,我对秦腔唱词听不太懂,那时又没有打字幕的办法,所以听起来较费劲,说白还可以听懂六七成;可是鲁迅先生就比我强得多了,他过去喜欢戏剧,有欣赏戏曲的能力,因此对易俗社演出的这些节目很感满意。他认为吕南仲先生以绍兴人从事编著秦腔剧本,并在秦腔中落户,很是难得。他每次看完演出后,总是给予好评,他感到西安地处偏远,交通不便,而能有这样一个主意提倡社会教育为宗旨的剧社,起移风易俗的作用,实属难能可贵。那时我虽然是一个记者,可是对戏剧是外行,没有引起更大的兴趣,因此没有把鲁迅先生的原话记录成文。否则对了解鲁迅先生关于地方戏剧的看法一定会有所帮助。现在回想起来殊觉惋惜。
那期间,适逢易俗社成立的十二周年,鲁迅先生为了对易俗社所取得的成就表示祝贺,亲笔题“古调独弹”四字,制成匾额一块赠给易俗社,匾额上除鲁迅先生以周树人的名字署名外,还有我们同行的其他学者多人。今日看来,此匾乃是很有纪念意义的实物了。
我们在易俗社看到一金色褒状,那是一九二年教育部通俗教育研究会奖给易俗社的。易俗社自一九一二年创办起,即以编演移风易俗的新戏为宗旨,十几年来编出了大小二三百个新剧本,这些剧本的主题都是反对封建、反对迷信、提倡读书识字、提倡婚姻自由、揭露社会黑暗等各个方面。当时鲁迅先生在社教司工作时,凡外地编演什么新的好的剧本,鲁迅先生总是要派人去看戏;如果交通不方便,派人去有困难,那末他就要剧团把剧本送到教育部审阅,以便介绍推广。易俗社自己编演的剧本曾送部很多,因此这个褒状的奖给是和鲁迅先生重视戏剧改革有关的。由于这些原因,所以当我们到西安后,难怪鲁迅先生急欲观看易俗社的演出了。
鲁迅先生等学者在西北大学讲学期间,西北大学校方招待殷勤,彼时正值盛夏,炎热异常,校方招待我们饮汽水,喝啤酒,洋气十足。在那里啤酒、汽水都是高贵饮料,不像现在这样普遍,况且那时西安并不生产这些东西,都是从几千里路以外的京沪运去的,交通极不方便,价格当然是十分昂贵的了。校方以此来招待,未免过于奢侈。鲁迅先生感到当时河南人在陕执政(陕西督军是刘镇华,河南人),所以西北大学校长傅铜[9](傅也是河南人)用钱很方便,请我们去讲学,花这么多钱,毫不在乎;可是有位陕西人李宜之[10],是水利专家,想给陕西兴办水利,治理黄河之害,而上峰却不拨给经费,鲁迅先生对此颇表不满。讲学结束时,他决意将讲学的酬金捐赠易俗社,作为举办戏曲改革事业之用。临行前,鲁迅先生和我各将讲学酬金现洋五十元捐赠易俗社,由我亲自携款送去。这也是鲁迅先生“取之于陕,用之于陕”的一片深意。
《孙氏兄弟谈鲁迅》 第二部分鲁迅和易俗社(2)
在西安待了二十来天,我和鲁迅先生与夏元瑮先生三人要先返京,临行之前,易俗社特设宴为我们饯行。鲁迅先生平素是不愿参加这种繁文俗礼的,但由于他对易俗社颇有好感,因此欣然赴宴。这次饯行却是一次别开生面的宴会,宴席摆在易俗社的剧场内,舞台上由易俗社的主要演员刘箴俗等演出精彩节目,台下除我们三位宾客外,就只主人十余人,其他再无旁人。我们一边看戏,一边畅读,一边就餐,这是我从未享受过的一次极饶风趣的宴会。由于鲁迅先生和易俗社的朋友们已很熟悉,而大家又都十分敬重鲁迅先生,所以演员们都以兴奋的心情和严肃认真的态度参加演出,并不因为台下观众寥寥而稍现懈怠,这也是易俗社优良的舞台作风。我们同行的其他教授,对易俗社亦颇有好感,王桐龄先生在返京后编著的《陕西旅行记》一书中,对易俗社就有较好的评价。
回京时,在离西安三十余里的草滩,我们就登舟东行,沿渭河一路顺水而下,到陕州换乘火车,较去时便利得多了。
这些事都是三十八年以前的事了。易俗社经过许多艰难困苦,依然存在,解放后由于党和毛主席的英明领导,较过去任何时期都得到更大的发展。今年是易俗社成立的五十周年,这在我们国内经历了半个世纪的剧团,恐怕也是绝无仅有的了,因此我把鲁迅先生和易俗社这一段有意义的历史回忆出来,作为我向易俗社成立五十年庆的贺礼。
注释
本文原刊于1962年8月14日《人民日报》,文尾注有以下内容:“一九六二年八月李哲明笔录”。
[2]易俗社创办于1912年,为一地方秦腔剧团,解放后在演出实践中,仍在从事于秦腔这一古老剧种的改革工作。
[3]王桐龄,别号峰山,河北任丘人,曾留学日本,回国后任教于北京师范大学。他在西安共讲四题:《陕西在中国史上之位置》、《历史上中国六大民族之关系》、《历史上汉民族之特性》、《历史上亚洲各民族之关系》。
[4]陈镜凡,号觉元,江苏人,东南大学教授,东南大学国文系主任。他共讲三题:《中学国文教学法》、《中国文学泛进之顺序》、《读古书的途径》。
[5]陈定谟,见本书《长安道上》注释。[6]夏元瑮,见本书《长安道上》注释。
[7]现改名为三门峡市。
[8]吕南仲,原名吕律,浙江绍兴人,原在陕西财政厅任职,兼任易俗社评议长。他所编剧本,变幻新颖,颇受当时观众的欢迎。
[9]傅铜,河南人,当时的西北大学校长。
[10]李宜之,见本书《长安道上》注释。
《孙氏兄弟谈鲁迅》 第二部分鲁迅先生的几封信(1)
孙伏园
鲁迅先生给我的信,如果都能保存起来,我想可以有一百来封。可惜民国十五年的京报事变[2],二十一年的上海战争[3],我都损失了不少书物。那些书物里面准有几十封鲁迅先生的信;加以平时不小心,居住无定处,因而散失的大概也不少。鲁迅先生去世以后,我粗疏地翻检了一下,只得到三封,大抵是早年的,现在重读一下,很引起些回忆。信上所标日期,一封是一月十一日,一封是六月十二日,一封是十月二十四日。这些日期,未必在同一年份,但照信中所述各事推断,总不出民国十一年或十二年。[4]至于这三封信的先后,现在却没有法子确定了;我们姑且把它们算作同一年份的,然后照着月日的先后排下去罢。
一月十一日的一封是这样——
伏园兄:[5]
惠书已到,附上答王君笺,乞转寄,以了此一件事。
钦文[6]兄小说已看过两遍,以写学生社会者为最好,乡村生活者次之;写工人之两篇,则近于失败。如加淘汰,可存二十六七篇,更严则可存二十三四篇。现在先存二十七篇,[7]兄可以先交起孟,[8]问其可收入文艺丛书否?而于阴历年底取回交我,我可于是后再加订正之。
总之此集决可出版,无论收入与否。但须小加整理而已。
《小白兔》一篇尚好,但所记状态及言论,过于了然(此等议论,我亦听到过),成集时易被注意,似须改得稍晦才是。又《传染病》一篇中记打针(注射)乃在屁股上,据我所知,当在大腿上,地位太有参差,岂现在针法已有改变乎?便中望一询为荷。
迅上一月十一日夜
信内所说“王君”不知是谁,所谓“了此一事”。也不知是何事,现在完全记不得了。鲁迅先生对于一个少年作家态度的诚恳,和对于他的作品指导的精微周至,这封信真是一个极好的例。现在钦文先生著作等身了,鲁迅先生对他第一本集子的批评,无论在钦文先生或在我们一般人,实在是一件极可宝贵的材料。
六月十二日的一封是这样——
伏园兄:[9]
今天《副镌》[10]上关于爱情定则的讨论只有不相干的两封信,莫非竟要依了钟孟公先生的“忠告”,逐渐停止了么?
我以为那封信虽然也不失为言之成理的提议,但在变态的中国,很可以不依,可以变态的办理的。
先前登过的二十来篇文章,诚然是古怪的居多,和爱情定则的讨论无甚关系,但在别一方面,却可作参考,也有意外的价值。这不但可以给改革家看看,略为惊醒他们黄金色的好梦。而“足为中国人没有讨论的资格的左证”,也就是这些文章的价值所在了。
我交际太少,能够使我和社会相通的,多靠着这类白纸上的黑字,所以于我实在是不为无益的东西。例如“教员就应该格外严办”,“主张爱情可以变迁,要小心你的老婆也会变心不爱你”之类,着想都非常有趣,令人看之茫茫然惘惘然;倘无报章讨论,是一时不容易听到,不容易想到的,如果“至期截止”,杜塞了这些名言的发展地,岂不可惜?
钟先生也还是脱不了旧思想,他以为丑,他就想遮盖住,殊不知外面遮上了,里面依然还在腐烂,倒不如不论好歹,一齐揭开来,大家看看好。往时布袋和尚带着一个大口袋,装些零碎东西,一遇见人,便都倒在地上道:“看看,看看。”这举动虽然难免有些发疯的嫌疑,然而在现在却是大可师法的办法。
至于信中所谓揭出怪论来便使“青年出丑”,也不过是多虑,照目下的情形看,甲们以为可丑者,在乙们也许以为可宝,全不一定,正无须乎替别人如此操心,况且就在上面的一封信里,也已经有了反证了。
以上是我的意见:就是希望不截止,若夫究竟如何,那自然是由你自定,我这些话,单是愿意作为一点参考罢了。
迅六月十二日
信中有几句引用的话,大抵是钟孟公先生来信的原文。钟孟公先生是谁,现在完全不记得了,或者当时也并不认识。“爱情定则的讨论”,在《晨报副刊》上连登了一两个月。当时我想试用现在的大众论坛一类方式,把这一个问题完全公开,文责由作者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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