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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从不是花朵-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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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度过的是没有芬芳的“花季”。    
    


第三部 我们这样长大尾声:我的大学,又一个轮回的开始

    中学的时候我们喜欢彼此猜一些莫名其妙的谜语,如这样的谜语:    
    草地上来了一只羊(打一水果名)——草莓(草没)    
    又来了一只狼(打水果名)——杨梅(羊没)    
    最后来了猎人(打水果名)——桃(逃)    
                                                 
    特别是在中学的最后几个月,真的就是过着一种度日如年的日子,硬着头皮拼命往前闯,脑子里充斥的念头就是“逃”,逃出校园。    
    几乎所有的高中生对于大学生活都无一例外地充满了憧憬与期望的,想到大学校园的自由、开阔,每当在题海里痛苦挣扎的时候,只要一想到“辛苦一时,幸福一生”这句话,咬着牙就挺了过去。然而,进了大学才知道,大学生“天之骄子”的高帽子,早就被摘掉了。今天的大学生就是大学生,除此以外,什么都不是。    
    一进大学报到的时候,心就凉了半截。上课后我发现,大学里老师的教学方式跟高中一样,仍然是老师讲学生听,老老实实地记笔记。这一套并不新鲜。我们学校的管理比小云他们学校严格一点,我从不逃课,而小云则相反,只听自己喜欢的老师的课。一学期下来,我们在一起讨论对于大学的感觉,最后我们的结论竟然是“殊途同归”的:没学到什么新的东西啊!    
    惟一不同的是,学校似乎不禁止谈恋爱了——虽然有的大一学生的年龄不一定比年龄偏大的高中生大,但是大学与中学的区别在这个问题上就体现出来了:18岁的高三学生谈恋爱是“早恋”,17岁的大一学生谈恋爱就不叫“早恋”了。    
    于是乎,大家如得到解禁般开始疯狂“拍拖”,做一切高中时不敢做的事——从在公共场合激吻到校外同居、打胎堕胎再到赌博斗殴、卖淫嫖娼,不一而足,说得难听点,我在所谓“象牙塔”里见到的“怪现状”不比我打工的P酒吧少!大家被压抑了十几年的叛逆力量仿佛决堤之水一般爆发出来,高中老师们苦口婆心的说教和精心构筑的道德教育大厦一夜之间土崩瓦解,真是讽刺。    
    有人说,越是持久的事物越是有生命力,如此看来,我们在高中时脑袋里被灌输的那一套道德说教生命力又在哪里呢?要不然,为什么到了大学之后,就怎么会突然崩溃呢?    
    上大学快一年了,也许因为是学校本身的问题,我还没有看出大学和中学的本质区别在哪里。我的高中同学中也有考到复旦、交大这样的名校的,他们也有相似的观点,认为所谓“象牙塔”,并不像想像中那样神圣、那样了不起。我们的大学生活似乎是又一个循环、一个轮回的开始。在大学里,很多人再次迷失了。    
    很快,大学里的老师和领导们也知道了我们和母校打官司的事。小云开学后不久就被叫到了系办公室,班主任对她说:“你们在高中时的事,我们知道了,现在学校暂时不会管你们,总之,能调解就调解吧。”这是我们预料到的大学老师的反应,看来我们俩叛逆的行为注定是在哪都不会受到欢迎的。    
    惟一能让我感到高兴的是,和高中时一样,我的室友们还是很支持我的——大家都算是过来人。一个宿舍里比较要好的同学对我说:“我帮你作证,证明……证明你是个好人,呵呵!”另一个同学接着说:“我也给你作证,证明你是正常人,没有神经病!哈哈!”对于这些朴实亲切的玩笑,我很高兴,很喜欢他们以这种方式表达对我的支持。    
        我所在的学院在郊区。六月底,要迁回本部。表面上我大大咧咧的,可是,有时候我对一些常人眼里细微的事物往往会特别关注。    
        学院教学楼门口有一个门卫,年纪约有60岁了吧。他的主要职责除了门卫以外,还负责在上学和放学的时候用大喇叭提醒到教学楼对面宿舍区去的学生注意车辆。    
        他身材不高,有点驼背,是本地人。他穿着总是很朴素:经常戴着一顶草帽,穿着一条蓝色工装裤,脚上一双有许多小洞的回力球鞋。他为人特别和蔼,我对于这样的人也是发自内心地尊敬,每天上学和放学的时候,路过校门口我都会问候他一句:“阿公好。”他也会微笑着回应我一句“上课去啦?”和“下课啦?”    
        这样普通又普通的问候,却让我感受到了生活的阳光与温暖。    
    搬回本部那天,坐在大巴上,看着那个老伯又欢喜又有点凄凉地向我们挥手的样子,不禁有点伤感,回想起四年前初中毕业时的情景,心底产生了一种久违了的亲切感觉。我抱着书包,低着头独自伤感了很久。    
    想起老伯的友善笑容,再想起那些变脸的老师,那些为我的“固执”而苦笑的老师,想起录像事件后那些压抑的日子,我感觉我是在忧郁中变得成熟的。在渐渐走向社会,忙碌于人海之中的时候,另外一种郁郁寡欢的东西在我体内悄悄蔓延开来。    
    我也在探究这种不开心到底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飘荡在这世间,我像一个没有根的人。究竟从哪一天开始,我学会了恨?    
    好像不曾告别过什么,好像丧失了很多依依不舍的感觉。一场羞辱终结了我的少年时代,一场本不应该有的官司在我的青年时代延展,即便我赢了,我又能找回肯定自我的感觉吗?    
    小时候做游戏,老师教我们唱一首儿歌:    
    丢呀丢呀丢手绢,轻轻地丢在小朋友的后面,    
    大家不要告诉他……    
    我在猜想:那肯定是个愉快的小秘密,一个开心的结局。总会有人告诉我的。他们会用挤眼睛和怪笑来告诉我的。    
    他们会用一种开心的表情告诉我的。    
        但事实上,我遭遇了一场漫长的“丢手绢”游戏,他们终于把那个残酷的答案告诉我了,不过是用嘲笑和起哄来告诉我的。    
        如果在这场游戏的答案被我知道之前,我去拜求我的老师们:我还是一个孩子,请不要这样捉弄我;如果这样的悲剧没有发生,也许,我会用一种更清澈的眼光回眸我的校园?    
        但事实告诉我,我的青春所曾经历的,是一场没有可靠答案的“丢手绢”游戏,我们是靠自己的历险走过自己的青春的。    
        曾经,老师讲给我们的,歌谣唱给我们的,说我们是“花朵”。    
    就算是,我们也是那种易折的花朵。    
    就算我们是花朵,我们也不是在清风与阳光中轻快地摇曳盛开的。    
        我们是被自己那旁逸斜出的锯刺扎刺着,在疼痛中长大的,我们是在彼此的惊恐和躲避中长大的。    
        就像“偷拍”事件之后的高考作文题《杂》给我的感触,我似乎看到,我的少年时代以及步入青年时代后所走过的芜杂不堪的岁月。    
        美好的事物固然是有的,但更多的是,是芜杂,是说不出的忧伤和郁闷。    
        也许,我们从来就不是花朵。    
    


附录附录1(1)

    学校曝光学生接吻镜头是否侵害个人隐私?    
    本期主持 杨灿 北京中同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期嘉宾    
      雷明光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王秀梅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郝惠珍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张卫华  北京智浩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琚存旭  北京乾坤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刘守豹  北京普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文元  北京市华鼎律师事务所律师    
    教室接吻被录像曝光学生状告校方侵害个人隐私    
    ■新闻背景    
      据报道,今年4月7日,上海市XX高级中学在午间播放了一盘录像带,录像带的内容都是在校学生一些不文明的行为。高三学生魏罡(化名)和他女朋友云(化名)搂抱、接吻的镜头也被公之于全校学生眼前。虽然画面上打了马赛克,但熟悉的同学还是立即认出了他们。下课后,开始有其他班级的同学跑到门口,认识魏罡的就过来当个笑话说两句;不认识他的,则站在门口指指点点。    
    临近高考,这一切令魏罡始料未及,他的心情也从最初看到录像被曝光时的尴尬,变成无地自容。4月14日,魏罡和云爬上了教学楼的楼顶。“当时我们打算一起跳楼,我想这样也许可以给他们一个教训。可是转念又想,可能不会有多少人真正在意,所以最终没有那样做。” 记者采访时,该校副校长方老师认为,播放电视片只是学校的一次正常教育活动。当时曝光不文明行为的亲昵镜头里出现的是人物背影,脸上也打了马赛克,且没有出现人物名字,并非针对魏罡个人。    
      7月1日,魏罡和云委托上海星韵律师事务所的两名律师以侵害个人隐私为由状告母校。这有可能成为全国第一起学生以隐私被公开播放受到侵害而起诉学校的案例。    
    ■议题一:学校曝光学生亲吻镜头是否侵犯隐私权?    
      主持人:有关隐私权的问题在我国法学界争论已久,未成年人的隐私权保护问题则更为引人关注。前不久,上海一所中学用摄像头拍摄到学生亲吻镜头并予以曝光,引起社会争议。那么,这种做法是否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    
      郝惠珍:我认为学校曝光学生亲吻镜头属于侵犯学生隐私权行为。隐私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供给、利用和公开的一种权利。凡未经本人许可,以隐蔽的方式,窥视他人的私人生活和私人空间,均应属侵权行为。学校公开利用摄像头,录取以学生私人活动和隐私领域为客体的内容,应当属于侵权行为。    
      刘守豹:高中生大多是未成年人,对未成年人的隐私权还应格外加以保护,毕竟他们的认识程度、承受能力及解决社会压力的方法都非常有限,暴露其隐私对其成长不利,应正面引导。假若学生旁若无人公开在校园的公共场合亲吻,学校出于管理目的而曝光,则谈不上侵犯学生隐私权,因为学生的行为本身就发生在公共场合,谈不上隐私,学校出于管理秩序和引导中学生注意公共道德目的而展示这样的镜头,只是表明校方不鼓励这样的行为,以免影响其他学生。    
    张卫华:就本案而言,该校公开播放学生亲吻的画面,确实侵害了这两位学生的隐私权。虽然,该校在播放时,为避免两个学生被直接认出,对画面中的两位学生的相貌做了技术处理,但这种技术处理并没有使这两位学生不被同学认出。相反,事实上同学根据共同学习的经验,推断出了这两位同学是谁。这就使他俩的个人隐私被学校不恰当地在他俩每天读书的学校被公开了。这是明显地侵害公民的隐私权,而且是侵害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学校的本意是好的,或者说是善意的,但该校使用的方式却是不恰当的,存在着侵害学生隐私权的问题。    
    ■议题二:学校出于管理的目的用摄像头监视学生的做法是否合法?    
      主持人:学校出于管理的目的用摄像头监视学生的行为是否合法?    
      琚存旭:学校出于方便管理用摄像头监视学生,这种行为的立足点首先就是错误的。学生与学校并不是对立的,安装摄像头应当是为了学校的安全保卫,是为了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安全,而不能用来监视学生。    
      张卫华:我国现有法律没有禁止学校出于管理的目的使用监控设备。事实上,学校出于安全保卫等管理的需要,使用监控设备是必要的,使用这类设备有助于提高管理效力,有利于及时处理和侦破各类案件。因此,不能说学校使用监控设备就是为了监视学生,就是违法。问题在于学校不能将用监控设备收集到的学生个人隐私情况予以公开或不恰当的公开。    
      雷明光:学校不管是出于管理的目的还是其他目的,采用摄像头监视学生的做法都是欠妥和不合法的。我国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只有经过公安和司法等部门的批准后,出于特定的目的方可安装和使用摄像镜头,且使用者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用摄像镜头来窥探和拍摄他人的隐私。学校作为专门的教育机构,应该通过老师的细心教育和培养来教育学生树立良好的文明行为,而不应该采取有损学生自尊心的一些做法。    
    郝惠珍:学校安装摄像头是合理的,无论从学校保安的角度还是监督学生遵纪的角度都具有一定积极的作用,但对其所录内容的使用则应慎重对待。长期以来,我国的许多教育工作者认为只要是为了学生好,做什么都不为过,却没能意识到在某些方面侵犯了学生自身的隐私权。因此决不能以良好的动机与过错侵权相互冲抵。    
    ■议题三: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学生与学校之间是何种关系?学生若不服学校的处分应如何维权?    
      主持人:很多人认为学校与学生之间只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这种说法正确吗?学生不服学校的管理或处分,如何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刘守豹:从法律角度看,学生与学校的关系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教育合同关系,另一方面是为实施教育而发生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前者是纯粹的合同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后者则是学校根据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委托或相关法律法规授权对学生实施教育管理的一种不平等关系。学校给予学生处分的行为即属后者,学生不服,可提起行政诉讼。    
      王秀梅:从法律的角度分析,学校与学生之间属于一种监护人与被监护人关系,即临时的监护关系。除法定监护人外,在校期间,校方对学生具有一种临时监护责任。因此,学生在校期间各种行为所引发的法律后果,自然与校方之间形成一种法律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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