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5283-迷失的病孩-第16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当的时候离开。在一些下雨的早晨,樱子会早早地提着买好的两块钱一份的花饭来叫我起床,然后轻轻地拍着我的脑袋说,乖孩子,去把长长的头发剪了吧,这样看起来阳光点。
呵。她真像我的母亲。
很多时候我都有种幻觉,樱子就是我的母亲,我是她上辈子遗弃在码头的婴儿。
一段时间以来,我都有种强烈的感觉,樱子会莫名其妙地离开我。莫名其妙。
桂林那个城市,总是不停的下雨,没日没夜的下。我们就在雨中一起出没于各个琴行,找我们喜欢的乐器。
我原以为樱子是最喜欢鼓的,因为她毕竟是个鼓手,可慢慢地我发现她看见鼓就颤栗。在我和她一起排歌的时候,这个天才的鼓手居然打不出任何的节奏。我将琴重重地摔在地上,企图用愤怒激发她的演奏,可面对空气中弥漫着的支离破碎的味道,樱子始终安静而平和。
在一个月光很好的晚上,我和樱子在离城郊很远的一块荒草地上坐着边抽烟边幻想未来。樱子问我,广,你写的那么多小说是真实的故事么?
你说呢?我有些冷淡。
樱子一脸的茫然。
我继续抽烟。只告诉樱子说我写的小说我也不知道是真的还是假的,只是我知道真实生活是用来感受的而不是用来记录的。
樱子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即而是冷冷地笑。然后她问我,那我们的故事你会写成小说吗?
我说,不会,因为我会一直记得你,所以我不需要用文字去缅怀,凡是写在我文字中的人都是我即将遗忘的。
樱子,我们再组个乐队吧?就叫苹果树。
7月7日,中式情人节。那天是我们乐队重组后第一次演出,场下只有一个观众,一个大眼睛的长发女孩,玫瑰色的书包上有一个柯本的头像,红鞋子。
演出只做到一半我就退场了,我不想演了,真的不想演了,总感觉我们的演出缺点什么。难道是樱子的鼓?她不是一个天才鼓手吗?为什么我居然听不到任何的声响?为什么只有我BASS在拨出剧烈的震荡?为什么我看到的舞台中央只有我一个人?我是在跳舞吗?吉他呢主唱呢樱子呢……
聚光灯刺痛了我的眼睛。我睡到了舞台上,看到对面一只红色的鞋跟,随即看到台下那个红鞋子女孩在对着我微笑。那么干净那么明亮那么温暖。
《迷失的病孩》 我的生命从不曾绽放荒漠旅行:寻找鼓手(2)
但我来不及多看她的脸,只是直直地盯着她的红鞋子。
原来你就叫广?我看过你的文字,不太喜欢,太糜烂。难道你就不能阳光点儿?这是我下台后那个红鞋跟女孩儿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我看到她洁白的牙齿,有些羞涩。二十四小时以后我吻了她。
她是一个韩国留学生,从小在中国长大,说着一口流利的中文。我们一起在民院路一家酒吧里蹦迪到天亮,那是一次中外联谊会,结束后她就跟我回家了。
像所有韩国女孩一样,她有着时尚及娇惯的气息。在床上时她很安静,轻轻地吻着我的手指,然后恳求我紧紧地搂着她。半夜的时候,她在我的房间里大声地放着音乐,并强拉着我陪她随着音乐舞蹈,于是在扭动中我们的身体再次纠缠在了一起。
她还在我的房间里装上了一块大大的镜子,没完没了的对着镜子观看自己。由于从小的成长习惯,她把我的床垫放到了地板上,趴在上面让我弹吉他她听,后来我就弹了。她脱掉她的红鞋子挂在我的墙上,那里有一对鼓捧,是樱子的。
第二天樱子在取她鼓棒的时候发现了红鞋子,并对那双红鞋子产生了好奇,她长久地盯着那双鞋子,但终究还是没能说出话来。
第二天傍晚的时候,我发现我墙上的那双红鞋子和樱子一起不见了。
樱子真的走了。在秋天的时候。
没有任何人知道她去了哪里。我只是看到她在我窗幔下用彩色粉笔留下的大大的文字:苹果树乐队。
她走了七天,我在床上睡了七天。从那时起,我开始喜欢不穿内裤裸躺在床上。没有樱子的日子里我过得无地自容。很多的时候我都是午夜两点独自一人游荡在街头,似乎想寻找点什么,甚至幻想樱子会陡然跳到我的眼前。但樱子再也没有出现,连幻觉都没有给我。
我将自己关在租住的民房里继续写小说和创作歌曲。房东总是三番五次地来催房租,我没钱,连吃饭的钱都没有,有时会将房间里的旧书当废纸卖几块钱混过一天。在桂林我没有朋友,所以我总是白天逃避在外。在这个西南城市,我只能跑很远的路去城郊的农田里挖农户家的红薯吃。
走进桂林一所大学,校园里的阳光很好,只是人们有些懒散地奔波于教室与食堂之间。
草地上有人拿着吉他唱歌,那是一些连F和弦都按不住的蹩脚乐手,他们还在幼稚地相信浪漫主义的回归。
我快步地走过高深的梧桐小道。空气中秋天的味道让人有些窒息。图书馆前的池塘边有三五成群的女生在小声地朗读英文,我越过她们平静地走向远方。
我离开了租住的小屋,寄宿在一个教堂的角落。三天以后,我离开了这个城市,去了南方的一个无名小镇。在一个破旧的理发店,我掏出身上仅有的三元钱将一头长长的头发剪得稀乱。头发上还有樱子和羊君的味道。
一切被遗落在了那个纯朴的无名小镇。
秋天快要结束了。
我的小说开始畅销,一些报纸和网站上开始不停地出现我的名字。书商给我策划了一次签售会,场面热烈地让人想流泪。在回程的车上,想着遥远的明天,我哼唱着自己新写的歌:
曾经长发飞扬,曾经独自成长,
曾经迷幻远方,曾经沧海茫茫,
如今只有心伤,如今只有欲望,
那可耻的善良,刺痛我的心脏,
……
路过一个地下通道,我想起和田树在地道里同一大群朋友轮流弹唱的情景,每次我们总是拿着别人施舍的硬币坐公车回家,嘴角泛起幸福的笑。从来没有挣到过太多的钱,但那时我们很快乐,甚至有时还拿出身上所有的钱去兑换啤酒去江边畅饮。
我的乐队一直没有停止演出,只是我的鼓手不见了。
在某一个奇怪的天气里,我莫名其妙地被别人称为主唱。但我是一个失声的主唱,没有樱子的岁月我发不出声。
在一间沉闷而阴暗的地下室里,我和主音抽完了两包烟,可是我们的音箱依然无法颤抖。后来我们的主音疯狂地扫打琴弦,切音弹得断裂般的尖锐,我的手指在粗壮的BASS琴弦上流血了,前奏结束时我张开了口,可我唱的并不是歌词,而是高呼柯蓝的名字。在这样重复无数次以后,主音和节奏咆哮般地骂了我,并扇了我几耳光。
我不再是乐队的主唱,主音也因此离开了我。
其实我知道樱子还活着,而且一直都活在我的身边,只是我们彼此再也没有勇气去面对而已。很多时候放弃也是一种坚持。在一家摇滚网站我听到了樱子的鼓声,那是一只标准的南方乐队,低调而唯美的风格,仿佛一间没有声音的房间。
我知道樱子只有离开我才会是一个天才鼓手。
寻找鼓手的岁月就这样结束了。
窗外的秋天在叫喊。我生命中的鼓手沉溺了我的放纵。
大雨滂沱的午后,我奔跑在马路的中央。一辆大货车刹车失灵迅猛而坚定地向我冲了过来,我来不及逃脱,瞬间身子飞了出去,眼前的这个世界开始变得模糊,就在我身体着地的一瞬间,我仿佛看到了那辆货车车门上的红鞋子……肇事者早已逃离了现场,我独自挣扎着起身,在路边垃圾场触碰到一个小小的玻璃瓶子,碎了。那冰冷的碎片划破了我的手腕,暗红的液体从我的手腕上溢了出来。我慢慢地用另一个指头涂抹着那些液体在地上画上求救的字迹,仿佛一幅涂鸦的艺术品,还画出了一双红鞋子。
我终于找到了生命的节拍。柯蓝是底鼓,羊君是吊钗,樱子是桶鼓。
可是我的军鼓呢?
耳边环绕着刺耳的救护车的嚣叫,除了那双红鞋子,我的世界一片白色。
《迷失的病孩》 我的生命从不曾绽放荒漠旅行:迷失秋天(1)
So;so you think you can tell
Heaven from hell
Blue skys from pain
Can you tell a green field from a cold steel rail
A smile from a reil?
Do you think you can tell?
Wish you were there
醒来时,我已躺在医院白色的床上。病房的一面墙上被我固执地贴上了艾伦金斯堡的《嚎叫》,以至于我每天睁开眼睛就能看到它们,可以一遍又一遍地背诵着那些并不属于我的诗句。
在桂林这样一个僻静的地方,我远离了我心爱的摇滚,远离了我的爱人。留在脑海里的只有樱子和那双红鞋子。每天被关在病房里过着被药品侵蚀的窒息般的生活,偶尔我会站在窗口对着马路上的行人吹口哨,但不再有人理会我。他们无一例外的只是将我当作一个病人。
我对护士小姐说,你们能放点儿我喜欢的摇滚吗?她们都像看怪物一样盯着我,然后漠然地摇头。于是在漫长的疗伤日子里我在白色的床单上写下了许多关于秋天的诗句。
为什么田树他们都不来看我?他们现在都在哪里?
我的诸多疑问总是无法自控地占据着我的大脑,在昏迷的三天时间里,我总是不停地想到柯蓝和田树的摇滚音乐节。可是又有谁会赞助摇滚音乐节呢?我明白田树的摇滚音乐节仿佛一次乌托邦旅行一样,终究只是热血青年的一次自慰。
我们永远也别想在这个社会实现我们想要的文化平等与波希米亚世界,更不谈和平与爱。在这个世界,爱只是金钱驱使下的一次施舍。我们永远也不要试图去弄清现象的本质,那样只会让人绝望。
很多时候,我都只能看着天花板发呆一下午,也只有傍晚的时候阳光才透过窗户投影进来,房间糜烂的药水味让我时常吐到翻胃。
没有太阳的日子里,我给柯蓝写了很多的信,但一封也没有寄出。也许就算寄出她也不一定能收到,就算收到她也不一定会看。
信的内容大多一样,我并不想挽回什么,也并不想诉说我对她的爱,我只是告诉她我的存在。像一场行为艺术表演一样,圆满不再是我想要的结局。
我在病房里抽了支烟,被护士小姐发现了骂我变态,事后还没收了我全部香烟。我和她们极力争辩说,其实我并没有病,有病的是你们,是这个社会。
可是我的争辩在她们的耳中只是一种优美平静的叹息,像深秋的寒雨一滴一滴疏朗而又均匀地落下来,撒在遍地药瓶盖的地板上,激起悠长无望的回声。我开始强烈地想寻找到那双红鞋子。
在实在无聊之极的情况下,我对着镜子无比自恋的狂笑。在深夜两点我站在窗台边对着天空数星星,看着远方的霓虹想起了羊君。她为我画的画一直带在身边,哪怕是在寻找鼓手的岁月里也一直没有抛弃。
我挣扎着去街边一个电话超市给阳萌打了个电话,告诉他我现在的情况,并说我确实想离开了。但我身无分文,我哪儿也去不了,如果再这样待下去我会窒息得死掉。
他说他要坐飞机来看我,让我不要为一些无所谓的事情多操心,他会为我办清医院里的一切手续。我不明白阳萌为什么一直对我这样好,也不想再去明白什么,我只是想离开。
想起我好久都没有碰过琴了,我找到了鼓手,可是我的乐队依然没能完整。发霉的秋天,我想把自己的躯体晾晒在赤裸裸的太阳底下,可是这里哪儿有太阳呢?
三天以后,阳萌真的来到了桂林。
几个月不见,感觉他消瘦了许多。他到来后,我才第一次走出那间病房,第一次仔细看过这座城市。大雨过后的傍晚,满路的泥泞,破旧的单车飞速地驶过我和阳萌的身旁。我的眼前像电影幻像般地划过我曾经的许许多多的朋友,想象着如今的他们都在哪里。
阳萌拉过我的手,看着我身体上那道伤口,嘴里说着对我的无比指责,眼泪却不自觉地就流了下来。
瞬间,我知道自己的过失与无知。为什么我要将自己伪装得那样可怜?为什么我又会遇到这些倒霉的事情?我真的找不到答案,就像很多时候我根本无法明白自己一样。也许我只是用丑陋的方式在自己身上体验社会的冷漠罢了,这只一场真实而残酷的行为艺术表演。
阳萌说,由于田树的离开,敏感之花酒吧的特定摇滚演出也停止了,因为根本就没什么人去看演出,即使是一些知名乐队在台上,下面也只有寥寥一二十个人安静地坐在那里相互调情。仿佛摇滚在他的酒吧失去了任何意义。
或许每个城市都一样,在桂林的时候,我和阳萌去过一个叫做“算了吧”的小酒吧看了几次朋克乐队的演出,乐队的名字我已记不清,印象最深的是一个超级肥胖的鼓手,在舞台上狠命踩底鼓时口水都差些冒了出来。即使乐手这样激情,台下坐着的依然是一群麻木的像看马戏表演的观众。他们根本无法体验朋克乐的快乐。
和阳萌在街边一个小酒吧点了一打啤酒,像以往一样坐在那里就喝了起来,由于我的身体还没完全康复,所以我并没有喝什么酒也没有说过多的话。后来我想起荀沫的小说,想起那个总在我寂寞时陪伴我的女孩子。
这时,阳萌从他的衣袋里小心而缓慢地拿出包东西抽了起来。凭着直觉我一把抓过阳萌的手,你这是做什么?阳萌并没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