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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72-兵以诈立-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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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打完了,搓一顿,当时叫“馆谷”(《左传》僖公二十八年)。这里的办法是第二、第三种。拿破仑的办法,是前三种。法国革命,国库没粮食,只能就地解决给养。他的办法反而成为一种革命的办法,成功的办法。这种办法的优点是速战速决,缺点是打得起,拖不起,一打俄国,就暴露出来了。    
    (一)我们先说粮草。    
    打仗,人要吃粮食,马牛要吃草料。兵马未到,粮草先行。这一条很重要。    
    古代军赋,兵员、车马是主要征集对象。比如《司马法》佚文讲的两种出军制度,就是如此。它们都没提粮草。但春秋晚期以来,因为战争规模扩大,战争时间延长,粮草的问题越来越重要。


第四讲 作战第二作战第二(7)

    “役不再籍,粮不三载”,这两句话就是讲军赋。“役”是征发人力,“籍”是注册。古代民户要注册,士兵也要注册。士兵注册,照例要登记姓名、籍贯,写上某人来自某郡某县某里,这叫“伍籍”。“役不再籍”,是说国内征的兵,是多少兵就是多少兵,不用再抓壮丁。“粮不三载”,则是说粮食不用再运输。“再”、“三”不是实际数目,只是表示不要多次征发。    
    春秋末年,鲁国有一件大事。公元前484年,季孙氏想在鲁国推行田赋,即以田为征发单位,征收军赋,赋敛比较重。田是一井之地900亩。事先,季孙氏派他的管家,孔子的学生冉有,去征求孔子的意见。孔子不满,有尖锐批评。孔子的话,有两种记载,分别见于《左传》哀公十一年和《国语·齐语》,两条不一样。后一条比前一条更重要,它直接提到粮草的征发。原文是:“先王制土,籍田以力,而砥其远迩;赋里以入,而量其有无;任力以夫,而议其老幼。于是乎有鳏寡孤疾,有军旅之出则征之,无则已。其岁,收田一井,出稯禾、秉刍、缶米,不是过也。先王以为足。若子季孙欲其法也,则有周公之籍矣;若欲犯法,则苟而赋,又何访焉!”他说的先王之法,应该出自当时还在的“周公之典”(见《春秋左传》哀公十一年)。他说,“周公之籍”是量力而征,远近、有无、老幼、鳏寡、孤独、病弱,都要斟酌其宜,打仗才征,不打仗不征。征,也不过每井出稯禾、秉刍、缶米。一井是九夫所居之地,也叫一田,方一里(1里×1里),900亩。禾是用来喂牛马的禾秆。刍是用来烧火做饭的柴禾,也叫刍藳。米是人吃的谷米,没舂的叫粟,脱壳的叫米。这个数量是什么概念?我可以告诉大家,稯禾是40把禾秆,秉刍是1把柴禾,缶米是16斗米。    
    撇开草料不谈,光说吃饭,我们讲一下,一井出16斗米是什么概念。    
    首先,我们要知道,古代的“算地出卒之法”,一井九夫,不管10家出一个兵,768家出一个兵(均见《司马法》佚文),一井顶多出一个兵,这16斗米,差不多是一个士兵最多可能拥有的军粮。    
    其次,据《墨子·杂守》,古代士兵,每顿饭的标准分五等:半食:1/2斗;参食:1/3斗;四食:1/4斗;五食:1/5斗;六食:1/6斗。    
    当时的士兵,每天吃两顿饭。每个士兵,定量最高,一天吃一斗;最低,一天吃1/3斗。16斗米,最多能吃48天,最少能吃16天,平均下来,也就是一个月的口粮。    
    西周时期,春秋早中期,战争规模小,时间短,这点粮草也就够了。但照《孙子》讲的“凡用兵之法”,10万口人吃饭,8000匹马吃草(还没算牛),恐怕不行。所以,第二年一开春,季氏还是老主意,他在鲁国推行了按田征赋的制度(《春秋》哀公十二年、《左传》哀公十二年》)。    
    这里提到“丘役”。丘役就是“丘赋”(《左传》昭公四年)。上面说过,《司马法》佚文讲军赋,有两种出赋之法,都是“算地出卒之法”。一种是按井、通、成、终、同、封、畿出赋,属十进制;一种是按井、邑、丘、甸、县、都出赋,属四进制。丘赋是后一种。它是从丘这一级出牛出马,从甸一级出车出士徒,并包括甲、盾、戈等兵器。丘出的牛马叫“匹马丘牛”(《司马法》佚文)。丘赋的制度是什么时候出现?现在还不太清楚。至少春秋中期的晚段已经有。《司马法》中有这种制度,《孙子》中也有这种制度。下一讲,我们还要谈。这是齐国的制度。公元前590年,鲁“作丘甲”(《春秋》成公元年);公元前538年,“郑子产作丘赋”(《左传》昭公四年),也是这种制度。    
    下面有两笔账,一笔是国家的花费,一笔是百姓的花费。    
    国家穷是穷在两件事:“远输”和“贵卖”。“远输”是上文的“千里馈粮”,“贵卖”是粮价贵。“近师者贵卖”,是讲军市。军市,是设于军队所到之处。军队所到之处,粮价会上涨。这两件事,不仅使国家陷于贫困,老百姓也倾家荡产。    
    西周铜器兮甲盘已提到“军市”:王命甲,政司成周四方积,至于南淮夷。淮夷旧我帛亩人,毋敢不出其帛、其积、其进人;其贾,毋敢不即次即市。敢不用命,则即刑扑伐。其虽我诸侯百姓,厥贾毋不即市,毋敢或入宄,贾则亦刑。(释文用宽式。积:原作责;帛,原从白从贝;刑,原作井;虽:原作隹。)《商君书·垦令》也提到“军市”:令军市无有女子,而命其商,令人自给甲兵,使视军兴。又使军市无得私输粮者,则奸谋无所于伏,盗输粮者不私稽,轻惰之民不游军市。盗粮者无所售,送粮者不私〔稽〕,轻惰之民不游军市,则农民不淫,国粟不劳,则草必垦矣。“屈力中原”,这个地方,我做了一点校勘。“中原”,是指原野之中,不是指“中原国家”的“中原”。“公家”,是对“百姓”而言。古人说的“公家”都是指官家,比如“公田”就是官田,“公量”就是官量。人类自有私有制,“公”都是官,“私”都是民,所谓“大公无私”,经常都是“只许官家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十去其六”和“十去其七”,简本和今本正好相反,这里是据简本。国家比百姓,花得更多一点。    
    作者说“役不再籍,粮不三载”,不从国内征兵,不从国内运粮,怎么办?只能就地补充。抢,过去不愿讲。大家说,孙子这么伟大,怎么可以抢?宋儒糟蹋孙子,他们也说,这不跟秦人一样?那是虎狼之兵啊。我们读《孙子》,佩服,但这条否定不了。否定这条,后面还有。日本侵略中国,有“三光政策”:杀光、烧光、抢光。烧杀抢掠,强奸妇女,这是本来意义上的战争。西文的rape(强奸),本义就是抢:抢钱抢东西也抢人。现代强国都是抢国,不抢不强。张纯如的《南京大屠杀》,英文名是The Rape of Nanking,就是用这个词。孙子时代,都是到别国打仗,抢是正常,不抢是怪事。王者之师、霸者之兵,孟子、荀子喜欢讲,那是理想,不是现实。宋儒糟蹋《孙子》,他们都注意到这一点。《孙子》主张掠敌继食,这是白纸黑字,写在纸上。《军争》有“侵掠如火”、“掠乡分众”,《九地》有“重地则掠”、“掠于饶野”,四个“掠”字,足以说明问题。掠,当然是抢。不是抢是什么?作者主张“务食于敌”,好处是没有运输成本,便宜。古人吃饭,黍是谷子,稷是糜子,稻是水稻,麦是小麦,菽是大豆,真正的本土作物,是谷子、糜子和水稻,北方主要是谷子。谷子,没脱壳叫粟,脱壳叫米。当时的主粮是小米。“秆”,音jì ɡǎn,是喂牛马的草料。是豆秸,秆是禾秆(谷子的秆)。作者说,吃敌人的粮食1钟,等于国内的20钟;用敌人的草料1石,等于国内的20石。可见运输成本很高,高达20倍。“钟”,是齐量的最高一级,姜齐的钟和陈齐的钟不一样。姜齐量制是四进制:四升为斗,四斗为釜,十釜为钟。这种量,比较小。陈齐量制,是每四进,加一位,变为五进制。姜齐量器用四进制,好处是可以等分再等分,比如方升,一分四份,便于几何切割。陈齐量制改成五进制,则是为了便于按十进制折算。两种量制,“钟”都是最高一级。古代为官吏发工资,是用禄米制,禄米分发,主要是用量器。军人的口粮,即后世所谓军饷,也这么发。草料,用量器不方便,改用衡器。“石”是衡制单位,古读shí,今读dàn,合120斤(相当今30公斤)。


第四讲 作战第二作战第二(8)

    (二)其次是装备。    
    国家花钱,除了粮草,还有武器装备。    
    一类是车:    
    (1)“破车罢马”。是指马车,包括上面说的驰车和革车。    
    (2)“丘牛大车”。是从丘征发上来,用牛拉的辎重车。    
    这两种车,上面已经谈到。    
    另一类是单兵使用的各种武器和护具(请看后面的附录):    
    (1)“甲胄矢弓”。    
    (2)“戟楯矛橹”。楯音dùn,同盾;橹音lǔ,大可蔽身的盾牌。    
    甲、胄、盾、橹是一类,都是防护性的装备。甲,是用来保护躯体;胄,是用来保护头颅;盾、橹,也是用来遮蔽身体,特别是抵挡矢石。“矛橹”,《十一家注》本作“蔽橹”,“橹”或“蔽橹”都是长可蔽身的大盾。    
    戟、矛、弓、矢是另一类,都是杀伤性武器。戟,是戈上加矛,可以钩啄,也可以击刺;矛,只能击刺。弓矢,则可以远程射杀。“弓矢”,《十一家注》本作“矢弩”,弩是用弩机控弦的射具,杀伤性比一般的弓矢更大。    
    古代的兵器从哪里征发?《司马法》提到的第二种军赋,即丘赋,说丘甸不仅出车马士徒,也出戈、盾。《春秋》说鲁“作丘甲”,还有甲。    
    战国以来,战争动员都是全面动员,男女老少齐上阵,特别是守城,就连囚犯也被用于战争,不但用于作战,还被用来筑城、舂米、铸造兵器。战国时期的兵器,很多都是由司寇监造(有铭文为证),司寇就是管犯人的。当时,很多国家都有用钱、实物或劳役抵罪的制度。当时用来抵罪的东西,经常是军事装备,如睡虎地秦律,就有用甲、盾赎刑的例子。    
    上述装备,车最贵重。作者说,杀敌靠两样,一样是对敌人的愤怒,一样是物质奖励。夺取敌人的兵车,一定要奖励,“车战,得车十乘以上,赏其先得者而更其旌旗”。    
    (三)还有兵员。    
    古代战争,除了抢,还有杀。很多战争都是斩草除根,男的都杀,女的都奸,老人和小孩也不放过。西周金文,就有“勿遗寿幼”这种话。不杀,弄回来当奴隶,算是比较聪明。秦尚首功,把人杀光,城是空城,地是白地,得地不得人,商鞅强调,要向东方移民,也是一种办法(《商君书·徕民》)。这些都是笨办法。战争,不杀人不可能,少杀行不行?这是大问题。    
    古代战争,有种族问题、宗教问题、文化问题。敌人来了,不但杀人,还刨祖坟。被征服者作殊死搏斗,不投降,降了也会叛。对待俘虏,经常是活埋。长平之战,白起俘虏赵卒40万,除年幼的240人放归,全部活埋(《史记·白起王翦列传》)。李广难封,据望气专家王朔说,也是因为诈杀降卒800人(《史记·李将军列传》)。    
    “车杂而乘之,卒善而养之”,后一句话不容易。古代战争,往往是血流漂杵,优待俘虏,收编俘虏,那是谈何容易。现在,杀俘虏,违反日内瓦公约,大家觉得太残忍,但俘虏太多,就是今天,也是难题。几十万人,吃住、医疗怎么解决?更何况,白起说的“赵卒反覆。非尽杀之,恐为乱”,就是现代人,也害怕。《毁灭》中的美谛克,夜里睡不着,听见政委和医生商量,伤病员,不便转移,最好用毒针解决掉。自己的伤病员都如此,更何况是敌人的俘虏。作者认为,就连兵员损耗,也可用敌方的俘虏来补充。这话不容易。    
    粮食就地补充,武器就地补充,兵员就地补充。这些加起来,就是所谓“胜敌而益强”。    
    【2。4】    
    故兵贵胜,不贵久。    
    此章是讲“用兵之利”的第二条:快。快就是速战速决。    
    战争的目的是胜,不是久。胜的意思,是把敌人打败,打服,让对方屈服于自己的意志。消耗不是目的,持久不是目的。侵略,客场作战,都是利于速决,拖久了,打皮了,必然不利。二次大战,德国有闪电战,快才有便宜。打欧洲,快,顺手。入苏联,拖久了,吃亏。拿破仑倒霉是倒霉在俄国的冬天,希特勒也是,重蹈覆辙。毛泽东写《持久战》,持久是针锋相对,属于反制之计。以强凌弱,要的是快,打得起,拖不起,以弱抗强,当然要反着来。毛泽东的持久战,强调的是战略持久。战术,还是速决。    
    原文只有七个字,简单明了。    
    【2。5】    
    故知兵之将,民之司命,国家安危之主也。    
    这段话,正好可与《计》篇开头的那段话对比。为将者,不仅掌握着人民的死生,也掌握着国家的命运。司命,是天上的星官。《史记·天官书》说,天上的文昌宫有六颗星,其中第四颗就是司命。司命是定人死生寿夭的神。文昌六星,还有司中(第五星)。司中也叫司过或司祸,则是计人罪过,定人寿数的神。前者是大司命,后者是少司命。天上一颗星,地上多少命。兵者不祥,十万人的命都攥在一个将军的手中,不可不慎。将军就是这样的神。这是本篇的结尾。    
    将军杀人,医生救命,都是司命。外科源于军事,一边杀一边救。将军杀人,不光杀对方,用对方的命换自己的命,就是自己这边,也是用一批人的命换另一批人的命,真是“一将功成万骨枯”。古代杀人,把人头堆起来,叫“京观”,也叫“髑髅台”。这类传统,史不绝书,近代也有。    
    日本,叫耳冢、鼻冢的地名很多。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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