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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为谁守身如玉-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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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人回到自己的家乡,都容易变的率性而嚣张,因为这个熟悉的环境,让你不由自主的就放松下来。
可为什么这种情况对我一点作用也没,回到这个地方,却只感觉到加倍的疲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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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里,我隔着货架看着她,她抄着手,悠闲的晃过来晃过去,不时停下来,对琳琅的商品发发呆,嘴里嘟嘟囔囔,像个在念咒语的迷糊小女巫;忽而又莫名其妙的对自己笑起来,嘴角俏皮的弯上去,眼波灵活的流动,向我这边一转,我的心立刻疯狂的跳动起来,心惊胆战却又充满期待,她却淡然的移开目光,她压根没注意到。
心脏平静地,沉落下去,下面深不见底。
她的眼里,是不是已经完全没有我?
“你是真的爱萧程,是不是?”
暮色苍茫中,我看着她纤弱的背影。
她回过头,笑容仿佛穿透七年的时光,同时,穿进了我薄弱的心脏,那一道缺口上:
“是的,我爱他,非常爱。”
从心底涌起的明明是悲凉,脸上却渐渐出现一个放心的微笑,哪怕她已经转身,决绝地离开,也没有消失。
是的,这就该是我要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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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慢的走回超市,我的车还停在那里。
手机疯狂地响着,是的,今天是大年夜呵,我从昨夜就出门,直到现在他们还不见我踪影,我真是荒唐,荒唐极了。
我记起爸的话:“她和小程真的挺配,我们喝酒的时候,他们还在私下里嘀嘀咕咕,感情倒真不错,我看老成和老萧是挺开心的。”
说完还看着我:“儿子,你也要加油啊!”
我勉强微笑:“爸,我都快结婚了!你还要我怎样加油。”
“你?你比他们大三岁呢,这两小孩估计可不会拖到你这么晚。”
我没再回答,只是继续,扯动嘴角,笑一笑。
转眼看见宋予,她正凝视着我,柔美的眼里竟有悲哀在流动,这眼光让我无言以对。
这时我妈叫她一声,她便要跑过去。
我对她说:“你慢点!”
她回头冲我温柔的笑,放缓步子,走出门去。
我看着她纤细的背影,这女人就像精美的瓷器,无数人欲求不得,现在在我手里,我就该好好珍惜。
这源于我从小就根深蒂固的道德观,我想我永远也挣脱不去,我早就认了。
可就在昨夜,我声音嘶哑的醒来,看着窗外一片漆黑,疯狂的恐惧和迷茫突然涌了上来,一瞬间我便不管不顾的翻身下床,连外衣都没来及穿,就冲出去车库,开车门,发动,疾驰出去。
在差点撞到路边的电线杆而出了一身冷汗之后,我才逐渐有些清醒下来,又发作了,这种噬心的绝望,它是我理智到头的一个反扑,是每种生物都无法抗拒的本能。
三年之中,我已记不得,有多少个这样的暗夜,我这样从家里冲出来,像饿极的疯兽,用这样的本能,去寻找那让心灵得以宁静的食物,我循她的芳香而去,却每每只能驻足于她的门前。
S市的交警支队的记录上,至今仍留存着我的肇事记录,那次的经历在我的肩头,留下一道长约八厘米的伤疤,还让我的执照被吊销了一年。
那次的我,躺在医院的长椅上,看外面一点点亮起来的曙光,心里却一点点暗下去,我怎么,会把自己弄到这种地步。
一个星期之后再上班,没有任何人看出异常,他们只知道我重感冒了一场,而且奇怪我很长的时间都不摸方向盘,是否会有人相信,一向冷静到漠然的林哲,会在这样的深夜里,被逼到这样没有出路的境地。
我不知道我还可以承受多久,我只能尽力。
我终于回到家,一家人围着桌子等我,宋予走过来:
“你还好么?脸色这样难看。”
我只摇摇头,从口袋里摸出车钥匙,递给她:
“以后,别让我开车了,我们回去时,让你大哥来接我们吧。”
孩子(上)
天渐渐热起来,年初七从家里回来S市,到现在也不过一个月多几天。
可是气候已变的让人反应不过来,记得在家时我几乎每天都缩在房间里,开着暖气看小说,一抬头往往就发现窗玻璃上水珠已经凝成大颗大颗的不断滚落下来。而偶尔出去一两次,必然全副武装,都恨不得把脸都包上,以抵御凛冽的寒风。
当时萧程看到我把自己裹成那样,脸上的表情叫一个绝望,隔了半天才闷闷的说:
“真难看,猪年也不用把自己打扮成这德行。”
我那时却笑起来,这是他大年三十的和我闹完别扭后,终于有了一点破冰的迹象。
而现在离那天才三十多天,气温竟然已经达到二十度以上,所上升的温度,都快够上一个人的体温,真是有点夸张。
今天刚醒就觉得热,吃完早饭之后,厚毛衣更是已经穿不上身,索性爬到床上,穿一层薄薄的内衣,裹着被子看小说,是翻来覆去读了许多遍的《小妇人》,它算是我的枕边书之一。
现在正读到三十六章“伤心”,劳里对乔说:
“‘哦,乔,难道你不能?’
‘特迪,亲爱的,我真希望能。’
就这两句话,停顿了一小会,然后劳里直起身,说道:‘好的,别在意。’他什么也没再说就走了,哦,这并不好,乔也确实在意,因为在她做出无情的回答之后,劳里的鬈发脑袋在她臂上伏了一会,她感觉她好象是戳了她最亲爱的朋友一刀。
当他离开她不再回头看时,她知道她的男孩子劳里是再也不会回来了。”
看到这里,眼眶不由有些发热,每次我只敢读到这段,之后的情节于我,仿佛是一个看着从小长大的孩子,却要眼睁睁看他慢慢死去,心疼却又无能为力。
乔和劳里,青梅竹马却不得圆满的感情,其实作者原意也许本非如此,他们今后的人生,明明也各自完整,可偏偏我对这本小说,就是有着这样的执念。
把小说合上,头枕到上面,心里还有酸楚需要消化,于是闭上眼睛,放任自己胡思乱想。
想着想着就开始有点迷糊,这时春日的阳光正穿透薄薄的窗帘照进来,落在浅绿色的床单上,一派生机绚烂的葱翠。我睁睁眼,想着还有衣服要洗呢,却已被睡意袭击,下一秒就乖乖束手就擒,舒服的蜷缩起来,沉到温暖甜美的梦乡里。
不知道睡了多久,只觉得越发的热起来,每一寸皮肤都透着从体内散发的滚烫,我懒得撑开眼皮,只伸脚一蹬,呼,凉快了。
不,不,又有些冷,于是迷迷瞪瞪地伸手乱摸,一摸摸到一个人的身体,隔着衣服,又烫又坚硬。
我吓的差点从床上蹦起来,睡意早像被陌生人跺一脚的小猫,刺溜钻的影儿都不见。
心脏还在砰嗵砰嗵狂跳,我瞪着这个坐在我床沿的人:“萧,萧程?”
然后怒火就开始上头:“搞什么!你知不知道人吓人……”
话没说完,已被他的嘴唇严密的堵了回去,接着整个人都翻倒在他身下。
“……”
他的唇离开,他在我的上方看着我,眼睛里是燃烧跳动的火:“对不起啊,不过我没舍得喊醒你。”
“你怎么会有钥匙?”
“小糊涂虫,你门根本就没关严实,这个我们待会儿再说。”他的手开始一个个解我的纽扣。
“喂,喂,等会儿,我……”我的肩膀被什么硌的疼。
“这什么?”他从我身下拿过一本书,看也不看,随手扔到了地上。
“呵,你不知道你睡着的样子……我忍的多辛苦。”他的吻灼热的落在我的皮肤上。
我在昏然中转过脸去,看着地上被摔的平摊开来的书,书签落在一旁,正是那一页:
“她知道,她的男孩子劳里是再也不会回来了……”
我闭上眼,伸长手臂去,把那书合上。
汗水从萧程年轻的身体上一滴滴滚下来,落在我的皮肤上。
他骤然加快速度,我的手慌张地攀住他紧绷如铁一般的胳膊:
“别!别弄在里面!”
没有用,他在猛然一个到底的穿刺后停下来,满意的喘息,微笑,低头吻着我。
我恨恨地咬在他脸上,他闷哼一声:
“干吗?”
“干吗干吗,你说干吗,你害我又要吃药。”
他笑起来,重又低下头来,用唇把我额头上粘住的湿发拨开。
“别吃了。”
“怎么可能。”
“怎么不可能,我巴不得你会有。”
“别胡说八道。”我推他。
他的手臂却用了力气,眼睛看住我:
“成雅,我说真的,你有了,我们就结婚。”
“你想我被家里人打死啊。”
“你父母都答应了不是吗?”
“他们只答应我们交往,结婚?太早了。”
“早什么?我们都到年龄了。”
“现在……都不稳定……所有的一切。”
“包括你对我的感情?”他转过我的下巴。
“别乱说。”我别开眼睛。
“那就答应我,别吃药,有了,我们就生下来。”
“你喜欢孩子?”
“你身体的一部分,我怎么会不喜欢?你呢?”
我呢,我不知道,看亲朋好友手里抱着的那软软的小小肉体,我也会忍不住伸手去摸,仔细看他们晶亮的眼睛,湿润的小鼻子,和粉嫩的小嘴巴,看着看着,心就会软的不象话。但联系到自己身上,还真从来没想过。
“行了,就这么定了。”他的手放在我小腹上:“一切都在掌握中。”
我又好气又好笑,这话说的!
“可是萧程……”
“别说了。”他俯下来:
“再来加固一次,怎么样?”
胡言乱语
某人受打击后的发泄之作;不必当真;看完笑笑即可;不用评论;不用投票;不用当真:)
假想成雅是极其爽利的女子:
萧程:“成雅,你爱我吗?”
成雅:“不爱!”
萧程:“……没可能吗?”
成雅:“没可能,滚远点儿!”
萧程:“?#¥%……—**—……%¥”(请问我为什么会爱上这种女人?)
三年前:
成雅:“林哲,你爱我吗?”
林哲:“……我……”
成雅:“我个P!快说!”
林哲:“我有女朋友了。”
成雅:“踹掉!”
林哲:“……”
成雅:“不然我就做第三者,无所谓,反正我认定你了!”
林哲:“……好吧。”
成雅:“那来吧,我们现在就圈圈叉叉!”
萧程跑来:“我也要!成雅,我也不能没有你!”(喂,无良的某人,你一定要安排这么恶心的台词给我吗?)
于是,该文在不到100字时,就得以在3P的友好氛围中结束,没有人受伤害,大家都爽到不行,OVER!
————————————我是恶搞的分割线——————————————
结局设定之一:成雅和萧程在一起,林哲出局
之二:和林哲在一起,萧程出局
之三:没跟他们任何一个人在一起,转而投入第三人怀抱,比如——————宋云鹏?(宋:喂,喂,我只是个跑龙套的,关我什么事!)
之四:赶时髦,NP结局,某作者自抽耳光
之五:恶搞,萧程和林哲发现彼此才是此生至爱,于是女主被踹下场,本文类别改为耽美,HOHO,皆大欢喜!
孩子(下)
作者留言 今天一上网就被吓到了;那么多热心的筒子的留言我一条条都看了;很感动;请原谅我的任性;我的那番话不是说要草率结束这篇文的意思;只是说这篇文已经进行了一大半;女主的性格也就是这样了;这是设定的问题;该写多少就写多少;我也不会轻率的对待它;毕竟它是我多少个夜晚奋战到凌晨的成果;所以,请放心;我会认真的;尽力的对待它;这一点;不必担心。
我在药店门口徘徊,终于还是走进去。
萧程刚刚离开,吃完晚饭我把他送到公车站,他又要送我回去,我摇着头笑:
“拜托!现在才六点多,可要是这么送来送去,最后一班你也不一定赶的上了!”
他也笑起来,用力抱了我一下,转身跳上驶来的公车,“刷”地冲我挥了个再见的动作,姿势帅极了。
周围人都在看我,我有些恼的对他扬扬手,公车关了门便绝尘而去。
我沿着来时的路慢慢往回走,散漫而无聊,这条路上尽是我熟悉透了的景物,没什么可担心也没什么可停留。
可我还是停下了,看着对面绿色的十字标记。
走过去,又退回来,想想,低头看看自己的手,那上面还留有萧程肌肤的触感,于是再一次走过去,走了两步又转了个弯,摁了路边的红绿灯行人触摸键,看显示牌上的红色数字亮起来,再一秒一秒少下去,直至转绿,上面的电子小人开始抽风一样做走路的动作。
旁边有人看我,大概在寻思着这人摁了按钮又不过马路,是不是大脑有点贵恙?
于是过了马路,在一家蛋糕店里像个小孩一样张望了半天,里面的小姑娘对我甜美的微笑着:
“姐姐,要什么?”
“啊?不用,不用了。”
顶着一脑门羞愧的薄汗出了门去,旁边就是那柔和的绿色灯光。
细细的呼吸着,我低头看自己的小腹,想象有个孩子从里面破壳而出,在我后面爬动,绵软又柔弱。
不由打个寒噤,回过神来时已经站在散发着微苦药味的柜台前。
两个中年女人正在交谈,其中一个扫我一眼:
“要什么?”
“……毓……毓婷。”
她看都不看,扔出一盒:
“二十五,那边交钱。”
我交了钱,把这小盒子拿在手中,走出门来,只觉口干舌燥,头发昏。
正在这时仿佛有一阵风刮过来,接着手腕被人一把捏住。
我以为有人抢劫,惊吓中回头一看,手脚冰凉:
“你怎么回来了?”
对方的脸和这路灯的灯光一般苍白,眼睛却幽黑的深不见底:
“我当然要回来了,不然,怎么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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