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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宫档案揭秘-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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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目的。顺治皇帝这次将满洲官员和外藩王公大臣家的女子纳入选择皇后的范围,扩大了联姻的范围。
顺治十一年(1654)五月,又一位来自蒙古科尔沁草原的博尔济吉特氏被皇帝从众多女子中挑选出来,她是废后静妃的侄女、孝庄皇太后的侄孙女、科尔沁蒙古镇国公绰尔济十四岁的女儿。六月,太和殿外再次鼓乐齐鸣,新皇后入主中宫,大婚礼仪十分隆重。这就是清朝“选秀女”制度实施以后的第一个婚礼。
“选秀女”就是顺治皇帝通过一番努力,为他的子孙们选择并亲身实践了的挑选后妃的办法。因此,《大清会典》记载:“选秀女,顺治年间定。”这个制度历经康熙、乾隆、嘉庆等朝的多次修订,逐渐成为定式,直到光绪末年。幼年登极的康熙、同治、光绪皇帝都直接通过选阅秀女组成他们的后宫,成年以后登极的雍正、乾隆、嘉庆、道光、咸丰等五位皇帝,则多是即位后,将做皇子时的嫡福晋册立为皇后,这些福晋是皇子的祖父、父亲选秀女时为他们选定的。
但是,直到顺治一朝终结,清代的宫闱制度都没有出台。虽然顺治十五年(1658)礼部拟定了一套宫闱女官和供事宫女的制度:乾清宫设夫人一,淑仪一,婉侍六,柔媛二十,芳媛三十。只是这套仿照明朝后宫制度的章程只在《清实录》中有所记载,并没有真正付诸实施。顺治时,仍然只有皇后、皇贵妃、妃的名号,其余地位较低的嫔妃就称作福晋、格格。福晋,就是满语夫人的意思;格格,是满语小姐的意思。康熙以后,后宫的位号才有了具体的规定,设立八个等级:皇后一名,皇贵妃一名,贵妃两名,妃四名,嫔六名,等级比较低的称贵人、常在、答应,名额不加限制。
第三部分第55节 清宫秀女的选阅
清代的后宫,上至皇后,下到宫女,都是从旗人女子中挑选出来的。旗人,是清朝独有的。因此,从旗人女子中挑选后宫粉黛的制度,也是清代独有的。
清太祖努尔哈赤在统一女真的过程中,创立了八旗制度,这套制度是在女真人原来的狩猎组织的基础上建立的,是军政合一的制度,兼有行政、军事、生产等多方面职能。以黄、白、红、蓝四色旗帜为标志,组成镶黄、镶白、镶红、镶蓝、正黄、正白、正红、正蓝八旗。清入主中原后,旗人又有八旗和内务府包衣三旗的区别。八旗包括满洲八旗、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共二十四旗,这是清政权赖以统治的主要支柱;内务府包衣三旗则是清皇室的奴隶,二者的政治地位不同。所以,尽管清初将八旗和包衣三旗的女子都称为秀女,但挑选的方法和她们在宫中的地位也有所不同。八旗秀女,每三年挑选一次,由户部主持,可备皇后妃嫔之选,或者赐婚近支(即三代以内、血缘关系比较密切的)宗室;包衣三旗秀女,每年挑选一次,由内务府主持,其中虽然也有一些人最终被逐渐升为妃嫔,但承担后宫杂役的,都是内务府包衣之女。到了清代后期,包衣三旗的应选女子就不再称为秀女,而在挑选宫女时,就明确地说“引见包衣三旗使女”了。所以说,能够成为清廷后妃的,主要是八旗秀女。
挑选秀女的目的,除了充实皇帝的后宫,就是为皇室子孙拴婚,或为亲王、郡王和他们的儿子指婚,重要性自不待言。秀女们要走进紫禁城高高的宫墙,也就不那么简单了,必须经过一道道的考察。
首先,要严格审查旗属与年龄,不在旗的想参加选秀,势比登天;在旗的想逃避选秀,也是自讨苦吃。顺治朝规定:凡满、蒙、汉军八旗官员、另户军士、闲散壮丁家中年满十四岁至十六岁的女子,都必须参加三年一度的备选秀女,十七岁以上的女子不再参加。乾隆五年(1740)进一步规定,如果旗人女子在规定的年限之内因种种原因没有参加阅选,下届仍要参加阅选。没有经过阅选的旗人女子,即使到了二十多岁也不准私自聘嫁,如有违例,她所在旗的最高行政长官——该旗都统要进行查参,予以惩治。然而,就在这一规定发布的第二年,闽浙总督德沛上了一道奏折,请求乾隆皇帝允许他年过十七岁的儿子恒志与两广总督马尔泰的女儿完婚,但是,马尔泰的这位千金还没有参加过选秀女。此事令乾隆皇帝大为恼火,命令德沛立即赶赴京师,当面训饬,同时强调:“我朝定例,八旗秀女,必俟选看后方准聘嫁。凡在旗人,理宜敬谨遵行。近见尚有未经选看之秀女聘定许字者,大臣等有奏事之责者,虽系蒙朕恩俞允,究与体制未协。选看八旗秀女,原为王、阿哥等择取福晋;若在未经挑选之前即行结亲许字,非为废弛旧制,并恐无奏事责任之人,或不敢陈奏之人,伊等已行许字之女,朕因不知,另指他人,亦大有关系;且八旗秀女,于十三四岁即行选看,并无耽搁之虞。”这里,乾隆皇帝振振有词地说了三条理由:第一,每三年一次的选秀女是为诸王和众皇子挑选妻室,并非是为了给自己充实后宫;第二,一旦因选秀拆散了他人的姻缘,也是因为没有遵守“我朝定制”,违法在先,并非皇家的责任;第三,即使为了选秀等上三年两载,应选秀女也不过十六七岁,不会耽误她的终身。最后,乾隆皇帝命令“户部通行传谕八旗,所有未经选看之秀女,断不可私先结亲,务须遵例于选看后再行结亲聘嫁。”乾隆二十年(1755),再次补充规定:应阅视的秀女,在未受阅选之前私自与宗室王公结亲者,其母家照隐瞒秀女例议处。至于参选秀女的年龄,根据清宫档案,到清末光绪年间,最小的是十一岁,大的可达二十岁。
每到准备挑选秀女的时候,先由户部奏报皇帝,奉旨允准后,立即行文八旗都统衙门,由八旗的各级基层长官逐层将适龄女子花名册呈报上来,到八旗都统衙门汇总,最后由户部上报皇帝,皇帝决定选阅日期。因为有病、残疾、相貌丑陋而确实不能入选者,也必须经过逐层具保,申明理由,由都统咨行户部,户部奏明皇帝,获得允准后才能免去应选的义务,听其自行婚嫁。
各旗选送的秀女,要用骡车提前送到京城。由于众多秀女的家庭背景不一,官宦人家尚有车辆,而兵丁之家只能雇车乘坐。因此,乾隆时规定:“引看女子,无论大小官员、兵丁女子,每人赏银一两,以为雇车之需。……此项银两,……著动用户部库银。”秀女们抵达京城后,在入宫应选的前一天,坐在骡车上,由本旗的参领、领催等安排次序,称为“排车”,根据满、蒙、汉排列先后的次序。最前面是宫中后妃的亲戚,其次是以前被选中留了牌子、这次复选的女子,最后是本次新选送的秀女,分别依年龄为序排列,鱼贯衔尾而行,车树双灯,上有“某旗某佐领某某人之女”的标识。日落时分发车,入夜时进入地安门,到神武门外等待宫门开启后下车,在宫中太监的引导下,按顺序进入顺贞门。秀女们乘坐的骡车则从神武门夹道东行而南,出东华门,由崇文门大街北行,经北街市,然后再经地安门来到神武门外,这时,已是第二天中午了。初选完毕的秀女们在神武门外依次登上她们来时所乘坐的骡车,各归其家。这种井然有序的排车法,是嘉庆年间的一位名叫丹巴多尔济的额驸发明的。
当应选的秀女们在神武门外走下骡车后,先由户部司官维持秩序,再由太监引入宫中。御花园、体元殿、静怡轩等处,都曾是阅选秀女的场所。一般每天只阅看两个旗,根据各旗参选秀女人数的多少进行搭配。通常是五六人一排,供皇帝或太后选阅,但有时也有三四人一排,甚至一人一排的。如有被看中者,就留下她的名牌,这叫做留牌子;没有选中的,就撂牌子。然后,留牌子的秀女再定期复选,复选而未留者,也称为撂牌子。经复选再度被选中的秀女,还有两种命运:一是赐予皇室王公或宗室之家;一是留于皇宫之中,随侍皇帝左右,成为后妃的候选人。如果成为后妃的候选人,手续会更为复杂,初次“引阅”之后,屡屡“复看”,有“记名”的,这是被选中留牌子的;有“上记名”的,这是皇帝亲自选中留牌子的。最后,还要经过“留宫住宿”进行考察,在留宫住宿的秀女中选定数人,其余的都撂牌子。
当“秀女”二字映入人们眼帘时,人们的直觉是秀女应有沉鱼落雁之貌,然而,靓丽的容貌是否是当选秀女的主要标准呢?这里有一张清末应选秀女的照片,似乎很难将这些面孔与任何一个表述美貌的词汇联系起来,非但如此,少女们爱美的天性也成了非分之想。清朝明确规定,八旗秀女阅看时,必须着旗装,严禁时装。而且,按照中国的传统观念,“好色”也是极不名誉的,“美女祸国”从来都是帝王和他们的大臣们翻云覆雨的护身符,因而这一标准总在若即若离、讳莫如深的扑朔迷离中。乾隆四十三年(1778),一位县学生员拦下御驾,恳请乾隆皇帝就削减皇后乌拉那拉氏丧仪之事下罪己诏,致使龙颜大怒,但仍未忘记陈述那拉氏册后“并非以色选爱升”,后来失宠,亦是“自蹈非理,更非因色衰爱弛”,总之绝不肯承认自己好色。清统治者公开的两条标准,一是品德,一是门第。清代册封皇后、妃、嫔的册文中常常见到的是宽仁、孝慈、温恭、淑慎,“诞育名门”、“祥钟华阀”等等。其中,门第又有着更为重要的作用。众所周知,光绪皇帝的皇后隆裕的相貌奇丑,但她是慈禧皇太后的侄女,因此,她成了皇后。被光绪皇帝视为红颜知己的珍妃入选时,她的父亲是侍郎长叙,祖父是曾任总督的裕泰,伯父是广州将军长善,长善又是大学士桂良的女婿,是恭亲王奕D的连襟,因此他他拉姐妹双双入选为珍、瑾二嫔。
这张没有填写姓名的红纸,更说明了秀女的门第,不仅关系到秀女本人是否入选,而且关系到入选后她在宫中的地位:
同治十一年二月初三日敬事房传旨:
原任公爵 之女着封为妃
将军 之女着封为妃
知府 之女着封为嫔
员外郎 之女着封为嫔
钦此。
所以,清宫选秀女,绝非选美。
第三部分第56节 秀女的命运
清代从顺治到光绪九朝,选秀女八十多次,按后来入葬陵寝的后妃统计,共二百一十四人,她们的命运是各不相同的。
乾隆皇帝弘历的第一位皇后富察氏可算是一位幸运者。通过选秀女,十六岁的富察氏成为十七岁的皇子弘历的嫡福晋,也就是第一夫人。十年后,乾隆登极,她也当上了皇后。乾隆十三年(1748)正月,富察氏跟随皇帝和皇太后东巡,前往山东孔府祭孔,一路舟车劳顿,“微感寒疾”,三月十一日病势加重,死在返京途中的船上,年仅三十七岁。乾隆皇帝悲痛不已,连续九天,每天三次在皇后的棺木前摆上供品,并用富察氏生前所希望的“孝贤”二字作为她的谥号。孝贤皇后的灵柩安放在裕陵地宫四年多的时间里,乾隆皇帝为她奠酒一百一十八次,并写下一篇情真意切的《述悲赋》:“悲莫悲兮生别离,失内佐兮孰予随?”乾隆皇帝的哀思是深切而真挚的。
像孝贤皇后这样的幸运者并不多,因为皇帝喜恶无常,从顺治皇帝开始,清宫中废后为妃、降妃为嫔的事情屡见不鲜。
乾隆皇帝的第二个皇后乌拉那拉氏,也是弘历做皇子时就陪伴他的福晋,她不仅深得皇帝的宠爱,而且颇受皇太后的喜欢,因此,富察氏故世后,她得以入主中宫。然而,在乾隆三十年(1765)年初,乾隆皇帝第四次下江南的途中,在杭州,刚刚过了四十八岁生日的皇后,却突然从伴驾的行列中消失了。据清宫档案记载,闰二月十八日,皇后在行宫吃早饭时还得到了皇帝的赏赐,到晚饭时,皇后却不见了踪影,她的名字被纸条盖上了,“令贵妃”三个字取代了皇后。皇后为什么不见了?有人说她发了疯病,在杭州削发当了尼姑;有人说她冒犯了皇帝,被先行遣送回了京师。清宫《上谕档》证实了后者:“闰二月十八日奉旨,派额驸福隆安扈从皇后由水路先行回京。”至于皇后为什么先行回京,乾隆皇帝说是皇后疯了,野史里说是皇后劝阻皇帝不要出去寻欢作乐,为尊者讳的正史也不可能告诉我们真实的原因,总之,皇后惹恼了皇帝是肯定的。从此以后,乌拉那拉氏就被冷淡在一边,若不是众大臣的反对,乾隆皇帝就会重演曾祖父顺治皇帝废掉皇后的故事。第二年的初秋,也就是乾隆三十一年(1766)七月十四日,乾隆皇帝正在承德木兰围场兴致勃勃地走马秋A时,乌拉那拉氏终于在清冷的深宫中走完了四十九岁的人生之路。乾隆皇帝听到消息后,并没有停止打猎。他平静地打发那拉氏的儿子回京办理丧事,并发下一道谕旨:丧仪“照皇贵妃例行”,降一个等级为乌拉那拉氏举行丧礼。
乾隆皇帝的两位皇后的命运真是天壤之别。
自古伴君如伴虎,后妃们一生的荣辱悲欢取决于皇帝的喜恶。何况宫廷的权力斗争复杂而激烈,即使在皇帝那里得宠,也不能万事大吉。
同治十一年(1872),六岁即位的小同治皇帝已长成十七岁的翩翩少年,慈禧太后不得不放弃垂帘,把政权交给她的儿子同治皇帝。这已经让权力欲极强的慈禧太后十分不快。而在挑选谁做皇后的问题上,东太后慈安、同治皇帝与慈禧太后又出现了分歧:东太后看中了翰林院侍讲崇绮的女儿阿鲁忒氏。崇绮是蒙古第一位金榜题名的状元,阿鲁忒氏生长在世代为官的书香门第,知书达理,淑慎端庄;慈禧太后则看中了员外郎凤秀的女儿富察氏,认为这位聪颖俏丽的少女有自己年轻时的影子。由于同治皇帝也倾向于立阿鲁忒氏为后,慈禧太后败下阵来。这年二月初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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