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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的素质-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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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我们说了许多对中国仆人不满的话,但值得一提的是:他们经常对诸多的不便满不在乎,长时间地为众人做份外的事,不仅不抱怨,而且显然也没有意识到有什么可抱怨的。
当仆人的中国人,习惯于哀叹自己命苦,因而经常受到同伴的嘲笑,有时还成为笑柄和话柄。我们已经谈到过中国人不知疲倦的勤劳,但值得注意的是,那些午夜之后还听得见他们在纺线的人,为省下微不足道的灯油钱,摸黑工作,却不叫苦。他们起早摸黑,如此辛劳却视为家常便饭。他们中有些人的活是最累人的,比如苦力、纤夫、独轮车夫,不仅从没听见他们抱怨世间苦乐不均,而且只要有机会休息,他们就欢天喜地地歇一会儿,还特别爱吃他们的粗茶淡饭。那些具有洞察力的旅行者,会经常注意到中国劳工的这个很有意思的特点。谢立山'注'先生在《华西三年》一书中谈到长江上游时说:“纤夫们也值得一提。除了乐师和潜水员之外,几乎所有身子灵巧的小伙子都愿意跳上江岸去拉纤,吃饭不超过一刻钟,从来都不发脾气。”立德先生'注'的《通过长江三峡》一书中也有相似的描述:“我们的五个纤夫,手脚全贴在凹凸不平的石头上,一寸一寸地拖着船。我不能不赞赏这些可怜的苦力的刚强和忍耐,拖两个月的船只赚两元钱,每天吃三顿糙米饭,再加上一点炒白菜,就靠这点营养,每天从黎明卖命到天黑。”
笔者认识一个受雇于外国人的车夫,他经常推沉重的车子,走一趟就是几个月。这些行程,需要每天早早地出发,一直走到很晚,翻山越岭,运送重物。一年季节好坏天气,他都是赤脚涉水,每到一个驿站,还得给主人准备食宿。所有这些艰辛劳作,只是为了极少的报酬,但他从无怨言,这样干了几年,他的主人证明他从来就没有发过一次脾气!凡是有类似经历的读者,不都可以讲出同样真实的故事吗?
也许生病的时候,中国人的乐观天性表现得最为淋漓尽致。他们通常是最为乐观的,或者无论如何也要表现出对自己对他人的乐观态度。即使是在身体虚弱而又极其痛苦之时,快乐的希望也没有背弃他们。我们知道不少中国病人,他们身患各种疾病,还经常贫困不堪、营养不良、远离家乡,有时还被亲戚冷待甚至抛弃,未来又看不到一丝希望,但他们还能保持乐观镇定。他们的镇定自若,并不是对那些神经兮兮、缺乏耐心的盎格鲁一撒克逊人的指责,然而假如处于同一种状况,盎格鲁—撒克逊人的确会表现出自己的特性。
具有这种快乐性情的中国人,我们相信并不罕见。任何在中国有些经历的人都遇见过这样的人。我们再次重复:如果关于“适者”如何如何的历史教导的确可信,那么,中华民族会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第十九章 孝行当先
讨论中国人的特点而不提及中国人的“孝心”,那是绝不可能的。但是,中国人的孝心这个课题,也不容易做。孝心一词,与我们曾经不得不使用的许多词语一样,给中国人的感觉,与我们习惯赋予它们的意思之间有很大的不同,而且无论怎样准确地翻译成英语,却还是有许多词语及其意义为汉语所特有,是无法翻译传达的,最难翻译的一个词是“礼”,它与孝心密切相关。为了例证这一点,同时也为了给即将讨论的中国人的孝心这个特点提供一个背景,我们最好是引用加略利'注'的一段话(转引自《中国总论》):“礼是中国人一切心理的缩影;在我看来,《礼记》是中国人能为其他民族提供的关于他们本民族的最确切最完整的专论。中国人的情感,如果有的话,是靠礼来满足;中国人的责任,也靠礼来完成;中国人的美德和不足,也是参照礼而得出;人与人之间的自然关系基本上靠礼来维系——一言以蔽之,对中国人来说,礼是道德、政治和宗教的化身,同家庭、社会和宗教有着多种多样的联系。”人人都会同意卫三畏博士对这段话的评论,他认为:“把中国的‘礼’翻译为英语的‘ceremony’不够全面,因为‘礼’不但包括外在行为,同时也包括所有礼仪的正确原则。”
探知中国人孝心,有一个最让人满意的方法,即翻寻“四书”和其他经典,尤其是《孝经》中的有关教导。我们这里只是注意那些被中国人付诸实践的教条。按照中国人的理解,孝心不仅是一种特性,而且是与众不同的特色。必须记住的一点是:中国人的孝心是多面的,同样的事情,并不是在所有情形或所有的观察者都能看到的。
在1877年于上海举行的传教士大会上,晏马太博士'注'宣读了一篇关于“祖先崇拜”的论文。在这篇文章里,他具体总结了他在中国三十多年的生活经历。在这篇论文的开头部分,晏马太先是谈了祖先崇拜只是孝心的一种证明,然后指出:“‘孝’这个词很有误导性,我们要小心上当。在我们了解所有民族之中,中国的儿子是最不孝顺的,不听父母之言,从他们能让别人知道自己的要求时开始,就从不让步。”理雅各博士——中国“四书五经”的杰出翻译家,在中国生活了三十三年之后回英国,他也曾引用过晏马太博士的这段文字,但其目的是最强烈地表示异议,声称他在中国的经历和所看到的全然不是那样一回事。这只说明一个人们熟知的道理:人们之间有正常的意见分歧,好比温度计显示的温度也会有所差异一样,正确意见只能来自各种结果的综合。这些结果虽然不能和谐地化为一个整体,但要比其中任何一个部分更全面。
中国的儿童没有严格管束,也没有学会听从父母,我们所理解的那种立即服从的观念,他们照例也没有。这些都是最不容置疑的事实,无数经验都可以证明。然而,这些没有管教和疏于管教的儿童在年龄稍长之后,结果不像我们预想的那样坏,这似乎就是事实。中国人说;“树大自然直。”这个比喻道出了这样一个想法:孩子长大成人之后,会去干他们应该于的事情。然而,这个比喻也许与其他的义务有关,这些义务构成了孝顺行为的某种理论基础。这种现象的发生,似乎在于中国人孝的信条的本质,在于教人行孝的方式,也在于孝处处居于优先地位。《孝经》说:“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注'日常流传的说法之中,有一个说法是:“百善孝为先,但要看动机而不是看行为,否则天下无孝子。”中国人被特别地教导,一切道德败坏,根源都是缺乏孝心。违反礼节,是缺乏孝心。不忠君,是缺乏孝心。为官不尽职,是缺乏孝心。不诚心待友,是缺乏孝心。杀敌不勇,是缺乏孝心。'注'我们因此可以发现,有关孝的教义,不仅包括行为本身,而且追溯动机,乃至觉察全人类。
人们普遍认为,孝的真正基础是感激之情。《孝经·圣治章》专门谈及了这一点。守孝三年不是没有道理,因为孔子所说的“孩子生下来的头三年,不允许离开父母怀抱”'注'。守孝三年似乎是孩子对父母的一种报答方法。羊羔跪乳已是众所周知的孝顺的典范。孝要求我们善待父母给予我们的身体,否则我们就轻视了他们的仁慈。孝心要求我们:父母在世时好生侍候,父母去世后崇敬有加。孝心规定:儿子要谨循父道。孔子说过:“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注'不过,如果父母明显有错,孝心也并不禁止儿子试图改变。卫三畏博士从《礼记》中引证了这样一段话:“父母有过,下气抬色柔声以谏,谏若不入,起敬起孝,悦则复谏,不悦,与其得罪于乡党州间,宁孰谏。父母怒,不悦,而挞之流血,不敢疾怨,起敬起孝。”'注'令人担忧的是,在大多数西方国家,父母这种错误的告诫,允许废弃不用,而在中国,我们却很少耳闻,这并不奇怪。
在《论语·为政第二》里,我们发现孔子对孝心的本质在几个地方作了不同解释。他的回答因提问者的情况而各异。第一次是回答鲁国一名官员的提问,把孝心概括为“无违”。他显然在提问者心中留下了一颗种子,有待时间和思考去发展。“无违”只是意味着“不要不顺从”,这位名为孟懿的官员很自然就这样理解。但是,孔子与他的国人一样,有一种“拐弯抹角的天性”,他不是当面解释给孟懿听,而是等过了一段时间之后,他们一位弟子驾车送他外出时,才重复了孟懿的问题,并重复了那个解答。这位名叫樊迟的弟子听了“无违”这个词语之后,极其自然地问道:“您这话的意思是什么?”这一问,给了孔子一个切实的机会,他用这样一段话说出了真意:“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注'孔子与樊迟的对话,实际上是孔子让樊迟去把孔子自己的话转述给孟懿,让他因此推导出“无违”的真正含义!孔子在另一次回答孝顺的意思又是什么时,强调要对父母以礼相待,否则如果只是照顾父母的身体、就降到了狗和马的水准了。'注'
上面引用的这段话表明,孝这个概念主要就在于顺从父母的愿望,满足他们的需要和要求,这在中国是个十分古老的观念。孔子明确地说:“今之孝者,(仅仅只是)是谓能养。”其含义是在他所喜爱并且希望找回的古代,孝完全不是这样一回事。孔子这段谈话已经过去了许许多多个年代,他的教义已经有足够长的时间渗入中国人的血液,并且确实也是如此。但假如孔子活在今天,我们有足够的理由相信,他会比以往更加肯定地说:“今之孝者,(仅仅只是)是谓能养。”我们已经注意到,普通有良心的人在回答孝这个问题时,的确没有提到其他的责任。不过,我们也应该弄清楚,孝究竟还包括哪些内容。如果随便找十个没读过书的人,问他们所理解的“孝”是什么时,很可能会有九个人齐声回答说:不让爹娘生气。这是因为他们自己没有被侍奉好。他们或许还会简洁地说,孝就是“无违”、“不违背”,如孔子所言,尽管孔子使用这个词语时,是有其特殊含义的。
如果我们的读者中有人愿意看一看这个理论付诸实践的方式,可以让他们去仔细想想二十四个孝顺的例子,这些故事收在同名书中'注',为人们所熟悉,且流芳百世。有一个故事说,后汉时期有个男孩,六岁时去一位朋友家做客,朋友用橘子招待了他。这位懂事早的孩子见机略施了一下中国人的普通小技,偷了两只橘子塞进袖管。但当他鞠躬告退时,桔子滚落在地,这位男孩尴尬万分,但他却显得十分坦然。他跪在主人跟前,讲了一句让世人记住的话,这句话使他的名字被人们传诵了将近两千年:“我娘很爱吃橘子,我要把这两只橘子带给她。”鉴于这个男孩的父亲官居高位,在西方人看来,这个男孩可以利用别的机会去满足他母亲对橘子的需求,但对中国人来说,这个男孩是尽孝的典型范例,因为他自幼就想着母亲,或者或许可以说,因为他这么快就编造出了一个借口。'注'另一个晋朝的男孩,父母没有蚊帐,他八岁时想出一个好办法:他早早地上床,整夜安安静静躺着不动,也不打扇子,好让家里的蚊子只咬他一个人,让他父母睡个安稳觉。'注'这个朝代另外还有个男孩,跟一个不喜欢他的后妈生活,但后妈非常爱吃鲤鱼,冬天又弄不到。他毫不犹豫地脱下衣服,赤身躺在冰面上,冰下的一对鲤鱼看了之后很感动,便在冰上钻了一个洞,并跳出冰面,为的是能被烧给这位坏脾气的后妈去吃!'注'
根据中国人的教诲,“私妻子”(只顾老婆孩子)就是不孝之举。刚才引用过的《孝经·圣治章》说,这种行为与赌博是一样的,对这两种行为的劝告也是一样的。'注'刚才提到的《二十四孝》中有至孝的一例,说一个汉朝人,他很穷,发现自己没有足够的食物同时养活自己的母亲和一个三岁的孩子。便对妻子说:“我们太穷了,连妈都养活不了,小孩子还要分吃妈的饭。为什么不埋了这个孩子?我们以后还会有小孩子,但妈死了我们就没妈了。”他妻子不敢反对。因此、他挖了一个两英尺多深的坑,准备埋孩子,但却发现坑里有一坛金子,坛上刻的字说这是天赐给孝子的。'注'如果不出现这坛金子,这个孩子就要被活埋了,而按照关于孝的教条,按照人们的通常理解,这种做法是正确的。“私妻子”肯定不会允许杀害孩子来延长其祖母的寿命。
中国人相信,父母的顽疾,只要吃了(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子女身上的一块肉就能治愈。'注'是否能有好的效果,却不一定,只是一种可能。《京报》不时地有这类事情的报道。笔者熟识的一个年轻人,就曾经从腿上割下一片肉来医治母亲的病,他用一个老兵夸耀伤疤的神情向人展示他的伤疤。这种情况毫无疑问不多,但或许也不是极其少见的。
中国人孝的一个很重要方面,即孟子所说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注'需要后代,这是因为要不断地祭祀祖先,这便使得传宗接代成了生活中最重要的责任。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每一个儿子都要尽可能早地结婚成家。一个中国人,三十六岁做爷爷,这是极为常见的事。笔者有一个熟人,在临死的病榻上自责有两个地方不孝:其一是不能再活得长一些为母亲送终;其二是没有安排好他那十来岁儿子的婚事。这种关于孝的观点,任何一个普通中国人无疑都会受其支配。
没有生男孩,这是与妻子离婚的七个原因中首当其冲的。要生男孩,这就导致了蓄妾制度,并随之产生各种不幸。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人完全有理由生了男孩便欢天喜地,生了女孩便垂头丧气。正是由于中国人传统教诲的这一侧面,导致了我们所知中国的大量溺婴现象。这种罪孽,南方要比北方更厉害,但是北方我们几乎全无所知。但必须记住这样一点:难以获知此类事情的确切情况,因为公众对此很抵触。私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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