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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的素质-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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乎全无所知。但必须记住这样一点:难以获知此类事情的确切情况,因为公众对此很抵触。私生子的数目也不少,但不论男孩女孩,都不宜留在世上。尽管在任何一个地方,杀害女婴的直接证据总比实际发生的要少得多,但从道德上就可以肯定,能够把活埋三岁孩子来供养其祖母的这种行为视作孝行,就不可能没有杀死不受欢迎的女婴的罪孽。
我们已经在谈及中国人为父母服丧时提到,服丧期是整整三年,不过实际上已经仁慈地缩短为二十七个月。在《论语·阳货第十七》中,我们读到,孔子的一个弟子坚决反对服丧期为三年,认为一年就足够了。对此,孔子坚决地回答说,君子在这三年服丧中不能行乐的,如果这个弟子乐于缩短为一年,他可以那样做,但孔子直截了当地称之为“不仁”。'注'
不少人出卖最后一英亩土地,拆房子卖木料,筹钱为父母或其中的一位办一场体面的葬礼,这是经常会碰到的事。这种做法是一个社会性的错误,但很少有中国人能明白,也根本没有一个中国人能意识到这一点。那样做,符合中国人的天性,符合“礼”,因此,中国人会毫不犹豫地去干。
古伯察教士从他的亲身经历中给出了一个极好的例子,证明中国人是多么重视礼仪和孝行。这位教士住在中国南方,他在这个帝国居住的第一年'注',因有事情要派一个信客去北京,这时他想到自己雇的一名中国教书先生家在北京,肯定愿意利用这一难得的机会给他的老母亲带个信,他已有四年没听到母亲的消息,母亲也不知道儿子身在何处。听说信客马上要走,这位先生叫来一个刚在隔壁房间下课的学生:“过来,把这张纸拿去,替我写封信给我母亲。抓紧时间,信客马上就要走了。”这一过程使古伯察教士深感惊奇,他就问,这个小孩子是否熟悉这位先生的母亲,这样才得知这个小孩子根本就不知道先生还有这么一个人:“你不告诉他,他怎么知道该说什么呢?”这位先生总结性地回答说:“他不明白该说什么吗?他学作文已经有一年多,已经熟悉不少文雅的套话。你不认为他应该完全明白一个儿子怎么写一封禀母书吗?”过了一会儿,这个学生回来了,不仅写好信,而且封好了,这位先生只是亲自签了个名。这封信写给这个帝国任何一位母亲都一样,她们都一样乐于收到。
中国的孩子对父母的孝敬程度,各地不尽相同。毫无疑问,至孝与不孝这两个极端各处都有。杀死父母的情况很少见,而且那种人通常都是疯子,虽然这并不能减轻他们所受的惩罚。但一般人由于在极度贫困中呻吟,有时也不免虐待父母。而另一方面,儿子自愿代替父亲杀头的情况也时有所闻,这有力地证明孝顺的力量。尽管这个父亲也许是个十恶不赦的罪犯。
在徒有虚名的基督教国家里,家庭关系的纽带有点过分松散,对从中解脱出来的西方人来说,中国人的孝行确有不少吸引人的方面。孝行之中对年长者的尊重有助于盎格鲁一撒克逊人提高修养。在西方国家,儿子长大成人之后,想去哪儿就去哪儿,愿干什么就干什么,与父母没什么关系,而对中国人来说,这样的做法就像长大的牛犊和小驴对待母牛和母驴动物才做得出,但完全不符合人类实行的“礼”。假如我们从中国人的立场出发,去仔细想一下,就会发现我们自己的社会实践中尚需改进的地方。我们还会发现,我们大多数人实际住在玻璃房子里,要处处留神,不能乱扔石头。而在另一方面,我们讨论中国人的孝心,而不强调它在几个方面的致命缺陷,也是徒劳的。
孝的教义看来是说,有五种严重的错误'注'。在我们看来,其中两种是消极的,三种是积极的。这种教义中,成卷的书讲述了孩子对父母的责任,但父母对孩子的责任却只字未提。中国这个国家,这类劝导并不多余。不管哪里,都最需要这样的劝导,而且一直如此。神的使徒保罗'注'受神的启示,在对歌罗西'注'的教会谈及理想家庭的四大支柱时,精练地说:“你们做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你们做妻子的,当顺眼自己的丈夫,如同顺服主。”“你们做儿女的,要在主里听从父母,这是理所当然的。”“你们做父亲的,不要意儿女的气。”'注'孔子的所有道德说教中,有哪条实际的智慧比得过这些影响甚远的原则呢?中国人的教诲没有为女儿说什么话,一切都站在儿子一边。如果中国人多少年来没有患有色盲而看不清这个问题,那么,他们就不会觉察不到这种对人性的粗暴侵犯。由于偶然的性别之差,男婴成了家庭中的神,同样,女婴成了可怕的负担,虽然不一定被弄死,但肯定遭人嫌弃。
中国人关于孝道的教义,把妻子放在卑贱的地位。关于妻子对丈夫的责任或丈夫对妻子的责任,孔子什么也没说。基督教要求男人离别父母,与妻子相守。儒教则要求男人厮守父母,并强迫妻子也这样做。假如丈夫与父母的关系以及丈夫与妻子的关系,两者发生冲突,后者作为一种次要和卑贱的关系,必须作出让步。中国社会的结构,是按照家长制的模式建立起来的,具有严重的弊病。它压抑了人们内心自然本性,而另一些本性却可能驯化到了极端。结果,只要年长的人一息尚存,年轻的人就几乎完全隶属听命。人们的心灵被铁一样沉重的压力禁锢了起来,阻碍了发展,也阻碍了健康向上的变化。
中国孝道的原则认为,行孝主要在于传宗接代,这导致了一连串的弊端。它强迫人们不管有没有条件供养孩子,都得生养。它也导致了早婚,造成千百万人陷于过度贫困,难以活日。它也是造成一夫多妻与纳妾的根本原因,以致不可避免地带来祸端。中国人的真正宗教,在祖先崇拜中得以体现和概括。如果正确地理解祖先崇拜制度的真正含义,它就是人们被迫承受过的最为沉重的束缚。晏马太博士在他的文章中指出:“几亿活着的中国人,最可恼地屈从于无数代死人。今天的这代人被过去许多代人所束缚。”对于我们已经注意到的令人沉闷的保守主义而言,祖先崇拜是最佳型态和保证。如果保守主义不遭到重创,那么,中国怎么可能调整自己,去适应本世纪最后二十五年的全新环境呢?如果已经逝去的无数代人仍被中国人视若神明,中国怎么可能真正向前迈出一步呢?
我们认为,中国人实践孝道的真正根源,半是恐惧半是自爱,这两个最有力的动机影响着人们的内心。神灵一定得崇拜,因为他们有作恶的能力。孔子有一句颇具洞察力的格言:“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矣。”'注'如果忽略祭祀,神灵就会发怒。如果神灵发怒,他们就会报复。最为保险是去崇拜他们。这似乎是对中国各种崇拜死人的理论的一种压缩。至于活人与活人,推论起来也同样简单。每一个儿子为父亲尽孝道,也要求自己的儿子这样做。养孩子为的就是这个。关于这一点,普通人都十分清楚:“种树遮荫,养儿防老。”不管父母还是孩子,对此都不会有任何错觉。“没有尿床的孩子,就没有人在坟前烧纸。”每一代人都要报偿上代人的债,又依次要求下一代人最大程度地报答自己。孝道就是这样一代人传一代人,一个时代传一个时代。
有人忧心忡忡地评论说,中国人过分的孝道没有体现出与上帝有任何关联,而且在任何意义上也没有引导人们意识到上帝的存在。祖先崇拜,是孝道最完美的和最终的表达,与多神论、不可知论和无神论同瞩一列。它使死人变成神灵,神灵也就是死人。它的爱,它的感激,它的恐惧,也只是为了尘世间的父母。它没有天父的概念,即使知道有天父,也不感兴趣。不是基督教永远不能引入中国,就是放弃祖先崇拜,因为两者是矛盾对立的。在两者的生死斗争之中,适者将生存下来。
第二十章 仁慈行善
中国人把仁列为五德之首。仁这个字是由“人”与“二”构成的,据此推测,暗含着这样的看法;仁,是由发展于两个人之间的交往。这种理论尽管为字的结构所赞同,而在中国人的生活实践中却根本没有得到证实,我们对此不必多作评论,因为聪明的观察者自会留心。然而,一些应该了解真相的人却常作肤浅的考察,认为中国人当中不存在仁。这种看法远非正确。“恻隐之心”,孟子提醒我们,“人皆有之”,'注'但表达方式有很大不同。佛教教人温和、仁慈,这对中国人不是没有影响的。再者,中国人在各方面都有一种注重实际的强烈天性,他们“行善”之时,一定会有多种多样的行善方式,当然,在这些方式中肯定也会有许多变通的余地。
在各种行善方式中,给中国人留下良好印象的是设立育婴堂、麻风病院、老年人收容所和免费学校。由于中国实际上没有户口调查,因此不可能确切地知道这些善行的开展程度。李修善教士'注'曾经调查过中国中部的慈善机构,他在报告中指出,汉口有三十个慈善机构,每年的开支约八千英镑。然而,我们稍为冒昧地说,这些机构肯定相对是少的;这就是说,因为人口众多,尤其是在人口集中的大城市,这些机构是大量需要的。
每逢洪水和饥荒,经常可以看到处处设立巨大的施粥棚,并捐赠冬衣给没衣服穿的人。不仅是政府忙于此事,平民百姓也积极配合,他们的行为值得高度赞赏,而这种有仁有义地花费巨资之举,实在并不罕见。年景不好,城里挤满了一批批的难民,他们被允许住进车棚和空房等处,但这在很大程度上又是不得以而为之。因为当大队难民涌来,却又处处无法安身时,他们就肯定会有所报复。这样的情况下,明智的办法是对他们作些安抚。
我们没有把各省的会馆当做中国的慈善机构,因为这些社团是照顾远离家乡的人的。离开这种帮助的话,他们就回不了家乡,或者在客死他乡之后无法运回家乡安葬了。这是一种保险性质的日常机构,中国人自己大概也这样看。
在某些劝人行“善”的书中,有人引咎于自己能记起的恶行,同时自傲于自己的善举。善恶相抵,显示出他在中国的拉达曼斯'注'的生死簿上的寿数。这种把一切记录在生死簿上的做法,清楚地表明了中国人的实用特征,以及他们总是忘不了考虑来世报应。如果有来世,也只是现世的延伸和扩展。这种为求来世有好报的明显动机,在中国人的善举中占了不小的比例。而公开承认自己的自私动机,有时则会带来始料未及的结果。1889年4月,杭州的地方官试图从这个大城市的茶馆的每一杯茶水中征税,筹款以帮助遭受黄河水灾的灾民。对这个古都的人们来说,这种做法有点像1773年波士顿人征茶叶税,'注'官员竭力诱导人们,发布公告,告诉他们:“倘若乐善好施,当有好报。”然而,人们联合起来不去茶馆,最后完全取得了胜利。全城的人联合抵制这种强制性的“好报”,这种奇观我们真是难得一见。
为穷困的人买棺材;收埋野外暴尸;焚烧捡到的字纸,以免它们被亵读;把活鸟和活鱼买来放生。有的地方还为病人贴上有神奇功效的膏药,免费接种疫苗,提供廉价乃至免费的劝人行善的书籍。这些都是积德的善举,它们在中国人的行善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然而据我们观察,对人行的善则处于次要地位。这些善行都有千篇一律,行善者不会有什么麻烦,也用不到费什么心思。行善之人站在河岸上看打鱼人撒网打鱼,然后把打鱼人打上来的鱼全都买下来,再把这些鱼放回去。这的确比上门探访,急人所急地帮助别人要容易多了。
在讲求实际的中国人心里,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不同。鱼一旦入水,鸟一旦展翅,就完全自立,行善也就大功告成了。鱼和鸟不会再指望放生的人去供养它们及其众多的“家庭成员”。由于行善的人只想让自己的善行记录下来,他们就可以去于自己的事情去了,不用担心会出现烦心的结果。然而,在中国,“善门难开”,而且更难关上。没有人能预见自己的好心好意在日后会有什么样的结果,而大家又都知道承担责任的风险;所以,明智的做法就是小心谨慎。一位居住在中国内地的传教士,被一名当地的绅士请去行善,为一个全瞎的可怜乞丐治眼病。由于那乞丐患的是白内障,所以视力恢复得很好。治好之后,这位绅士又把传教士请去,告诉他,这个瞎子靠的就是他的瞎眼乞讨,现在失去了乞讨的理由,因此这位传教士要弥补这一过错,把他带回去雇作看门人。有时,一位行动不便的好心的老妇会招待一下她认为值得款待的其他老年妇女,而这些老年妇女其实是残酷命运的牺牲品。我们的确听说过这个事例,但仅此一次,不过要比我们设想的多一些。说了这么多贬低的话,我们必须承认,“诚心诚意行善”在中国人生活中是很少碰到的。
一旦有大灾难降临,比如大饥荒或者黄河决口,地方政府或中央政府的有关官员,总是先后迅速赶到灾区,试图帮助灾民。但是,这些赈济措施不是大规模地统一实施,正如这些不断发生的灾祸本身所暗示的那样,而只是采取一些权宜之计,似乎灾难以前从未发生过,今后也不会再发生。并且,对难民的救助偏偏在他们最需要救助时就停了下来,也就是在早春时节,长期的困苦和人口拥挤已使他们极度虚弱,最容易得病的时候。就在这个时候,打发他们一点现钱,让他们尽快回家去尽可能地恢复原来的生活。当然,这样做的理由也是很充足的:救灾基金通常已经发完了;田里有活要干,如果他们回去干农活,麦收时就能有饭吃。官员们知道,如果难民在天气转暖时还留在外面不返回家园,他们就可能会死于瘟疫。对政府而言,小范围的灾难总没有成群结队地死去触目惊心。
同样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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