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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态种种-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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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脸子,没有身子,是抖不起来的,弧线,女性美要紧的就是这个Curve,李先生,您
说是不是?”
我同意他的观点,邀我来作说客的朋友,虽在外省一个小县份工作,但也是读过大学
的,听得懂他的英文单词,也连忙附和。
一位王小姐在向他招手:“康主任,你不下水?”
另一位王小姐也在喊他:“康主任,麻烦你给我涂一涂防晒油!”其实,太阳快要落山
了,完全用不着多此一举。女人要来劲起来,那也是挺让人不知哪个部位会受不了的。
小康向她们招呼:“Waitaminute!”然后对我们表示抱歉,“小姐们就是
事儿多!我去去就来!”
他笑得从容镇定,泰然自若,在沙滩上走路的姿势,不急不徐,沉着稳健。别看他是年
轻干部,很是老练成熟。这几年跟着领导干部作秘书,没有白学,进步太快了。至少,那气
派,那举止,那言语口吻,很能代表一级政府的样子。我记得,他还是一个业余作者的时
候,可没有这么出息,因为总写不上去,精神面貌颇有点颓废,我曾劝过他,小康啊小康,
文学这条路本来很窄,好多人还偏要挤过来,都快挤得头破血流啦,你干吗凑这个热闹呢?
你挺伶俐,挺聪明,你无论想做什么,也比写小说要有前途,准的!
“真的,李老?”那时他不像现在这样对自己充满信心。
我说我不敢给他打保票,但我相信我的直觉。他倒记住这句话,即使发达了,还时常提
起,很感激我的。起初,我看他还算乖巧,被我推荐给一个当官的朋友,试了试,还顺手,
就留在身边做秘书。不多久,我的这位朋友年龄到点了,小康居然能留下,不但留下,接着
再为继任者做秘书,而且升了主任,这在官场上颇为少见。秘书一般随着官员进退,这足以
说明他够有水平,够有能量的。这回我追到北戴河,就是受人之托要他帮忙,让他去给这位
继任的头儿做工作,为外省这个贫困县批一个项目。
“能行吗?”外省朋友忐忑地问我。
“我早就声明过的,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我答应帮忙,可没答应必成。可我总预感
到,有点不妙——”
做东的主人安慰自己,“康主任跟您老还是挺铁的,不会拂您的面子!”他相信友情为
重,对我的第六感觉,不以为然。
其实,我早料到,人情冷暖,世态炎凉,用得着的时候,是朋友;用不着的时候,对不
起,就不是朋友了。这位外省人也是太为他那贫穷的县份着想,争取上一个项目,老百姓的
日子好过些,从外省求到我,又把我拖到疗养地来求这位大秘书。那两位像鳗鱼一般的王小
姐缠住小康,连说话的机会也找不到。
我有点急了,当年他也没少“李老李老”地求我为他说过好话,提拔啊,出国啊,分房
啊,一天跑我家好几次。我叫他过来,“你坐下行不行?小康!那两位小姐不是美人鱼,保
险跑不掉的。”
他乐了好一会,然后言归正传:“李先生,Don’tworry!
你甭张嘴,你跟这位同志一出现,我就知道来意,你们把心放在肚子里,头儿那儿,我
一定尽力!行了吧?”
“谢谢啦!康主任!”我那外省朋友代表家乡几十万穷苦百姓,紧握着他的手。一个男
子汉,竟激动得泪水在眼眶里转,可见此事成败得失,是多么牵扯着他的心了。
小康仍旧笑得从容不迫,“友谊万岁嘛!OK?”然后迈着轻松矫健的步子,冲向大
海,往那两条美人鱼游过去。
君子一诺,驷马难追,有他这一句话,我也如释重负。晚上在起士林那顿海味,吃得好
开心,好开心,有两位秀色可餐的漂亮小姐作陪,殷勤劝酒,频频夹菜,确实是很开胃健脾
的。接着,年轻人去卡拉OK,我就坐晚班车离开北戴河。
过了半年,我把这件事忘得差不多了,一个外省的长途电话提醒了我。
“李老,那个项目终于批下来了!”
“那太好了!”我为他高兴,为他家乡面貌的改变高兴。
“好什么呀!”对方沮丧得要死:“批给了别人啦!白费了半天劲!”
我愣住了:“讲得好好的,谁当中插一杠子?”
“就是那两个小妖精——”
听到这里,我差点背过气去。
无人的街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真实到几乎等于我亲眼目睹一样。
因为这个悲剧,就发生在离我住家不远的长安街上,而恰巧在那位勇敢的女民警和歹徒
搏斗的时候,我也正好在这条路上,距离事故发生现场的复兴商业城门前,不超过二百米。
如果我有力气挤进人圈,就会对那位被刺伤的女民警,有一个更感性的描写。但要穿过
厚厚的人群,除非手里有警棍,否则,就是妄想。
若是一开始,我不那么冷漠,快走两步,赶上去,也许会清清楚楚地看到所发生的一
切。等我要去看看事情的底细,那么多的围观群众,只能“望洋兴叹”了,那里,马上成了
人的海洋。
我一直想就这件太意外的悲剧,来写一篇报告文学,主要写两类人,一类是属于我这样
的不郯浑水的,避之唯恐不及的明哲保身者,一类是那种生怕错过任何机会,漏掉任何细节
的赶来看热闹的围观者,我想,无论前者或是后者,都挺能代表一部分中国人的性格。
我不想对那天在场的任何人,说三道四,我只谴责我自己的冷漠。
那位女民警流下的鲜血,似乎在淡蓝色的天空下,向每一双注视着的眼睛,问:“人
呢?人呢?”
我记不得是迪伦玛特,还是别的什么人写的一篇不长的小说了。
好像——也许不完全好像,在远离城市的荒僻公路拐弯处,一辆车出了车祸,撞出了高
速公路的栏杆,肇事的车已经不负责任地逃跑了。可受伤的驾车男人奄奄一息,无人抢救,
快要死了。那是在凌晨,正是车流最少的时刻,好容易来了一辆车,停下来,看看,怕报了
案说不清,开走了。又来了一辆车,年轻男女,停下来,看看,不愿意耽误约会,开走了。
就这样,迪伦玛特(也许不是他)记下了路过这里的每辆车,车型,车牌号码,一直到这个
人死去,到警察的车子来到。
冷漠,在人的世界里,最可怕的,莫过于冷漠。
那天午后,挂在北京城上空的太阳很好,不像是黑子活动期,是一种容易出事故的天
气。正杨花三月,大好春光,街头已是春意盎然,这季节应该旅游,应该去看玉兰花,应该
——什么都应该,就是不应该大白天行凶。
我每天这个时刻,喜欢走出屋子去透透空气,一般不会走得很远。
但那天气候实在是春光宜人,沿着北京人引为骄傲的这条大马路两旁的林荫道,一路走
下去,看那络绎不绝的车,忙忙碌碌的人,花花哨哨的橱窗,鳞次栉比的建筑物,双腿竟不
觉累,而忘了回转。却不知道就这一会儿工夫,在我走过的离我家不远的复兴商业城门外,
发生了一起残暴的凶杀案。一个人,据说是外地民工,来附近的施工工地,找也是一个外地
的民工不知干什么,没说上三言两语,掏出一把刀来,把对方捅了。
就这么一个眼都没眨的过程,满街的人,只有一个有正义感,有血性的人站出来干预,
那是一位女性。
后来知道她是一位女民警,但不是这一管片的。她穿着便衣,显然那天是她的休息日,
是到商业城来购物的。
这是一条全世界也数得着的街,但那一刻,只有她挺身而出。
“站住——”她喝令那个凶手止步。那是一条永不停歇的马路,永远是车头连着车尾,
行人挨着行人的熙熙攘攘。要不是几个人急急忙忙从我身边擦过,其中慌不择路的一位,还
把我撞了一下,嫌我挡了他的道,也许我根本不会知道在我身后,正在发生一起恶性案件。
因为在这样大的城市里,死个把人,像大海里的一个小小的浪花,不会引起人们多么在意
的。
太阳暖融融地照着,很明亮,很舒服。这时,又有几位急匆匆去看热闹的行人,迈着一
路小跑的步子,带着兴奋和好奇,交臂而过,显然是怕误了好戏似地赶去看这场血案。因为
在大街上,这些起哄都是司空见惯的现象,我仍旧没有往心里去。
绝没想到在我身后,一场太阳底下的悲剧正在进行,而且是用一位女民警的青春鲜血写
成的。
等到那么多人拥将过去,我站脚回头一看,远远地,黑压压一片,竟是一个人山人海的
围观场面,在人群中间,人们看着一个人被另一个人杀死,那个阻止的女民警,也遭那个凶
手一刀,而且,差一点就送命。
我曾经读到过一篇国外的报导,认为德国人是最爱围观,最爱凑热闹的一个国家,甚至
携家带口,带着干粮,开着汽车,赶到出事现场,扎营观看,以致妨碍警察、消防队执行公
务。我去过那个国家,我觉得那里的人,比起我们好凑热闹的同胞,还是逊色一些。中国人
多,这是世界上哪个国家也比不了的,哪怕发生屁大的事,也会围得里三层外三层,水泄不
通。
人流还蜂拥地赶过去,把我也裹着往回走去。没办法,看热闹的人太多了。
“出事了!”
“这年头,人是怎么啦?疯啦?”
“两个外地来的民工,二话不说,抄起铁棍,掏出刀子,就砍就杀。”
“往死里打,真狠——”
“三下两下,眼睁睁地就断了气。”
“只有一个女同志站出来抓凶手,结果那凶手转过身来对付她。”
“多少人围着看热闹啊!就她一个人冲上去,怎么能不吃亏?”
“听说是个休班的女民警,还不是本地段本片的。真是的,太倒霉了!”
“挺年轻的,头部挨了棍子,还给攘了一刀,血流了一地,当时就休克过去了。唉,
唉!”
“她要能话下来,这辈子也交待了……”
等我走到出事地点,人群散开来了,只剩那女民警留下的青春血迹,像一个惊叹号。若
没有这鲜红的血,一个勇敢女性所献出的血,好像这世界上不曾发生过刚才那件凶杀事件似
的,来来往往的人群,迎着和煦的春风和阳光,又各忙各的了。
就这么一个没头没尾,但绝对是真实的故事。
可故事的主人公,在这条繁华热闹的大街上,在事故现场,在太阳底下,唯一挺身而出
的那位可敬的女民警,她姓什么?叫什么?直到我提笔时,我还是没打听出来。
残破的影子
我已经记不得这是哪位伤感诗人写的倒牙的句子了:千万别翻尘封着的照相簿,那里装
着的是些失去的时光,和你再也找不到的感觉,每一张发黄的照片,都是一段历史,而一旦
成为历史,无论以什么样的心情回过头去看,那逝水流年是不会重来的了。
也许每个人在他的一生中,有那么一段青春浪漫的日子,是能够接受得了这种酸酸味道
的隽句,还会抄录在小本子上。
这大概也是一些可口可乐式的诗歌,甜点心式的小说,能够在年轻人中间流行的原因。
当我从Z的手里拿到这张剪掉三分之一的旧照片时,我马上想起“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
楼,爱上层楼,为赋新诗强说愁”的年纪。
“那是五十年代!”Z说。
“没错,看你先生当时剪的这个傻头!”
Z问我:“你还记得这张照片么?”
照片不但泛黄,而且已经退色,肯定是业余照相师的手艺,定影液没冲干净。不过仍能
辨别得出来,是一座怪精致的小洋楼,镜头对准楼上的大理石圆柱抱厦。Z的先生,也就是
我的老同学W,坐在柱座上托着下巴沉思,作才子状。那时,他真是才华横溢,诗写得好,
歌唱得好,球打得好。当然,人也长得英俊,头发式样有点傻气,可那时连领袖人物都留这
种中分头,也算是一种时代潮流吧?现在,他是一个年逾古稀,膝下儿女成群,子孙满堂的
老头子,不过,中风过一次,遂卧床不起,至今已两年多了。
“怎么样?我的老学长!”
“就是行动不方便,头脑还是蛮清楚的。”他妻子回答我。
“不糊涂就好!”
“一点也不——”Z说,“这张照片就是他想起来的。”
猛然间,我还是真想不出这张剪断了的照片,是怎么回事?
剩下的大约还有三分之二的画面上,只有二十多岁的,留着中分头的W,和他背着的手
风琴,和身后密密地爬在墙壁上的藤萝。那样子自然是很酸的了,所谓的“小资味”,真像
诗人徐志摩说的那样,浓得化不开。除此以外,我能看出什么呢?
“记起什么来了么?”
我很抱歉,经过一段人生漫长的坎坷路程以后,那个以为一切都美好的天真年代,已是
遥远淡薄的梦。看不出什么,还能想起什么呢?
“他说是你照的,那时,你有一台德国老牌蔡司相机。”
“我?”
“是你——”
我有些不明白了,不是说他不糊涂吗?怎么竟说我在五十年代,做穷学生的时候,会有
一架相机?那可不是便宜东西。他能记得我有,而我却不记得我有,那么,我们两个人当
中,肯定有一个是真糊涂了。
“他说你会记得,剪掉的三分之一,还应该有一根柱子和一个人。”
“哦?”任凭我搜索枯肠,对这张照片,毫无印象。
“他说底版你肯定会保存的,他要求你无论如何给他找出来,放大一张,看在老朋友的
面上,看在他没有多少天活头的份上——”说到这里,她眼泪汪汪。
“别,别!”我最怕女人掉泪,连忙劝慰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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