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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童正史(16岁作品)-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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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讽刺剧要想不惹祸,最好在饭局上表演。 

  王元宝的一生,是富得顺利而开心的一生。在唐朝开元盛世,他登上了福布斯排行榜,是首富。那时的钱上印的不是皇帝的头像,而是王元宝的,钱的外号是“王老”——“我给你100块王老,你找我99块王老。”王老经常在市集上说笑话,小商小贩们也叫他“王耍宝”。 

  王元宝富呀,《开元天宝遗事》上,先是用正常的写实手法描写了“王家富窟”:他家的墙都是用红泥涂的(泥巴?),房基用的是锦文石(花岗岩?),窗格里藏着干花(空气清新剂?)夏天用一把“飒然风声”的皮扇子(有人说是龙皮的,但依然只是扇子)……然后作者又用穷人辉煌而不得要领的想象力,说王家的房子是金银垒的,花园小路是用铜钱铺的(这是不可能的,因为这是一条根本没有办法走路的路)……可见王元宝虽然富,但是生活很正常,没有出现砸红珊瑚树斗富的变态举动。 

  王元宝上了福布斯富豪榜之后,引起了唐玄宗的关注,他把王元宝叫进宫里说:“你到底有多少家产啊?”王元宝说:“多得……我这么跟您说吧,我可以用白绢捆南山上的树,南山上的树捆光了,我的绢用不完。”王元宝在皇帝面前夸富,不知道是什么想法,我推测有三种可能:他想上税?他想砍头?他想说自己是做白绢生意的,不是贪污犯?——不管怎样,他不怕在皇帝面前露富。有一天唐玄宗到含元殿玩,忽然看到南山上有一道长长的白练,赶紧让人把王元宝叫来,王元宝说:“嗯,我也看见了,没有什么,就是云彩(这是我编的,他们的原话比较无聊,是讨论这条白练像不像龙)。”唐玄宗说:“这么说,你没有用白绢包裹南山?”王元宝说:“我才没有那么变态呢!(他的白绢还要卖钱哩)” 

  不知道王元宝的第一桶金是怎么挖的,根据他开口闭口“白绢白绢”的,我推测他是卖丝绸的,在丝绸之路上做国际贸易?另外王元宝每年高考的时候,都在家里免费接待考生,所以朝廷里的名僚,都在王家吃住过,跟王元宝关系很好。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起个金灿灿的真名,或外号,在唐朝是不需要胆量的。 

  我看过古代体裁的提线木偶剧,其中有一个嘴裂开的妇女木偶,她扮演“乐羊子的妻子”,我小时候坚信她的嘴是凶裂的,而不是摔裂的。 

  乐羊子从前不好好读书,逃学跑回家了——可以理解,他还在青春期嘛——他老婆看到了,没有说“小别似新婚”,而是大发雷霆,从织布机上走下来,不织布了,她说:“丝是从蚕茧里来的,我织一根都累得不得了,我累啊累的,满满织成了一匹。我今天要把它劈了,以后你出门也别穿衣服了。” 

  乐羊嬉皮笑脸地从怀里摸出一块金子说:“老婆老婆,你看我刚刚捡到了一块金子。”他老婆破口大骂:“仁人不喝偷的水,志士不吃捡的馍,你看看你这个没出息的,把这块破金子扔了,回房做作业去!”乐羊赶紧飞快地跑回房间。 

  楚庄王的老婆,也有很强的控制欲。楚庄王跟子沈在皇宫里讨论国事,忘记了时间,直到十二点的钟声敲响,子沈才想起南瓜马车还等在外面,慌忙离开中紧紧地抓住了自己的鞋子。楚庄王回到卧室,他老婆面色阴沉地坐在被子里,表情阴毒声音活泼地问道:“你们都谈了些什么呀?都这么晚了!”楚庄王仔细回忆了他们的对话,发现没有实际性的内容,挥挥手说:“也没什么!”他老婆恶狠狠地说:“这个子沈不是好人,你以后不要和他玩了。他当官这么多年,推荐后宫美女还有一套,推荐贤能就不行了,这几年他推荐过几个人?你数啊?你数啊?”楚庄王为了避免数数,赶紧装睡。子沈听说了此事,吓得要死,赶紧推荐孙叔敖出来当官。 

  这些一心一意帮助后进丈夫的贤良的妇女,都记录在古代妇女先进材料《列女传》上。我在这本血淋淋的书里,分辩出她们是些女权主义者——一点一点试探着对丈夫凶,逐渐在态度上控制丈夫,不仅喜欢控制丈夫,还喜欢控制丈夫的朋友——通过控制丈夫,分得一点控制周围世界的权——天哪,我的语气真像一个男的——这是不太夸张的女性控制欲,也有点可爱,因为她们把自己也控制得像一块牌坊一样沉稳冷静。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男的能容忍女权主义者——只要她们依然还在可爱的范畴里。 

  “刘禹锡,男,唐朝人,著名的流行歌曲词作者。”他正规的职业是个尚书。但是真正热爱流行歌曲创作,他是天生被歌伎们所喜欢的人。 

  他当年路过扬州的时候,那里的官员杜鸿渐让他去喝酒,刘禹锡喝得大醉回到了旅馆,起来的时候发现身边躺了一个女子,穿没穿衣服倒是不知道。刘禹锡大惊失色,因为这个女人是杜鸿渐家的歌伎,他赶紧写了一封信给杜鸿渐道歉。杜鸿渐收到信了以后,就把歌伎送给了刘禹锡,刘禹锡收到歌伎之后,十分高兴,写了首诗给她唱:“高髻云鬟宫样妆,春风一曲杜韦娘。司空见惯寻常事,断尽苏州刺史肠。” 

  刘禹锡写流行歌曲出了名,刘禹锡家的那个漂亮歌伎也出了名,被丞相李逢吉看上了。他十分想把那个歌伎纳为己有,就在大臣家属院的小黑板上写了则通知:“某月某日,皇上将于皇城正殿前面举行歌舞晚会,所有朝廷官员及其宠爱的婢妾均请届时参加盛会,特别是刘禹锡家的歌伎,必须参加。”刘禹锡只好挽着歌妓参加。当然啦,他的歌伎一进门就不见了。第二天开会的时候,李逢吉见了他就象没事人一样,照样说笑话,也不解释昨天的事,刘禹锡就只好用懦弱者专用的招数,企图用眼神杀死李逢吉。刘禹锡唉声叹气地回了家,悲愤地写下一首哀怨歌,叫做《四愁》。 

  后来,流行歌曲真的很流行,当时有几个著名歌星,还是国家级的,比如说米嘉荣、何戡,陈不嫌和他儿子陈意奴。唐懿宗最喜欢听的流行歌曲是《哭赵十》和《别赵十》。刘禹锡是米嘉荣的御用词人,他写过一首诗来赞美他:“三朝供奉米嘉荣,能变新声作旧声(意思是善于翻唱老歌?或者变换假声唱歌?)”后来刘禹锡被贬了,二十年后回到京城的时候,听到的流行歌已经和他离开时大不一样,刘禹锡已经落伍了。大概只能带着哀凉的中老年兴奋,听唐朝的费玉清(或者蔡琴)唱老歌了。 

  对于流行歌,我一直有个可笑的担心,担心好的旋律和歌词,就跟石油一样,是有限的。大量地唱新歌会消耗资源。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不然从今天开始,我们开始唱刘禹锡写的歌? 

  我绝对是第一人……我绝对是2004年里第一个发现“中国男版睡美人”故事的人。 

  这个故事记载在《搜神记》里。有一个叫做黄申的人,家里很有钱,他的妻子正在生孩子,这时候,有人敲他家的门,黄申家里人仰马翻的,没人有空开门,有人说:“你就从后门进来吧。”那个人在门后忿忿地说:“你们等着。”过了一会儿,他就从后门进来了。没人见过他,他也不说话坐在大堂里,过了一会儿,家里听到了婴儿的哭声,那个人问:“小孩儿生下了没有?”“生下来了。”“取什么名字?”“叫黄奴。”“他十五岁会死。”“啊?”“被武器刺死。”“你说甚么?” 

  那人说完就走了,黄申听了十分错愕,从此不让这个小孩儿接触任何武器,什么水枪小刀啊,都不让他拿。到了黄奴十五岁生日那天(耳熟吧?),家里有个仆人把凿子放在梁上,露出一点木柄,黄奴以为是一段木头,就用钩子从下面去钩,凿子从梁上落下来,把黄奴的脑袋砸破了,然后就砸——不是砸睡了,而是砸死了。 

  这个故事就令人扫兴地结束了。很像都市小报边角处的社会新闻。更惊人的是,西方原版的睡美人的故事,也是一个社会新闻。睡美人叫塔里亚,是一个富家女,在可怕的预言中,被父亲扔在了树林的小屋里,她没事就靠在摇椅上打瞌睡。有一天,皇帝打猎来到了这个小屋,把睡美人强奸了,然后甚至没有留下一张写着联系电话的纸条,就骑马回宫了。后来,睡美人醒转,生了双胞胎小孩儿。这期间,皇帝不断地想起睡美人,于是在她学会照顾小孩儿之前,把她接回宫住,不是当王后,因为已经有皇后了。 

  这个故事最后被改成了睡美人没有被老头强奸,而是被王子娶走的版本,也就是一个童话。令人难以置信的是:童话是17世纪才产生的。由“好心”的文人将血淋淋的民间故事改一改。早期人类是不需要童话的,他们从开始认字到进洞房隔不了几年时间,中国古代小孩的进程更快一些,有的在当细胞的年龄,就被安排婚事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小孩儿听完童话后,大人给他们讲讲社会新闻,也是一样的。 

  赶考,是古代少年人第一次获得离家的机会,没有大人的监督,身上还揣了点钱。 

  如果你穷,无钱进旅馆,便要踏过一段荒凉的小路,路上没有人家,你就在破庙里住下了。夜深人静的时候,你渐渐睡着了。忽然你醒了,有几个美若天仙的女孩,给你吃的给你喝的给你唱歌给你跳舞。然后天亮了,你身上有淡淡的香味,也不知道是遇到狐鬼了,还是自己在做春梦。 

  或者你在某个村庄里的人家借宿。长相奇异的老头给你吃“此味只应天上有”的野味,然后说:“你的名字中不了状元,我给你改个名字。”然后,你睡熟了。醒来的时候,你发现自己睡在田地了,而痔疮风湿之类的病全部好了。身边还有那个老头给你的“天仙雨露丸”,药瓶上贴着“免费送给你”的纸条。 

  如果你一路都有亲戚,可以住在亲戚家。你的舅舅死了,只剩下你貌似凶恶,其实会默默帮你盖被子的舅妈。你无意间发现有个漂亮的表妹,你们二人在舅妈的眼皮底下打情骂俏。她托丫鬟告诉你下次约会的时间,你顺便调戏了一下她俏丽的丫鬟。你们在第二次约会时就那个了,舅妈拿你们没办法,只好把表妹嫁给你,还带了一笔巨大的嫁妆…… 

  如果你不穷,口袋里揣着足够的盘缠,你会发现赶考的路,是一条愈走愈繁华的路。然后你就不慎看到了远处妓院的霓虹灯,于是你走进了京城最大的妓院,要了一件包食宿的房间。老鸨看你好看给你打八折,花魁见你有钱主动和你要好。你又写了几首诗迷住了花魁,花魁花了一大笔钱赎自己,还顺便帮你交了房租。你在一个早晨偷偷离开,给花魁留了一张“亲爱的”的纸条,模糊地承诺考中状元会来娶她。 

  你在赶考的那条路上,可以看到许多白发苍苍的考生,他们千里迢迢进京赶考,日复一日地走那条路,头发变得灰白和稀疏。他们想当官,其实也是赶考上瘾,还想碰碰运气,看看能不能碰上什么好事,即使艳遇的几率比被雷劈中大一点,比中足彩的几率小一点。 

  然后你就中榜或者落第,经历了一生中最大的狂喜或者失落。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赶考是繁复华丽的成人礼。 

  刁存是汉代的侍中,有口臭——我从来没接触过臭嘴,所以我不能对口臭妄加描写——他每天上早朝的时候,都把脸凑到皇帝面前,恳切地说:“皇上啊,你听我说啊!”皇上只好把头歪向一边,他以为皇上听不进他的意见,就凑得更近一点,说:“皇上啊……”皇上的头歪到无可再歪的地步,忽然赐给他一块鸡舌香(现在到了知识普及的时间:鸡舌香是丁香的果实,绿色),让他含在嘴里,他舔了一下,觉得鸡舌香味道辛辣,他以为皇帝要赐死他,一路哭着回到家,赶紧把鸡舌香吐出来,让他的家人看看是什么毒药,他的家人笑道:“这是一块口香糖啊!”他又让人把这块沾着口水的碧绿的口香糖吞下去,才在一脸的鼻涕眼泪中笑了。刁存后来经常不漱口不刷牙上朝,为的是得到皇帝赏赐的零食。 

  后来,上朝的官都要自备一块口香糖,刘禹锡在他的《早春对雪奉澧州元郎中》写到“昨日同含鸡舌香(昨天还和你含着同一块鸡舌香)”。这也是零食帮的不好:几个人吃一份零食。到现在吃零食也注定不能吃独食。特别是在我们班,零食帮的帮规是“见者有份”,吃零食时总有一群人把手伸到袋子里,或者在雪糕上咬一口,这比十八世纪的欧洲还令人发指——那时候餐桌上只有一只汤匙。 

  从前有个书生叫做崔生(一般这样没有名字叫做“什么生”的人,都和狐鬼好过一场),他对狐鬼印象最深的就是她做的零食,那个狐鬼用搪瓷碗装着用糖水浸过的鲜桃。狐鬼端了一碗给崔生吃,崔生不好意思吃,后来,狐鬼亲自拿汤匙喂崔生吃,崔生才吃了。值得一提的是,今后的十几年中,崔生都在钻研这种食物的做法。就是零食帮的第二个不好:对零食长久地保持不正确的味道回忆。 

  糖似乎是越古老的越甜,现在还有很多人写文章怀念几十年前吃到的零食:苹果拔丝啊,三毛钱一包的萝卜丝啊,两分钱一颗的话梅啊。他们对它们有莫名的乡愁,成天长吁短叹地怀念,等吃到了又觉得它不如以前的好吃。对一点零食也这样地较真,我称之为犯贱。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人们只应该吃正餐,有什么吃什么,不要挑剔。 

  你干净吧?你肯定比我干净,但是你比很多古人还脏。 

  梁朝时候,有一个叫做何佟之的人很爱干净,一天总要洗十几次,还嫌不够,当时的人们把他叫做“水淫(恋水癖)”。 

  元末时候,有个人叫做倪瓒,身兼有钱人、聪明人、干净人三职,他是靠最后一个职业出名的。他有两个书童在他的书房轮流拂尘,一刻也不能停下。院子里有一棵梧桐树,倪瓒吩咐书童每天早晚担水清洗,生怕梧桐树沾染上一点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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