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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时期-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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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办法,这证明我是她今生今世的冤家。她最后说:我们做爱吧。这话正好应证了我对上一句话的理解,既然我们在肉体上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最好的结局当然是做爱。做爱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可以把我从她身上解脱下来。此外的意义是,做爱也未必是她心甘情愿的,有可能是给我压迫的结果。
我和马丽做了一晚的游戏,第二天见到苗子就有些异常,一是见到苗子居然会不好意思,二是连她的手也不敢拉了。我们就在公园傻坐,苗子就傻乐,等到十二点钟我就送她回宿舍,然后我或者回家,或者去跟马丽玩游戏。一个月后我才发现还有别的异常,就是我有意无意地拒绝其他女人,舞厅也很少去了。这就是说我开始在乎苗子了。这可不是一个好兆头。
等苗子拿到毕业证,我就叫她不要在餐厅做了。我说:我搞了个铺头,你去看着吧。她开始还很不愿意干,理由是早知道要看铺头,中专就不用读了。我说:中专要读,铺头也要看。我带苗子去翠华园看铺头。那里早两年就成行成市,比北京路还旺。我带苗子看的是中心路段刚开发的一片铺面,有几十家,苗子一路看过去,不停咂舌。她说,这么旺的地头,租得到吗?我说:放宽心,开发商是我的前妻。苗子说:恶心。开始租售那天,我和苗子坐在马丽的公司看电视,苗子想看连续剧,不断换台。我给她换得眼花缭乱,就抓起一张报纸看,这时听到苗子惊呼:打破头了,打破头了。我抬头一看,只见屏幕上人头涌涌,警车呼啸而来,救护车绝尘而去,接着镜头变成了我和苗子看过的那片旺铺。我说:完了,我前妻一定给人撕成了肉丝。刚说完就看见我前妻在发表电视讲话。她足足讲了五分钟,讲完了还当着观众在胸口上提了一下衣服。她穿了件低胸连衣裙,讲完了才发现乳沟露得太多。苗子看完新闻,就在我面前眨巴眨巴眼睛。我不知她那小脑袋瓜在转什么圈,装做看报纸。她拿了把尺子在我大腿上敲,敲了几下才说:原来你就是跟这个女人睡觉呀。我说:什么叫这个女人,那是我前妻,没有她大发慈悲,你还得去餐厅端盘子呢。苗子说:哎呀呀,哎呀呀。
我给苗子弄了五个铺位,叫她自己留两个,另外三个顶出去,这一转手至少赚二十万,而且还会有人争得打破头。苗子一听吓坏了。她说,原来你们就是这样做生意呀。我说,傻丫头,不这样做,你哪来的本钱?事隔五年,苗子又把那三个铺面收回来了,花了五十万,而且还动用了我“前妻”的关系。五年后的苗子又长了十公分,身高一米六八。她一天一套高级时装,身材又好,皮肤又白,脸蛋还特别甜,她一从铺头里走出来,马路上就出车祸。后来警察在那儿树了个牌子,牌子上写着:复杂路段,小心驾驶。实际上那路段一点也不复杂,复杂的是路边的商铺。
苗子跟马丽站在一起,就象香港电视剧里的母女,害得马丽不时长吁短叹。我见到苗子时,手就开始痒痒,止痒的唯一办法就是摸她裙子。她的裙子一天一变,无论怎么变都让我怦然心动。到后来我已经不知道是对她的裙子感兴趣还是对她本人感兴趣,总之我想跟她结婚。
老达在栏石当组长时,他下面有个副组长,是个女的。这个女同志现在在北京,是个司长。我见到她时对她的风韵犹存特别神往,我说这话的意思是,司长年轻时一定迷倒不少人。可老达似乎跟她处得不大好,证据是老达定了一条规矩。老达说:组里的事,大事他说了算,小事她说了算,至于什么是大事什么是小事,他说了算。老达拿鸡毛当令箭,他做了四十年海关,能做到副处长,也算是奇迹。当然我的意思是要把屁珍出卖色相的事除开。苗子现在跟我玩起了老达当年的游戏。她说,要跟她结婚是可以的,但有个条件。条件是等我变好。什么叫变好?由她说了算。
四
为了争取一点筹码,我把陈年旧事扯了出来。我说的陈年旧事就是当年跟苗子约会。提起这事苗子就脸红,但脸红并不表示什么,尤其不表示她念及旧情。她说:你别拿那些事来要挟我,我当时年青,着了你的道儿,否则我才不会误托终身呢。这话我爱听,我最喜欢的一句话就是:非君不嫁。这话苗子说出来尤其好听。可惜她就说了一遍。当然同样的意思也可以用别的词语来表达,我也爱听。苗子希望我礼尚往来,对她讲一句她爱听的话,这话用四个字来概括,就是非卿不娶。我倒是有这想法,可我就是不讲。
苗子早在认识我时就知道我不是一个好人,当然好不好是根据她的标准。她对我考察几年后仍然说我没变好,真让我失望。其实这几年我一直在按她定的标准向好的方面变化,譬如说,烟少抽,酒少饮,歌厅基本上不去,桑拿减少到每周一次,闲得慌我就去打高尔夫。在我看来我已经是一个圣人了,除了和屁珍的关系还有点不清不楚。其实这事也不能全怪我,老达也有一定的责任。他当了一个狗屁处级干部,以为地球离了他不转,大事小事都揽上身,今天出差明天开会,让老婆独守空房。问题是这女人跟我青梅竹马,更大的问题是她风韵犹存,还是一个胆小鬼。小时候我没少变猫变鬼吓唬她,吓得她嗷嗷叫着直往我怀里钻。那时她尽管没有乳房,但条子好,更好的是吐气如兰,我就喜欢她扎进我怀里吁吁喘气。事隔多年她仍是一个胆小鬼,经常自己变猫变鬼吓唬自己。楼上的离休老太给人砍了头后,她更加惶惶不可终日,整天惊惊乍乍的,老说后颈发凉。那是疑心有人拿刀子搁在颈上。每天下班,她先来敲我的门,看我在不在家,如果不在,她就站在门口等。门口是一块开阔地,往楼下有三个出口,如果有人图谋不轨,她撒腿就跑。当然不能往家里跑,那是自寻绝路,这是她的经验之谈。她有个朋友就是给人追到家里先奸后杀的。她说要是在大街上,至少还会有个人去报警。就算没人报警,也总会有一两个目击证人吧,对破案也有点帮助。等到天黑,如果我还没有回来,她就去投亲靠友。下次见面,她首先做的就是把我的耳朵弄得火烧火燎的。她拎住我的耳朵说,昨晚又滚到哪儿去了?好象我是她的老公,一下班就得回家守着她。
如果我在家,她一颗心才从喉咙口回到正常位置。她走进来巡视一番,说:想喝汤就过来。然后她走过去开自家的门,开完门又对我说,把门开着。这话的意思就是一有风吹草动,她就窜进我家,有我保护,罪犯就猖狂不起来。看到我的身个,罪犯先自怯了三分,我一声狮子吼,罪犯早已屁滚尿流。跟屁珍在一起,固然有靓汤喝,有家常菜吃,还有秀色可餐,但也免不了担惊受怕。夜不闭户并没给屁珍提供便利,倒是给不法之徒大开方便之门。我空有一米八九的身个,睡着了还不是象一个婴儿,人家要拿我的脑袋干什么就干什么。猛张飞就是睡着时给人砍了脑袋的。好在人家对我的脑袋不感兴趣,倒是对我的家电情有独钟,今天拿彩电,明天拿冰箱,几个回合下来,偌大的房间就剩下一张床了。屁珍由此得出结论:不是她多心,阶级敌人亡我之心始终不死,要时刻提高警惕。末了她说:想看电视就过来,想喝饮料就过来。
在屁珍家吃饭,她老是劝我喝一盅。在所有朋友中她是唯一不反对我喝酒的人。这也是我愿意侍候她的原因。我这人什么都不贪,就贪杯,可惜酒量有限,一喝就醉。酒能乱性,这是苗子劝我时常说的话。她每次看到我喝得烂醉,跟屁珍滚在一起,真是又气又恨。她跟屁珍为两件事闹得不可开交,一是为她那些宝贝花,一是为我在屁珍家喝酒。苗子最看不惯我跟一个有夫之妇鬼混,一点也不体谅我们青梅竹马时的深厚阶级友情。
下篇:监管时期——《幸福生活》
第四章
一
小时候,除了做家务、砍柴、捡粪、出卖苦力,我也干过其他事。譬如说,捕蜻蜓,用弹弓打麻雀,晚上捕荧火虫,偷生产队的甜瓜。这就是说我小时候要干两种事,一种是必须干的,譬如砍柴,一种是可以不干的,譬如捕蜻蜓。如果我不捕蜻蜓,就无事可干,我老妈看到就会骂我,要我去砍柴。或者说哪儿哪儿有堆牛屎,你去捡回来。如果我不捕蜻蜓,我的少年生活除了做苦力就会是一片空白,现在回想起来就会觉得索然无味,我老爸老妈也会问心有愧。所以我得不停地捕蜻蜓,用布袋装起来,等天黑后拿回家喂鸡。拿蜻蜓喂鸡在我来说是一件很不情愿的事。人家的鸡都是自己找虫子吃,我家的鸡却要我捕蜻蜓喂,尽管当时还不知道这就叫阶级剥削,但是却明白这是不公平的。我宁愿拿去喂八哥,可惜我没有八哥,我堂兄有。这事我老妈知道后暴跳如雷,她拿了根扫帚绕着村子追了我三圈,还骂我是养不熟的白眼狼,家鸡不喂却喂野八哥。其实那只八哥尽管是野生的,但早已养熟了,也算是家八哥。
我家的鸡吃我捕的蜻蜓吃上了瘾,一看见我拎着布袋就跟在我屁股后面,一跟十,十跟百,浩浩荡荡。其实我拎着布袋未必是捕蜻蜓,也可能是去找亲戚借米。我对米可是情有独钟,对红薯则是又爱又恨。每天三餐,除了吃面,一揭开锅盖就面临红薯和米饭的抉择。吃完一碗红薯才能盛半勺米饭,这是吃饭的游戏规则。当然也可以不吃红薯尽吃米饭,反正就半勺,饿肚子别怪娘老子。我对米饭迷恋至深,连做梦都在剥谷子。我那时的梦想就是来生变成鸡,可以在田野里纵情大吃。但我家的鸡对稻谷甚至米粒兴趣全无,每天就跟在我屁股后面或在鸡窝里等我拿袋子回去。由于营养丰富,它们全得了富贵病,无论吃什么,拉的全是水。一个个骨瘦如柴,最后全得鸡瘟死了。尸横遍地的情景有一天早晨给我老妈首先发现了,她立即嚎啕大哭,比死了我外婆还伤心。瘟鸡后来用盐腌起来,挂在墙上,苍蝇吃了我们再吃,吃了半年有多。我后来能长到一米八九,据我老娘说全拜这三十几只腌鸡所赐。
我现在仍然对米饭偏爱有加,最怕吃鸡,连带也怕吃肉。单位领导一点也不体谅我的这段恋米情结,一有接待任务就让我作陪。在这种场合,我仍然控制不了对米饭的一往情深,吃了一碗又加一碗。客人基本上不吃米饭,吃肉,最多吃点野菜。可以说我不仅丢了自己的脸,也把单位的脸丢尽了。但下次作陪,单位领导仍然让我去。原因无他,除了我级别高,还在于我特别有空,而且我还能牛饮,喝酒就象牛喝水,前提是先让我吃三大碗米饭。
黑脸朱来的时候仍然是我作陪。陪黑脸朱吃饭我很乐意,因为他会跟我抢饭吃。我跟黑脸朱是同年分到单位的,同宿舍住了三年,同锅吃了三年。我们还一起偷过菜,那时他可是一个见利忘义的人,我则一本正经。那时苗子要是见了我,一定觉得我是天底下第一号的好人,肯定立马就嫁我。老朱后来变成了一个刚直不阿的黑脸,我则成了苗子眼里的坏人,这说明环境对人的影响很大,出污泥而不染是一件很困难的事,这也是我对马丽特别宽容的主要原因。老朱先搞人事后搞监察,我先搞教育后搞货管。人事和教育同属政治部,所以一开始我们因为工作关系常碰头,后来他去了监察,我去了货管,大家都知道这两个部门是死对头。所谓监察,说得难听一点,就是专找货管的不是。因为这层关系,我和老朱都不希望在工作上碰到一起。除了工作关系,我和老朱的关系特别好,这是因为不管老朱怎么变,他跟我抢饭吃的习惯没变,他跟我对吹五粮液的习惯没变。
有一天,一哥把我叫到他办公室,对我说:西山别墅的事,监察和审计都要查,我想了一下,由你来负责接待和联络。我一听急了,这是什么事?你们拉了屎,想让我擦屁股。我才不干呢,反正我早就赋闲了,有本事就把我开除。我一急,一哥的眼圈红了。他说:小江,你是我一手提拔起来的,小朱也是我一手提拔起来的,现在你还是我部下,小朱已经爬到我头上了,难道我去求小朱吗?我只能靠你了。他叹了口气说,我还有半年就退了,我不能晚节不保啊。看着老领导受苦受难的样子我心痛,但我还是想说一句奚落他老人家的话,这话就是:早知今日,何必当初。但说这句话不符合我的个性,所以我把它活生生咽回去了。不仅如此,我还把这个苦难的差使接下来了,至于能不能令领导保住晚节,只能看天意。
一哥说他提拔了我,这话也对也不对。前面已经说过,当初极力提拔我的是老胡,极力反对的是人事处长。两人把我象揉面筋似的揉来揉去,一哥那时还不是我的直接领导,是政治部副主任,他看到两个大处长拿我练功,很生气,他说,至于吗?不就提拔一个干部?他这句话一说,我的任命就下来了。如果没有一哥这句话,我可能就给领导练功给练死了,后来就不可能是副处级领导干部了。尽管我现在是非领导干部,但毕竟曾经做过领导干部,这要拜领导所赐。而我是一个知恩必报的人,所以一定要还领导一个人情。
我除了陪黑脸朱吃饭,还在饭后给他安排节目。别人给老朱安排节目,他死活不去。我给他安排节目,他不得不去。因为我们曾经一起偷过菜。我说要介绍我的红颜知己给他认识。我快四十岁了,还是孤家寡人,他孩子都快上小学了,我这样一说,他只好跟我走。我们既然是好朋友,他对我的终身大事就得关心嘛。当然除了见马丽和苗子,他还会见到两个亲戚,这两个亲戚在马丽手下做事。当然是我一手安排的。当时我这样安排老朱就不同意,他是宁愿让亲戚住在家里把家吃穷,也不利用职权给他们找出路。对此我有不同的看法,我觉得人不能太死板,该灵活时得灵活,就让马丽把他们接走了。这样做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再这样下去,老朱的家非散伙不可。老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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