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鹈鹕案卷作者:约翰·格里森姆-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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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擦擦眼睛。她得想一下。
“夫人,这是你的车吗?”
“不!”她瞪眼看他。“不是。是鲁珀特的车。”
“好的。谁是鲁珀特啊?”
还剩下一辆救火车,人群中大多数都走掉了。门上的这个人一望而知是警察。“鲁珀特警官。你们的人,”她说道。
这句话把他说火了。“马上下车,夫人。”
达比从右面位置下了车,站在人行道上。远处有一个救火员手拿水管喷浇烧残的保时捷车的车身架子。
又有一个穿制服的警察和先前那位会合,他们在人行道上跟她说话。头一个警察问他,“你叫什么名字?”
“达比·肖。”
“你为什么在车上昏倒?”
她看了一下车子。“我不知道。我受伤了,鲁珀特把我放进车子。鲁珀特在哪里?”
两个警察你看我,我看你。“谁是鲁珀特?”头一个警察问她。
这一下又把她给触怒了,一通发火反而扫清了误解和猜疑。
“鲁珀特说他是警察。”
第二个警察问她,“你是怎么受伤的?”
达比注视着他。她指向街对面的停车场,“我本该坐上那辆车。可是我没有上去,所以我现在就在这里听你们这些蠢问题。鲁珀特在哪儿?”
他们只能干瞪眼睛。第一个警察说道,“你待在这儿,”他自己走到街对面,那儿有另一辆警车停着,一个穿套装的男人在跟一小群人说话。他们低声说了几句,第一个警察就把穿套装的人带回到达比这边人行道上来。穿套装的人说,“我是奥尔森警官,新奥尔良警察局的。你认识那辆车上的人吗?”他指着停车场。
她的双膝发软,便咬住了嘴唇,点一点头。
“他叫什么名字?”
“托马斯·卡拉汉。”
奥尔森看着第一个警察,“计算机说的就是这个名字。那么,这个鲁珀特是什么人?”
达比大喊一声,“他说他是警察!”
奥尔森显得同情。“对不起。没有名叫鲁珀特的警察。”
她大声抽泣。奥尔森扶她走到鲁珀特的车子的车头盖旁,他仍扶住她的双肩,她的哭泣逐渐止歇,她尽力重新控制她的情绪。
“查一查车牌上的号码。”奥尔森告诉第二个警察,他赶快记下鲁珀特的车号,打电话给局里。
奥尔森双手轻轻扶住她的双肩,看着她的眼睛,“你刚才跟卡拉汉在一起吗?”
她点头,还是在哭,不过声音小多了。奥尔森看了第一个警察一眼。
“你怎么进到车里去的?”奥尔森问得又慢又轻。
她用手指擦眼睛,看着奥尔森。“鲁珀特这个家伙,他说他是警察,到那边去找到了我,把我带到这里来,他把我送进车里,另外还有一个警察穿一双牛仔皮靴开始问我话。又有一辆警察车开来停下,他们便走开了。后来我就昏过去。我不知道。我想得看个医生。”
“把我的车开来,”奥尔森对第一个警察说。
第二个警察回来,满脸的迷惑。“计算机上没有这个车牌号码的记录。一定是假车牌。”
奥尔森把住她的手臂领她上他的车。他一口气告诉两个警察。“我送她上博爱医院。你们把这儿的事情结束后到那里去找我。扣押这辆车子。我们以后再把它查明。”
她坐在奥尔森的车里,听着无线电的嘈杂声响,看着停车场。烧毁的车子有四辆。居中是车底朝天的保时捷,除了翘曲的车架,什么都不剩了。五六个救火员和其他的急救人员还在转动。一个警察用黄条子把那罪案现场圈起来。
她摸一下后脑勺的硬块。没有血。泪珠儿从她的下巴掉落。
奥尔森砰的一声关上门,他们慢慢穿过停在那里的车阵,便朝圣查尔斯大街开去。他开亮了蓝灯,但没有响起警报。
“你想说话吗?”他问道。
他们已经走在圣查尔斯大街上。“我猜想,”她说。“他已经死了,是不是?”
“是的,达比。我觉得难过。我估计车上只有他一个人。”
“是的。”
“你是怎么受伤的?”
他给她一块手帕,她擦干眼睛。“我大概是跌倒了。有两次爆炸,我想是第二次爆炸把我冲倒。我不能全都记得清楚。请你告诉我鲁珀特是谁。”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有个名叫鲁珀特的警察,这里也没有穿牛仔靴的警察。”
她考虑了一个半街区的行驶时间。
“卡拉汉做什么工作谋生?”
“图兰大学的法律教授。我是那里的学生。”
“谁要杀死他?”
她眼睛看着红绿灯,摇摇头。“你确实相信这是故意杀人?”
“不成问题。这是非常强烈的炸药。我很难过,真的。他是被谋杀的。”
“也许有人认错了车子。”
“这种可能性永远会有。我们会把一切都查清楚。我估计你本来是要跟他一同在车上的。”
她想说话,但是她无法不让眼泪涌出。她把脸捂在手帕里。
他把车停在博爱医院急救门附近两辆救护车的中间,让蓝灯亮着。他扶着她急忙走进一个脏乱的房间,里面坐着五十来个人,伤病轻重程度各不相同。她在饮水器的旁边找到一个座位。
奥尔森在她面前蹲下。“稍等几分钟。坐在这里不要动。我去把车子移动一下,马上就回来。你觉得可以说话吗?”
“可以,当然。”
他走了。她又试摸一下,还是没有血。双扇的门开得大大的,两个怒冲冲的护士来揪住一个临产的妇女。她们像是把她拖走似的,又从那门口出去,在走廊里远去。
达比立即跟了出去。她拐一个弯,看见一个“出口”的标志,出了这道门,又是一个走廊,这儿要静得多,又出道门,便是一个装货的平台。小巷里有灯光。坚强一点。没有问题。没有人看住我。她已经走在街上,脚步轻快,清凉的空气使她眼睛明亮。她坚决不哭。
奥尔森觉得时间充裕,他回到原处,只当是她已经进去治疗。他等着,再等着。
她转了几个弯,看见防护墙了。法国区马上就要到了。到那里就不怕有人认出她。罗亚尔街行人较多,形形色色的旅游客沿街漫步。她觉得安全得多。她走进假日旅馆,用信用卡付了钱,租下五楼一个房间。她把房门插上门销,拴上链条,开亮所有的灯光,抱腿坐在床上。
维尔希克太太从床中心滚动肥胖的屁股,拿起电话。“找你的电话,加文!”她朝卫中间叫喊。加文走了出来,剃须膏涂满半个脸孔,从他妻子手里接过话筒,她便向床里深深拱进去,好像母猪拱烂泥,他想。
“喂,”他答应了一声。
电话里是一个女性声音,他从未听到过的。“我是达比·肖,你知道我是谁吗?”
“是的。我知道,我们有一个共同的朋友。”
“你见过我写的一篇小小的案件分析吗?”
“噢,看过。我们现在管它叫鹈鹕案卷。”
“我们是谁啊?”
维尔希克在床头柜旁边的椅子上坐下。这不是一次社交问候电话。“你为什么打来电话啊,达比?”
“我需要一个答案,维尔希克先生。我吓得要死。”
“叫我加文,好吗?”
“加文。案情摘要现在哪儿?”
“管它在哪儿。出什么事了吗?”
“我马上给你说。请你告诉我你把这份摘要送到哪儿去了。”
“好啊,我看了它,把它送给另一个处,调查局内部的几个人看过它,然后送到沃伊尔斯局长那儿,他还有点儿喜欢它。”
“它传到联邦调查局外面去没有?”
“这个我不能回答,达比。”
“那我就不能告诉你托马斯碰到了什么事情。”
维尔希克考虑了好长一会儿。她耐心地等待。“好吧。是的,它已经传到联邦调查局外面去了。谁看过它,多少人看过它,我不知道。”
“他死了,加文,昨晚10点左右被谋杀了。有人放置了汽车炸弹想把我们两人炸死。我侥幸未死,但是现在他们要干掉我了。”
维尔希克俯身对着电话,写下笔记。“你受伤了吗?”
“身体没问题。”
“你在哪儿?”
“新奥尔良。”
“见鬼,谁要杀掉他呢?”
“我已经见到过两个人了。”
“你怎么——”
“说来话长。谁看过了摘要,加文?托马斯星期一晚上把它交给你。它经过几次转手,48小时之后他就死了,而且人家本来还要我跟他一起死。文章落到了不该落的人手里去了,你说不是吗?”
“你安全吗?”
“谁知道?”
“你待在什么地方?你的电话号码?”
“别急,加文。我慢慢跟你谈。我是打的付费电话,不好谈重要事情。”
“这样吧,达比,你别催我。托马斯·卡拉汉是我的最好朋友。你一定得出面。”
“那是什么意思?”
“你瞧,达比,给我15分钟,我们会有十多个探员找到你。我要搭上一班飞机,中午前到达你那里,你不能老在街头。”
“为什么,加文?谁要杀掉我?告诉我,加文。”
“我到了你那里就跟你说。”
“我不知道。托马斯死了,因为他跟你谈过。我现在并不急着要跟你见面。”
“达比,你瞧,我不知道是谁,也不知道为什么,但是我可以确实告诉你,你的处境非常危险。我们能够保护你。”
“也许过些时候。”
他深深呼吸,在床沿坐下。“你可以信任我,达比。”
“好的,我信任你。可是另外那些人又怎么样?这件事很不简单,加文。我的小小案情摘要大大触犯了某一个人,难道你不觉得吗?”
“他受苦了吗?”
她踌躇不语。“我想没有。”心碎的声音。
“两小时后再来电话,好吗?打到办公室,我给你一个内部电话号码。”
“给我电话号码,我要再作考虑。”
炸弹爆炸的消息,星期四早晨版的《新奥尔良时代花絮报》来不及报道。达比在旅馆房间里匆匆翻了一遍,一个字都没有。她看电视,有了,一个现场转播的镜头,烧得精光的保时捷,仍然置身在停车场里一堆烧剩的灰烬之中,那地方整个儿都用黄带子清清楚楚地圈了起来。警察把它当作杀人案件处理。嫌疑犯不明。托马斯·卡拉汉的名字出现了,年龄45,图兰大学知名的法律教授。法学院长突然出现,面前有一只麦克风,说的是卡拉汉教授以及他对此次事件感到的震惊。
此次事件使达比感到震惊、疲劳、恐惧和痛苦,她把头埋进了枕头。她只在这会儿哭它一回,以后决不再哭。悲痛只会使她送命。
16
这是一次天赐的危机,使他的支持率上升。罗森堡死掉,使他的形象一干二净,明亮闪光,全美国都感觉良好,因为有了他的好领导,民主党人都四散逃奔,去找个藏身之地,明年的当选连任已是囊中之物,尽管如此,他还是厌恶这次危机,厌恶一次次折磨人的天不亮就召开的会议。他厌恶自以为是和桀骜不驯的F·登顿·沃伊尔斯,讨厌又矮又胖的沃伊尔斯穿一件皱已已的风雨大衣坐在他办公桌的对面,胆敢在跟合众国总统讲话的时候朝窗外张望。他一分钟后就要来这里会面,这是又一次紧张的交锋,沃伊尔斯照例只肯说出一部分他所知道的情况。
他恨透了被蒙在鼓里,只得到一点沃伊尔斯乐意吐出来的情况。格明斯基也会扔给他一点。跟他们比起来,他什么都不知道。他总算有个科尔把他们送来的东西仔细看一遍,全都记住,管住他们老老实实。
其实他也恨科尔,恨他办事周到完美,恨他的才华过人,工作起来不要睡觉。这个科尔还要把当天的破烂装满一皮包带回家去,看它一遍,推敲一遍。科尔累了的时候会睡上五小时,一般都是三四小时。他每天晚上11点离开他在白宫西厅的办公室,坐在豪华汽车的后排,回家的一路上都在看文件。他认为凌晨5点以后到达他的办公室便是一条罪过。如果他可以每周工作一百二十小时,别人就应该至少工作八十小时。他要求八十小时。三年过去了,当今总统主政之下的白宫里没有人能记得起因为每周工作不满八十小时而被弗莱彻·科尔踢开的人一共有多少。这样的事情至少每月三次。
情况极其紧张,一次难对付的会议即将举行,碰到这样的早晨,科尔的心情特别愉快。一周来跟沃伊尔斯玩的这场斗法已经使他笑脸常开。两个秘书忙进忙出,总统正在浏览《华盛顿邮报》,他便站在办公桌的旁边阅读函件。
总统看他一眼,他穿一身一尘不沾的笔挺黑色套装,白衬衫,系一条红色真丝领带,头发剪到耳朵上面,头油稍嫌重了一点。总统已经对他产生厌恶之心,但是这种心情很快就会过去,只消这场危机结束,他一回到高尔夫球上,科尔便会鞠躬尽瘁,料理一切。
科尔打了一下枢子,眼睛朝两个秘书看看,她们知趣地溜出了椭圆办公室。
“他还说只要我在这里他就不来。真是滑稽。”科尔显然是觉得挺逗。
“我想他不欢喜你。”总统说道。
“他欢喜他能够踩在脚下的人。”
“我捉摸我得对他客气一点。”
“给他戴高帽子,总统。一定要他住手。这一套说法根本站不住脚,简直可笑,但是拿在他的手里就有危险性。”
“法学院学生是怎么回事?”
“我们在查。她不像是有坏心眼。”
总统站起来,伸一下懒腰。科尔理好文件。一个秘书在传话器里通报沃伊尔斯来到。
“我走开,”科尔说道。他会藏在角落里偷听和偷看。因为他的坚持,椭圆办公室里装置了三架闭路摄像机。监视器安放在白宫西厅的一个锁上的小房间里。只有一把钥匙,在他手里。萨吉知道有这么个房间,不过还不曾进去过。话得说回来,三架摄像机都是看不见的,这被当作是绝大的秘密。
总统觉得放心一点,因为他知道科尔至少可以偷看。他到门口去迎接沃伊尔斯,热情握手,然后领他在沙发上坐下,作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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