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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击中国教育底线-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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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社会中,施暴者永远只是极少数人,而任何人,不管他是同学、老师、校长还是家长,只要他们违反了法律,就要受到惩罚。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在采访中,我发现,校园暴力并不是近几年才出现的一股黑色暗流,它其实是一个老话题,但校园暴力在近几年内的不断升级,却是不可否认因而也是最应引起警惕的。事实证明,如今的校园暴力已经超出单纯的打架斗殴的可控范围,它在个别地方甚至正在演变成依靠组织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制造敲诈、勒索、抢劫、杀人等恶性刑事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最近公布的一份权威资料表明: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总数已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的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我们不禁要问:校园暴力真的成了教育永远的伤痛?当花季少年成为犯罪分子,不知他们在行凶作恶时,内心有没有过胆怯与恐惧?有没有过对生命的敬畏与珍惜?是什么导致了他们对暴力的崇尚甚至膜拜?谁又该为他们制造的罪恶承担责任?
带着这些问题,我采访了相关专家。
法学家皮艺军说,暴力文化已经成为现代文化生活中部分成年人不可缺少的文化享受,在此情况下,暴力文化的商品化自然成为商家的最大卖点。虽然我国有关青少年问题的法律一律禁止孩子接触暴力文化,但实际上没有可操作的限制性规定。在影视文学作品、音像制品、小报小刊、电子游戏中,青少年可以十分方便地接触到暴力场面。更不可理解的是,成人往往因为一些影视作品描写正义的战争或正义的行为就让孩子观看,也不管其中是否有暴力场面。其实,孩子在有暴力场面的作品中并不见得能理解什么是正义,相反,他可能学到的只是其中的暴力行为。
全国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题组组长、心理学家王加绵认为,校园暴力看似一种个别的、简单的社会现象,其实具有复杂的社会心理背景,因此,给青少年造成的危害,远不止皮肉的创伤,更严重的是会造成孩子们心灵的扭曲。如果任由这种势头发展下去,无疑会在青少年中造成一种不良的暗示:邪恶比正义更有力量,武力比智力更有价值。这是相当危险的。在校园暴力的滋生过程中,暴力文化做了“帮凶”的角色,它为青少年的模仿提供了鲜活的“榜样”,而发生在中小学生身边的“弱肉强食”的社会现象,更是校园暴力产生的直接诱因。
我在采访中还注意到,除了社会上存在的暴力文化的作用外,家庭教育不当也是其中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10月27日,我去某小学采访,当问到孩子们如遇到被同学打骂作何反应时,至少有45%的孩子毫不犹豫地回答“打他”。究其原因,是家长从他们上幼儿园起,就向他们灌输在学校不能吃亏,遇到谁欺负自己就以牙还牙、以暴制暴等错误观念。
大量的事实和数据表明,在家庭暴力发生较多或经常向孩子灌输以暴易暴等错误观念的家庭中长大的孩子,实施暴力犯罪的可能性更大,这并不是遗传,而是后天的“培养”。如今,我们正处在一个社会结构急剧变动的时代,过去的道德理想主义在不断地被解构,各种各样的社会变化和社会问题使整个社会的价值观走向多元化。在这个前提下,孩子世界中的暴力倾向在很大程度上是现实世界的投影。试想,如果成人世界奉行的是弱肉强食、巧取豪夺,我们又凭什么要求孩子温良恭顺呢?毕竟,道德不是靠灌输的,它是靠家长的身体力行教育给孩子的。
从专家们的意见以及我的调查结果来看,校园暴力的出现及其在近几年内的不断升级,基本原因是我们为青少年教育这块土地提供的营养出现了失衡,从而造成他们离暴力越来越近,离非暴力越来越远。
“虽然由于社会上暴力文化的泛滥和家庭教育的失当,使我们为青少年教育这块土地提供的营养出现了失衡,致使校园暴力在个别地方屡禁不止甚至逐步升级,但学校在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时出现的一些失误,也不可忽视。毕竟,学校是校园暴力的集中地,最有条件对它在第一时间内做出反应。为此,学校必须对自己的失误真诚反省,勇敢承担起自己应负的责任。”
“学校对于校园暴力有无法推脱的责任。这绝不仅仅是管理不严、教育不力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它表明了当前的教育还没彻底摆脱应试教育的阴影。虽然素质教育已开展了多年,但仍有个别学校只盯着升学率,对学生忽视了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培养和法制教育,淡化了高尚的道德意识和审美习惯的建立,有时即便设立了相应课程,也很少在教材和教学方法上下工夫,以致流于形式,应付了事……”
在采访中,针对校园暴力滋生和蔓延的原因,一些家长和专家向我表达了上述意见。从我采访到的新闻事实以及对这些事实综合分析的结果看,他们的意见是正确的,学校对校园暴力的确难辞其咎。从某种意义上说,校园暴力真的是烛照学校教育和管理水平真相的一面镜子。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不少存在校园暴力的学校都在不同程度上讳疾忌医。也就是说,尽管他们已经发现了校园暴力在身边存在,也认识到了其危害性,但出于“家丑不能外扬”的思想,不愿将其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开以寻求帮助,更不愿采取相关措施,他们认为,一旦这样做,就会给人以“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印象。尤其不可思议的是,个别已经发生过严重的校园暴力的学校,甚至包庇施暴者,而移罪于受害者。
在上文中,我曾提到了一位由于校园暴力的伤害而患精神分裂症的某镇中学女生梅梅。事后,当我来到该中学,找到当初教梅梅英语课的老师柳某时,柳某称她曾教育过欺负梅梅的同学,但没起什么作用,后来也就不管了。柳某承认,梅梅以前是个很听话的学生。一位自称是学校办公室负责人的老师则告诉我,学校在梅梅患精神病这件事上并无责任,因为同学间的打闹是正常的。当初之所以没答应其家长换班的请求,是因梅梅的遭遇缘于她自己性格内向造成与同学不和,换班也不能保证她能与其他班的同学和睦相处。
此外,在教材中存在宣扬暴力色彩的文章,也是一个值得认真探讨的问题。仅在初中语文课本中,以描写如何将对手打得“脑浆迸裂,涂了一地”等暴力场景的文章就不止一篇,非但如此,老师还经常用“动人的艺术魅力”等词语对它们进行评讲。这就使孩子从小养成了对暴力接受与欣赏的习惯,在无意识中形成一种错误的认识,即只要暴力用在合适的地方,就是正确的、美好的、艺术的。然而,受教育者人格的养成,必须建立在他们切实感受美好而不是丑恶事物的能力之上,而暴力,不管它运用于何种目的,都毫无美感可言,尤其对孩子来说,更是这样。著名教育家蔡元培强调说:“一方面自己爱自由,一方面助人爱自由……要培养爱自由、好平等、尚博爱的人,在教育上不可不注意发展个性和涵养同情心两点。”
事实上,现代社会的基本标志就在于对人的普遍了解、尊重乃至敬爱。这正是我们的教育体制中所缺乏的东西。如今,我们虽然大力实践素质教育的教育理念,但绝大多数人理想中的“素质”仍局限在培养受教育者生存所必需的各种竞争技能上,这种偏颇不能不令人担忧。
在校园暴力中,那些被欺负、敲诈、勒索甚至身心受到严重伤害的学生是我们能看见的受害者,因而他们得到的关怀和帮助也就多。但我在采访中也发现,那些施暴的孩子也是受害者,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讲,他们似乎比被暴力所伤的学生更应得到关怀和帮助。
据我调查,校园暴力的施暴者主要是“问题少年”,他们的家庭多有不幸,或家境贫寒,或家庭暴力不断,或父母离异,或孤独流浪,在此情况下,他们享受不到家庭的温暖和平安富足的生活,加上平时缺乏关怀、帮助、引导和管教,便常处在违法犯罪的边缘。
当前在个别地方依然盛行的应试教育之风,也使一些正常家庭的孩子被“赶”进了施暴者的队伍。拥有二十多年教龄的教师陈禺说:“每个人都渴望被关注、被接纳,应试教育却使一部分学生成了被淘汰者。于是,他们就用暴力来报复老师和同学,他们认为对物质的占有、对他人的伤害,都是对自我感觉、自我力量的肯定,可以因此重新使自己获取老师的关注和同学的‘认同’。”心理学家郝若平也指出:“青少年学生正处于心理断乳期,随着第二性特征的出现,他们的自我意识逐渐增强,言行举止趋同于成人,喜欢表现自己,渴望得到别人认同。当他们在内心郁积的困惑或愤怒无法释放时,在感情的冲动下,有可能会通过暴力达到目的。”
同时,青少年压力过重,也是校园暴力发生的原因之一。2004年6月,世界儿童发展组织在调查了75个国家的教育环境后,针对各种各样的校园事件,发布了一份备忘录,明确列出学校生活带给青少年的20种不良压力,如学习压力、家长压力、人格贬低压力、经济比照压力、被孤独的压力、家庭暴力压力、校园内帮派暴力压力等。该备忘录指出,每个学生几乎要同时承受平均12种不同的压力,有的会更多甚至是全部。目前,这份备忘录已受到欧洲国家的重视,许多学校正式以其内容为基础,开始进行学生关爱工程,以最大限度地减轻学生压力,防止校园意外事件尤其是暴力事件的发生。
事实上,一旦明白了施暴者也是受害者的道理,一把将施暴者点石成金的钥匙也就牢牢把握在了我们手中。而一旦将施暴者也转化成正常的、健康的、积极向上的孩子,校园暴力自然就会因失去了执行者而自行瓦解。那么,这把钥匙所要打开的是什么样的锁呢?我认为,它所要打开的,是提倡人生活在社会中,应该是平等的、公正的、相互之间富有同情心和怜悯心的非暴力之锁。换句话说,就是培养孩子建立一种朴素的、人性化的道德情感。
而对孩子进行非暴力情感培养的方法,在被《时代》周刊评为20世纪改变人类思想和生活的十本书之一的《斯波克育儿经》中有很好的表述——
比如,在家里,应推行清楚而不是模棱两可的原则:不要伤害他人!这对全家人都适用。当孩子对他人使用暴力时,家长不应对其进行任何形式的体罚。家长应首先给受害者密切的关注和亲切的照顾,而不给攻击者。然后,使攻击者清楚意识到受害者是怎样感受暴力的:“这样做真的伤害了别人。如果有人这样对你,你也不会高兴的。”这是培养孩子具有同情心,能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的能力。随着孩子的长大,当他变得很少以自我为中心,并有了更强的语言能力时,他就会开始理解攻击别人将会怎样地伤害别人。
实践也证明,充满爱心、一贯合情合理、公平地抚育孩子和教育孩子,是避免青少年暴力流行病的最好办法,即使在最温和的家庭中也需要特殊关注。毕竟,人们使用暴力是后天形成的,而不是天生的。
第一章 直击5 偷吃禁果的罪与罚——难以遮掩校园性问题
父母本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也应是对孩子进行性教育的第一人。但是,有60。5%和67。5%的高中生和初中生的父母从未对孩子进行过性教育;有50%的学生没听说过性病、艾滋病的传播途径;仅有5%的学生了解有关怀孕和避孕的一般知识;仅有42。2%的青少年在首次性行为时采取了避孕措施……
教师性犯罪侵害了学生的合法权益,受到严厉打击是理所当然的。那么,学生间的性行为呢?是否也应该受到严厉打击?学生间的性行为和道德有没有直接联系?作为教书育人场所的学校,能不能因为学生发生了性行为就将其开除?这些问题在过去也许并不能成为问题,因为在视性为洪水猛兽的年代,答案是不言而喻的。然而,今天,校园性问题却成了社会争议的焦点。
2002年10月,发生在重庆邮电学院的一件事成了全国媒体争相报道的新闻。由此,校园性问题被全面公开化。
当年10月1日晚10∶00左右,重庆邮电学院法律经济学院19岁的学生马本秀(化名)到学校医院检查身体,校医院的谢医生怀疑马本秀为宫外孕。当时,马本秀腹腔内积血,出现休克等症状,性命堪忧。鉴于学校医院的治疗条件,校医院负责人打电话到马本秀所在学院的黄书记家,要求派人协助转院继续治疗。其间,马本秀及其20岁的男朋友杜自珍(化名)承认他们两次在宾馆同居过。
校医院救护车将马本秀送到了重庆医科大学附属一院妇产科进行治疗。马本秀及杜自珍都是外地学生,作为学生负责人的黄书记希望医院以抢救生命为主,保护好学生的个人隐私。
10月14日,马本秀的父亲到马本秀所在的学院,感谢学院老师的救护,挽救了女儿的生命。同时也表示,待女儿身体恢复后即上课,并愿意接受学校的处分,但后来发生的事情却不是朝着这个方向发展。
就在一夜之间,马本秀父亲的意见发生了改变。
10月15日下午,马本秀的父亲向学校提出了包括学生同居是个人之间的私事、学校不应该给予其女儿任何处分、学校医院泄露了学生的隐私等四点意见。
10月30日,重庆邮电学院认为:“学校有关部门和老师对他们的行为作了大量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但是二人对所犯错误认识不到位,仍为自己狡辩。为了严肃校纪,教育广大学生,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重庆邮电学院学生违纪处罚条例》等有关条款的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学生马本秀、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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