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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1)-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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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痛苦与悲哀的成分同时存在时,恋爱成为一种有快感的欲,才有力量。恋爱正因为如此复杂,如此含蓄,它才可以成为六欲的班头,七情的盟主,我们这样推崇恋爱,决不是一种烂调,而是有庄严意义的。    
    我们这样推崇恋爱,还没有把它的意义充分发挥出来。恋爱实在还有比这更大的价值。所谓“情欲的班头盟主”,只不过是一种放大的唯我主义,一种涉及到两个人的唯我主义,比起单纯的唯我主义不见得更崇高。    
    可以说恋爱是力量的源泉,而恋爱中的两个男女是生发这种力量的机构。假如双方所发出的力量都完全消磨在彼此的身上,不是白白地耗费了么?恋爱原是一种可以提升生命价值的东西,如恋爱的授受只限于两人之间,范围就过于狭小。    
    有志向的人,想提高生活水准的人,就觉得它不配做生活的中心理想了,这话罗素也曾说过,我认为是很对的。恋爱在两人之外,一定要有更远大的目的,要照顾到两人以外的世界,要想象到几十年生命以后的未来,要超脱现实以外的理想境界,也许这理想永无完全实现的一天,但我们相信,爱的力量加一分,理想的实现也就近一分。“一定要把恋爱和这类无穷极的远大目的联系起来,它才可能表现最大的庄严与最深刻的意义。”    
    在很久以前,恋爱的艺术,在心理学与伦理学的书中,是找不到地位的。只有在诗歌里,才能发现一些恋爱的艺术,诗人也大都承认,他们谈到这种艺术,也认为是不大合法而犯禁忌的艺术,谈到一点,他就心满意足,但并不觉得这是应当谈或值得谈的。    
    15世纪前,罗马诗人奥维德的许多关于恋爱艺术的诗词,就是在这种心境下写的。这种诗,有人认为合乎艺术的原则,加以歌颂,有人则认为是诲淫的,加以诅咒。    
    一直到近代基督教化的欧美国家,大家的看法才一致。一般的态度,总以为性爱至多是一种人生的责任,一种无可奈何的责任,把它在众人面前提出来讨论,或在文艺里加以描绘,是不正当、不道德的。有人说,就近代而论,恋爱艺术的萌发,是到了12世纪的法国才出现的,但其为一种艺术,却始终是不合法的,只能在暗处发展。    
    今天,把恋爱当做艺术的看法已渐渐得到公认。他们觉得这种看法是对的,道德学家与伦理学家也接受与主张这种看法。他们认为,只是责任的观念,已不足成为维持婚姻关系永久的一种动力,我们只有用艺术的方法,把恋爱的基础开发出来,把夫妇间互爱的动力增多,才等于把婚姻的基础更深一步地巩固起来,把婚姻的道德地位进一步稳定起来。    
    承认恋爱是一种艺术,在近代文明开始之初,就有些端倪了。法国外科医学界先辈大师帕雷教夫妇认为在性交以前,应当有很多性爱的戏耍,作为一个准备的功夫。更晚的则有德国人富尔布林格在他讨论婚姻的性卫生一书中,他认为凡是做医生的人都应当有充分的学力和才识,可以对找他的人,讲性交的方法与技术。    
    谈到这里,我想到女性性冲动的种种特点,以及女性性生活中所经常发生的性能薄弱或性趣冷酷的现象。只有当女性的性能有这种种特点以及不健全的表示,恋爱的艺术才得到了发展鼓励,在整个动物界中,求爱的现象大都有成为一种艺术的趋势。    
    我们讲到恋爱的艺术在卫生学与治疗学上的重要性。从前,这种解说是不可能的,即便说来,也没有人能了解。以前,所谓恋爱的艺术是可以搁在一边的,可以一脚踢开,因为妻子的性爱要求向来无人过问,而丈夫的性爱要求很多人都认为可以暗地里在婚姻以外另求满足的途径。现在的趋势是承认妻子和丈夫同样有性爱的权利,我们也指望所谓一夫一妻的制度会切实地经过一番修正,不再像以往及目前那般有名无实。    
    恋爱的艺术,就它最细腻最不着痕迹的表现来讲,是一个男性和一个女性在人格方面发生最亲切的协调的结果。不过就它的一般粗浅程度而论,这艺术也是寻常性卫生的一个扩展,是医生工作范围的一部分。如果平常的婚姻生活产生困难的问题或遇到困难的情境时,是有理由向医生领教的。    
    我们承认最美满的婚姻,最能白头偕老的婚姻,有时就是由这样两个玉洁冰清的青年缔结而成,他俩在婚前姻后真能信守原则。    
    这种冰清玉洁的态度与行为可以比做一把刀,操刀的人用这边的口子来割,是有利的,如用那边,就是有害的,不少例子证明,操刀的人往往用错了口子。


第三部分:渴望幸福系恋爱的艺术(2)

    一个在旧时宗教与道德观念下培养出来的青年,在结婚以前越是“天真”,越是“纯洁”,结婚以后,他会发现,这种“天真与纯洁”便是粉碎他婚姻生活和家庭生活的礁石,害了自己,害了妻子。当然,一个在结婚以前专以寻花问柳为能事的青年,比起这种“天真”的青年来,在准备上也是一样的不适当,寻花问柳的人过于粗鲁轻率,会以对待妓女的方法来对待妻子。    
    所谓丈夫的责任也并不容易尽到。近代晚婚的倾向,特别是在女性方面,更让做丈夫的不容易尽到责任。在近代的文明状况下,女性在结婚以前,不少的时光是过着一种我们不认为比较贞洁的生活,在这许多年以内,她的性的活力,像电一般地发出来以后,总得有些去路,有些消耗的途径。在寻觅去路之时,她已养成种种牢不可破的习惯。她的整个神经系统已受过一番有形的训练,多少有几分硬化。    
    在性的体质方面,她的器官也已失掉原有的可塑性,对于自然功能的要求,不容易作正常的反应。迟婚的女性第一次分娩,常有许多困难,迟婚者的初次性交也有许多困难,这两类困难是彼此并行而同出一源的,还有人并不充分了解。    
    很多人认为青年期的前半不适宜结婚与发生性交的关系,认为此时期内的性交,对女性无异是强奸。这种见解实在是一个错误。相反,一切事实都能证明青年期内的少年女性,比起成年女性来,对于初次的性交经验,要容易领会。认为初次性交经验必须延缓的理由只有文明社会的传统观念做依据而无生物事实的依据。    
    在动物进化过程中,发育成熟的期限,有越来越缓的趋势,这种趋势当然也有它的意义,我们应该知道,进化过程中所延缓的是青春期的年龄,而不是青春期以后的初次性交关系。文明社会的种种要求迫使我们认为性交行为的开始越往后推越好,如果我们顺受这种逼迫,便无可避免地要自寻许多烦恼。    
    我们应对男性的性生活加以调节,就女性方面也要同时加以考虑,不得不加以说明,如果我们要了解女性性爱方面的心理生活,也必须兼顾到男性。    
    女性的性生活大部分受男性性生活的限制,这是我们必须了解的。性爱的艺术在心理学方面有其特殊的意义。    
    第一点,我们要再次提到阳动阴静、阳施阴受的道理。有人说,在性的题目上女性处于一个优越与支配的地位,男性不过是她手里的一个玩物。就我们和大多数的生物所隶属的高等动物界而言,阳性总是比较主动,而阴性总是比较被动的。就解剖学方面而言,心理方面的关系也反映出这种基本的区别,尽管在种种特殊的情形下,在许多不同的细节上,阳施阴受的自然原则自然规范,可以有些例外,但总是不受影响的。    
    第二点,有史以来,甚至有事迹可据的史前时代以来,一切男女关系的传统观念也建立在这个原则上。在性关系的树立上,男性占的是一个优越与支配的地位。假设在这方面,女性主要的功能,以至惟一的功能,是生儿育女,任何性爱的表示,要有的话,多少也属一些游戏性质,没有正规地位。我们的社会制度也就建立在这条原则与这种假定之上,如婚姻制度,我们一面承认家庭中丈夫有法定的家主地位,妻子不负法律的责任,即妻子对丈夫负责,而不对社会负责;一面又于婚姻以外,承认娼妓的存在,认为只有男性有这需要。这些都是过火的,不合事理的。古代传下来的制度,尤其是这种制度在我们身上已养成的种种情绪与见解,要加以改正,需要相当的时间。    
    还得考虑一点,女性方面的心理生活也是一个重要因素,这就是羞涩的心理。羞涩的心理有两部分:一部分是自然的羞涩,那是和其他高等动物共通的;第二部分是人为的羞涩,建立在社会风尚上,不难加以修改。世上也有怕羞的男性,但差涩终究是女性的特殊的品性。羞涩的品性是女性心理的一大事实,不容怀疑,它和一般阴性动物在性活动之际所表示的柔顺驯服的性格有着密切的先天关系,和社会的习俗又有不少的后天关系,这种先天的关系,因后天的关系而越发牢不可破。    
    就一般情形而言,这种后天关系的修改是不大容易的,传统的种种习惯,虽已发生变迁,但效果有限。不但有限,暂时还有一种不良的趋势,就是在女性的意识上,会引起一种不和谐的局面。意识包括两方面,一是体内的感觉,二是身外的表现。    
    今日的女性对于自身内在的性感觉欲望,已有自由认识的权利,但要在身外表示这些感觉与欲望,就没有这种自由了。结果现代的女性之中,十有七八知道她们要做些什么,但如果她们把这种需要老实地说出来,势必让男性产生误会。    
    以上讨论足够证明,我们目前所认识的女性应有的性生活领域有两个,这两个是彼此冲突的。第一个是,女性性生活的理想是古老的,和我们的文明同样的古老。女性的性生活应以母道为中心事实,这中心事实谁也不能否认,但这理想又说,这中心事实以外,其余的性生活大体上全应由男性执掌,女性除了成全她的母道之外,是没有性冲动的。    
    因此,女性的天性是单婚的、一夫一妻的、从一而终的,而男性既无需固守家庭,又少子女养育之累,心理品性的变异范围便比较大,婚姻也就很自然会走上多妻之路。因此,女性的性问题是单纯的、显而易见的,而男性却要复杂得多。    
    今天,另一种女性性生活领域的观念正在发展。这个新观念,我们认为是比较健全的,因为它和两性价值均衡的观念互相呼应,和自然的事实更相吻合。


第三部分:渴望幸福系恋爱的艺术(3)

    在今天的情形下,就在性生活领域以外,我们对男女两性的区别看法,也不像以前那般斩钉截铁。我们承认两性之间有极基本的差异,就其细节而言,也是千头万绪,这些差异只是一些很微妙与隐约的差异。男性天性多婚与女性天性单婚的那句老生常谈究竟有几分道理,几分真假,我们已经讨论过。    
    应该说承认这样一种基本的事实,那就是就男女自然的区别而论,一样是性交的行为,其对女性所发生的影响与责任,在分量上,比对男性要重得多。所以,女性在选择配偶时,比男性要谨慎得多。但也有例外。世上也有很少数的女性,对母道完全不感兴趣,而和寻常的男性一样,随时随地和许多男性发生性关系。一般女性喜新厌旧的心理,大体上和男性没有区别。假如有所谓三角恋爱事件发生的时候,以一女应付二男,比起一男应付二女来,不但一样的擅长,有时则更见得八面玲珑。    
    把男女看做截然不同的两种人,彼此之间有一种极深的鸿沟,很坚厚的铜墙铁壁,是不对的。女性像她的兄弟一样,也是父亲生出来的,尽管男性与女性之间,有无数细节上的差异,彼此所遗传到的总是人类的基本通性。    
    男女的隔阂,甚至成为一种对抗的局面,自然的差异者少,而由于不同时代与不同地域所形成的不同的观念者多。    
    对于女性性生活实际状况的了解,为什么必须寻找大批的统计数字?女性一般的性生活状况如何?正常的女性如何?不同阶级或团体的女性如何?比起男性来又如何?这一类问题的答复,非有统计的资料不可。精神分析家和其他作家能供给的往往就是这类叙述,这种叙述又不免被学说的成见所支配,总有几分附会,其所有的根据只是少数特殊的男女例子,实际上不能做一般结论。    
    在性生活的领域,女性的被动性好像比较大,这一点是不是就暗示在生理方面的性要求和心理方面的性情绪,男女之间也有根本的差别呢?为测验这一点,我们有一个方便的办法,那就是性冲动的自动恋表现,男女之间,在次数上有什么相对的差异。汉密尔顿、戴维斯和狄更生,在这一点上,有过一番探讨。    
    为什么自动恋的表现与其次数可以做尺度呢?凡是自动恋的表现,无论是男是女,我们都可以推论,背景总有一个主动的性欲在。性欲之来,是可以抑制而不是非表现不可的,只要有些表现的事实发生,我们一样可以作推论。三位医生所供给的数字并不一样,因为三家的探讨方法不完全相同,他们在征求答案的时候,被征的人有答或不答的自由,并没有必须照答的义务,有的问题就被跳过。    
    如果女性真有这种脾气,那凡是坦率承认有过主动的自动恋的答复,当然是特别有意义的,这种答复越多,意义便越大。    
    近代以来,妇女的身分地位,妇女的每一个活动的领地,都静悄悄地经历着一种革命,其结果虽对性冲动并无直接的影响,但间接的、并不存心的影响,却到处皆是。    
    在男性的地位与活动方面,却并没有发生可以对比的革命,结果当然是无可避免的失其适应的局面。妇女运动或妇女革命的种种效果,我们无法加以打消,也不想加以打消,那么要修正目前已失其适应的性的局面,那责任的大部分就得由男性来担当。    
    


第三部分:渴望幸福家庭生活的意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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