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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天说谎夜晚陶醉-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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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觉得选择什么样的梳子代表着女主人有什么样的个性,他喜欢从梳子上研究女人,侦破女人。
现在陈煜清晰地看到,梳子像一粒晶莹的荔枝,能够倏地滑到人心里去,一时间竟被惑乱了思维。
第三部分爱恋能点燃你心的灯
他不由地欠起身,过去抚摸它。
他微笑,似乎这样就拥有了它和它的主人,整个人都被幸福浸透了。可是想起慕涵把玩它时脸庞漾起的无限幸福与欢乐,他便觉得问题有些严重。难道这是崔铮送给她的吗?这样一想,就把他吓坏了,许久以来他一直憧憬着拥有慕涵以后会有的快乐,在意念中已无数次将她爱过了,而他爱的人又怎么可以心有另属呢。如果一把梳子就对慕涵产生这么大的影响,那么崔铮在她心目中的分量也太重了。不行!得尽一切所能消灭崔铮对慕涵的影响力。
于是他的罪恶涌上了心头:看梳子晶莹透明的样子,肯定一摔便碎。恰在这时慕涵急匆匆地进来了,而他拿梳子的手已经举了起来,改变动作已经来不及,他急忙装作要梳头的样子,一不小心,梳子叭的掉下地去。
他佯作惊惶地蹲下身去捡,遗憾地发现梳子并没有损坏。
慕涵并没注意到他的行动,嘴巴被口罩捂得发音不清,匆忙和他打了招呼便进了里屋摆弄药水。
这时进来了几个病人家属,陈煜趁机将梳子装进衣兜,走到外面走廊上溜达。慕涵从病房出来时,他才随她一起进了办公室,将偷梳的事情掩盖过去。
“呵呵,让那些倒霉的病号家属蒙冤吧。”他偷偷地乐。
慕涵果然在第二次见到他时,说起梳子丢失的事,无比惋惜。原来那梳子是崔铮大学毕业时送给她的礼物,这期间她没用别的梳子梳过头发。
慕涵不停地叹息:“我用惯了那把梳子,现在不知道还能否买到同样的。都这么多年了,一定很难买到的。”
陈煜爱怜地看着她,无限的疼惜都包含在深深的眼神中。他随手拉开自己的手提包,取出一把发黄的象牙梳。这是他三天前在市里最有名的工艺品店花昂贵的价钱为慕涵选购的,回来后他不停地用它梳头,希望留下他的发香,希望梳子看起来像是几十年前的古董。
“涵姐,没有素质的人真是无处不在,连一把梳子也要偷。唉,你以后得小心看管自己的东西了!”他把象牙梳擎到慕涵的面前,紧盯着她的眼睛说,“你看我这把梳子,我家祖辈传下来的,如果你不嫌弃,请你收下它。我一直想送给你的礼物!”
“哎哟!这可怎么行呢!祖传的东西你怎么就随便送人了?”
陈煜马上后悔自己说错话了,改口已来不及,只好说:“呵呵,这怎么叫随便送人呢,你是姐姐呀。虽然我爷爷是准备送给他孙儿媳妇的,可我哪有媳妇送呀,放着不用又可惜,姐姐就用着吧。”
“小陈,那就等你有了妻子再送给她吧,快好好收起来!”
“姐姐若执意不肯接受弟弟的心意,不屑于用,我就只好蒙羞收回了。”他一脸受伤的表情,哀哀地看着她。
“我不是嫌弃,我觉得这么贵重的东西,你不该随便送人,我也不能随便接受。”慕涵性格耿直,毫不怀疑陈煜送梳是早有预谋。
“那就先放你这儿用着,我改天来拿行吧!哪怕你肯用一次,我也无比荣耀了!”
“呵呵,这么一说,我倒不好推辞了!不过放在这儿若再丢了咋办?”
“你随时记得放进抽屉或者背包里就可以了呀,像带原来那把梳子一样随时带着它。”
“好吧,还蛮沉呢!”慕涵将梳子接到手中掂了掂,生怕不小心会摔碎,“等崔铮出差回来我让他再送我一把,就把这个还给你。”
原来她还惦记崔铮送她的礼物!陈煜拧了拧眉头,思考着是否去为慕涵选一把红色的梳子。可是崔铮送她红梳子是因为她喜欢红颜色?还是她为了崔铮的喜好而改变了自己?这样一想,陈煜便死也不肯再为这事动脑筋了。
慕涵细细把玩了一阵那个梳子,郑重放到抽屉里,又拿起钢笔,画起钢笔画来。
“涵姐,原来你善画呀!哟!画得好哇!”陈煜看着慕涵弯弯曲曲地画在纸上的东西,从胡子和耳朵断定那是只猫。他强忍住笑,满脸惊喜地赞赏她。她的小手精巧嫩白,只惹得人想紧紧地握住她、吞噬她。
“真的吗?你看我画得好吗?刚开始那几天我可是画什么都不像呀,线都画不顺畅呢。我儿子冬冬最近学画,我就和他一起练了。再过一阵子我会练得更好,崔铮一定会大大地惊喜!”
又是崔铮!她为什么要讨崔铮的欢心,她什么时候能意识到陈煜的重要!陈煜恨不得捂住耳朵不去听。
他甩了一下头发,压抑住恼意,深深地看着慕涵的眼睛,无言地拿过她的笔,在她画的猫下面写道:
在漫无边际的黑暗里/只有你,能举起我夜的火把/多渴望我的爱恋能点燃你心的灯/让它为你的一生照明。
“小陈,这是你作的诗还是流行歌曲的歌词呀?”
“涵,这不是诗,也不是歌词,这是我的心声,我在孤单午夜中常常这样疯狂地呐喊! ”他再次把对慕涵的称呼改了,满脸凝重,深情地看她。
“呀!陈煜!你原创的吗?你好有文采呀!”
“我才没文采呢,上学时老师一要求写作文我就头疼,诗词我也读不懂,尽把心思攻理科上了。这些文字只是写下了我真实的心情——对你的心情!”他把头往前倾了倾,深深地看进她的眼睛。
“我读着这些句子很感人呀。崔铮可不会写这些东西呢。”慕涵害羞了,惊慌地垂下视线。
“因为我的情感是真挚的所以感人呀!只有有着真挚而狂热的感情的人,才写得出感人的句子呀!”他一语双关,既表白自己,又否定崔铮,“得知你把我当弟弟以后,我再也不敢把我的心情说出来。可是我……我怎么努力都没有办法不爱你呀慕涵!”
“嗯?你,你爱我的什么呢?”慕涵的脸红了,声音低低的,心被一种异样的感觉在撼动。
第三部分一生沉醉在你的港湾里
“爱是没有理由的,也是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我只知道你令我深深的迷恋,愿一生沉醉在你的港湾里。”
“你……很优秀的!为什么要爱上已婚女子啊?”慕涵低下头扫视了一遍自己的身子。
女性在这样的时刻提这样问题,往往是为了赢得适时的赞美,陈煜明白。于是他说:“ 可我认识你的时候什么都不知道呀,我就在那个时刻爱上了你,一切情感的概念都在那一刻定型,我的心被你捉住了无法逃离。虽然那时你对我很凶,我却傻傻地喜欢上了你,直到现在!我知道你会觉得这很滑稽,可是一切就这么简单。我也常怪自己不该这样,面对着重病的雪时我总是无限的自责,但我无力扭转局面,一味悄悄地、疯狂地爱慕你!涵,你让我尝到了身处人海却孤独,繁华黑夜却无助的苦楚。这么久以来,我一直希望时间能改变我,可是没有!时间没改变我、际遇没改变我,任何人包括我自己都改变不了我!你像一个疯狂的侵略者,不由分说地占据了我的心!”他眼中充满了血丝,狠狠地盯紧她的眼睛。
“为什么?”她的视线在他的盯视下软弱下垂。
“我不知道为什么,可能是上天让你掌控我的灵魂我的生命。”他做出一个颓然的表情,无力地垂下了眼皮。
“啊!怎么会这样呢小陈!你真的爱我,一直爱我?”慕涵的心动了,虽然生活得幸福又甜蜜,但她也有女性的通病,潜意识里喜欢被人爱慕和追求,希望陈煜的爱是真实的,像小说电影中的描述一样的真实又浪漫。
“如果你不信,请用护士剪扒开我血红的心,看看!”他渴望慕涵来验证这份火辣辣的激情,如果能死在慕涵手上,那也不枉来人世走一遭。他躁得全身发痒,此刻的话,他是当真的。
慕涵的手颤抖了,她无力地拿起笔随意画了一下,又抬起头看了他一眼说:“这支笔是崔铮送我的定情礼物,我拿起来就会心里暖暖的,无比幸福。”仿佛握着这支笔,她就能气定神闲,不被外来信息所干扰。
她的金笔很漂亮,红色真丝连衣裙的袖子透出白大褂的袖口,鲜艳的红色与金色的钢笔配合出辉煌亮丽的色彩。
陈煜就被它晃了一眼,现在听了慕涵的话,觉得这笔的颜色亮得扎眼!他坦荡地笑笑,心却被插进了一根毒刺。
慕涵在下意识地画着,胡乱地画一些条条杠杠。
陈煜看着钢笔在发呆:为什么崔铮对慕涵的影响力这么大?慕涵纯净的眼神中居然充满幸福,崔铮就好到那样了吗?
陈煜搂着叶菁,为慕涵的那支钢笔动了一夜的脑筋。
第二天早晨他便想出了绝妙的主意。他觉得与慕涵的红衣服搭配起来较雅致的,除了金色便要数黑色了,晚上下班后便去商厦买了一支细长的黑杆高级钢笔。
他揣着这支笔,度日如年地等到了慕涵的下一个值班夜。
这一次,他没吃晚饭,心火太大,他吃不进去。他给叶菁打了电话,说要加班,便直奔慕涵的办公室。
今天的护士室人员杂乱,四五个病号的家属围在病号的病房列表处查看,慕涵离了自己的座位在指指点点地帮着找人,她的钢笔放在桌子上,在灯下放着耀眼的光芒。
这真是绝佳的机会!陈煜快速地拿起她的笔,摘下笔帽往墙上用力一戳,又快速盖好将它送回原处。
慕涵似乎没看到他的到来,于是他走出去,等其他人员都退出去以后,他又敲门进去。
慕涵的同事们似乎意识到了什么,见陈煜来,都走到里间坐着凳子摆弄一些表格之类的东西。慕涵对面的座位就成了他的。
落座以后,他关切地看着慕涵金笔下面的纸张说:“涵,你今天没画呀?”
“是呀,今晚来探看病号的真多,都来问病号的床位。”
“哦,你们也够辛苦!现在终于闲下来了,你也别急着画,先喝口水缓缓吧。”
“呵呵,累什么呀,习惯了。”她说着,习惯性地拿起笔摘了笔帽便画起猫来。可能她只会画猫吧。
可她的笔写不出字了,还把纸划破了。她惊慌失措地连画几下,又看了看笔尖,便大叫一声:“啊!我的笔坏了,我的笔怎么会坏了!啊!我的笔,怎么就会坏了呢!”她画一下,再看一眼笔尖,希望出现奇迹让笔突然间变好了。她的脸紧张得变了颜色。
陈煜急忙说:“涵,怎么了,让我看看!”
慕涵求助似的将笔交给他,整个身子都跟着递笔的走势奔了过来,慌乱地说:“你会修钢笔吗?小陈,你会不会?你帮我修好它吧!”
“真不好意思,我不会修!”
“啊!那可怎么办呢!哪儿有修钢笔的你知道不?”
“嗯……我想起来了,我有个同学会修钢笔,如果你放心把它交给我,我拿去找他修修试试,可能要换个笔芯了。”
“好!能修好就行,你放到包里收好!”她皱着眉头,满脸紧张,“最近这是怎么回事,崔铮给我的东西不是丢就是坏,这笔坏得也太奇怪了,我先前用时还好好的。”
“是呀,难道是什么预兆吗?很多定情礼物随着情缘的存亡而存亡的。”
“啊!请你不要这样说!”
“对不起!如果我的话使你心里不安,我会难过的!”
“唔,你,我不怪你!”慕涵越发不安,陈煜的话加重了她的惊悚。
陈煜把笔装到自己的手机包中,计划出了这儿,就近找个垃圾箱把它扔了。然后他将自己新买的黑钢笔取出来,写道:我是爱情的花朵,开在久旱的荒漠,请你温情地看我,让我沐浴你的目光,像甘露滋润我的心房。我是爱情的花朵,充满温柔的想象,请你留在我身旁,只要你需要,无论白天与黑夜,都为你绽放。
他把自己写的文字推到她面前,便充分发挥眼神的力度狂肆地侵扰她的心绪。
“小陈,你真有文采,如果崔铮会写就好了,我可喜欢看了。”慕涵被文字吸引,把钢笔损坏的烦恼抛下。
第三部分夜的灯光像媚惑的眼睛
“诗不是用笔写出来的,是用心喊出来的。没有感情的人,怎么会写出感人的句子呢?你也许不知道,在认识你之前,我根本就是个提笔忘字的人。”
“哦!你……”慕涵的心猛地跳了一下,她甚至听到自己的心在胸腔中发出一声剧烈的咚响。难道崔铮从不给她写情书是因为对她爱得不够深吗?他经常出差好久却从没给她写过一封信。在此之前她从没想过这个问题。她也没为崔铮写过文字,可是现在她想写一些东西回应陈煜,这是什么原因呢?
陈煜并不深究慕涵没说完的话是什么,他深深地看着慕涵,让眼睛里闪出沉醉的光……
今天他离开得很早,走的时候,他的笔撂在桌子上,好像是忘记拿。慕涵肯定会收起来的。“呵呵,送礼就是这么简单的事。”他笑了。
看着陈煜离去的背影,一种新鲜情绪带着超强吸引力,坦荡地盘据了慕涵的心。她呆呆地坐在椅子上,脸颊绯红。
转眼已是夏末,风吹到身上,凉凉爽爽的。
陈煜与慕涵的关系趋向了暧昧。
走廊寂静,凉爽的夜风像爱人的手细腻地抚过每一个角落。
夜的灯光像媚惑的眼睛。就那么恣肆地倾洒在了屋中人的身上。外间屋子只有两个人。
陈煜今天穿着浅蓝色的长袖衬衫,眼睛被灯光照得熠熠亮,齐肩的黑发顺滑地披着,散发出洗发水的淡淡清香。
慕涵坐在陈煜的对面,样子腼腆。她似乎离不开陈煜的陪伴了,有些局促地将手伸进白大褂的袖口,抽出里面艳红的真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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