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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91-在北京生存的100个理由:解读北京的城市文化-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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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生的老人唱得挺好,每次唱罢都赢得满堂彩,毕竟以近八十岁的高龄还能记得那么多歌词,并且在曲调高亢紧张的段落还能一鼓作气真是很不容易。至于荒腔走板的人也应该给一点友谊的掌声,就算是勉励他再接再厉吧。 拉琴 在这些唱戏的人里面,我尤其对那个拉胡琴的老师傅印象深刻。他是忠实票友,每次去一定会看到他,平时总是他拉京胡给同僚伴奏,如果多来一个乐手拉京胡,那么他就拉二胡,外加击板,他只拉不唱,可说是那行人中最沉默的,也是最辛苦的,其他人唱完了都可以歇会儿,可是他要从头拉到尾,他肯定也是他们之间最重要的,没有他,大家就没戏唱了。 对这师傅印象深刻,主要是他的样子很戏剧性。他的穿着特别寒酸,头上布帽又脏又绉,我想他一定生活得很困难,肩上总是背着个塑料帆布袋,里面装了好几把琴,嘴里叼了根呛人的劣烟,一手提着把红色塑胶皮料的收折椅,另一手上挂了个鸟笼,一步一步走得很慢,来了就把鸟笼往凉亭柱子上一挂,坐下去一口气可以拉上三四个小时,想象那也是只“嗑”京剧的鸟。 有一次,我特地坐在他旁边,看他小心翼翼从破烂污渍斑斑的塑料帆布袋里拿出一把琴,调了弦,抹上些滑石粉,把块破布铺在腿上,随即音乐就从他那其貌不扬的京胡里飘逸而出,看他整个人陶醉在那些抑扬顿挫的乐声里的样子,还真的满令人感动的,那时你会了解什么叫“Passion”!我也就这样欣赏了几小段业余的《除三害》、《赵氏孤儿》,还有其他。 唱歌子 直冲公园东门的正亭里,偶尔的星期天早上会有些四五十岁的女人,她们把抄写在大月历背面的歌词简谱装订成一大册,挂在凉亭上,指挥拿一根棍子随着歌声逐行逐句在月历上指点,唱完一首就掀下一页,唱的主要是她们年轻时代的流行歌,比起老人的京剧要算现代很多,但随便一个路过的年轻人也不一定插得上嘴。这样的团在天坛公园的回廊里也有类似的,大概是每个星期六下午。记得我初来北京,第一次到天坛参观时意外在回廊听到歌声,那种气氛还真让我感动了老半天。当时我确实很想加入一起唱几句,可是看看旁边邻居的歌本,发现没有一首听过的,更别说唱了,而且歌词很多都跟毛主席、红军或伟大的中国有关,突然间,在一片感性中意识到两岸的差异…… 练大字 团结湖的傍晚,偶尔也会遇见那个练楷书的老太太,她拿一枝剪成毛笔形状的海绵笔,大概就一枝扫把大小吧,远远看,不知情的人还以为她在扫地呢。她沿着湖岸,熟练地从湖面蘸水,顺着水泥地的格子一路写下去。大约离她半个湖面还有一个练书法的老先生,他写的是行书,最擅长苏轼的《浪淘沙》,看他灵活旋转着腕关节,没几下,地上一行好字就出来了,这年纪还能背上那么一大篇,记性令人佩服,我算是少数认真跟在他屁股后面看很久的人,有一次我忍不住说了“浪淘沙”三个字,他突然像被电到一样,抬起头,对我一笑,把笔凑到我面前,“来,你也写一个!”我露出傻笑,摇摇头,仓皇而逃。 健身 晚饭后的时间,一群群出来散步、做运动的人涌入人潮还没散尽的团结湖。这一两年,中国政府在许多社区绿地里安上了不少运动器材,北京人于是有了免费的露天健身房。想运动的就靠上铁杆去摩一摩腰背,滑一滑腿肚,举举手抬抬脚,蹬蹬跑跑,不运动的人光站在旁边看人家那样上下左右摇来扭去的姿势,也很有欣赏马戏团的趣味。以前曾在工体附近发现种在路边的桃树,怎么有些枝干的外皮特别亮,几乎到了光可鉴人的地步,怎么想也不明白为什么,直到有一天经过看见几个人双手抓着那几根树干当单杠拉筋,才终于真相大白。 真不是瞎说的,单单看那五花八门的健身动作,什么抖身、甩手、打脚、蹲、踏、拨、拐的,一个人一个招式,有次在团结湖西门附近的水泥地上,看到一个女的在地上打滚,原先很吃惊,以为她突然患了癫痫或什么的,定住细看才发现她是在做运动,不只是我少见多怪,我旁边也拢上一圈围观的人群,相较之下,早上练太极拳的那几套早就被比下去了,有时候,你真不得不惊叹于这个民族的创意。 等覆盖在公园上空的那层灰蓝的颜色越来越深,视线渐渐模糊,也该回家煮饭了。走上惯常的那条林中小径,顺便欣赏一下最后沿途的景点——幽会的情侣,并不是故意要去惊扰人家的好事,只是我们似乎都喜欢那条路。此时,业已昏黑的湖畔楼台边,那个熟悉的二胡又响起了。 唉,在北京大片大片胡同被赶尽杀绝的这个时刻,这些风景维系了气如游丝的老北京的命脉,这些风景让我们(外来与后来的人)体察到正在迅速消亡的老北京文化精髓的蛛丝马迹,也正因为这些风景,让我在这个粗莽的城市里找到了生存的理由。
新 Newness、爽 Rush北京的香烟哲学
对于那些不知改悔的人们,香烟是另一根手指。十指连心,这世上还有更疼的人事。现在我手里夹了一根中南海,烟霭是蓝紫色的,和当年手里的都宝一样。都宝已经过去,中南海时代已经来临。北京的市烟,给北京的市民和居民,包括外地的游客,多么的万众一心。在我们的京城,每件小物事都可能惊心动魄,一不小心就成了象征。中南海劫数难逃。 90年代初的圆明园艺术村,小卖部大姐应该卖出了几十万盒都宝。两块或两块五,恰是当时的消费能力,也是那时浓烈而粗糙的生活。京城的出租司机也大多都宝,黄色“面的”里时常烟雾弥漫。那时节还流行进口烟,商人出门时预备好来路不明的万宝路。也有那类虚荣病患者,在家都宝在外三五。 十年过去。“面的”不在,都宝往矣。既然电视报纸齐声宣称我们阔了,香烟的档次当然就提升,中南海有备而来,应运而生。四块或四块五,正是都宝的一倍。说明我们的物质水准十年成倍翻番。也算准确,看似一切都成倍翻番:房价、画价、米价、跳楼价、上床和离婚的速度。 中南海厂家真是聪明到家。算好老外和国人都会喜欢中南海这个名字,更算好女烟民的飞速增长。中南海烟身细长、洁白、焦油含量低,既满足了女士或女孩们在酒吧的时尚风度,又不至于太影响同样是风度所需的美白皮肤。 男人们也懂得了怜惜自己。抽了这么多年烟,谁还敢去查肺。但烟还是要抽的,生意还是要做的,艺术还是要搞的,日子还是烦心的,酒吧还是要去的。换成中南海,心理上总好过一些。焦油含量低可谓我们的香烟哲学,既要健康,又要颓废,契合这时代的心态。 在他国抽烟早被定性为恶习,敬烟简直是害人。在本国却有过一段敬根烟好办事的纯真年代,在那不得不发扬共产主义的贫困时期,香烟曾作为一种联络感情的暧昧方式。外地来京的客人会在酒席上逐个发烟,却被主人坚决阻止,命令说,“抽我的!”那时香烟的优劣更象征了贫富,现在一盒四块五的中南海已混淆了视听,模糊了差异。敬烟逐渐失去拉拢、巴结、慷慨、好客之意。中南海的价位如同它代表的品位,不高级更不低级,大家都抽中南海,大家都小康和小资,递烟只因对面的人没有带烟,香烟不再承担感情,大家都纷纷西化。 都宝则留给了无产者。北京被藏起来的那些不符合国际居住标准的工棚和简易房里,还有无数人抽着一块钱上下的劣等香烟。在他们中间敬烟仍被视为某种仪式。 万宝路倒没有涨价,可毕竟十块钱,比中南海贵上一倍多。每个出租司机都告诉我,打车的人比从前少。这说明我们并没有如约而阔,同时也说明我们有了必要的自信和讲究实际之心。公车如果方便就坐公车,中南海和七星、白万宝路都焦油含量低,我们就选择中南海,香烟亦不再负担面子。 还有两件趣事都是关于出租司机的。京城出租司机纷纷改抽中南海,又和艺术家们保持了惊人的一致。而每次去外地,出了车站打车,司机一看我手中的中南海烟,立刻胸有成竹地笑:哦,北京来的。 是啊,我们的北京,我们的中南海。中南海去不得,还抽不得么?我们的香烟政治,多么霸气,又多么阿Q。我们的香烟哲学,多么北京。香烟见证了这个城市的变迁,中南海是此刻的沧海。
新 Newness、爽 Rush不对称的爱情
在大学的时候,经常看到帅哥一不小心,就被丑女给搞上了。丑女泡上帅哥后一般都很骄傲,不论在食堂还是教室里黏在一起,你都能感受到她眼里骄傲的神色。说明这种恋爱关系中,丑女是征服者,帅哥是被征服者。根据我个人的感受,这些帅哥大多是理工科的,在美学上没什么追求,再根据女追男,隔层纸的原理,很容易搞定。 既然美男配丑女,那么是不是顺理成章地美女统归丑男了?事实上校园里美女基本上出口了,要么归大款小款要么流散到外校,基本上不会烂在锅里。所以在校园恋爱中,受益者最多的其实是丑女,她们对猎物比美女更主动,这是我的北京校园里的感受。 但出了学校好像就不是这么回事了。美女除了主要供有钱人消费之外,也有一部分归丑男所有。前者是这个社会中不可避免的物质规律,离所谓的爱情远一点;而后者则构成北京区别于其他城市的现象——美女与丑男共存。 在北京,你可以看到很多丑男挽着美女,特别是在一些派对里,形成一道很艺术的风景。这些丑男呢,绝大多数是艺术青年,说句实话,艺术青年没有几个长得正点的,长相奇特是一大特点,再加上打扮奇特,所以基本上以怪物的形象出现。而他们也是靠这种怪来吸引美女的。如果你看多了,就会发现,其实这是这个城市的一种气质。 比如说,上海是个精致的城市,那么爱情在这个城市里也追求一种精致,甚至精细,乃至精明,所以上海的爱情讲究一种丝丝入扣的搭配,衣冠楚楚的男子挽着风姿绰约的女人,这非常对称,符合上海人的逻辑。而由于北京是个艺术之都,所以有神经质的倾向,而对称的爱情太正规太没有艺术感了。可以说,八九十年代至今的艺术运动和氛围(比如说圆明园艺术村、前卫艺术展、通县画家村、三里屯、地下摇滚等),乃至艺术代言人(崔健、王朔、王小波、唐朝)前仆后继地塑造着北京的艺术气质,这是其他城市不能比拟的。而上海由谁塑造呢?张爱玲以及张迷,余秋雨?他们谈不上艺术气质,他们塑造的小情调,入世的人际协调,所以上海的爱情最多是幽怨的,精致的,骨子里协调的,绝对不会像北京那样疯狂。上海人如果以余秋雨为楷模的话,让一个商业化的学者配一个戏剧演员,门当户对。北京的浸泡在艺术氛围里的美女会爱上一个披着长发的穷光蛋,上海的文化女人只会爱一个已经成名或者很有希望成名的学者型人物。 所以在小资派对里,你会很清楚地看到,上海的小资是骨灰级的,男女一对对衣着鲜亮,以成功人士的面目出现,学的完全是好莱坞明星派对的派头。而北京的小资则体现艺术级别,衣着没那么讲究,男女看上去未必那么协调,懒散地随地而坐,讲究个性。北京的男女关系,在种种不对称中找回自己的价值。 我喜欢尹丽川的一首诗,大概是看见郎才女貌的一对结婚的璧人,觉得他们像一堆流在地上的精液,营养丰富但毫无用处。是的,待在北京这么多年后,我也见不得对称的东西,看到一对珠联璧合且非常甜蜜的恋人,我会觉得生活真是无聊透顶,这种爱情好像是人工做出来给人看的。我觉得美女就应该让肥头大耳的有钱人享用,或者让怪模怪样的艺术青年解闷——不知道这是北京带给我的执拗的观念,还是性压抑的后果。
新 Newness、爽 Rush穿从光膀子 到名牌
夏天的时候,又有人出“么鹅子”:跑到后海一带的胡同,只要逮见一个光着膀子的汉子,就拎一件印有某报logo的文化衫,请对方要讲文明——穿上。 此晓之以理的举动,让很多人嗤之以鼻——人家热,人家乐意光膀子,人家又没光着膀子奔天安门广场,人家在自个儿家门口凉快凉快招谁惹谁了? 北京人其实挺好糊弄的。资讯不发达的时候,每天必听天气预报,夏天,最高气温从没听说过超过三十八度,所以从小心灵里就坚持认为,三十八度是北京炎热的极限。直到某年的“可口可乐”广告,内容是全世界各地的夏日画面,画面的一角标有当地的温度,而到了北京这儿,赫然是:四十二度。第二天上学我还问同学呢:“那广告可够夸张的,我怎么从来没听天气预报说过咱们这儿有四十二度啊,你听说过吗?”对方也纳闷呢,很不得要领。 后来我道听途说过,气温如超过三十八度,属于超高温,可以不用上班。所以有关方面才永远三十八度。 说回北京的这些光膀子大爷,我觉得无可厚非,这跟祖宗传下来的生活习惯有关。天热的时候,老北京人不讲究吃冰嚼冰,搁从前,那是皇宫里的人才有的待遇。老百姓经过多年的摸索,总结出一套纳凉去暑的办法——以毒攻毒——喝滚茶水,光膀子,出大汗,再拿竹扇一扇,或者往荫凉儿里一坐,小风嗖嗖一吹——甭提多舒坦了。这种去汗的办法,是发自肺腑的,把汗出透了,才爽。 所以,光膀子怎么了?光膀子这么多年了,你为了一行为艺术似的活动,就不让光了,休想。 时尚潮流,现在世界有点同步了。从前,中国不是很开放的时候,每年自有风格各异的服装领风骚。比如80年代初流行的“上绿下蓝”,就是上身穿军服,下身穿警裤,脚上套双白袜子,穿“片儿懒”,“片儿”指鞋底,因为鞋底儿薄薄的,得名。“红片儿”比“白片儿”时尚,曾经卖断过货。 后来看香港的黑帮片,发哥当偶像那会儿,满街的年轻人,不管穿得中或洋,脖子上都搭一条长长的白围巾。曾经有女孩为了向男孩示爱,连夜织出一条三米长的白围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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