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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耀邦与平反冤假错案-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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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这件事(落实政策,特别是落实党外朋友、归侨政策),主要不是再发什么文件,而是要一个一个地方检查,发现一个解决一个,有些典型,要发通报。因此抓这件事,要有最大的务实精神,最大的魄力。
——1984年1月17日,在中央整党指导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的讲话:
整党中必须狠抓政策落实。如果不抓政策落实,各方面工作的局面怎么打开呢?如果还在那里怀疑中央哪个文件是“左”的或右的,怎么可能真正落实呢?所以,这就有一个什么叫“左”、什么叫“右”的问题。我看应作以下三点分析:一是必须理直气壮地明确肯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所发出的正式文件,都是正确的,不存在“左”和“右”的问题。二是在执行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问题上,无论农村政策、干部政策、知识分子政策、科技政策、统战政策、侨务政策还是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的政策,执行中的主要偏向是“左”的残余。三是在思想政治工作上,在思想意识、党性和党的纪律问题上,特别是在对不正之风和官僚主义的斗争上,主要偏向是右的,是软弱涣散。在这三点上我们的态度必须旗帜鲜明。……在整党中抓政策落实,实际上也是抓统一思想,不然局面是打不开的。
——1984年1月24日,在一份《信访简报》上的批语:
六年以来,我几乎每个星期都收到要求落实政策的信,大部分我都批了,可能不下一千件。批了的,大部分都有回报,都大体落实了,这方面我没有什么意见。但我不了解:为什么推一下,动一下,不推就不动?这几个人的问题,我主张有专人负责。查一个就解决一个,使官僚主义无法推脱。×××的问题,我主张要查查八个接待单位,看看究竟谁是严重的官僚?我觉得中央机关有些单位官僚主义实在严重,如果不查处几个,风转不过来,整党也就会走过场。这个问题,联络小组要抓,两个直属党委也要抓,而且一定要抓出一点名堂来。
——1984年2月18日,在一封来信上的批语:
基层领导为一些不正派或不太正派的人把持,政策落实困难,群众积极性调动不起来,要严肃注意。注意办法就是不能光发号召,光开会讲,要深入实际去查。
——1984年2月21日,在一封申诉信上的批语:
我们现在一些党组织对中央的某些政策落实得还不坚决,不彻底。这件事一定要引起我们中央和省市区两级重视。三中全会已经过去五年多了,一些党组织对这样的影响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的大事不重视或重视不够是不好的。
就整个来说,解放后我们对地下党、对知识分子、对民主党派和各种统战对象、对起义人员、对侨眷人员都有不少失误,因此,必须坚决纠正过去的失误。
——1984年2月24日,就科研、院校、医务、文化部门一、二把手的配备问题,给中央书记处习仲勋、胡启立、乔石和中组部宋任穷、陈野苹、李锐同志写的几句话:
仲勋、启立、乔石并任穷、野苹、李锐同志:这件事值得高度重视。我的意见是要进行一次切实的检查,凡属①科研单位,②大专院校,③医务部门和大医院,④文化部门和大的演出单位,⑤大的文物单位和图书馆,党委书记和行政负责人,即一、二把手,文化程度比较低又不懂知识分子政策的,一律坚决调出来,换上另外的既有文化的,又懂得政策的,年纪较轻的去担任。这件事要办坚决些,不许拖拖拉拉,能不能在一九八四年完成,要完成就要看中央和各省市区同志的态度如何,如果坚决,就能办到,就能找到人,如不坚决,就会出现许多托辞而办不成。
——1984年4月22日,在重庆市一位干部要求落实政策的信件上的批语:
我的意见,落实政策必须严格督促检查,不许留不该留的尾巴。不要上下面谎报情况的当。在处理具体问题时不要纠缠极细微的小节,似乎被落实政策的人占了什么便宜。其实,人家受了多年的委屈,吃了多年的苦头,怎么会有什么便宜可占呢?现在的问题是我们往往一些没有吃过苦头的同志,思想上仍然搞“左”的同志阻止政策落实,倒值得我们注意认真纠正。
——1984年12月23日,在一份材料中批的一段话:
落实党外人员政策抓了七八年,到处都还有一些人遗留或遗漏没有解决好。主要原因不是哪个人对党的政策坚决对抗不执行。主要原因是我们县以上领导机关不了解情况,主管部门的主动性和下决心把事办好办彻底的热忱不够。我说过几十次,抓这种事,不能单靠发号召。发号召,发文件,发通知,现在可以说一点用处都没有了。而是要到基层、到党外人士中去访问,发现一起就处理解决好一起,这样,人们就会找上门来。对找上门来的人我们又不怕麻烦,负责解决好。这样,又可以推动事情比较快地处理好。我看这样再抓上两年就可以完满解决了。这里,谈的党外问题,党内遗留案件也是一样的道理。
——1985年1月,在中央统战部的一份简报上的批语:
我们许多地方对党外人士那种荒唐、幼稚的“左”的思想基本上没有得到克服。之所以克服不了,我以为首先和我们有些地方的统战部门、组织部门有关。我认为,与我们有些做统战工作和组织工作的同志有关。我主张你们两家(注指统战部门、组织部门)从上到下在整党中要作为一个重大问题进行拨乱反正和认真整改。
——1985年就中央统战部的一份报告,给中央书记处胡启立、王兆国同志的批语:
启立、兆国同志:
我们党内向党外作威作福、称王称霸的事,时有发生,上面发现了,道歉了事,上面不发现,人家还得忍气吞声。今后怎么办?靠上面发现仍是人治而不是法治,可否向党外朋友提倡诉诸法律?
这一类的批示、批语是很多的。下面,也就是在本书的第二部分,我们将分别说一些不甚为人所知却又十分“蹊跷”或令人动魄惊心的案件的平反……
“恶攻英明领袖华主席”死难者昭雪从监狱悄悄传出的挂号信
1980年秋天,拨乱反正的急鼓仍在冬冬响,江西鄱阳湖畔的监狱中有人托可靠人士,向新华社邮来一封挂号信。信中透露:1977年12月14日,粉碎“四人帮”已一年又两个月零八天,江西的一位反林彪、同情刘少奇的青年女工李九莲的下颚和舌头,被尖锐的竹签穿连在一起,被拉到赣州西郊枪杀,抛尸荒野,并被歹毒之徒奸尸、刈去双乳。十二名曾为李九莲辩护过的干部群众,同时被判以重刑……
看到了这封信,不禁令人愕然。如果所言属实,这是又一桩张志新式的骇人听闻的大冤案!1980年11月下旬,在飞往南昌的途中,我仍在自我发问:这可能吗?张志新死于粉碎“四人帮”前一年,长春的青年工人史云峰死于粉碎“四人帮”之后两个月,又一位英雄王酉申死于粉碎“四人帮”半年后,而李九莲不但死于粉碎“四人帮”的一年又两个多月之后,而且还在党的新时期召开了“十一大”的五个月之后,中国还会有如此草菅人命的狂徒吗?
到达南昌后,得知江西省委第一书记江渭清在上海休养治病,主持省委日常事务的省委常委、秘书长王泽民对我说,这不仅是千真万确的事,而且当时在讨论是否批准判处李九莲死刑的省委常委会上,他本人就是坚决反对处死这位女青年的常委之一。但他和持同样观点的常委是少数,未能力挽狂澜。为此他一直心存憾痛。他全力支持我详细查访以期纠正这个大冤案。
查访开始,先去江西省高级法院,翻阅李九莲案卷。这案卷足有几大包一尺多厚。每天上班时间去,下班回新华社江西分社,夜晚就空过了,实在可惜。我向法院办公室主任邹济生和副主任老崔建议,是否可以让我把这些案卷借到分社去,这样可以加快速度。他们倒也爽快,而且都是同情这起冤案受害者的好心人,说了声“绝对信任”,让我打了张借条,就如愿以偿。这样早早晚晚地只花了半个月,就看完了大约二百多万字的案卷,摘抄了十余万字。然后王泽民派出省委汽车队最得力的司机黄荣水,开辆最新的北京吉普,由省高院郑科长陪同,去了赣南又转到赣北,察看了李九莲求学、工作、拘禁、劳改以及被处死的场所,访问了有关人士,历时共一个多月。所获材料证明,那封狱中来信,所言基本属实。
“恶攻英明领袖华主席”死难者昭雪勤于独立思考的女青年
这位被“冤杀”的女青年,1946年出生于赣州一工人家庭。其父是位老共产党员,其母为家庭妇女,哥哥姐姐都是大学毕业的国家科技人员,两个妹妹是中等文化程度的一般工作人员或工人。加上她自己,兄妹五人都是共青团员。
解放前,由于全家生活难以维持,三岁的李九莲就被送人做童养媳。解放后,其父又把她背了回来。读书时,她十分刻苦,先后加入了少先队和共青团。在赣州市第三中学,被选为校团委宣传部长和学生会学习部长。由于善于钻研问题和独立思考,生活也十分简朴,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1966年,出于无限信任和崇拜毛泽东,她满腔激情地参加了“文化大革命”,是第三中学“卫东彪”造反团的惟一女生副团长。她参加过武斗、绝食和静坐示威,到北京天安门广场接受过毛泽东的检阅,先后被选为赣州市、赣州地区、江西省的学“毛著”积极分子,一度对“批判刘少奇”和“打倒走资派”,达到十分狂热的地步。
1968年,她与同时高中毕业的少数出身较好的同学,被分进赣州市当地的一些工厂当徒工。真正地接触到社会实际,她很快就发现有很多问题和现象,与自己“造反”时想像的不一样。生产衰退,人民困苦,文化艺术凋零,青年一代的痛苦彷徨与颓废等等事例,像潮水般向她涌来,正是在这个时候,林彪在江西的死党程世清,又刮起了一场“三查”风。
这场“三查”风,就是所谓的“查叛徒、查特务、查现行反革命运动”。在“群众办案、群众定性群众判刑”的口号下,捉拿“叛徒、特务、反革命”的战斗队来去匆匆,私设的公堂和牢门比比皆是。刑讯逼供成了“最最革命”的主要手段。全省各地成千累万的干部、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一夜之间就被铸成了“反革命”。多少人被打成残废,多少人惨然死去,又多少人妻离子散。这一切,更啮痛着李九莲的心,从而使她与当年举国上下许多关切党和国家命运的人们一样,不时扪心自问:为什么要搞“文化大革命”?
1969年春天,她为此写了独自珍藏的七千多字的三十篇日记,在这些日记中,她对有着重重困难的青年、干部和家庭的被迫上山下乡,深表同情。对在所谓的“二月逆流”中受害的老帅老将们,深表不平,说这是“宫廷里指鹿为马”,“中央不是按历史来决定问题的,而是按你对毛林的态度而定的”。对“红海洋”和“三忠于”的愚昧活动,她也极为反感。对“阶级斗争一抓就灵”,她认为“不见得”。她觉得林彪“越来越像个奸臣”,隐喻毛泽东成了“残冬的太阳”,“余晖是明亮的,略有温暖的,然而实在是无力的、不持久的;只有那些没有棉衣的无产者才敢大胆地说:‘他并不伟大,也并不温暖,不然我怎么会冷得发抖呢?’”
她时而悲愤厌世,时而又亢奋探索,“绝不在革命的路上倒下去”。
1969年2月28日,她给高中同学时的恋爱对象曾昭银写了一封信。其时曾昭银已在福州部队当兵。李九莲在这封信中说:“经过多年的复杂生活,碰到一系列事物,想到了很多问题,首先对国家前途发生怀疑。我不明白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到底是什么性质的斗争,是宗派斗争,还是阶级斗争?我时时好想(像)感到中央的斗争是宗派分裂,因此对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发生反感。”
接着,李九莲还写了这样一些话:“刘少奇好像有很多观点是合乎客观实际的,是合乎马列主义的;觉得对刘少奇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也感到对刘少奇的批判是牵强附会”;因此对“今后的天下到底属于谁?林彪到底会不会像赫秃一样?现时的中国到底属于哪个主义?”等项问题发生怀疑。
在谈到自己的“人生态度”时,李九莲向其恋人写道:“马克思说过:‘使人生具有意义的不是权势和表面的显赫,而是寻求那种不仅满足一己私利,且能保证全人类幸福和完善的理想。’我决心接受马克思所说去度过自己的一生,所以不能保证自己不走向反面,成为‘罪犯’。”
最后她告诫对方:“此信万勿给予他人”;下款“你明白的人”。
然而这个应该“明白”的人却装着“不明白”。他陡生“主动”之念,让飞黄腾达的私欲把爱情压得粉碎。他说此信“很反动”,“把矛头直指林副主席”。他立即把这封信交给了上级。这“上级”当然更是如获至宝。经过将近两个月的紧急调查,在1969年4月30日深夜,将李九莲抓进了赣州市公安局。
“恶攻英明领袖华主席”死难者昭雪林彪叛逃了,反林彪的人仍然有罪
李九莲无所畏惧。在为她举办的“单人学习班”上,她坦然地复述了自己的许多“活思想”,并交出了信件底稿和日记,赣州地区革委会副主任、“支左”部队的赵副师长(笔者去赣州查访时,这位副师长已调任福建三明军分区副司令员)认定李九莲是“现行反革命分子”,其矛头是“直指我们伟大领袖毛主席和毛主席的亲密战友林副主席的,是直指社会主义制度和无产阶级专政的,是在刘少奇的罪状公布以后为刘少奇进行辩护的……按毛主席的《公安六条》,她全都够格了”!于是,李九莲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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