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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9-正说清朝十二帝-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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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统三年(1912年)十一月十三日,孙中山在南京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宣告中华民国成立。此间,袁世凯与孙中山秘密协商,孙中山许袁世凯继任大总统。    
      退位1912年2月12日(宣统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以清廷的名义,颁布了宣统皇帝退位诏书。其文曰:    
      前因民军起事,各省响应,九夏沸腾,生灵涂炭。特命袁世凯遣员,与民军代表,讨论大局。议开国会,公决政体。两月以来,尚无确当办法。南北暌隔,彼此相持。商辍于途,士露于野。徒以国体一日不决,故民生一日不安。今全国人民心理,多倾向共和。南中各省,既倡议于前;北方诸将,亦主张于后。人心所向,天命可知。予亦何忍因一姓之尊荣,拂兆民之好恶。是用外观大势,内审舆情,特率皇帝将统治权公诸全国,定为立宪共和国体。近慰海内厌乱望治之心,远协古圣天下为公之义。袁世凯前经资政院选为总理大臣,当兹新旧代谢之际,宜有南北统一之方,即由袁世凯以全权组织临时共和政府,与民军协商统一办法。总期人民安堵,海宇乂安。仍合满、蒙、汉、回、藏五族完全领土为一大中华民国。予与皇帝得以退处宽闲,优游岁月,长受国民之优礼,亲见郅(zhì)治之告成,岂不懿欤!    
      上述诏文,由张謇幕僚杨廷栋捉刀。廷栋,清末举人,留学日本。归国后,以其知识渊博,思维敏捷,文笔流畅,而为张謇器重。廷栋受命起草诏文后,经张謇润色,袁世凯审阅,隆裕太后发布。《退位诏书》最后说:“予与皇帝得以退处宽闲,优游岁月,长受国民之优礼,亲见郅治之告成,岂不懿欤!”一代皇朝之终结,中华两千年帝制之终结,说得如此之轻松,如此之清雅,极致文思,颇为得体,可谓大格局,亦为大手笔!    
    


第十二部 溥仪宣统帝溥仪(4)

    同日,颁布《关于大清皇帝辞位之后优待条件》、《优待皇室条件》。《清宣统政纪》记载其主要内容是:    
      甲、关于大清皇帝宣布赞成共和国体,中华民国于大清皇帝辞位之后,优待条件如左:    
      一、大清皇帝辞位之后,尊号仍存不废,中华民国以待各外国君主之礼相待。    
         
      二、大清皇帝辞位之后,岁用四百万两,俟改铸新币后,改为四百万元。此款由中华民国拨用。    
      三、大清皇帝辞位之后,暂居宫禁,日后移居颐和园。侍卫人等,照常留用。    
      四、大清皇帝辞位之后,其宗庙、陵寝,永远奉祀,由中华民国酌设卫兵,妥慎保护。    
      五、德宗崇陵未完工程,如制妥修,其奉安典礼,仍如旧制,所有实用经费,均由中华民国支出。    
      六、以前宫内所用各项执事人员,可照常留用,惟以后不得再招阉人。    
      七、大清皇帝辞位之后,其原有之私产,由中华民国特别保护。    
      八、原有之禁卫军,归中华民国陆军部编制,额数俸饷,仍如其旧。    
      乙、关于清族待遇之条件:    
      一、清王公世爵,概仍其旧。    
      二、清皇族对于中华民国国家之公权及私权,与国民同等。    
      三、清皇族私产,一体保护。    
      四、清皇族免当兵之义务。    
      设在太和殿的隆裕太后灵堂    
      丙、关于满、蒙、回、藏各族待遇之条件:    
      今因满、蒙、回、藏各民族赞同共和,中华民国所以待遇者如左:    
      一、与汉人平等。    
      二、保护其原有之私产。    
      三、王公世爵,概仍其旧。    
      四、王公中有生计过艰者,设法代筹生计。    
      五、先筹八旗生计,于未筹定之前,八旗兵弁(biàn)俸饷,仍旧支放。    
      六、从前营业、居住等限制,一律蠲除,各州县听其自由入籍。    
      七、满、蒙、回、藏原有之宗教,听其自由信仰。    
      以上条件,列为公文,由两方代表照会各国驻北京公使,转达各国政府。不过,宣统皇帝退位以后,还在寻找机会,进行复辟。    
      复辟溥仪退出皇位后,上演了一出张勋兵变、宣统复辟的闹剧。    
      袁世凯死后,黎元洪为大总统,段祺瑞为内阁总理。黎、段意见不合,时有冲突,称“府院之争”。黎元洪召张勋率军入京相助。张勋,少孤贫,后投军。曾参加了中法之战,升至参将。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参加袁世凯天津小站练兵,后升副将。三十四年(1908年),升云南提督。宣统三年(1911年),任江南提督。武昌起义时,张勋镇守南京,与起义新军激战于雨花台,战败后退守徐州。清廷任张勋为江苏巡抚兼署两江总督。袁世凯当大总统后,张勋任长江巡阅使、安徽督军。宣统退位,张勋禁止部下剪辫,以示忠于清室,被称为“辫帅”,其兵被称为“辫子军”。张勋以调解“府院之争”为名,于民国六年(1917年)五月,带3000辫子兵入京。五月十二日(6月30日)夜,张勋等潜入故宫,与陈宝琛等会议,将复辟事告知前清宗室。五月十三日(7月1日)凌晨,张勋穿纱袍马褂,戴红顶花翎,率康有为、北京政府参谋总长兼陆军总长王士珍等50余人进入宫中。溥仪在《我的前半生》中回忆道:到养心殿,召见张勋。张勋说:“共和不合咱的国情,只有皇上复位,万民才能得救。”溥仪说:“我年龄小,当不了如此大任。”张勋给溥仪讲了康熙8岁做皇帝的故事。溥仪说:“既然如此,我就勉为其难吧!”溥仪将当天改为宣统九年五月十三日(7月1日)。溥仪连发九道上谕封官授爵:封黎元洪为一等公;授七位内阁议政大臣,他们是张勋、王士珍、陈宝琛、梁敦彦、刘廷琛、袁大化、张镇芳;授各部尚书:梁敦彦为外务部尚书、张镇芳为度支部尚书、王士珍为参谋部大臣、雷震春为陆军部尚书、朱家宝为民政部尚书;授徐世昌、康有为为弼德院正副院长;授赵尔巽等为顾问大臣;授原各省督军为总督、巡抚;授张勋兼直隶总督、北洋大臣,仍留北京;冯国璋为两江总督、南洋大臣等。十四日(7月2日),授瞿鸿等为大学士,补授沈曾植为学部尚书、萨镇冰为海军部尚书、劳乃宣为法部尚书、李盛铎为农工商部尚书、詹天佑为邮传部尚书、贡桑诺尔布为理藩部尚书。要求全国“遵用正朔,悬挂龙旗”。当天,北京街上出现大门挂龙旗的现象。    
      张勋率兵入京,溥仪第二次登极当皇帝,是为溥仪复辟或宣统复辟。这年为丁巳年,史称“丁巳复辟”。但是,历史教科书及论著文章称作“张勋复辟”,这很值得商榷。“复辟”二字:“复”,《史记·平原君列传》:“三去相,三复位。”其意思是恢复;“辟”,《尔雅·释诂》:“辟,君也。”其意思是君位。“复”与“辟”两个字合起来的意思,就是恢复君位或恢复帝位。这次宣统复辟,是由张勋统兵进京,扶持溥仪重新恢复皇位。张勋何许人也?张勋仅是一个长江巡阅使、安徽督军,相当于省军区司令。许多书文称“张勋复辟”,其有何“辟”之可“复”?实际上是张勋兵变,溥仪复辟或宣统复辟,而不是张勋复辟。    
      然而,黎元洪拒不受命,避居日本公使馆,电令各省出师讨伐;电请冯国璋代行大总统,重新任命段祺瑞为国务总理。湖南等省督军通电反对复辟。十五日(3日),段祺瑞组织讨逆军,自任总司令,讨伐张勋。十八日(6日),冯国璋在南京就任代理大总统,任命段祺瑞为国务总理。十九日(7日),南苑航空学校派飞机向宫中投下三枚炸弹。太妃们有的钻到桌子底下,有的吓得惊叫,太监们更为惊慌,宫里乱成一团。同日,讨逆军败张勋军于廊坊。二十一日(9日),北京公使团照会清室,劝告其解除张勋武装。二十四日(12日),讨逆军进入北京,勋兵与战,兵寡失败。张勋逃到东交民巷荷兰公使馆内。溥仪的师傅和父亲替他拟好批准张勋辞职的谕旨和退位诏书。这是溥仪的第二个退位诏书,溥仪看了放声大哭。这年溥仪14岁。历时12天的张勋兵变、溥仪复辟的闹剧结束。    
    


第十二部 溥仪宣统帝溥仪(5)

    溥仪复辟的闹剧刚闭幕,溥仪出宫的悲剧又开场。    
      国民—战犯—公民    
      溥仪复辟的一个后果是:许多人觉得“宣统太不安分了”!留溥仪在宫中,就等于给中华民国还留着一条辫子。旧皇宫成为复辟势力的大本营。于是,引出北京政变。    
         
      驱逐溥仪出宫的鹿钟麟国民民国十三年(1924年)10月23日,冯玉祥发动北京政变,改所部为国民军,任总司令兼第一军军长。11月4日,民国政府国务会议讨论并通过冯玉祥关于驱逐溥仪出宫的议案。5日,正式下令将溥仪等驱逐出宫,废除帝号。溥仪等成为国民。    
      溥仪被逼出宫,事情来得突然。北京警备总司令鹿钟麟,限溥仪等要在2小时内全部搬离紫禁城。溥仪觉得太匆忙,来不及准备。他想找庄士敦、找醇亲王商量,但电话已被切断。这时隆裕太后已死,敬懿(同治妃)、荣惠(同治妃)两位太妃死活不肯走。载沣进宫,也没有主意。鹿钟麟极力催促,声言时限已到,如果逾时不搬,外面就要开炮。王公大臣要求宽限时间,以便入告,尽快决定。鹿钟麟对军警说:“赶快去!告诉外边部队,暂勿开炮,再限二十分钟!”内务府大臣绍英入告溥仪,限20分钟,否则要开炮。溥仪在修正优待条件上签了字,决定出宫,去醇亲王府北府。溥仪交出“皇帝之宝”和“宣统之宝”两颗宝玺。当日下午4时10分,从故宫开出五辆汽车——北京警备总司令鹿钟麟乘第一辆,溥仪乘第二辆,婉容、文绣及其他亲属、随侍人员乘第三辆、第四辆,警察总监张璧乘第五辆,首尾相连地直奔溥仪当年的出生地——醇亲王府北府。这真是应了在宣统登极时说的那句话:“我不挨这儿,我要回家!”现在溥仪回家了!    
      战犯1925年溥仪移居天津,先后住在张园、静园。1931年到东北,1932年任伪满洲国“执政”,1934年3月改称“满洲帝国皇帝”。1945年日本投降后被苏军俘虏,在伯力(今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收容所。1950年8月被移交中国政府,后在抚顺战犯管理所。溥仪前后共度过15年的监狱生活。    
      公民1959年溥仪得到特赦。1964年任全国政协委员。1967年10月17日,因患肾癌病故,终年61岁。溥仪死后,爱新觉罗家族商量,决定将溥仪的骨灰安放在北京八宝山公墓骨灰堂。尔后,将溥仪骨灰重新安放在八宝山革命公墓。在这里补充一下。溥仪3岁登极后,清室曾考虑为其选择“万年吉地”。此事有两说:一说溥仪登极后选“吉壤”在清西陵崇陵旁旺隆村,并于宣统二年(1910年)破土动工;另一说1915年溥仪10岁时选定“吉壤”,也在旺隆村。溥仪生前是否建陵,毓嶦(溥仪之侄)先生与笔者函中说:“梁鼎芬为(崇)陵工大臣,岂能同时为溥仪建陵?”所以,溥仪在位时,并没有建陵。1994年,香港人张世义出资,在清西陵崇陵(光绪陵)西北辟建“华龙陵园”。张世义同溥仪遗孀李淑贤商量后,李淑贤于1995年1月26日,将溥仪骨灰迁葬于华龙陵园内。李淑贤生前遗嘱,据毓君固《末代皇帝的二十年——爱新觉罗·毓嶦回忆录》记载:“我的骨灰坚决不要和溥仪葬在一起,我要去八宝山人民公墓。”所以,李淑贤的骨灰没有在“华龙陵园”内同溥仪的骨灰合葬。    
      溥仪的家庭,他的父母、兄弟,前面已经叙述。溥仪先后共有5位妻子:    
      (1)“皇后”郭博勒氏(又作郭布罗氏),名婉容,达斡尔族。民国十一年(1922年),溥仪18岁时同婉容结婚。婉容结婚前住在北京东城鼓楼南帽儿胡同今35、37号院。溥仪在退位后结婚,但根据《优待条件》,其尊号仍不废。故其结婚仍称“大婚”,婉容仍称“皇后”。而实际上此时溥仪已经不是皇帝,郭布罗·婉容也就不成其为皇后。    
      (2)“淑妃”额尔德特·文绣,与婉容同日和溥仪结婚。后来文绣在天津与溥仪离婚。    
      (3)“祥贵人”他他拉氏,后改姓谭,名玉龄,与溥仪在长春结婚。谭于1942年死。    
      (4)“福贵人”李玉琴,1943年与溥仪在长春结婚,1957年离异。李于2001年病逝。    
      (5)夫人李淑贤,1924年生,于1962年“五一”同溥仪结婚,则属平民婚姻。李于1997年病死。    
      溥仪对清朝历史,因为年幼而没有独立政治责任。对宣统皇帝的历史是非功过,用不着加以评论。溥仪只是作为一个清朝末帝的历史符号,而存在于历史典册。至于溥仪出宫以后的历史,不属于“清十二帝”的叙述范围,则不必赘言。    
      清朝皇帝有两个巧合的历史现象:    
      第一,清朝太祖高皇帝兴起于今抚顺市所属新宾赫图阿拉,清朝末代皇帝溥仪又监押在抚顺战犯管理所。抚顺——既是清朝首位皇帝兴起的地方,又是清朝末位皇帝被囚禁的地方。这是历史的巧合。    
      第二,清朝兴起时的皇后是叶赫那拉氏,清朝覆亡时的太后也是叶赫那拉氏。蔡东藩《清史演义》第二回有一段话说:努尔哈赤建祭天之所堂子时,掘出一块石碑,上书六个大字;“灭建州者叶赫”!后果然叶赫那拉氏慈禧太后、叶赫那拉氏隆裕太后时清亡。这是小说家言,属附会之词。可以肯定地说:所有满文、汉文、朝文史料,没有关于这块石碑的记载。    
      宣统冲龄登极,成为大清末帝。中国自公元前221年秦始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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