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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栋11楼-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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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不起,但是我需要哭。    
    那是徐艺君第一次抱我,但却不是最后一次。    
    虽然我是正人君子,但我还是必须诚实地承认,被拥抱的感觉是很好的,尤其对象是漂亮可爱的女孩。    
    那天回到B栋的时候,天已经亮了,我拿出钥匙,打开门,手机突然响起,因为声音大,我怕吵醒了阿居跟皓廷,我赶紧接起,是徐艺君打的。    
    「你到了吗?」    
    「嗯,刚在开门妳就打来了,吓了我一大跳。」    
    「对不起,我只是想确定你是不是安全……」    
    「噢,不用担心,我很安全地到家了。」    
    「嗯……子学,我想跟你说……」    
    「说什么?」    
    「有两件事,第一件事,我想跟你说谢谢,陪了我一整个晚上,虽然这是我这辈子哭得最惨的生日,却也是感觉最温馨的。」    
    「喔,不用谢,我才要谢谢妳带我去看流星呢!那第二件事呢?」    
    「第二件事,比较难以启齿……我不好意思说……」    
    「不好意思?不用不好意思,有话直说。」    
    当我说完有话直说四个字时,一个想法很快速地闪过,心脏在那一秒钟突然多跳了两下。    
    虽然我不知道她想说什么,但我有种奇怪的感觉。    
    「嗯……我……」    
    「呃……如果不好说就别说了,没关系。」    
    「不是,我只是想说,虽然我们是从阳明山搭公车回家的,但从基隆到阳明山的出租车钱,你还是要还我。」    
    我傻愣了两秒钟。    
    她像是诡计得逞了一样哈哈大笑了几声,然后就挂了电话。    
    我有点反应不过来,站在原地傻了几秒,不过还好她没有说出什么奇怪的话,下一秒钟后我竟然觉得轻松。    
    我把这件事情说给阿居跟皓廷听,他们的反应非常两极,阿居说我快要恋爱了,我像个怕鬼的人听鬼故事一样的,摀着耳朵不听,结果他在当天晚上用毛笔写了一首诗,说可以送给徐艺君当作定情诗:    
    ●●● 我是翩翩美少男,妳是翩翩美少女,    
    两人都是翩翩美,坠入爱河两欢喜。 ●●●    
    


第三部分第3章(11)

    「你确定这首诗,要我拿去送她?」    
    「是啊,你不想送吗?没关系,留着也好,你看,写得多好,最耐看的羲之正楷,配上简洁有力又白话易懂的内容,送礼自用两相宜啊。」    
    「你说诗名是什么?」    
    「诗名叫作〈翩翩〉,怎么样?很文学吧?」    
    说完,他陶醉在自己的文学梦里,口中喊着翩翩,然后摇摆着肩膀,学着古人吟着这首〈翩翩〉。    
    他可能是心情好吧,但我觉得他真的生病了。    
    我还记得阿居曾经说过他非常后悔念了法律系,因为他向往的是中文系的气质美女,但看了这首诗之后,我真是替他庆幸还好他不是中文系的。    
    皓廷跟阿居则完全相反,他说撇开我跟徐艺君两个人的个性不说,基本上那天晚上所发生的一切,都是正常,而在心里产生的一切感觉,都是错觉。    
    他说错觉可以让你很快地知道你真正喜欢的是什么。    
    因为你开始了解,并且会做出一种动作,就是比较。    
    你会开始以她为某一个程度的标准,然后开始自订出一个所谓喜欢的标准。例如「如果她再高个三公分就好了」、「如果她说话可以更温柔一点就好了」、「如果她脾气不要这么怪就好了」等等。    
    我当然知道所谓的错觉是什么,因为我对徐艺君也有错觉。    
    但在皓廷告诉我这是错觉之前,我以为这是心动的感觉。    
    在学校餐厅里,我在她的笑容当中,初次感觉到一种美丽的悸动,我第一次发现一个女孩的笑容可以这么深,像一口井一样,你知道那里面是水,但你还是会去窥探一下。    
    这是第一个心动的感觉。    
    在基隆泊口边,我在她俐落地跳下货柜钢架的动作中,初次了解到,原来等待是爱情里的一部分,虽然跳跃是她在等待中的其中一个动作,但其实这个动作告诉了我,她用跳跃来习惯等待当中的寂寞。    
    这是第二个心动的感觉。    
    在阳明山上,我在她深深的拥抱中,深深感觉到她累积了许多的难过与悲伤,终于在那一刻得到了解放,我猜想如果那时她还没有哭,那么她一定会忘了什么是爱,或是扭曲了爱的定义吧!    
    这是第三个心动的感觉。    
    我知道爱情不是在玩集数游戏,不可能集满三个心动的感觉就送你恋爱一次。    
    但我必须诚实,那天晚上,基于以上三个心动的感觉,我一度以为那是一种喜欢,一种男女之间的喜欢。    
    皓廷不愧是有恋爱经验的人,不管是爱人还是被爱他都经历过,所以他所说的很快就说服了我。    
    只是,接下来所发生的事情,都不断地提醒我。    
    「林子学啊林子学,爱情的幅员像一座冰山一样巨大辽阔,白色的冰让爱情看似透明,但其实你往脚踩的地方仔细一看,这是一块看不透的冰,而你所站之地,只是冰山一角啊。」    
    ※你所站之地,永远只是冰山的一角,    
    ※你或许可以了解冰山,但你永远都不可能成为冰山。    
    这是我们学校的刑法试题。    
    


第三部分第3章(12)

    ■「一天,甲开车撞到乙,乙因为患有血友病而血流不止,于是去找号称神医的丙寻求神秘药方,但丙其实只是个密医,他建议乙喝猪血补血,并让伤口自然愈合。乙先是听信了丙的建议,但猪血喝了,仍是血流不止,迫不得已去找正牌医师丁,不料丁只是一个医术差劲的庸医,未能查出乙患有血友病,因此随便在伤口上抹了药水便令乙回家休息,次日乙不幸死亡,试问,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有无因果关系?」(五十分)题目看到最后,要你回答有无因果关系,所以这题目考的是因果关系理论。    
    而因果关系的判断则分成两个部分,一是「结果原因」,二是「结果归责」。    
    「结果原因」在判断行为人之行为对构成要件结果有没有「原因力」,在责任刑法下,唯一可以被接受的理论是条件理论。    
    而重点是什么?    
    重点是确立了「原因」不代表就会被「归责」,虽然事出有「因」,但因出「多端」。    
    但这个问题只是问你有没有因果关系,并不需要其它的答案,所以在作答上,应该是不甚困难的。    
    但如果你只是写一个「有」或「没有」,那你就是在找死。    
    这个问题没有标准的解法,也没有标准的看法,更没有标准的做法,也就没有标准的答案。    
    为什么会没有标准答案?因为这不是在问甲犯了什么罪?丙与丁又犯了什么罪?在错综复杂的题目关系中,你只能假设甲试图为车祸负责,或是乙曾要求甲负责,而甲却逃离现场。    
    不同的假设会得到不同的条件与原因,答案也就有好多个。    
    而第二题非常逗趣,题目是这样的。    
    ■「因冬天天气寒冷,甲要求房东在房间里装设了电暖炉,一天晚上,甲打开暖炉取暖,并缓缓睡去,不料电暖炉因老旧而电线走火,因为甲是个法律系学生,桌上床上地上的刑法共笔很多,火势遇纸一发不可收拾。不多久,甲被浓烟呛醒,本想立刻救火,却想起房东平时做人失败,便悄悄离开房间。不过,当离开房间后又想起房里还有一些刚分手女友所留下的美好回忆物品,心中一阵不忍,便躲到一旁大喊失火,所幸邻居帮忙扑火,才没有酿成大灾。自始至终,甲只是在一旁又惊又恐地发抖而已,试问某甲的行为在刑法上该给予何种评价?」(五十分)    
    看完题目,我笑了好一下子,下意识在答案纸上写了「鳖三」和「俗辣」,后来清醒了之后,才发现我的答案有可能让我重修,而且刑法中没有出现过「鳖三」和「俗辣」这样的名词。    
    我很想把我的解答写出来,但我现在在说故事,不是考试,而且我想如果我再继续写下去,就有人要转台了。    
    接下来的故事,是从考完这堂试开始,B栋11楼开始变得不一样。    
    考完试后,已经接近傍晚,其实时间只是下午五点多,但台北已经暗了下来,远处还打了几个闷雷,气象报告果然显少有准的时候,前一天晚上才说各地是晴到多云的好天气。    
    我从教室出来,手里抱着共笔和书,脑袋里还在想着甲是「鳖三」、「俗辣」,肚子却传来一阵叫声,这咕噜声大得有点夸张,还好阿居和皓廷没有跟我一起走,不然我很担心他们会说,「哇铐,打雷了!」    
    我往餐厅的方向走,在经过文学院的时候,我听见熟悉的音乐声。    
    走近一看,只有一个人在随着音乐舞动,虽然日光灯稍嫌昏暗,但还是看得出来那是王艾莉。    
    因为她跳得很专心,我没想打扰她,只在一旁看她摆动着窈窕的身躯,音乐越来越快,她就跳得越快,她扎起的马尾不时左右飘摆着,现在是寒冷的十二月天,但她的脸上与额头上尽是淋漓的汗水。    
    突然音乐停止,她的动作也停止,不过那姿势是尴尬的。    
    她坐在地上,双脚是张开的,双手放在……呃……嗯……我想这形容是可以跳过去的,这不是重点,只是读者少了一点福利。    
    她看见了我,站了起来,向我笑了笑。    
    我愣了一会儿,赶紧放下书和共笔,很用力地给她拍拍手以表示我的鼓励与欣赏。    
    「Nice!Very nice!」    
    「Thanks。」她走到旁边拿起毛巾擦汗。    
    「怎么今天只有妳一个人在跳?」    
    「因为大部分的人都回家了,没有人愿意在即将下雨的天气里练舞,那是一种折磨。」    
    老天爷好象在赞同她的话一样,她才刚说完,就打了一记小雷。    
    「既然没有人愿意,妳又何必折磨自己呢?」    
    「我只是想运动运动,对了,你怎么在这里?阿居皓廷呢?」    
    「阿居去打工,皓廷去打球。」    
    「那你呢?你要打什么?」    
    「我?我不是已经在跟妳打屁了吗?」    
    她咯咯地笑出声,还摇摇头,好象在说我像个孩子一样。    
    「我只是开玩笑,我其实是要去餐厅吃饭,路过这里,看见妳一个人在练舞,所以停下来想打声招呼,但看妳练得非常认真,所以我没有打扰,不过妳刚刚的结束动作非常精彩,可以再做一次吗?」    
    做人必须先懂得为自己谋福利。    
    她听完,歪着头笑了一笑,「你不太正经。」然后把毛巾披在肩上。    
    「不,我只是好奇,为什么要用这样的姿势结束舞蹈呢?」    
    她又是一笑,然后走到我面前,「因为这首舞曲歌词最后一段的意思是:『这么深夜的PUB啊,你留着是为什么?你的眼睛是小偷,在我身上寻找寻找。就别再拖延了,夜越深我越寂寞,就别再矜持了,拥有我拥有我』。」    
    我听完有点呆住,她又继续跟着说:「既然要诱惑别人拥有我,是不是就要摆出撩人的姿势呢?」    
    「原来如此,我了解了,不过,这是日本音乐吗?」    
    「是的。」    
    「妳会日文啊?」    
    「不会。」    
    「那妳为什么知道意思呢?」    
    「因为我有同学可以问。」    
    突然间,我发觉自己问了个白痴问题。    
    


第三部分第3章(13)

    天开始下起雨来,虽然雨势不是很大,但伴着寒冬的冷风,这真是煎熬。    
    「妳的折磨来了。」    
    「没关系,我不怕这种折磨。」她转头蹲下,开始收拾自己的东西。    
    「妳要淋雨回家?」    
    「嗯,我不喜欢穿雨衣,我会在到家之前就闷死。」    
    「我要去第二餐厅吃饭,妳要不要一起去?吃完说不定雨就停了。」    
    「不用了,我还不饿,谢谢。」    
    「喔,好吧。」    
    我没有再留她,她收好东西,回头对我笑了一笑,说了声再见,就往雨中跑去。    
    到了餐厅,我很快地夹了几道菜,选了个靠近电视的位置就吃了起来。    
    过了没多久,艾莉一身湿地站在我旁边,我被她吓了一跳。    
    「怎么了?妳突然饿了吗?」    
    「不是,我的伟士牌发不动了,你可以载我回去吗?」    
    ※我可以不只载一次吗?    
    试题部分借自台大法律系刑法试题。感谢台大法律系91级同学提供。    
    「当然可以,不过,我才刚吃两口饭……」    
    「我可以等你。」    
    「一起吃好吗?」    
    「为什么?」    
    「因为……被别人等着吃饱饭很奇怪,尤其是一个全身淋得湿答答的女孩子。」    
    她往后站了一步,额头上的头发不断地滴水。    
    「不用了,我不想吃,我在外面的走廊上等你好了。」    
    「喔,好,我尽量吃快点。」    
    「不用不用,」她笑着,「你慢慢吃,我不赶时间。」    
    说完,她转头就走,衣服上的水不停滴下来,经过的人不免都会多看她两眼,然后再看我两眼。我大概可以知道他们在看什么,因为刚刚的画面像极了一对吵架的情侣。    
    重点是这个男生还不理这个全身湿透且转头就走的女孩,自顾自的吃自己的饭。    
    这个误会恐怕怎么解释也没有人会相信,我赶紧低下头又扒了几口饭。    
    「哇铐,外面好冷,呼呼呼!」    
    「是啊,我的手都快没感觉了。」    
    两个男生端着餐盘经过我旁边,发着抖地说着。    
    我想起她淋湿了一身,又站在外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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