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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一〔美〕玛格丽特.米切尔-第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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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呀!
那首诗的标题是什么呀?)
“你还记得那天下午我扭伤了脚脖子,你抱着我在暮色中回家的光景吗?”
啊,有多少事情她可以用“你还记得”来引起他的回忆,有多少珍贵的回忆可以把他带回到那些可爱的日子,那时他们像无忧无虑的孩子在县里到处转悠,有多少事情能叫他们记起媚兰出台以前的岁月啊!而且,他们谈话时她或许还能从他的眼神中发现感情复活的迹象;或者得到某种暗示。 说明他对媚兰的丈夫之爱的背后还有所眷恋,像大野宴那天他突然说出实情时那样热情的眷恋。 她没有设想到,如果艾希礼明确宣布爱她,他们究竟会怎么办。只要知道他还在爱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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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足够了……是的,她能够等待,能够容忍媚兰去享受抓住他胳臂哭泣的幸福。 她的机会一定会来的。 说到底,像媚兰这样一个女孩子,她懂得什么爱啊?
“亲爱的,你简直像个叫花子了,”媚兰说,这时刚到家的那种兴奋场面已渐渐过去。“是谁给你补的衣服,为什么用蓝布呢?”
“我还以为自己满时髦呢,”艾希礼说,一面看了看身上的衣服。“要是拿我跟那边那些穿破衣烂衫的人比一比,你就会满意些了。 这衣服是莫斯给补的,我看补得很好嘛,要知道,他在战前是从没拈过针线的。 至于讲到蓝布,那就是这样,你要么穿破裤子,要么就从一件俘获的北方佬制服上弄块碎布来把它补好,没有什么别的选择。至于说像个叫花子,那你还得庆幸自己的命好,你丈夫总算没有光着脚丫跑回来,我那双旧靴子上个星期就彻底坏了,要不是我们运气好,打死了两个北方佬侦察兵,我就会脚上绑着一双草鞋回家来啦。这双靴子倒是很合我的脚呢。”
说到这里,他把两条长腿伸出来,让她们欣赏那双已经遍体伤痕的长统靴。“另一个侦察兵的靴子我穿了不合适,”凯德说。“靴子比我的脚小两号,现在还夹得我痛极了,不过我照样穿着体面地回来了。”
“可这个自私鬼太小气,不肯给我们俩,”托尼说。“其实对我们方丹家的贵族式小脚是非常合适的。真他妈的恼火,我得厚着脸皮穿这靴子去见母亲了。 没打仗的时候,这种东西她是连黑奴也不让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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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着急,”亚历克斯说,一面向凯德脚上的靴子瞥了一眼。“咱们回家时,在火车上把他的靴子剥下来。 我倒不怕见母亲。 可是我——我不想让迪米蒂。 芒罗看见我的脚趾头全露在外面。”
“怎么,这是我的靴子,我是头一个提出要求的。”托尼说着,朝他哥哥瞪了一眼,这时媚兰吓得慌了手脚,生怕发生一场有名的方丹家族式的争吵,便插进来调解了。“我本来蓄了满满一脸络腮胡要给你们女孩子看的,”艾希礼一面说一面用力摩擦他的脸,脸上剃刀留下的伤痕还没有全好呢。“那是一脸很好看的胡须,我自己觉得连杰布。 斯图尔特和内森。 福雷斯特的胡子也不过如此呢。 可是我们一到里士满,那两个流氓。”他指方丹兄弟,“就说既然他们在刮胡子,我的也得刮掉。 他们按着我坐下,便动手给我剃开了,奇怪的是居然没把我的脑袋一起剃掉。 当时多亏埃文和凯德阻拦,我的这两撇髭须才保全下来。”
“威尔克斯太太!
别听他这些鬼话,你还得感谢我呢。 要不然你就压根儿也不认识他,也不会让他进门了,“亚历克斯说。”我们这样做是为了表示一点谢意,因为他说服了宪兵没把我们关起来。 你要是再这样说,我们就马上把你的髭须也剃掉。“
“啊,不,谢谢你了!我看这模样很不错嘛,”媚兰急忙说,一面惊慌的揪住艾希礼,因为那两个黑黑的小家伙显然是什么恶作剧都干得出来的。“这才叫爱呢,”方丹兄弟一本正经地相互看了一眼,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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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艾希礼出门送几个小伙子坐上皮蒂姑妈的马车到车站去时,媚兰抓住思嘉的胳臂唠叨起来。“你不觉得他那件军服太难看了吗?等我拿出那件上衣来,他准会大吃一惊?要是还有足够的料子给他做条裤子就好了!”
给艾希礼做的那件上衣,一提起来思嘉就头痛,因为她多么热望那是她而不是媚兰送给艾希礼的圣诞礼物啊!做军服的灰色毛料如今比红宝石还要珍贵。 几乎是无价之宝,艾希礼身上穿的就是普通的家织布。 现在连那种白胡桃般的本色土布也不好买,许多士兵穿着北方佬俘虏的服装,只不过用核桃壳染成了深褐色罢了。可是媚兰碰上了罕见的运气,居然弄到了足够的灰色细平布来做件上衣——当然是一件比较短的上衣,不过照样是上衣嘛。 原来她在医院里护理过一个查尔斯顿小伙子,他后来死了,她剪下他的一绺金黄头发,连同一小包遗物和一份关于他死亡前情况的抚慰书(当然没有提到痛苦的情景)
,寄给了他母亲。 这样,她们之间就建立了通讯联系,当对方听说媚兰的丈夫在前线时,便把自己买给儿子的那段灰细布和一副铜钮扣寄来了。 那是一段很漂亮的衣料,既厚实又暖和,还隐隐约约泛着光泽,无疑是从封锁线那边过来的货色,也无疑是很昂贵的。 这块料子现在在裁缝手里,媚兰催他赶快在圣诞日早晨之前做好。 思嘉当然想帮忙凑合着做一整套军服,可是不巧,她在亚特兰大怎么也找不到所需的料子。她有一件给艾希礼的圣诞礼物,不过跟媚兰做那件灰上衣比起来就黯然失色了。 那是一只用法兰绒做的“针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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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面装着瑞德从纳索带来的一包针和三条手绢,还有两卷线和一把小剪刀。 但是她还想送给他一些更亲近的东西,像妻子送给丈夫的东西,如衬衫、手套,帽子之类。 唔,是的,无论如何要弄到一顶帽子,现在艾希礼头上戴的平顶步兵帽实在太不像样了。 思嘉一向厌恶这种帽子。 就算斯。 杰克逊宁愿戴这种帽子而不戴软边毡帽,又怎样呢?那也并不能使它就显得神气起来,可是在亚特兰大偏偏只能买到粗制滥造的羊毛帽子,比猴里猴气兵帽还要邋遢。她一想到帽子,便想起瑞德。 巴特勒。他有多么多帽子,夏天用的阔边巴拿马帽,正式场合戴的高礼帽,还有猎帽,褐色、黑色和蓝色的垂边软帽,等等,他怎么就需要那么多的帽子,而她的宝贝艾希礼骑着马在雨中行走时却不得不让雨水从那顶步兵帽上滴里答拉往衣领里流呢?
“我要瑞德把他那顶新的黑毡帽给我,”她打定主意。“我还要给帽边镶一条灰色带子,把艾希礼的花环钉在上面,那就显得很好看了。”
她停了停,觉得要拿到那顶帽子大概非费一番口舌不可。可是她不能告诉瑞德说是替艾希礼要的。 她只要一提到艾希礼的名了,他就会厌恶地竖起眉毛,而且很可能会拒绝她。好吧,她就编出一个动人的故事来,说医院里有个伤兵需要帽子,那样瑞德便不会知道真相了。那天整个下午思嘉都在想方设法要让艾希礼跟她单独在一起,那怕几分钟也好,可是媚兰始终在他身边,同时英迪亚和霍妮也睁着没有睫毛的眼睛热情地跟着他在屋子里转。这样,连那位显然为儿子而骄傲的约翰。 威尔克斯也找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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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会来跟他安静地谈谈了。吃晚饭的时候还是那样,她们用各种各样有关战争的问题来打扰他。 战争!谁要关心你们的战争呢?思嘉觉得艾希礼对战争这个话题也没有太大的兴趣。她跟她们长久地闲聊,不停地笑,支配着谈话的整个场面,这种情形以前是很少见的,可是他好像并没有说出多少东西来。 他讲了一些笑话和关于朋友们的有趣故事,兴致勃勃地谈论减缓饥饿的办法和雨里行军的情景,并且详细描绘了从葛底斯堡撤退时李将军骑马赶路的尴尬模样,那时李说:“先生们,你们是佐治亚部队吗?那好,我们要是缺了你们住治亚人,就什么都干不下去了!”
他之所以谈得这样起劲,据思嘉看来,是为了避免她们提那些他不高兴回答的问题。 有一次,她发现,他在他父亲的长久而困惑的注视下,显得有点犹豫和畏缩起来。 这时她不由得开始纳闷,究竟艾希礼心里还隐藏着什么呢?可这很快就过去了,因为这时她除了兴高采烈的迫切希望跟他单独在一起之外,已没有心思去考虑旁的事了。她的这种兴致一直持续到火炉周围所有在场的人都开始打哈欠,威尔克斯先生和几个女孩子告别回旅馆去了,这才告一段落。 然后,当她跟着艾希礼、媚兰和皮蒂帕特,由彼得大叔擎着蜡烛照路一齐上楼去时,她忽然感到一阵凄凉。原来直到这时,他们站在楼梯口,艾希礼还一直是她的,也仅仅是她的,尽管整个下午他们并没有说过一句悄悄话。 可如今,到她道晚安时,她才突然发现媚兰满脸通红,而且在激动得颤抖呢。 她两眼俯视地毯,好像对自己的浑身激情不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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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恐似的,但同时又流露出娇羞的愉快。 接着,艾希礼把卧室门推开,媚兰连头也不抬连忙进屋去了。 艾希礼也匆匆道过晚安,甚至没有触到思嘉的目光就跟着进去了。他们随手把门关上,剩下思嘉一个人目瞪口呆站在那里,一股凉意突然袭上心头,艾希礼不再属于她了。她是媚兰的。只要媚兰还活着,她就能和艾希礼双双走进卧室,把门关上——把整个世界关在门外,什么都不要了。现在艾希礼要走了,要回到弗吉尼亚去,回到雨雪中的长途行军去,回到雪地上饥饿的野营去,回到艰难困苦中去,在那里,他那金发灿烂的头颅和细长的身躯——整个光辉美丽的生命,都有可能顷刻化为乌有,像一只被粗心大意踩在脚下的蚂蚁一样。 过去的一星期,那闪光的、梦一般美妙的、洋溢着幸福的分分秒秒,现在都已经消失了。这一星期过得飞快,像一个梦,一个充满松枝和圣诞树的香味,闪烁着小小烛光和家制金色饰品的梦,一个时间分分秒秒像脉膊般飞逝而去的梦。 在这样紧张的一星期,思嘉心里经常有某种东西驱使她忧喜交织地注意并记住每分钟所发生的小事,作为他走后的回忆;在未来漫长的岁月中一有闲暇那些事情她便会去细细玩味,并从中吸取安慰——譬如,跳舞,唱歌,嬉笑,给艾希礼拿东拿西,预先设想他的需要,陪他微笑,静静地听他谈话,目光跟着他转。 使他挺直身躯上的每根线条,他眉头的一颦一蹙,他嘴唇的每一颤动,无不深深印在你心上——因为一星期匆匆而过,而战争却要永远打下去呢。思嘉坐在客厅里的沙发椅上等着,那件即将伴随他远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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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礼物放在膝头。 这时艾希礼正在跟媚兰话别,她祈祷着他会一个人下楼来,那时天赐良机,她就可以单独跟他待几分钟了。 她侧耳倾听楼上的声音,可是整个屋子静悄悄,静得连她自己的呼吸也似乎响亮起来。 皮蒂姑妈正在卧房里趴在枕上哭泣,因为艾希礼半小时前就向她告别过了。 从媚兰紧闭的卧室里没有传出什么喁喁私语或嘤嘤啜泣的声音。 思嘉觉得他在那间房里已待了好几个小时,一直在恋恋不舍地跟媚兰话别,每一分钟都只有增加她的恼恨,因为时间溜得那么快,他马上就要动身了。她反复想着自己在这个星期里心里要对他说的全部话。可是一直没有机会说啊!而且她现在觉得或许永远也没有希望了。其实也尽是些零零星星的傻话:“艾希礼,你得随时小心,知道吗?”“不要打湿了脚,你是容易着凉的。”“别忘了在衬衣底下放一张报纸在胸脯上,这很能挡风呢,”等等,不过还有旁的事情,一些她要说的更重要的事情,一些她很想听他说出来的重要得多的事情,一些即使他不说她也要从他眼睛里看出来的事情。可是没有时间了!有那么多的话要说!甚至仅剩下的短短几分钟也很可能被夺走,要是媚兰跟着他走到门口,到马车跟前的话,为什么她在过去一星期里没有创造机会呢?可是媚兰经常在他身边,她的眼睛始终爱慕地盯着他,亲友邻居也川流不息。 从早到晚屋里没断过人。 艾希礼从来没有在什么地方一个人待过。 到了晚上,卧室门一关,他便跟媚兰单独在一起了。 这些日子,除了像哥哥对妹妹,或者对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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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一个终生不渝的朋友那样一种态度之外,他从来没有向思嘉透露过一个亲昵的眼色或一句体已的话。 她不能让他离开——说不定是永远离开,除非弄清他仍在爱他。 因为只要明白了这一点,她就可以从他这秘密的爱中获得亲切的安慰,直到生命的最后一息也死而无憾了。好像等了一辈子似的,她终于听到楼上卧室里他那穿靴子的脚步声,接着是开门和关门的声音。她听见他走下楼梯。是独自一人!谢天谢地!媚兰一定是被离别的痛苦折磨得出不了门了,如今她可以在这宝贵的几分钟内占有他了。他慢慢走下楼来,马刺丁当地响着,她还听见军刀碰撞靴筒的声音。他走进客厅时,眼神是阴郁的。他想要微笑,可是脸色苍白,又绷得很紧,像受了内伤在流血的人,她迎着他站起来,怀着独有的骄傲心情深深觉得他是她生平所见的最漂亮的军人了。 她那长长的枪套和皮带闪闪发光。 雪亮的马刺和剑鞘也晶莹发亮,因为它们都被彼得大叔仔细擦试过了。他那件新上衣因为裁缝赶得太急,所以并不怎么合身,而且有的线缝显然是歪了。 这件颇有光泽的灰上衣跟那条补缀过的白胡桃色裤子和那双伤痕累累的皮靴显得极不相称,可是,即使他满身银甲,在思嘉看来也不会比现在更像一名雄赳赳的武士。“艾希礼,我送你到车站去好吗?”她显得有点唐突地提出这一要求。“请不要送了吧,父亲和妹妹们都会去的,而且,我情愿你在这里跟我话别,不要到车站去挨冻,这会留给我一个更好的记忆。 已经有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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