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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眉追击-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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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者握手言和。即使在当时,他的劝说艺术也给人留下深刻印象。当时来自外界的威胁很大,使得内部的合作显得非常必要。他坚持认为与竞争者联合起来是上策,这总要比浪费时间、金钱、精力,甚至鲜血——以及增加个人的弱点要好得多。他的主意果然奏效。
    他就是欧内托·埃斯科韦多。他是卡特尔联盟中众多的财主之一,不过大多数同行都承认他的话大家都还听。不一定所有的人都赞成他的见解,也不是所有的人都屈从于他的意志,但他的意见总是能得到应有的重视,因为后来都证明他的意见很管用。卡特尔没有什么首领,因为它不是一个单一企业,而是众多企业的一个联盟——它很像一个委员会,可又不完全是委员会。头领之间像似朋友,可又不够知己。它把自己比做美国的黑手党,这本身就说明了问题,然而与黑手党相比,它的文明程度和野蛮程度实际上都有过之而无不及。用埃斯科韦多的话说,卡特尔比起那老牌的封建黑手党来,其组织更加严密、更具有活力,而这两点对于一个年轻而又举足轻重的组织来说是至关紧要的。
    他知道,那些山大王式的资本家的后代,一个个仗恃父辈积聚的财富,形成一批权力精英,以他们的“服务”统治着他们的国家。可是他不愿意把他的财产交给自己的儿子,再说他也不过是第二代而已。现在做事情的节奏快得多了。积聚一大笔财富无须尽毕生的努力,因此埃斯科韦多认为自己没有必要把这件事留给儿子去做。他可以把眼前这片土地全弄到手。要实现任何目标,第一步就是要认定其可行性。他早就做出了这项决定。
    他的目标就是使自己的决定得以实现。埃斯科韦多现年四十岁,是个充满非同寻常的活力和自信心的男人。他从未使用过他为其他人提供的产品,只是喜欢喝点儿酒——不过现在也喝得少了,只有吃饭的时候才来一两杯,只有在与生意同行一起的时候才喝烈性酒。多数情况下,他只喝皮埃尔矿泉水,同他交往的人也因此更敬他三分。他们都知道他是个头脑清醒、严肃认真的人。他经常锻炼身体,很注意自己的形象。小时候他抽过烟,但长大后就戒了。他的饮食也很有节制。他母亲现年七十二岁,依然精神矍铄。他父亲要是还活着,上星期就该是他七十五岁的寿辰了,可是……不过那些谋害他父亲的人,个个都为此付出了高昂的代价,连他们的家人也不例外。这些仇几乎都是他埃斯科韦多亲自报的。他当着最后一个奄奄一息的男人的面,杀了这个人的老婆和两个孩子。他至今仍为能这样报仇雪恨感到自豪。当然,他不是那种以杀害妇女和儿童取乐的人,只是因为那些人该杀。他使那个男人明白了到底谁厉害。他的这一举动后来广泛流传,从此他的家人再也没有遇到过麻烦。他并不喜欢这么干,但是历史告诫人们,不杀鸡儆猴,人们就不知道你的厉害。历史还告诫人们,不会杀鸡儆猴的人,是不会受人们尊重的。埃斯科韦多最需要的就是受人尊重。他没有雇用别人替他报仇,而是亲自讨还了血债,这使他在卡特尔中的声望倍增。他的同行都说他既是个思想家,又是个实干家。
    主宰一切的权力
    他堪称富甲天下。他拥有决定生死、主宰一切的权力。他有个漂亮的妻子和三个儿子。他跟自己的老婆睡觉不过瘾了,随时可以找个情妇。金钱能买到的一切他都有了。除了这座山上的“城堡”,山下的城里还有他的住宅,沿海一带有他的牧场——确切地说是濒临两大洋沿岸,因为哥伦比亚两边都濒临大洋。牧场的马厩里饲养着清一色的阿拉伯马。在他的朋友当中,有的人拥有斗牛场,然而他对斗牛从来没有兴趣。他的枪法可谓百发百中。在这片土地上生存的动物都休想逃过他的枪口,当然人也不例外。他心想自己也该满足了,可是他并不满足。
    美国当年的资本家大亨们曾周游世界,曾经是欧洲宫廷的座上宾,曾使他们的巨大财富与贵族的庄园结下了良缘——他知道这极富有讽刺色彩,但他又知道这是完全值得的。他并不自由,虽然其原因也很简单。像这样既有权又有钱,但却缺少自由的情况使他感到恼火。尽管他已经成就辉煌,他在生活中仍受到约束——尤其是来自权力比他小的人的约束。二十年前他就选择了这条要出人头地的人生之路,他获得了巨大的成功,但是他选择的这条路却没有使他得到他想得到的东西,因为那些不如他的人反而给他设置了障碍。
    事情并非总是如此。有个铁路大亨曾经这样说过:“法律?我管它什么法律?”而且他就不受任何法律的约束,随心所欲地走南闯北,被人们看做是一个了不起的人物。
    我为什么不能这样呢?埃斯科韦多问自己。他知道答案是什么,可是他更知道他不能那么做。他不笨,更不是傻瓜,不过他受不了别人对他的约束。实际上他想违反什么规定就违反什么规定,他就是靠违法发家致富的。他认为他来此地是按自己的决定行事。他还得进一步约法三章,让别人也按他提出的条件与他打交道。他讨厌按别人的条件办事。他决心已定,正在寻找办法。
    别人是怎么干的呢?
    最明显的答案是——成功。打不败的东西就得加以承认。国际政治就像大企业一样,其中规则不多,但有一条却很重要,那就是要成功。世界上毕竟还没有哪个国家不跟杀人凶手打交道,问题是这些杀人凶手要做得漂亮。杀了数百万人的人仍然是政治家。美国不是迎合过俄国人——他们不也杀了上百万人吗?卡特执政时,美国人支持过波尔布特政权,可是这个政权也杀了数百万人。里根上台后,美国试图与伊朗人达成协议,可就是这些伊朗人杀害了自己的许多同胞,其中包括大多数认为美国是他们的朋友的人——然而他们却早已被美国抛弃了。美国打着“真正政治”的幌子,与双手沾满鲜血的独裁者——有左派的也有右派的——握手言欢而拒不与温和派打交道,理由是也许他们还不够温和。埃斯科韦多认为,任何一个不讲原则的国家都会与他以及他的同行打交道,难道不是吗?这就是他对美国的看法。他绝不会违背自己的原则,而美国则不然。
    在埃斯科韦多看来,美国的腐败是显而易见的,而这说到底也有他的一份贡献。多年来,他那些最大的和最有影响的市场上一直有人在进行“院外活动”,以使其在当地的生意合法化。有幸的是,这种努力没有成功,否则就会给卡特尔带来灾难。这又一次说明,那是一个没有胆量为自身利益采取果断行动的政府。美国政府本可以像他和他的同行一样,从这种买卖中获取亿万美元,可惜它缺乏这方面的远见卓识。美国还自称是个强国。美国佬虽然有力量,但是却没有意志,没有大丈夫气概。在他所在的地方,他什么都可以操纵,而美国人却做不到。他们的军舰可以在海上游弋巡逻;他们的飞机可以在天空耀武扬威,难道那是在保护他们自身的利益吗?埃斯科韦多摇摇头笑了。
    不,美国人不值得尊重!
    第五部分:威胁
    祁阿红 章庆云译
    经常出门旅行的人
    费利克斯·科尔特斯旅行中使用的是哥斯达黎加护照。万一有人听出他的古巴口音来,他就会编造说,他们家当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就离开了古巴。不过,他仍然十分小心谨慎地选择入境处,避免有人发觉他的古巴口音。而且,他一直在尽量改正自己的口音。除了他的母语西班牙语之外,科尔特斯能够非常流利地讲英语和俄语。他是个外表英俊的男子汉,黝黑健康的肤色看起来就像是刚从海边度假归来。他蓄着八字胡须,长着一副讨人喜爱的洁白牙齿,穿一身定做的西服,给人以非常成功的生意人的印象。这里是杜勒斯国际机场,科尔特斯在入境处排队等候。他同他身后的一位女士聊天,一直聊到移民官员前面。他看起来与所有经常出门旅行的人一样,显得轻松而自在。
    “午安,先生,”检查员一边看护照一边打招呼,连头也没有抬,“你来美国有何贵干?”
    “做生意,”科尔特斯答道。
    “嗯,”检查员答了一声,手指快速地翻着护照,发现护照上已经盖上了许多入境印章,心想此人在过去四年中已走过不少地方,而且其中有一半以上是美国。从加盖的印章上看,经迈阿密、华盛顿和洛杉矶入境的次数相差无几。“准备停留多长时间?”
    “五天。”
    “有什么需申报的吗?”
    “里面都是衣物以及与生意有关的资料。”科尔特斯说着便递上他的公文包。
    “欢迎你来美国,迪亚斯先生。”检查员在护照上盖好印戳后又递给他。
    “谢谢。”科尔特斯离开检查口去取行李——一只经常使用、可放两套衣服的大号行李箱。他出入美国机场时尽量避开客流高峰,这倒不是为了行走方便,而是因为通常想偷偷摸摸带东西入境的人都不选在这个时候走。由于这时候旅客少,检查人员不仅有足够的时间进行令人讨厌的各种检查,而且也不必牵着缉私犬在一排排的行李中去东闻西嗅了。当然,候机室里的人少了,也就比较容易发现有没有人在监视盯梢。科尔特斯——此时化名为迪亚斯——是个反监视盯梢的行家。
    他走到赫兹汽车出租公司的柜台,租了一辆大雪佛莱。科尔特斯不喜欢美国人,但却喜欢美国的豪华大轿车。出租手续还是老规矩。他用的是威世信用卡。年轻的接待女士习惯地说了句欢迎他加入赫兹第一俱乐部之类的话,而他则装模作样地拿了一本宣传广告册。他之所以不止一次地与同一家汽车出租公司打交道,是因为这类公司太少了,他没有选择余地。他从来没有重复使用过同一份护照或同一张信用卡。在他住所附近的某一个地方,有人会源源不断地向他提供这两样东西。有些人在帮他办成这件事,他到华盛顿来就是要拜访其中一个人。
    他本来可以坐出租公司的接待车去领他所租用的车,但是因为坐得太久,两腿都发麻了,所以他还是决定走着去。暮春的闷热使他想起自己的家乡,那倒不是因为他对古巴十分怀念,而且因为他原先的政府把他培养成为干目前这一行的人才。在古巴,所有的学校都灌输马克思列宁主义,科尔特斯从这种教育中得到了不同的启示。他在古巴情报机关接受的训练使他第一次尝到了特权的甜头,那些永无休止的政治说教使得古巴政府的言论与目标显得越来越滑稽,然而科尔特斯规规矩矩地学会了他需要学的东西。他花了许多时间进行训练和学习特工的外勤作业,也花了时间了解资本主义社会的运行机制,学会了如何渗透与颠覆,同时也弄懂了资本主义的优越性及弊端。这位前上校觉得把两种社会进行对比很有意思。相对贫穷的波多黎各在他眼里曾经像个天堂。当时他与奥赫达上校以及马切特罗那些野蛮人一起,力图推翻波多黎各政府,并以古巴人心目中的社会主义的现实主义来改造那个国家。想到这里,科尔特斯觉得很好笑,他摇摇头,继续朝停车场走去。停车场设在地下。
    在这个古巴人头顶上方二十英尺处,在一辆满载旅客的客车后面,丽兹·默里让丈夫下了车。他们连吻别的时间也没有。她还有事要做,她丈夫丹尼尔的飞机再过十分钟就要起飞了。
    “我明天下午回来,”丹下车时对妻子说。
    “好,”丽兹答道,“别忘了那场电影。”
    “不会的。”默里关上车门,向前走了三步。“我是说,亲爱的,我会记住的……”他回过头来发现妻子笑着把车开走了。她又这样对待他了。“这太不公平了,”他嘟哝着,“把你从伦敦召回来,还给你升了官。可是才第二天,就给你出了个大难题。”他穿过自动门,走进候机楼,看着电子显示屏上有关他那趟班机的预告。他只有一个行李包,体积很小,完全可以用手提着。案情资料他已经看过几遍了——这些资料是莫比尔分局通过传真传送到华盛顿的,而且已经成为胡佛大厦HooverBuilding,美国联邦调查局本部的办公大楼。里很多人议论的话题。
    下一步是通过金属探测器,可是他绕开了。工作人员习惯地说了声:“对不起,先生。”于是他出示了自己的证件,上面写着丹尼尔·默里,联邦调查局助理帮办。他的腰间有一把史密斯韦森式自动手枪,如果不来这一招,就无法避开金属探测器。要是亮出这个家伙,机场里所有的人都会惊恐万状。那倒并不是因为他的枪法有多好,其实他连射击考核还没有通过,补考是下星期的事。对联邦调查局的上层人物来说,射击方面的要求并不严格——他工作中的主要危险来自那些大走私者——虽然默里没有多少虚荣心,他在射击问题上倒有点爱面子。他对这个问题的担心其实也没有什么特别原因。他在伦敦当了四年法律参赞,现在意识到,要扎扎实实地苦练一段时间,才能重新恢复“左右开弓”的熟练程度,而使用新式手枪就更需要苦练才行。他很喜爱的那把点357不锈钢科尔特式左轮枪已经退役。现在联邦调查局的人全部改用自动手枪。他上任后,一走进办公室就发现办公桌上放着一把包得好好的史密斯韦森的新枪,这是他的朋友比尔·肖送给他的礼物。比尔·肖是新任主管调查工作的行政帮办,工作一直很出色。默里把手提包换到左手,右手悄悄地摸了摸腰里的枪,看看放的位置是否合适,让人看上去好像是在摸皮夹似的。在伦敦任职期间,使他最为不快的就是身上不能带枪。与所有的美国警察一样,只要身上没带枪,他就感到浑身不自在,尽管他从不会因为发火而随意开枪。有了枪,他至少能保证飞机不至于飞到古巴去。对他来说,在第一线执行任务的机会不多了。他现在已经是行政首长,换句话说他已经老了,派不上大用场了。默里边想边走到登机口附近,找了个座位坐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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