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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谁养活中国 王治安著-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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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根在何处
第三章“蛀虫”钻进黄土地
“房地产热”酿成的腐败
一串“硕鼠”
蜀中有群“土耗子”
祸水横溢
鹰眼·铁嘴·神仙肚
八号岛上的罪恶
第四章美元软了 地皮凉了
山重水复疑无路
沿海的困惑
鹿回头
来无踪,去无影
别墅成群,有房无“市”
无奈售房摆噱头
第五章撂荒,“饥饿”的土地在呼唤
占着鸡窝不下蛋
闲置土地晒太阳
记者们的一场赌注
市长:提心吊胆
“农转非”狂潮汹涌
明天,谁来种地
第六章“命根子”越来越细
数据的考证
沙漠把土地当“快餐”
疯狂的践踏
灾难深重的人类
第七章黄土地外的忧思
英籍华裔的典范
文人的忧患意识
“老土地”的箴言
历史的诉说
第八章“亡羊补牢,未为迟也”
土之不存,国将焉附
亡羊补牢
猛“药”除沉疴
终于唱起了“主题歌”
第九章规范化法制化
第五个全国“土地日”
越权·揽权·争权
培植“一五二六四”系统工程
给土地上“户口”
一个新行当:土地估价
多一点忧患意识,多一点法制意识
第十章靠谁养活中国
粮食,人类面临的危机
中国,明天还有足够的粮食吗?
清醒“脑袋”,充实“米袋”
靠中国农民养活中国
后记之一
后记之二
第一章 黑土地 焦土地
风云乍起
黄金产业,一本万利
热浪冲破了国界
挡不住的“圈地旋风”
“筑巢引凤”不见凤
第一章
黄土地焦土地
一阵狂潮,几乎倾倒三江,颠覆五岳!“圈地热”、“开发区热”、“房地产热”·····
一批人被冲昏了头脑,一批人被卷入了热浪。梦幻毕竟是梦幻,狂浪之后是冷若冰霜的低谷。
大批农田被吞噬、荒芜!
热恋土地的农民,在对天呼喊:“还我土地!”
梦幻者在忏悔:“啊,又是一个沉痛教训!”
那么,呼喊、忏悔的背后又是什么呢?
风云乍起
横亘千年,一种价值观的变革,都需要经过一场阵痛,一场殊死搏斗,才能辟开一条新的航道!
土地,著名经济学家曾这样评价它:“土地是财富之母,劳动是财富之父。”这位学者,虽然他提出了土地与劳动结合,可创造出惊天动地的奇迹,会创造出价值,却没有意识到土地本身就是财富,是无价之宝。
我上大学时,所读的《政治经济学》教本写着这样的文字:“在资本主义社会,土地归私人所有,大土地所有者占有绝大部分的土地,资本家要使用土地,不论是经营农业,或者是开矿和建筑工厂、商店等,都必须从土地所有者那里取得土地的使用权。资本家为了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向土地所有者缴纳地租。”还说:“农业资本家交给土地所有者的地租,并不是真正的地租。‘真正的地租’,按马克思的规定是确指为使用土地本身而交纳的货币额,亦称为狭义地租,它必须与广义地租即租金相区别。”
那年月,学生十分听话,老师的话就是“圣旨”。按老师的指导,这些字样必须熟读,书本背烂了,内容可以一字不漏的背诵出来。可有谁想到要去实施呢?老师没有,作学生的我也不敢去别出心裁。
学生像庙里的小和尚,跟着老和尚咿哩哇啦地叫着吼着。
马克思在这里明确提出土地的价值,“级差地租”体现出来的货币价格,该属于土地所有者。
阴差阳错,在西方资本主义社会中,当事者是有心还是无心呢?几百年他们一直在效法马克思的这一学说,娴熟地玩弄土地。地价沸沸扬扬,疯狂上涨。近50年间,美国每公顷土地的平均价,由22.5万美元上涨到145.5万美元,增长6倍多。眼下的土地价格更是昂贵得惊人,伦敦每平方米高达8000美元,巴黎为5000美元,东京为4000美元,而香港最高的竟达到10万美元。在大陆,土地廉价,甚至无价,仿佛是“世外桃源”,一片净土。人们疑惑了,为什么境外的黄土,一本万利,身价百倍;而境内的黄土地却黯然失色,贱如粪草。
在旧中国,土地也不是一片净土,房地产业,也是大财团、大资本家所关注的,是为他们赚大钱的行当,在广州、上海、天津,房地产业的巨大收入,占了当局财政收入的40%。
其实,共和国成立几十年在这片寂寞的土地上,土地的身价,土地的地位,早已渗透着马克思的价值论学说。马克思的“级差地租论”,也早就写入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中,并喋喋不休地灌输给青年学生。学生仿效老师,咿哩哇啦,背得滚瓜烂熟。
然而,一贯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中国人,自从土地收归国有之后,半个世纪以来,却打不好这张牌。在思想意识中,没有一根空音的弦,也没有一种准确的说法,不承认脚下的土地具有价值属性,更不愿实施到土地中去。人们将这一观念束之高阁,死守着“人口众多,地大物博”的说法,甚至自我陶醉,自欺欺人!
多年来,在神州弥漫着这样的国情,一面是“人口众多”,人均占有土地面积越来越少;一面是欣赏“地大物博”,任意浪费宝贵的土地资源。这一自相矛盾的理论和作法,如同绳索自缚。在行政的干预下,“寸土寸金”的黄土地,沉睡了四五十年。土地成了一个禁区!
长期以来,在中国大陆,在单一的行政调拨,无偿、无期、无流动的“三无”土地使用制度的绳索捆绑下,使寸土寸金的黄土地,流失、浪费、锐减,却无动于衷。有了这种观念的人,他们似乎觉得很“方便”,领导一挥手,一签字,一块土地被划拨,从此,土地被判了“死刑”,十年、二十年,乃至百年,再也不会动起来,流起来,这是一种“神调”。在这种体制干预下,无偿使用,挥金如土,国土大片大片地被占、被毁、撂荒。在上海的黄金地段淮海中路,一块15亩的临街土地,闲置30年而不足为奇;在成都市中区的盐市口,一块6亩土地被荒废七八年,至今未有效地利用,无人痛心;在南京某校,1953年建校,调拨数千亩土地,直至1986年,大部分土地还荒着,无人问津这样的典型太多太多了!
中国在1949年巨大的社会变革之后,农村土地通过土地改革,由私有制演变成集体所有制;城市的土地收归国有。实际上,农村的土地也属国有,农民只有使用权,国家随时可以支配。一旦被征用,农民所得到的仅仅是有限的土地补偿费。
土地的无偿调拨,导致城市的土地浪费也十分严重。兴修机关、创办学校、筑公路、建铁路,以及城市建设,缺乏价值的观念,缺乏精打细算、节约用地的概念,不珍惜土地的现象举目可见。前几年,国家土地管理局对部分大城市用地状况调查表明,闲置地约占15%。倘若以1990年城市建设用面积1935万亩来计算,则闲置土地达289.3万亩。
毛泽东曾说过:“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可以说,几十年来,土地的浪费是共和国最大的损失,最大的失误!
怪谁呢?不怨天,不怨地,只因畸形的体制,脱离现实的幻想,盲目乐观,造成精神麻木、呆滞,导致对土地的蹂躏和践踏。
一个惊人的现象出现了!从1953至1966年,仅仅12年间,全国耕地就减少了2.6亿亩。12年,在历史上不过一瞬间,就是说,一刹那之间,中国的版图上,便抹去三个江苏省,两个广东省。这种情况,能不叫人吃惊吗?
由于大地的失宠,也就没有什么“土地卫士”,“土地爷爷”,土地既洒脱,自由自在,无人看管,也十分悲哀,像失去了“爱”的孩子,孤苦伶仃,任人欺诈勒索。倒也方便,政府部门没有专管国土的机构,更没有正式行使的法律法规,人们爱怎么就怎么,似乎土地成为毫无价值的“废物”。
历史教训,给当权者们作出这样的结论:土地无偿使用的弊端,导致土地锐减,资源浪费,经济发展缓慢,行政也罢,法律也罢,对此弊端无能为力!
这口气,在明眼的中国人心中,已经憋了数十年,是悔恨?是长叹?铁的事实教育了一批人,启发了一批人!中国人的心理出现不平衡,渐渐地鼓起勇气,大声疾呼:“再不让土地沉睡!”
于是,从神经末梢的躁动,发展到大刀阔斧的变革开始了:
于是,一场新时期的“土地革命”,从平原到山川,从神州的东部到西部,拉开了帷幕;于是,形势的急转、市场的飞跃,促使一系列属于土地的法律法规,接踵而来。
星移斗转。20世纪80年代,冲破层层禁锢的陈腐观念,被誉为新时期的“土地革命”,在中国大陆上,出现了惊天动地的场面。其时,崭露头角的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从无偿行政划拨到有偿转让批租。
一种崭新的观念,土地有偿使用的观念,随着十一届三中全会的一系列改革开放政策的出台,开始在中国这片沉睡的土地上萌发了,确立了!
1979年,是人们难以忘怀的一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们举手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萌发出一个令人振奋的概念,“与中国合营者,所占有的土地,应向中国政府缴纳使用费”。尽管在这个文件中,仍然是碍口失羞,遮遮掩掩地提出了一个“缴纳使用费”的新名词,但应该肯定,这是共和国诞生30年来,破天荒第一次推出“使用费”这个新名词。难能可贵啊!它表明中国人的观念,有了质的飞跃。
形势发展是令人叹服的,事隔一年之后的12月9日,国务院转发的《全国城市规划工作会议纪录》一文中,明确提出:“实行综合开发和征收城镇土地使用费的政策,是用经济办法管理城市建设的一项重要改革,它有利于按照城市规划配套进行建设,节约用地,充分发挥投资效果;有利于控制大城市规模,鼓励建设单位到小城市去;有利于合理解决城市建设和维护资金的来源。”
从观念上和理论上来看,都是十分鲜明而又有说服力的,三个“有利于”的提法,把土地的地位,土地的价值,明明白白地摆了出来。
国外的学者惊呼:“中国人觉醒了!”
是的,中国人终于认识了“级差地租”的概念,认识到土地有价值,继而要对土地实行有偿使用了!
随即,在一些城市陆续开始征收土地使用费。
随即,在深圳特区出现了土地市场的雏形。
那么,深圳是如何起步的呢?那是一段十分有趣的历史。
1980年,在中国南部边陲,诞生了深圳经济特区,中央拨资3000万元贷款,作为起动经费。规模是宏大的,港商、台商一个劲儿涌来。然而自身的经济实力薄弱,缺乏搏击长空的活力。
路在何方呢?人们如同“芝麻开门”一般,突然发现了财源:“卖”地!这并非他们的主观臆断,从理论上也找到了依据,列宁的著作中明确写着:“不怕租出格罗兹尼的四分之一和巴库的四分之一,我们就利用它来使其余的四分之三赶上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在国务院已出台的上述两个文件中,也明确了“土地有偿使用”的政策。
深圳人有胆有识!他们沿着深圳湾,划出一大片土地,招商、引资、合办轰轰烈烈,拉开了改革的序幕。
资金滚滚而来!
深圳开了先河!他们率先改革土地使用制度,试行土地有偿使用。1982年,旗开得胜,使用费收入1000万元。尔后,深圳人总结了经验,提出三种形式:协议、招标、拍卖。
“拍卖”,这一新名词儿提出之后,令人咂舌,在国外“拍卖”是家常便饭,在国内却像个古老的传说。
一千九百八十七年十二月一日下午,在深圳会堂门前,升起了一面拍卖的旌旗,鲜红的旗织上写着:
面积:8588平方米;
出让期:50年;
用途:商品住宅;
底价:200万元;
那情景热闹非凡,堂内堂外,挤得水泄不通,中央领导、企业家、经济学家深圳、上海、广州、重庆、武汉等市的市长,还有外商和中外记者,蜂拥而至。
在众目睽睽之下,经过17分钟的角逐,最后深圳市房地产公司力挫群雄,击败了42家竞争对手,以525万元夺得这块土地的使用权。
乌拉!人们欢呼雀跃,神州敲响土地拍卖的第一槌!
很快,改革的热浪,由南向北涌去,北京、上海、天津、广州、重庆等20多个大城市开始征收土地使用费。
从此,在神州冲破了土地不能批租的禁区,逐渐向土地有偿使用制度迈进。
应该说,这是第二个飞跃。1988年4月12日,七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数千名代表举手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草案》,将宪法第10条第4款中,把禁止出租的“出租”二字抹去,添了新的条文“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同年12月29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土地管理法》的决定,在修改中,增加了许多新的内容:“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制的土地的使用可依法转让,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这些决定,表明中国人的观念彻底转变了。“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已用法律的形势固定下来;表明人们对土地从野蛮的践踏,走向了文明、合理的利用这一发展方向。
土地使用制度的变革,是我国历史上破天荒的巨大变革。变革的突破点选择在“两权分离”,即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这一变革的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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