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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读遍红楼-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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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遍红楼》 作者:胡文彬
读遍红楼(第一部分)
卷首絮语
《红楼梦》是中国古典小说史上的经典之作,其永恒的魅力举世公认。令人困惑的是,二百年后的今日,这部伟大作品却被某些人视为中国谜语大全,视为可以任由宰割的羔羊,使《红楼梦》失去了血肉,成了一堆没有尊严的骷髅。这是中国学术的悲哀,也是民族尊严的悲哀!
在面对嘈杂喧嚣的“红学”热的时刻,作为一个有良知的、有责任感的《红楼梦》的读者不能不叩问:《红楼梦》究竟有没有自己的审美价值?红学是学术研究还是玩杂耍?进而叩问:我们的学人究竟要向那些渴求知识的大众们普及什么样的“知识”——是无公害的“绿色食品”还是毒素超标的瓜果梨桃。这既不是什么危言耸听,更不是有意去苛责某些“名家”,而是现实逼迫人们必须冷静地去思考,从高分贝的喧嚣中警醒,细心地去辨识那些“食品”的优劣与真伪。这种“制造”出来的“学术公共空间”让人们望而生畏,进而生厌!
我生性愚拙,智商一般。但我记得哲人说过:“大道无术,克世在诚。”做人做事,都应该如此,惟此才能对得起那个大写的“人”字。数十年来,我作为一个《红楼梦》的热心读者,悉心阅读这部人生的科教书。它使我认识了几千年宗法制度下的中国历史,同时透过那诗情画意般的“镜子”看到了人生的艰难与辛酸,也看到了一个人的脆弱与无奈。逃离固然是一种选择,但却是一种无奈的选择。正因如此,我爱《红楼梦》,也记下我每一次阅读时的心灵感光。然而,我并不敢大言不惭地说自己真正读懂了《红楼梦》,更不敢去枉担那个被一些人羡慕的“红学家”的虚名。我永远是《红楼梦》的一个忠实的读者!
我喜欢读短文,同时鞭策自己用短小的文字表达自己的阅读感受。我知道这样的文字在今日的某些“大家”的眼里算不上是“学术”,但只要读者大众认为有益于他们的阅读,那么我也就问心无愧了。
古人云:聚沙成塔,集腋成裘。本书就是在这一种心境下一点一滴地写出来,奉献给广大读者,希望广大读者喜欢。同时也希望读者批评、指教。
青山在,人未老!
2005年10月16日
写于京华饮水堂东窗下
祭曹雪芹逝世二百四十周年文
维公元2003年10月14日,岁在癸未玄月寒露后五日,嘉岁吉辰,举国红学代表百余人齐集北京宣南大观园,公祭中华伟大作家曹公雪芹逝世240周年。余以敬仰之情躬逢盛典,心潮澎湃,思绪万千,特为文以祭曰:
呜呼!曹公雪芹,遥想当年,籍甚芳誊。原本汉人,掳为奴隶,沦落入旗,世代包衣。忆昔公之高祖振彦从龙入关,军功显赫,变泰发迹。至公之曾祖玺始,久驻江南,三代四人,父亡子继,织造罔替,恩隆嘉惠,萱瑞崇锡!
噫!公生不逢时,繁华瞬息,广陵梦散,白下成忆。家遭突变,归旗还籍。十七间半,崇文旧寓。奈何时乖命蹇,运败无彩。告贷无门,燕市悲慽。衣食无计,离群索居。庐结西郊,衡门茅篱。绳床瓦灶,冷巷雨凄。然则公生而禀山川灵秀,丰神迥异,傲骨嶙峋,雄辩不羁。卖画沽酒,一洗胸臆。举家食粥,一病无医。霜剑凌弱,风刀相逼。年未五旬,魂归太虚。时在壬午,梦断除夕。哀哉雪芹,甲子四复,《梦》在人去。日月同悲,天地共泣!
呜呼!曹公雪芹,补天之才,为世所弃。壮志难酬,托之橡笔。梦觉红楼,血凝泪聚。十年辛苦,经天纬地。千古情痴,石头为记。笔力通神,传之美誉:情者无价,仁者无敌,旷世栋才,惟公伟奇!
呜呼哀哉!尚飨!
附记:是日,余参加公祭活动,面聆时贤高论,不胜唏嘘。归来灯下凝思神往,撰此一文,聊表缅怀之情云尔!
此书系自愧而成
——《红楼梦》作者的“负罪”感
在韦勒克(Rene Wellek)和华伦(Austin Warren)合著的《文学论——文学研究方法论》一书中有如下一段文字:“艺术作品最显而易见的原因便是它的创作者——作家。因此,对于作家个性和生活的说明,便成为了一种最古老的最完备的文学研究方法。”毫无疑问,这一见解也适于用来观察《红楼梦》与他的作者曹雪芹的个性与生活。
因此,读《红楼梦》不能不仔细品味卷首那篇“楔子”。这是文本中最直接和最完备的第一手材料。将这“楔子”读懂、读透,对于我们认识这部充满“雾障”的奇著会有许多帮助。
“楔子”不长,两次采用作者的“自云”,当是作者的“原话”。我们将作者的“原话”略加概括,告诉我们的内容有如下几个方面。
(1)作者生长在一个上承“天恩”下承“祖德”的世家大族里,曾经过着“锦衣纨绔”、“饫甘餍肥”的繁华生活。他曾受到“父兄”的教育和“师友规训”,有着很好的文化教养。
(2)作者成年之后,家道突然中落,致使他不得过着“茅椽蓬牖,瓦灶绳床”的困顿生活。这种天壤之别的变化使他“一枝无成,半生潦倒”。在他的内心里产生“实愧则有余”——即一种强烈的“负罪”感。
(3)因此,这位“废人”立志要把“当日”所见天下之女子“敷演”出一段故事来,不因自己的“不肖”而使闺阁精英泯灭,并以此“悦世之目,破人愁闷”。
(4)作者自云其创作方法,是“借通灵之说”将“真事隐去”,用“假语村言”,书中所用“梦”用“幻”等字“是提醒阅者眼目”。
最早阅读过《红楼梦》(《石头记》)的脂砚斋等人,对作者的“自愧”深怀同情,并不断在批语中指出来。例如正文中写到“无材补天,幻形入世”八个字时批道:“八字便是作者一生惭恨。”在“无材可去补苍天”之下又批道:“书中本旨。”在“枉入红尘若许年”之下批道:“惭愧之言,呜咽如闻。”最长的一条眉批是批在“有命无运,累及爹娘”之上。批云:
八字屈死多少英雄?屈死多少忠臣孝子?屈死多少仁人志士?屈死多少墨客骚人?今又被作者将此一把眼泪洒与闺阁之中,见得裙钗尚遭逢此数,况天下之男子乎?
故批者总结道:“此书系自愧而成!”(见第12回)
从作者“自云”到脂批批者,告诉我们作者的“自愧”不是“自弃”。曹雪芹同他同时代的知识精英们相比较,其伟大之处就在于他能从“自愧”中得到反省,找到“愧余”之后所用以表达自己人生体验的最佳形式和巧妙的方法。他的“自愧”成了他创作《红楼梦》的一种强烈的愿望和强大的动力,为中华民族文化宝库留下这部永远说不完的《红楼梦》!
我们读完《红楼梦》,深切感受到了作者那种强烈的“自愧”意识,但留给我们最可宝贵的启示是作者把“自愧”升华成一种高尚的道德感和时代的责任感。他歌颂了应该歌颂的闺阁精英,鞭挞了那个宗法制度所滋生的种种罪恶,揭示了那个制度必将灭亡的命运。他对每一个不幸的悲剧命运表达出无限的同情和不平。这一切说明了一个真理,即任何时代的作家都必须保持与时代对话的渴望,绝不能失去把握社会历史的能力。没有责任感、道德感的作家,必然是高高在上,以精英自诩,从而远离社会、远离时代,将自己融入琐碎的欲望之中,自然也就失去了作家的灵魂和自尊。
近几年来,媒体开始关注“诺贝尔文学奖”,不断发问:“为什么不发给中国的作家?”“什么时候中国作家能够获得此项殊荣?”……但我们却很少有人去反省本身是否有“自愧”意识,很少有人沉下心来用十年辛苦磨出一“剑”。金钱、名利、欲望不仅仅可以腐蚀那些政治人物,或者是那些缺少知识的芸芸众生,它同样可以腐蚀那些人们曾经寄予厚望的作家。
高楼大厦,灯红酒绿,固然可以让人们享受人生,它也可以消磨人的意志。茅椽蓬牖,瓦灶绳床,虽然清贫了一些,但却激励人的斗志,去实现人生的价值。
曹雪芹的“自愧”,为今日的中国作家们树立了最好的榜样!
2005年11月12日
通灵宝玉:一块被幻化的顽石
——《红楼梦》“楔子”的解读(之一)
凡是读过《红楼梦》的人都会记得第8回所写的“比通灵”的故事。故事是从宝玉到梨香院宝钗房中开始:宝钗“一面又问老太太姨娘安,别的姐妹都好,一面看宝玉头上戴着缧丝嵌宝紫金冠……另外有那一块落草时衔下来的宝玉。”宝钗因笑说道:
“成日家说你的这玉,究竟未曾细细的赏鉴,我今儿倒要瞧瞧。”说着便挪近前来。宝玉亦凑了上去,从项上摘了下来,递在宝钗手内。宝钗托于掌上,只见大如雀卵,灿若明霞,莹润如酥,五色花纹缠护。”
据宝钗所见,这“玉”的正面镌刻“仙寿恒昌、莫失莫忘”八个字,背后是“一除邪祟 二疗冤疾 三知祸福”十二个字。
贾宝玉整天带着的“通灵宝玉”形状、光泽、大小、文字,一一呈现在大家面前。那么这块“宝玉”又是从何处而来呢?小说特别指出:“这就是大荒山中青埂峰下的那块顽石的幻相。”出则既明,我们再读第1回前的“楔子”,不仅可知道“那块顽石”的来历,而且还可以了解它是如何成就了今日的“幻相”。
“楔子”中道:“谁知此石自煅炼,灵性已通,因见众石俱得补天,独自己无材不堪入选,遂自怨自叹,日夜悲号惭愧。”这是一块虽经煅炼却被遗弃的石头。但是它凡心偶炽,静极思动,苦求一僧一道携到人间“享受享受”。
那僧又道:“若说你性灵,却又如此质蠢,并更无奇贵之处。如此也只好踮脚而已。也罢,我如今大施佛法助你助,待劫终之日,复还本质,以了此案,你道好否?”
这段僧道与弃石的“对话”非常重要:(1)“通灵宝玉”的“本相”原是一块无材补天的“弃石”,其质蠢而又无奇贵之处,只能够作人的“踮脚”石。(2)“通灵宝玉”是僧道“大施佛法”之后的“幻相”——“念咒书符,大展幻术”变成的“一块鲜明莹洁的美玉,且又缩成扇坠大小的可佩可拿。”(3)僧道已说明“待劫终之日,复还本质,以了此案。”——石归山下无灵气。(4)“顽石”——“通灵宝玉”是趁神瑛侍者投胎之时被僧道“将此蠢物夹带于中”来到人间,而成为贾宝玉脖子上挂的“通灵宝玉”。将这过程简化一下,即可成以下图式:石头——锻炼后的灵物石——僧道幻术之后成灵物玉——人间的“通灵宝玉”。由此可以证明“通灵宝玉”是一块道地的假宝玉,只是因为“幻术”的力量才有了光泽,被人误认为真宝玉。
世间真玉少而宝石多,识真玉者少误宝石为玉者多。俗云:一日卖出三担假,卖不出一个真。故人间造假、以假充真,真假难辨,演成了常情!
假作真时真亦假,,这就是曹雪芹的感叹,也是《红楼梦》所给我们的一个重要的启示!
2005年11月20日
贾宝玉:前身是一块“美石”
——《红楼梦》“楔子”的解读(之二)
几年前,温州的张乘健和广州的胡联浩两位红学研究者不约而同地指出贾宝玉是“小名”,而非大名(或称学名)。这一点读者可以从《红楼梦》中找到多处证明。那么贾宝玉的学名又是什么呢?两位学者的答案则完全不同。张乘健在《贾宝玉大名考》(见张乘健《红楼梦与佛学》,中国文联出版社2000年1月版,第155—162页)一文中说:
我以为,贾宝玉的大名是贾瑛。《石头记》开篇早已写明贾宝玉是“神瑛侍者”堕落尘世的化身。按《玉篇·玉部》:“瑛,美石,似玉。”所谓“贾瑛”者——一块假的似玉的石头而已,可叹世人全不识本来面目,竟误认他为“宝玉”!
胡联浩在《贾宝玉的大名》(见胡著《红楼梦隐秘探考》,中国戏剧出版社2004年5月版,第39—42页)一文中认为:
宝玉名玑,隐“珠玑”,就是告诉我们,《红楼梦》通过作者“字字看来都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书中字字珠玑,“一字不可改”也。此外,“玑”字采用“拆字法”便是“几玉”,《红楼梦》就是写几个“玉儿”的故事:通灵宝玉、贾宝玉、黛玉、红玉、妙玉等等。
记得胡联浩兄曾在电话中同我讨论过这个问题,曾提出名瑛的见解,理由也是从“神瑛侍者”而来。成文入书之际又改为“名玑”,所以在文末特别说明:“贾玑一名似乎缺乏美学意义。笔者此文希望能起过(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我之所以注意到这个问题是受到联浩兄的启发。我曾认为贾宝玉的大名应是“贾玑”,证明就是那副“座上珠玑照目月,堂前黼黻焕烟霞。”但是几经斟酌之后还是转向了同意“贾瑛”之说。理由仍然是那个神话中写到的“神瑛侍者”,他是贾宝玉的“前身”,瑛字取于此。同时我还认为瑛字所具有的文本根据及美学意义比“玑”更好一些。前不久我发现梁简又帝《大壑赋》中有“江出濯锦,汉吐珠瑛”二句,使我更坚信宝玉学名当是贾瑛。贾珠、贾瑛之名盖源于此。
珠瑛皆为美石,属于“宝石”类而非真玉。《正字通》“珠”字解“宝石也”。李白《白胡桃》诗云:“疑是老僧休念诵,腕前推下水精珠。”《白虎通》认为“明珠为重宝。瑛,又称水精、水晶。”《玉篇…玉部》解“瑛,美石,似玉。”“似玉”因其美,而质为石,徒有光彩,而少神韵。正如刘大同先生在《古玉辨》(中国书店版)一书“石似玉者”题中所指出:
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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