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红楼梦魇 作者:张爱玲-第20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去找字形近似的人名,更不会自作主张代改。
当然原文是“晴雯”,否则此处宝玉叫人倒茶,袭人麝月秋纹碧痕,连几个做粗活的丫头不在侧的原因都一一解释过了,独有晴雯没有交代。去替母亲拜寿的如果不是晴雯,那么晴雯到那里去了?
第三十三回贾环向贾政解释他为什么乱跑:“只因从那井边一过,那井里淹死了一个丫头,我看见人头这样大,身子这样粗,泡的实在可怕,所以才赶着跑了过来。”金钏儿被母亲领了回去,投的井在府内,显然父母是荣府家人,住在府中。
第六十三回行“占花名儿”酒令,探春抽的签主得贵婿,众人说“我们家已有了个王妃,难道你也是不成?”显然早本元妃原是王妃,像曹寅的女儿,平郡王那尔苏的福晋。可见第六十三回写得极早。回内林之孝家的来查夜,反对宝玉叫“这几位大姑娘们”的名字:“虽然在这里,到底是老太太太太的人……”
袭人晴雯都笑道:“这可别委屈了他,直到如今,他还姐姐不离口,不过顽的时候叫一声半声名字……”林之孝家的笑道:“这才好呢,……别说是三五代的陈人,现从老太太太太屋里拨过来的,便是老太太太太屋里猫儿狗儿……”
袭人晴雯都是贾母给宝玉的,袭人又改在王夫人处领月费,算王夫人房里的人,这一席话当然是指她们俩。袭人不是“家生子儿”,除非早本不同,但是至少晴雯是“三五代的陈人”,荣府旧仆的子孙。
第二十六回佳蕙向红玉讲起丫头们按等级领赏:“可气晴雯绮霞他们这几个,都算在上等里去,仗这老子娘的脸,众人倒捧着他去。”晴雯的父母职位相当高。
原先晴雯并不是孤儿,十岁卖到赖大家,被赖嬷嬷“孝敬了贾母使唤”。她的出身于金钏儿相仿,而似乎父母地位较高。同是涉嫌引诱宝玉,被逐后一定也是羞愤自杀,因为倘是病死的,病中环境不够凄惨,就业没有探晴雯那样动人心魄的一幕。
晴雯的身世于下场改为现在这样,檀云在第二十四回代替了有母亲的晴雯。全抄本此回的“晴雯”是个漏网之鱼。此后檀云这名字还在第三十四、第五十二回出现过。第三十四回袭人去见王夫人,嘱咐“晴雯麝月檀云秋纹等”守护重伤的宝玉。挨打插入金钏儿事件后改写此回,顺便在宝玉房中婢女花名册上添了个檀云,照应前文,两次都是晴雯金钏儿分裂为二人的当口。
此外只有第五十二回有檀云。第五十二回是晴雯补裘,晴雯“正文”之一,足见檀云这名字与晴雯的故事关系之深。回内晴雯病中宝玉夜间不让她挪出暖阁去,自己睡在外床,薰笼搬到暖阁前,麝月睡在薰笼上。早上麝月怕老嬷嬷们担忧传染,主张把薰笼搬开。“麝月先叫小丫头子们来收拾妥了,才命秋纹檀云等进来,一同伏侍宝玉梳洗毕。”晴雯补裘想必是晴雯金钏儿分道扬镳后的新发展,所以又一提檀云,表示确有此人,不是第二十四回现找了个名字来作晴雯的替身。
原先晴雯的故事大概只是第三十一回与袭人的冲突,恃宠撕扇;发现绣春囊后有人进谗,被逐自尽。
金钏儿这人物是从晴雯脱化出来的。她们俩的悲剧像音乐上同一主题而曲调有变化,更加深了此书反礼教的一面。
金钏儿嘲宝玉一场,庚本夹批:“有是事,有是人。”又批她的对白:“活像。活现。”“有是事,有是人”这句的语气听上去像是此人只在书中出现一次。在现实生活里,这人后来不会是自杀的。金钏儿的下场本来属于另一个姿态口吻的晴雯。晴雯的下场改了,羞愤自杀的下场就等再找到一个合适的个性作根据,人与故事融合了,故事才活生生起来。此处借用这人的一件小事介绍金钏儿出场,十分醒目。
金钏儿的故事的形成,充分显示此书是创作,不是根据事实的自传性小说。此外还有麝月──第二十回写正月里丫头们都去赌钱了,宝玉晚饭后回来,只有麝月一个人在看家。宝玉问她为什么不去。
麝月道:“都顽去了,这屋里交给谁呢?”
庚本夹批:“正文。”这就是说,这是麝月的正文。眉批:“麝月闲闲无语,令余酸鼻,正所谓对景伤情。丁亥夏,畸笏。”显然麝月实有其人,是作者收房的丫头,曹雪芹故后四五年,她跟着曹家长辈畸笏住。回内宝玉替他篦头消磨时间,被晴雯撞见。明义“题红楼梦”诗二十首中有两首与今本情节不同,内中第八首如下:
帘栊悄悄控金钩,不识多人何处去。
留得小红独坐在,笑叫开镜与梳头。
书名“红楼梦”期的抄本中,是替红玉篦头──“篦头”不能入诗。
周汝昌认为这首诗还是写麝月。“按‘小红’一词,乃借用泛名,与红楼梦中丫头林红玉通称小红者无涉。‘小红’似始见于刘梦得文集卷第十‘窦夔洲见寄寒食日忆故姬小红吹笙因和之’诗题,后来被借用,如大家习知的姜夔‘小红低唱我吹箫’这一句诗,实亦暗用刘禹锡诗题中事,并非范成大赠他的青衣真个叫做小红,元人笔记所记,也大类痴人说梦。与明义交游唱和的永忠,其延芬室稿(乾隆四十四年卷)戏题嬉春古意册(郭诚四松堂集卷三有文为此册题记)绝句之七云:”扫眉才子校书家, 架亲拈当五车;低和紫箫吹澈曲,小红又泼雨前茶。‘即借名泛义的用法。又如同时人钱泳履园丛话’谭诗‘类所引马药庵赠婢改子诗第三首云:“多谢小红真解事,金筒玉碗许频餐。’亦正同其例。”(周汝昌“红楼梦新证”的一○六九页)
第二十四回宝玉初见红玉,刚巧他房里的丫头都不在,晴雯是她母亲生日接了出去。第二十六回小丫头佳蕙代红玉不平,因为宝玉病后按着等级发赏钱,她没份:“可气晴雯绮霞他们这几个,都算在上等里去,仗这老子娘的脸,众人倒捧着他去。”这两节内的晴雯都不是孤儿,父母在荣府当差,职位相当高,红玉这两场戏当然来自晴雯金钏儿还未一分为二的早本。早本“红楼梦”前已有金钏儿,因此一定有红玉这两场。
初见这一场快完的时候补叙红玉的来历:“原来这小红本姓林,(批注:”又是个林。‘)小名红玉,(批注:“”红“字切绛珠,”玉“字则直通矣。’)只因‘玉’字犯了林黛玉宝玉,(批注:”妙文。‘)便把这个字隐起来,便叫他小红。“林红玉这名字影射黛玉,黛玉也是怀才不遇,抑郁不忿。此处的批注庚、戚本都有。庚、戚本相同的批注都是较早的,明义所见的”红楼梦“里大概不会没有。即使没有,书中特别着重解释小红这名字的由来,予人印象特深。有了个小红,又是个突出的人物,明义诗中却用”小红“这典故,称麝月为”小红“,把人搅糊涂了,那太不可思议。
三详红楼梦是创作不是自传(之三)
“帘栊悄悄控金钩”,纱罗的窗帘白天用帐钩勾起来,正如竹帘白天卷起来,晚上放下。“不识多人何处游”,不知道到哪里逛去了。这句语气非常自然。显然是白画,丫头们都出去游园了。红玉“因分入在大观园的时节,把他便分在怡红院中,倒爷清幽雅静,不想后来命人进来居住,偏生这一所儿,又被宝玉占了。”她是自有大观园以来就派在怡红院打扫看守,当然各处都逛够了,所以只有她在家。第二十回麝月那一节,宝玉晚上回来,正月里大家都去赌钱,不是不知道到哪里逛去了,与明义诗中的时间与情况都不同。
明义廿首诗中还有更明显的与今本情节不符,如第九首:
红罗绣缬束纤腰,一夜春眠魂梦娇。晓其自惊还自笑,被他偷换绿云绡。
夜间袭人的红汗巾换了绿的。今本宝玉借用袭人的绿(“松花”)汗巾,换来疆域的红汗巾;夜间袭人系着的汗巾──没提什么颜色──被宝玉换了红的。改写的原因之一想必是男用汗巾不应当太鲜艳,所以蒋玉菡的汗巾本来是绿色;改为大红,作为婚礼的预兆更富象征性,小旦的衬里衣着鲜艳点也无妨。显然早本“红楼梦”还没有“茜香罗”这名色──茜草是染大红的颜料。第二十八回总批内的“茜香罗”当是收入一七五四本时改的。
明义的第八首诗是咏红玉,剩下唯一的疑点是廿首诗中只有这一首写书中人直呼其名。这是因为小红刚巧是泛指姬妾婢女的名词,正好用这典故。
第二十四回宝玉晚上回来,也是丫头们都出去了,只有红玉一个人在家,与早本“红楼梦”中红玉篦头,第二十回麝月篦头一节都是相仿的局面。除了白天晚上与众人出游去向的分别,这三段的异同如下:
①早本“红楼梦”中,丫头们都出去顽了,红玉独坐。宝玉显然不是初见红玉,否则不会替她篦头。
②第二十回:丫头们都出去顽了,麝月独坐。麝月是从小伏侍的,当然不是初见。宝玉替她篦头,被晴雯撞见了,当面讥诮他们。
③第二十四回:宝玉初见红玉。丫头们都出去了,为了各各不同的原因,不是游玩。红玉自后院走来倒茶,被秋纹碧痕撞见了,在宝玉背后责骂她。
各点都是③独异,①、②相同,除了被晴雯撞见这一点,不确定①有没有。
三段中①、②两段犯重,不会同时并存。②是今本,显然是根据①改写的。先③、①,宝玉自从初见红玉,又有一次白天回来,只有她一个人看家,长日无聊,替她篦头。今本初见这一场基本上与早本相同,形容她“倒是一头黑鬒鬒的好头发”(戚、全抄本;庚本鬒作真,缺“好”字)可见这是最引人注目的一个特征,也是她与宝玉下一场戏中的要角。
替她篦头当然远不及替麝月篦头亲切自然,又有麝月晴雯个性上的对照。如果替红玉篦头也被晴雯撞见了,红玉与晴雯一样尖利,倘若忍让些,也是为了地位有高低。晴雯与麝月地位相等,一样吃醋,对红玉就像是倚势压人,使人起反感。
麝月后来成为现实生活中作者的妾。她的“正文”──最能表现她的为人的──却是套用红玉篦头一段,显然是虚构的,不是实事。这是此书是创作不是自传的又一证。
但是麝月晴雯红玉金钏儿到底都是次要的人物,不能以此类推到主要人物上。书中有许多自传性的资料,怎见得不是自传性的小说?
第二十一回总批引“有客题红楼梦一律”:
自执金矛又执戈,自相戕戮自张罗。茜纱公子情无限,脂砚先生恨几多!是幻是真空历遍,闲风闲月枉吟哦。情机转得情天破,“情不情”兮奈我何!
末句引“红楼梦”末回情榜宝玉评语。下面又说作这首诗的人“深知拟书底里”。看来批者作者公认宝玉是写脂砚。而个性中也有曹雪芹的成份。第三回王夫人提起宝玉,说“我有一个孽根祸胎”,批“四字是作者痛哭”。
书中的家庭背景是作者与脂砚共有的,除了盛衰的变迁与“借省亲写南巡”,还有以祖母为中心的特点。曹寅死后他的独子曹颙继任江宁织造,两年后曹颙又早死,康熙帝叫曹寅妻李氏过继一个侄子,由他继任江宁织造,以赡养孤寡,因此整个这份人家都是为李氏与曹颙遗孤而设,李氏自然与一般的老院君不同。一说曹颙妻生了个遗腹子曹天佑,那么阖家只有他一个人士曹寅嫡系子孙。脂砚如果是曹天佑,那正和宝玉的特殊身份──在书中的解释是祖母溺爱,又是元妃亲自教读的爱弟。
第九回上学,“宝玉忽想起未辞黛玉”,戚本批注:“妙极,何顿挫之至。余已忘却,至此心神一畅。一丝不走。”没有署名,但是当然是脂砚了,原来黛玉是他小时候的意中人,大概也是寄住在他们家的孤儿。宝钗当然也可能是根据亲戚家的一个少女,不过这纯是臆测。
第二十八回宝玉说药方一段,庚本批:
前“玉生香”回中,颦云他有金你有玉,他有冷香你岂不该有暖香,是宝玉无药可配矣。今颦儿之剂若许材料皆系滋补热性之药,兼有许多奇物,而尚未拟名,何不竟以暖香名之,以代补宝玉之不足,岂不三人一体矣。己卯冬夜。
己卯冬夜是脂砚批书的时间。甲戌本将这条眉批移到回末,作为总评,下有笔不同的一行小字:“倘若三人一体,固是美事,但又非石头记之本意也。”“新编红楼梦脂砚斋评语辑校”(陈庆浩撰)将这行小字列入“后人批跋”。
第二十二回贾琏凤姐谈宝钗生日,凤姐告诉他贾母说要替宝钗作生日。下有批注:“一段题纲写德如见如闻,且不失前篇惧内之旨。最奇者黛玉乃贾母溺爱之人也,不闻为作生辰,却云特意与宝钗,实非人想得着之文也。此书通部皆用此法,瞒过多少见者,余故云不写而写是也。”似乎是棠村批的,引第十三回批秦氏死后阖家“无不纳罕,都有些疑心”:“九个字写尽天香楼事,是不写之写。棠村。”(署名为靖本独有)
第二十二回一段上有畸笏一条眉批:
将薛林作甄玉贾玉看书,则不失执笔人本旨矣。丁亥夏,畸笏叟。
这条批与贾琏凤姐的谈话无关,显然是批那条双行小字批注。那批注是解释贾母并不是移爱宝钗了,不过替黛玉作生日是意料中的事,所以略去不写。畸笏大概觉得这解释是多余的,钗黛根本是一个人,没有敌对的形势。
第四十二回回前总批也是钗黛一人论:
钗玉名虽二个,人却一身,此幻笔也。今书至三十八回时已过三分之一有余,故写是回,使二人合而为一。请看黛玉逝后宝钗之文字,便知余言不谬矣。
可能也是畸笏,批的士早本“红楼梦”或更早的本子,此回回数与今本有点不同。
畸笏编甲戌本第二十五回至第二十八回,在一七六七下半年或更晚。他移植散批扩充回末总评,此处把脂砚的一个眉批搬了来,后又在下面加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