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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壑难填 作者:丁一鹤-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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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房山区委办公室担任主任后,许志远很快被一个年轻女孩的靓丽身影吸引住了。上任之后的一天,沉浸在升官喜悦中的许志远正在办公室里暗自得意,突然响起的敲门声打断了他的思绪。一个高挑的身影闪进了许志远的办公室,向许志远呈上了一份机要传真件请他批示。许志远顾不上看机要传真,眼神却落在了眼前这个靓丽女孩的身上。这个正值青春年华的女孩长相甜美,气质高雅,一双会说话的眼睛羞怯地看着自己。许志远连忙找杯子给女孩倒水,却把水洒在了茶几上。
女孩走后,若有所思的许志远愣了一会神,然后摇摇头笑了,他没有想到,年近五十岁的自己会在一个女孩面前差点失态。但是,之后许志远在工作中还是慢慢了解了这个女孩的一些情况。
这个年轻女孩叫陈小姝,大学毕业后担任房山区委办公室机要秘书,至今未婚。成为陈小姝的顶头上司后,许志远忍不住对眼前这位既单纯又有内涵的女机要员想入非非,整天魂不守舍。
许志远没想到,陈小姝也在近距离观察自己。她发现,身兼两职的许志远不仅风度翩翩,而且是位极具亲和力的领导,更是当地有名的书法家。随着相处时间的增多,含苞欲放的陈小姝让许志远感受到了一种久违的激情。正当壮年的许志远显然难以抵挡陈小姝的诱惑,两人情思骚动,很快发展到有了性关系。
这是陈小姝除了男友之外的第一次外遇,这次外遇给她的身心留下了难以磨灭的记忆。陈小姝事后在日记中写道:“我本以为他是我非常崇拜的领导,现在我才真正发现他竟是我最钟情的男人。这一夜的身心交融刻骨铭心,我已经无法离开他……”
为顶头上司献身后,陈小姝动了真情,此后的每次交往,陈小姝都记录在自己的日记本里,并把日记本紧紧锁在自己的办公桌的抽屉里,而这些都是许志远所不知道的。她只是对许志远说:“你放心,咱们俩的事情只有咱们俩知道,我懂得怎么做到守口如瓶。”
也就是在与许志远暗度陈仓之后,陈小姝与房山区某单位机关干部佟健结婚了。但是,即使在新婚的日子里,陈小姝都要按照许志远的要求跟他云雨一番。当然,陈小姝把婚后第三天与许志远的这次幽会同样写进了“性爱日记”。
婚后的陈小姝刚开始既不向许志远伸手要权,也不向他要钱,一如既往地同他保持着两性关系。即使生了女儿后,陈小姝仍然无怨无悔地为情夫慷慨献身,这种痴情令许志远非常感动。
由于女机要员在处理婚外情上从不张扬,单位领导和双方配偶一直没有察觉到许志远和陈小姝的私情。
痛下杀手,一场畸恋伤害了谁
但是,这种情人关系维持了几年时间之后开始变异,陈小姝开始从感情到职位向许志远提出各种各样的要求,许志远觉得要在自己的单位与情人周旋,有些力不从心,两人慢慢出现了裂痕。许志远和陈小姝幽会的次数明显减少,再也没有以往的甜言蜜语。而沉浸于此的陈小姝也发现了这个问题。
为了不失去情人,陈小姝使出了自己失策的一招,不但给许志远的女儿发恐吓短信,还到许志远家里大闹,弄得满城风雨。为此,许志远把陈小姝叫到办公室,关起门恶狠狠地训斥了一顿。
陈小姝的日记显示,她想利用许志远的身份使自己得以提升。但提升的梦想一直没有实现,她逐渐由爱转恨,并有报复的计划出现在日记中。
根据案卷材料记载,陈小姝经常踢开许志远办公室的门进去大闹。有时候她还在楼道里大声叫喊。甚至陈小姝有一次爬上办公室的窗户,两条腿向外坐着,后被对面办公楼里的人发现通知了区委办公室,才将其劝下。
第六章 性爱日记, 揪出政协副主席(3)
为此,陈小姝两次被送进精神病院。她在日记里提到,她怀疑是许志远安排的,因此对许志远的恨意进一步增加。
陈小姝本来就满腹委屈,如今情人竟对她恶言相加,更让她无法忍受。由于怒火攻心,陈小姝精神崩溃。最初是整夜失眠,后来患上神经官能症,最后不得不住进精神病医院。好在陈小姝不知情的丈夫陪在医院精心照顾,百般安慰呵护,让她的神志渐渐恢复了清醒。
但是,出院后的陈小姝并不死心。2005年12月16日,陈小姝再次给许志远的女儿发出了一条短信。许志远的女儿知道这个女人跟自己的父亲有关系,她立即跑到许志远的办公室哭诉。此时,许志远无可奈何地说:“我也不瞒你了,我对不起你们娘俩,你不要再问这个事了,我会处理好的。”
由于陈小姝大闹天宫,许志远有情人的事情闹得满城风雨。事情到了这个程度,许志远想到陈小姝不会善罢甘休,于是,他开始悄悄实施自己的杀人灭口计划。
许志远想到了自己原来的司机刘小明。刘小明后来离开许志远干起了个体,先是开了个饭馆,结果赔光了老本儿,他找到许志远求助,许志远给他借款10万元,他搞了一个涂料厂。
刘小明赚了钱没有忘记恩人。2006年新年刘小明带着10万元来许志远家还债。许志远告诉刘小明,自己眼下遇到了一个坎儿,如果处理不好,自己这一生就彻底垮了。最后,许志远说出了被陈小姝死死纠缠难以脱身的事。
“你明说,怎么办?由我来!”刘小明问。
“我就是盼着别让她再缠我了!”许志远说。
刘小明想想,会意地点点头:“放心吧,我肯定让你满意。”
分手的时候,许志远没有接受刘小明还回的10万元钱,说:“这钱你拿回去,等于你为我帮忙的犒赏。”
1月27日早晨,刘小明打电话给许志远。许志远说:“好吧,我发短信约她,你在涂料厂等她好了。反正你们都熟悉,她不会有戒心的。”
接着许志远给陈小姝发了个短信:“速来涂料厂,我有事急需与你面谈。”
大约晚上8点的时候,陈小姝发来短信:“姓许的,你可把我害苦了!”
许志远从这个短信里已经猜测到,刘小明已经与她见了面。于是他又给对方回了一个短信:“平安顺利,好自为之。”后面的情况许志远就不太清楚了。后来许志远给刘小明打电话问情况怎么样,刘小明说:“做完了,没什么问题。”
根据许志远的供述,警方逮捕了刘小明。刘小明被捕后供述“陈小姝按照许志远短信上的内容来到了我的涂料厂。我的工厂在城外比较偏僻;正赶上过年,工人们都放假回家了,所以厂里就我一个人,很方便。”
“她进了我的办公室以后,我起身锁上房门,告诉她,你等一等,也许他一会儿就来了。她坐下来脱下外衣,我已经拿起事先准备好的绳子走到她跟前。她腾地站起来问:你要干啥?我说我得把你绑起来。不然,许主席来了,你跑了,跟我要人怎么办?她说:我干吗要跑?我怕他?我说,那我也得绑你。我还告诉你,在我这荒郊野外,除了你我没有第三个人。所以你只能乖乖地听我的话。”
“她不再反抗。我开始捆她。刚把她手捆起来,她突然说,停!给我松开!我问,你干什么?她说,我得给他发个短信。她发完短信,我把她绑了起来……”
接下来,刘小明就双手扼住了陈小姝的脖子直到她窒息。为焚尸灭迹,刘小明在房间内架起木柴,洒上助燃的油漆、涂料开始焚尸。由于火大烟浓,刘小明被熏呛得透不过气来,两眼红肿,只好把火熄灭,将焚烧了一半的尸体扔在那里,锁上房门,赶到医院去看急诊。等他回到涂料厂时,已经天黑。
他进了屋戴上口罩、护目镜,继续点火焚尸。一直折腾到下半夜,才把尸体烧成粉灰。之后就是清理作案痕迹,把所有的粉灰收拾起来装箱,然后将箱子扔到垃圾场。天亮之后,他将屋子彻底地清洗了多遍。但他仍然不放心,索性在第二天又找来几个装修工人把屋子做了一次彻底的装修。
刑侦人员勘查了那个焚尸灭迹的屋子,终于在纱窗的网格和排风扇上发现了人体脂肪。刘小明自以为做得神不知鬼不觉,若不是那本“性爱日记”,陈小妹失踪之谜有可能永远石沉大海。
第六章 性爱日记, 揪出政协副主席(4)
当庭翻供,铁证如山其罪当诛
当佟健发现陈小姝留下的日记后,他拿着妻子的日记直奔区政协,要求与许志远见面,工作人员打电话报告了许志远。许志远的回答十分干脆:“不见!”
佟健吃了闭门羹,心中盛怒难平,径直奔向房山区纪委。几天后,区纪委把情况向上级汇报,立即引起了北京市纪委的高度重视。在接受调查时,面对组织出示的日记本,许志远一再为自己辩解称:“我与她的关系是维持了好几年,但后来就疏远了。最近半年多来,这种关系就断了。”
办案人员一次又一次地查看日记本后发现,案发前不久,陈小姝依然与许志远有来往,且矛盾突出。日记中陈小姝多次称许志远:“骗子!不得好死!我不会放过你的……”
与此同时,在许志远的手机里,警方提取了一条陈小姝失踪后发给许志远的短信:“姓许的,你可把我害苦了!”发信时间正是陈小姝失踪出走的那个日子、那个时刻。
办案人员又一次找许志远谈话:“你手机上收到的短信是怎么回事?”一句问话,让许志远顿时紧张起来。
办案人员:“你们闹翻以后,她是不是不依不饶?”
许志远叹了口气:“是她太过分了!她不但给我女儿手机发恐吓信,还到我家大闹,弄得满城风雨,她把我逼上绝路了……”最后,许志远向办案人说出了刘小明。
在许志远被市纪委“双规”的日子里,办案人员不仅查明了许志远涉嫌雇凶杀人问题,而且还查出了他借职务便利涉嫌收受贿赂的犯罪问题。
许志远被移送司法机关后,矢口否认他在市纪委“双规”期间供认的收受贿赂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发生了180度的大转弯。究竟是什么原因使许志远发生了如此变化?经过调查得知,许志远被关进看守所以后,监号里有人问他是什么原因被关进来的,他如实相告,于是有人告诉他:“你完了!你准备后事吧,你死定了!”
许志远听了万念俱灰,一蹶不振。他首先想到的是:“说也是死,不说也是死,那就……等死吧……”
专案组再一次提讯许志远的时候,首先向他明确指出:“不论你的案情怎样严重,你的认罪态度对你将来的命运绝不是毫无意义。你必须明白,是认罪伏法还是顽抗拒供,肯定会直接关系到法律对你的判决,这个主动权是握在你个人手里的。”许志远陷入沉思。随后,许志远开始交代问题。
2007年6月22日,许志远雇凶杀人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在法庭上,刘小明当庭翻供,不承认许志远指使他杀人,说当时只是想把陈小姝叫过去劝她不要再闹下去,这样对谁都不会有好处。
刘小明说,他把陈小姝接到涂料厂后,将其绑住就去做饭,后有人敲门,进来的男子自称姓李,说来接陈小姝。他没理会,继续回屋做饭,等他再回到房间时,陈小姝已不见了,床单上都是血。后来他将床单放到铁桶里烧了。
庭审中,许志远也供述了一个从未说过的情节。他说陈小姝从他那里走后,他给刘小明打电话让他当天不要动手,因为陈小姝是从他办公室离开的。但刘小明说再不动手就没时间了。打过电话后,他心里很不踏实,就到区委办公楼附近拦了一辆出租车,给了50元钱让司机到刘小明的涂料厂去。
许志远对此的解释是,派个车过去,是给陈小姝一次逃生的机会,万一陈小姝能够从刘小明的涂料厂跑出来,就可以正好遇见出租车而逃走。刘小明承认两人确实在那个时间通过电话,但许并没说让停手的事。
许志远的律师在法庭上称,许志远指使杀人证据不足。律师认为许志远虽说过“灭了她的心都有”,但只是停留在口头和心里。许志远没有唆使刘小明去杀害陈小姝,也没有明确的要求和具体的实施计划。许志远的律师在辩护中还认为被害人陈小姝有重大过错,并指出陈小姝期盼许志远的特殊照顾,未能得逞后产生报复想法,给许的家人造成了重大伤害,对矛盾激化负有直接责任。
而在庭上,由于刘小明翻供,他的律师当庭更改了辩护词,临时为他做了无罪辩护。刘小明的律师表示,目前没有陈小姝死亡的直接证据,只有刘小明的口供和排风扇扇片上的人体脂肪。而刘小明否认杀人焚尸,那就更没有了陈小姝死亡的证据。律师还认为检方的证据有瑕疵,在没有找到陈小姝尸体的情况下,只是从人体脂肪成分的鉴定来认定为陈小姝所留,没有科学根据。刘小明的律师认为应该定陈小姝失踪而不是死亡,对刘小明应无罪释放。
除被控雇凶杀人,许志远还被控受贿50余万元。
2008年1月1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许志远雇凶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许志远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法院依法决定对其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刘小明因犯故意杀人罪,被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法律的利剑之下,许志远必须为自己的恶行付出沉重的代价。
第七章 学者高官, 受贿当成劳务费(1)
作为农业部学者型高官,农业部农垦局副局长兼农业部产业化办公室副主任丁力的受贿特点与众不同。虽然他受贿数额只有区区50万元,但他受贿却带有政府中层官员“有权受贿无权办事”的普遍特点。而他对“拿企业钱”的观点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算受贿,拿钱先不办事,等别人把事办成之后自己落个顺水人情,事情不成就把钱退给人家,反正自己不出头,拿钱不算受贿。
因此,无论在双规期间还是在法庭上,丁力都坚称自己虽然拿了钱,却没有为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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