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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吧,房间 作者:林白-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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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红的头发已经长了寸把长,她的头看起来像一只刺猬,这种不长不短的样子总是最难看的,还不如全秃的时候别有一种妩媚和性感,还有一种决绝的悲哀之美。再加上有陈冲《诱僧》正领风骚,秃头也算得上是一种时髦,只有不长不短才最尴尬。 

        她的气色和心情好起来就开始照镜子,有时她用摩丝把头发贴紧,把难看的刺猬头弄成一个勉强能算得上是一种发型的超短发型,有时为了配合这个发型,南红就会化上妆,她抹上一种明亮的口红,这时立即就会显得年轻些同时也漂亮些。这时南红就会说,我将来要去南非。她把南非的图片贴在床头的墙上,那是开普敦的海滨风光照,蔚蓝的海水和白色的房子,它们那么小地站立在南红的床头,就像一只诱惑的眼睛闪烁不定。 

        我从来就觉得南非是个没法去的地方,虽然确实有这样一个地方,但我们很少听到有人要到那里去,也没有看到有熟人或朋友,或者朋友的朋友,熟人的熟人从那里回来,它在我们的意识中就成了与美、澳、加等国处在不同世界的不同质的事物,它跟南极或北极或者珠峰相似,只是少数人为了特殊的目的才去的地方,对大多数人来说,把它们当作一个象征还是一个童话都无所谓,反正我们永远都不要到那里去。 

        南红在深圳混了两三年,对诗歌、绘画以及一切跟文学艺术沾上边的东西统统都丧失了热情,唯独对南非的向往没有变,这是她最后的一点浪漫情怀,一点就是全部,就因为她还有这点东西,我觉得她还是以前那个南红。我是一个对远方虽然有幻想但定力不够的人,我十八九岁的时候曾幻想有朝一日能去南极,到了二十多岁又幻想去西藏,到二十八九岁就什么都不想了。一次怀孕和打胎就把任何幻想都打掉了。南红在经历了人流、放环大出血、盆腔炎之后还对南非矢志不渝,确实很不容易。 

        她没有给我看老歪的照片,我不知道是不愿意给我看还是根本就没有,我觉得可能是后者。深圳给我的感觉是一个频繁更换男朋友的地方,没有什么需要记住,永世不忘,也没有时间来记取,异性的照片或合影不光没有必要,而且是十二分的多余。对于一个新的朋友,你把两个月前的旧照片往哪里藏呢?而且藏着又用来干什么呢?一边拍照下来一边又不得不尽快处理,实在是自己给自己找麻烦。南红给我看的照片几乎全是她一个人的,有骑马的、打保龄球的、穿着泳装坐在游泳池边的白色沙滩椅上的、站在欧洲情调的度假村前的,等等。其中骑马那张她曾寄给我,当时她刚到深圳不久,工作还没有找到,就照了这样一张春风得意的照片,穿着一套黑色卡腰的衣服,有点像专门的骑士装,还戴着一顶呢帽,虽然看上去不伦不类,但由于骑在了马上,脱离了庸常的日常生活,看起来也不觉得太怪。马是一匹褐色的高头大马,十分高大漂亮,跟电视赛马场面中的那些世界名驹相比毫不逊色,与此相比,旅游景点那些供游人骑坐拍照的马根本就不能算马,它们的驯服、无精打采、麻木不仁彻底丧失了马的本性,即使没有那些人气太重的旅游背景它们也显得虚假。在我的印象中,南红似乎是从N城一头冲上广州近郊那匹油光水亮的大马,然后回眸一笑,进入一种当代的浮华和浪漫之中。 

        老歪的头部就在这片喧嚣的繁华中浮现出来,我觉得他属于那种虽说不能算丑但亦不能算周正的年轻人,既不蠢也不聪明,有些瘦,偏矮,但在深圳的街上还走得出去。南红说他有一个大姐在北京的一家什么杂志社,这家杂志社既有外资,又有上层的后台,在深圳搞了一个办事处,办事处实际上只有老歪姐姐一个人,她一年中只有两个月在深圳,房间总是空着。于是老歪兴致勃勃地从南昌的一家工厂的技术科辞了职,来给办事处看房子,他志得意满地通知他的师范大专班同学,他要去闯深圳了。 

        在90年代初,大哥大和轿车日益成为男人是否成功、是否有地位、是否正在干事而不是游手好闲的必要道具,它们的普遍使一切女人感到没有这两样东西的男人根本就不是男人,老歪的道具简直就是从天而降,专门在办事处八成新地等候着他,他在街头气氛的裹挟下,三下两下就把公家的财产在心理上变成了私人的。在我的印象中,深圳的大多数女人在接受一个男人的开始,总是收拾好自己,坐上一辆由男人开来的车,去赴一次晚餐,她们春夏秋冬穿着裙子,像影视里高雅的欧洲女人那样侧身进入车里,坐稳后才把小腿抽进去,但这种小腿往往粗短、肥厚、笨拙,完全不像广告里出现的那样标准美腿的修长、瘦削、优雅和神秘。不过这就是大街上的感觉,她们遍布在深圳的大街上,坐上男人的汽车,吃男人请的晚饭。 

      有关的两个词:孤寒,衰 
        南红说在深圳,只要是单身女人,就经常会有男人请吃饭。从早茶到晚饭到消夜,没有人请吃饭的女人是可悲的,说明你特别老或者特别丑。不请女人吃饭的男人则是可耻的,说明你不会开心或者是穷光蛋。深圳这样的地方聚集了无数各种年龄的单身男女,这是一个来“闯”的地方,闯就意味着抛家别舍,只身前往。在这个只身闯荡的城市里,谁都有一份被注定了的孤单,这点孤单像空气一样,可以随时忘掉,又可以随时跑出来,可以随便地压在心里,又可以无限地膨胀和弥漫,搞得昏天黑地地让人难过。 

        有谁愿意在高速运转的一天之后独自吃饭呢?有谁愿意在输赢未卜的一天开始之前一个人吃早点呢?未免暗淡和低调了啊。一个人开始又一个人结束,这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这个词就是:孤寒。 

        孤寒是最要不得的,是人之大忌,谁被人说了孤寒,那就真是惨到底了。这世界除了干力气活的就只有书生这一类人可以理所当然地称其为孤寒,没有人会觉得他们惨到底,因为书生就应该是这样的,清清苦苦地读书做学问,秀才人情半张纸。但这些来闯深圳的人都不是来做书生的,而是要赚大钱得富贵,他们中有不少人本就是能人,有着一身的本事:有些虽本事不太大,但在原来的地方失了意,失了意就是一种刺激,正憋着劲要长本事,有的既没有本事又不曾失意,但有的是求富贵的雄心;最末流的什么都没有,却有混生活的无限好兴致,以及同样求富贵的侥幸心理。这许多来闯深圳的人来了是要炒股、开公司、发大财,他们决不能让人认为自己孤寒,且不说他们抛妻别子孤身在外需要一个女人身体的温暖,他们也还有一种对外表明身份和地位的需要,这情形跟必须拥有轿车和房子一样,你可以不坐这车,但你不可以没有,没有就是孤寒。在深圳,身为男人却要打的出门,是件没什么面子的事情。 

        拥有女人就像拥有房子和汽车一样,决不是什么虚荣心,而是一种身份,是成功男人的标志。谁能说标志是虚荣呢?拥有的女人,或者说陪你吃饭的女人越年轻漂亮,气质越好(闯深圳的男人大多数受过高等教育,懂得欣赏女人的气质,他们知道身边转着俗不可耐的女人的男人无疑是向世人宣布自己是没文化的暴发户)、档次越高、种类越多、更换越频繁就越是成功。这点不需要谁来指明,所有的人都是这样看的,几千年来就是这样,以后还将是这样。 

        而女人对成功男人的环绕同样不是虚荣心,不是男人们所指责的势利眼。一个成功的男人和一个失意的男人是完全不同的,在他们身边的女人会把这种不同一下就嗅出来,并且在心里将它们放大,再在与亲密女友的窃窃私语中再一次放大,好的会更好,糟的就更糟。成功男人的从容、镇定、骄傲以及由此带来的气质不凡就像光环一样美化了他们,又像阳光,使他们的周围的空气会比较轻、比较流畅,站在他们身边的女人(那些美丽年轻又没有什么头脑,靠男人的宠爱而获得成功感的女人)会因此容光焕发,自豪之情油然而生。这样一种成功的人被称为有福的人,福分这种东西是天之所赐,并不是人人有份的,只有少数人才有,他们由福星高照直接变成福星,谁跟着他们就会有好运气。 

        那些失意的男人总是心情不好,他们既尖刻又脆弱,一点也容不下成功的人,他们总是要在女人跟前骂倒别人以变得高人一头,他们总以为自己比别人聪明十倍,有无数的计划但从来干不成任何一件事,他们怨天尤人因而心理阴暗,他们即使身边有女人也总是担心她们走掉,这种担心使他们患得患失、形容猥琐。一个总是失败的人被称为“衰”,在北方有一个相应的词:晦气。若是跟衰人在一起混难免不沾上衰气,难免不处处倒霉。是人都不愿倒霉,对女人当然也不能苛求。那些失意的男人即使在明亮的阳光下也是灰扑扑的,失意就像一种病毒,侵入了失意者的五脏六腑,损害他们的机体,它们在体内繁殖、膨胀,逸出体外像毒雾一样缭绕不散。 

        失意的人永远也不想让别人知道他的失意,他们总是要把失意藏起来。他们起码要在吃晚饭的时候不要显得那么孤寒,他们虽然没有自己的住宅和轿车,但是请女人吃饭却是必需的,这使他们看起来不至于孤寒,而不孤寒就是得意的开始。两个人吃早茶又两个人吃晚饭,或者消夜,男人有机会在女人的面前高谈阔论,将不着边际的勃勃雄心变成一种虚假的自我感觉,既迷惑女人也迷惑他们自己。 

        这是多么壮丽的景观!无论是得意的男人还是失了意却不愿意别人知道的男人统统都要请女人吃饭。在深圳,这座充塞着玻璃和钢铁的大峡谷的都市,阳光在玻璃上变换了颜色,装饰灯如瀑布般流泻,满街跳荡着金银铜铁的光芒,尘土的颗粒也在这光芒中熠熠生辉,变换着橙黄、橙红、金色、黄色、白亮、红色等种种色彩,它们从容地从地面上升,升腾到空中,从容而轻盈,女人或者男人从这些光中走过,像风一样拂动这些轻如烟尘的颗粒。光尘弥漫直到深夜。 

      一切都是从请吃饭开始的 
        销售部的女孩是离老歪最近的女孩,他走进大酒店的方形旋转门就会看见她们,他走在大堂里也会看见,他走进电梯间也总是看见,他不乘电梯走楼梯也会看见一个那样的女孩地从上面步行下来,她们的高跟鞋碰在铺有地毯的楼梯上没有发出声响,的声音是老歪根据女孩的高跟鞋和下楼梯的步态想象出来的声音。女孩们不管在大学里多么野性不羁,走路蹦,来到深圳不出半个月,就会认同一种白领丽人的步态。老板或整个社会要求坐写字间的女孩穿正规的裙服和高跟鞋,于是她们一穿上这身行头就自然地挺胸收腹,把下巴收到一定的角度,把步幅调到一定的幅度并且走在一条线上,衣服(行头)确实是很重要的,环境(舞台)也是很重要的,女人被男人的目光训练得对衣服有了一种近似于本能的敏感,进入一套时髦裙服里马上就有了白领丽人的感觉,加上又有电视剧和周遭的榜样,她们身着行头出现在酒店的大堂、电梯、写字间里,脚后跟的声音清脆悦耳。 

        老歪看到那样一个白丽女孩清脆悦耳地走下楼梯,她们的纤足和小腿总是最先撞入往上走的老歪的眼睛里,它们像一片繁花之中两瓣奇妙的肉色花瓣,散发着异香,闪耀着一种半明不暗类似于瓷器那样的光泽,富有弹性地从上方向他飘来,它们靠近、擦身而过、远离,那个女孩目不斜视,傲然走过。 

        老歪在大酒店的四层,珠宝行的销售部在五层。老歪一头走进销售部的写字间,他看到女孩们没有坐在自己的方格里,她们像首饰盒里的珠宝一样挤在一起议论一支口红的颜色,她们的长相、身高、肤色、三围各个不同,像各种珠宝的成品那样各有千秋。后来有女孩跟老歪打招呼,后来有女孩把各种款式的金项链、戒指、戒面、戒托的样品拿给老歪看。老歪说:我买了还不知给谁戴呢? 

        老歪要请众女孩吃饭。 
        众女孩是五个女孩。五个女孩有四个有人请了,剩下的一个就是韦南红。南红不是很年轻,也不是很漂亮,她像所有被N城的水土造就的女孩一样皮肤有点黑,鼻子有点塌,如果不是她学过两年美术打底,比较会打扮自己,会扬长避短,若是她素衣素脸走在大街上,看起来会同深圳土著女子差不多。深圳是什么?不过是一个小镇,跟乡下基本上算一回事,加上岭南的水土,无论如何也养不出堪与江浙、四川、北方(湖南以北就是北方)相比的嫩皮白肤的水灵女子。但南红化了淡妆又披着长发,遮住了她由于方形而显得有些坚毅(这是一个褒扬的词,其实南红的性格中缺乏的正是毅力什么的,她经常贪图享乐,想要好吃好玩,因此她的脸型体现出来的东西也许称之为“犟”更合适)的半边脸,这是一个春末夏初的日子,在深圳,春天就是夏天,秋天也是夏天,只有冬天不是夏天。在这样一个像夏天的春天的日子里,南红穿了一件低胸紧身黑色长袖T恤,下身穿了一条暗红大花长裙,这使她看上去苗条而挺拔。下班时分的写字间又像舞台后忙碌的化妆间,女孩们纷纷打开化妆盒,对镜补妆,她们边补妆边向楼下张望,那里有各种车,从桑塔纳一直到真皮外壳的卡迪拉克,她们知道哪辆车是来接她们哪一个人的,哪些车将永远不是。有车接的女孩心里踏实,在一片踏实中她们消失不见了。 

        女孩们一消失似乎光线也暗了下来,光线暗了一点点就变成了黄昏,在有女孩的房间里这种暗有些暧昧和撩人,这种暗不同一般的暗,它失去了一些光,却加进了一些浓厚的东西,像茶一样,又有点像煽情的背景音乐。总之这黄昏的光线使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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