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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工具 作者:[英]培根 著 许宝湀 译-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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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把这一点表现得更好,那就是用肥皂把水调黏,吹以苇管,就把水吹成一种气泡之宫,并且由于有空气参加在内之故,竟固结到可以甩出相当远而不破裂。
①但最好的表现还在霜和雪,它们都是由水形成,都属流质,但其固结的程度竟至几乎可以用刀加以割切。
②所有上述这些事实都毫不模糊地暗示出:所谓固结与流动都只是流俗的概念,都是相对于感官的;而事实则是一切物体当中都固有一种要求避免中断的倾向;不过这种倾向在同质的物体(如流质)
③当中是微弱无力,在异质复合的物体当中则较为活跃而强烈,理由就在异质相接就把物体结在一起,同质透入则使物体解体和松弛。
另举一例。假定所举的性质为相吸性,也即物体相互靠拢的那种性质。在查究这个性质的法式当中,一个最可注意的触目的事例就是磁石。
但是亦有一种与相吸性相反的性质,
①若以蚕茧浸水,还能吹成一种远远更加胶黏坚韧的气泡。
Porter在其论‘丝制品’的著述中曾提到有关此题的一些奇异的实验。
②弗勒指出,培根没有注意到,大概不论什么物体,只要在温度有足够增减的条件下,都是可以变作固体、液体或气体的。参看二卷三三条下有关的注。——译者③弗勒指出,培根以为液体比固体有较多同质性,这是错的。黏着力之所以在固体中比在液体中使出得较强,理由盖在其能率因被由热而来的推拒力所对消,乃随温度之增加而降减。
黏着力绝不是在异质物体中比在同质物体中较大,它之使力正是在同一性质的分子之间。——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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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不相吸性,那是存在于同类质体之间的。
例如铁不吸铁,铅不吸铅,木不吸木,水亦不吸水。这里所要说的隐微的事例却是装置上铁的磁石,或毋宁说是这样装置起来的磁石中的铁。自然界中一个事实是,一个装上铁的磁石在一定距离之外并不比一个未装上铁的磁石具有较大的吸铁力量。可是如把铁拿近到与装铁磁石中的铁相接触的地方,那就看出装铁磁石所能牵引的铁的重量要比未装铁的磁石所能牵引的大得多。这是由于两铁系属同类质体之故。而铁之中的这种动作在未应用磁石以前却是完全隐而不彰的。
①由此我们就看明白,交合的法式在磁石中是活跃而强烈,在铁中则微弱而隐伏。还有一例。我们曾看到,一枝不装铁头的小木箭,经由重的机括发出,能比装有铁头的同箭钻入木质(如木船边缘之类)更深。这亦是由于两木系属同类质体之故。
②可是木头之中的这种本性显然一直是隐伏的。同样还有一例。虽然从整个物体看来,空气和空气或者水和水都不显著相吸,但一个水泡在另一水泡靠近时就比在那一水泡远离时较易解体。
①在《新工具》出版以前,伽利略已经说明接极子借产生一种更完善的接触而起作用,参看“DialogideiSistemimasim”
一文,见《伽利略全集》,(GiornataTerza,Florence,一八四二年版,第一卷第四四○页)。
(弗勒指出,事实是真的,但所举理由则纯出虚想。磁力为什么凭借接极子而增加,其真正的理由在Ganot的《物理学》(第一二版,第七一八节)中可找到说明。这个例子是完全不对的。——译者)
②弗勒注解说,据Clifton教授提示,培根所述事实如果不错,这或许是由于木箭轻,因而运行速度较大;也或许是由于铁头箭的游隙比木箭的游隙较大。——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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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亦是由于水和水以及空气和空气之间有交合的欲望之故。
①应当指出,这种隐微的事例(如我已经说过,它是最有暗号效用的)以在物体的细小和精微的部分中展示得最为显著,理由是那较大的体量是要遵从较普遍的法式的。这一点在适当的地方就会讲到。
②
二六
(五)能资组成的事例——这也叫作手制式的事例。
③。。。。。。。。。。。。。这种事例是把所举性质的一个单独种别组成一种较狭的法式。
由于真正的法式(那永远是能与所举性质对等掉转的)位于深处,不易寻找,于是事情的各种情况以及人类理解力的脆弱性就要求对于一些特定的法式④——那是把某组某组的事
①弗勒注明,两气泡接触而破裂或有时合一起来,这许是由于许多原因合起而致,毛细管的吸引则是其中之一。——译者②参看二卷四八条中第七种运动,即“大趋聚运动”。——译者③克钦引赫薛尔的话作注释说:“在培根的分类中,所谓集体的事例不外是一些带有普遍性的事实,或具有某种程度的普遍性的法则,其本身就是归纳的结果”见(《自然哲学论》第一九四节)。他又指出,在培根的体系中,性质怎样又能有所谓较狭的和较大的法式,似乎殊难理解。若抛开他之追求法式不论,这些事例确是最可宝贵的。不过可怪的是,开勃勒的三条法则那时已经出版,却不见培根加以引用。那些法则正是他所讲的集体的事例,并帮助了牛顿以后发现那条更加普遍的万有引力的法则。培根绝不借数学来作例解,亦很少借同时人的发现来作例解。——译者④弗勒注释说,这里所谓较狭的或特定的法式,相当于第一卷中所谓最低级的公理或某些较低程度的中级原理(例如,参看一卷一○四条)。
它们可说是对于某一性质就其种属的(虽然仍是普遍的)例证所作的定义。看本条末节。——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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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虽然不是全部)集合在一起而形成某种公共概念的——不要忽略过去,而要勤谨地加以注意。因为凡是能把一些性质联合在一起的东西,纵使所联合的并不完全,总是为发现法式铺平道路的。因此在这一点上有用的事例就具有不可轻视的权力,也享有某种优先权。
但在这里必须使用很大的警惕性,切不可使人类理解力在发现了那许多特定法式并据以确立了对所举性质的剖分和分划之后,就满足而停留在那里,不仅不复进而对大的法式谋求合格的发现,反倒认定性质根本就是多面而分隔的,从而就把任何更进一步将性质加以联合的工作视为多余的精细和倾向于抽象而加以拒绝或抛在一边。
举例来说。假定所举性质为记忆,①或是刺起和帮助记忆的东西。在这里,所谓能资组成的事例就是这些:首先是秩序或配置,这显然是能帮助记忆的。其次是人工记忆中的借题或所谓“所在”。这“所在”可以依这字的本义来解,那就是如门边、墙角、窗下以及类此等等;也可以是一些所熟识的和知名的人,或是任何其他所喜悦的东西(只要把它们安置在某种秩序之内)
,如动物、植物、文字、字母、剧中人物、历史伟人以及其他等等,虽然它们的合用程度和便利程度各
①弗勒指出,这个例子与一卷一二七条联系起来看,颇有意味,这表明培根之举例已不复限于其哲学改革的范围即通常所谓自然哲学之内。
培根关于记忆和帮助记忆的一般学说,见其另一著作“DeAugmentisScientia-rum”第五卷第五章。
这里所描述的某些精神现象以及一些人工帮助记忆法,现在都可用联想说(doc-trineofAsociationofIdeas)来解释。——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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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不同。这种人为的所在对于记忆有惊人的帮助,能把记忆提到远高于其自然的能力。第三是韵文;韵文是比散文较易念会和记住的。从这一组三个事例,即秩序、人为的所在和韵文,对记忆的帮助的一个种别就组成起来了。这个种别可以确当地称为无限性的切断。因为当我们力图回忆一个事物也即把一个事物重复唤上心头时,假如对于所寻觅的东西没有什么预存的概念或感认,那么我们就得东寻西觅,跋涉无尽,到处徘徊,好象是处于无限空间之中。但若一有任何确定的预存概念,无限性就立刻切断,记忆也就无须游历得那样远了。而上述三个事例正把这种预存概念指得极其清楚而且确定。第一个事例说,那必须是合于秩序的东西;第二个事例说,那必须是与固定的所在有某种相合之处的影像;第三个事例说,那必须是叶韵的字:这样一来,就把无限性切断了。以上是说这样一组事例组成了这第一个种别。
①还有其他事例则给我们指出帮助记忆的第二个种别,譬如说,凡把智力方面的概念和感官连在一块的东西(这正是记忆术中最常用的方法)都能帮助记忆。另外一些事例还可组成第三个种别,那就是说,凡事物给人印象时系通过强烈的情绪,例如引起恐怖,引起惊叹,引起羞耻,引起欢喜等等,那亦能够帮助记忆。还有一些事例则给我们指出第四个种别,那就是说,凡事物印入人心主要系当人心在感受前后都属清明纯净、无物萦怀的时候,就如儿时所学事物,就睡以前所想事
①弗勒注明,这个种别,在“DeAugmentisScientiarum”一书中叫作‘记号’,描述比此处较详,并作有例解。见五卷末尾。——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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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①还有初次所遇事物,那都在记忆中保存得最为长久。还有另一些事例组成第五个种别的帮助,那就是说,若有一群情况或点划可资把握,那也有助于记忆;例如写作中有句读,分段落,诵读时发高声,有音节,就是这样。最后还有一些事例给我们指出第六个种别,那就是说,凡劳人期待、提起注意的事物比那迅速掠过的事物能在记忆中保存得较久;例如,你把一段文章读二十遍,并不容易记住;可是假如你在读时每隔一会试背一次,想不起时再看原书,这样只读十遍就能记住。
综上所述,可见对记忆的帮助有六种较狭的法式:一是无限性的切断;二是智力的事物向感觉的事物的还原;三是心在强烈情绪下所感受的印象;四是心在空洞清闲状态下所感受的印象;五是可资把握的一群点划;六是预先的期待。
再举一例。现在所举的性质为味觉或尝味。在这里,下述诸例就是所谓能资组成的事例。凡生来没有嗅觉的人都不能以味觉去感知或辨别腥臭的或腐臭的食物,同样亦不能感知或辨别调上大蒜或调上玫瑰等等的食物。还有凡鼻孔偶然为黏膜炎所障碍的人也都有上述情形。还有,像上述黏膜炎患者,假如他们当有臭的或香的食物在口腭时以猛力醒出其
①弗勒注明,这现象的产生大概是由于我们在睡眠中还重复地回到那些思想,虽然一醒已忘记是那样。这属于这样一类现象,在Leibnitz称之为“朦胧的意念”
,在Hamilton称之为“隐秘的精神变种”
,在Carpenter称之为“无意识的大脑活动”
,在Lewes则更加适当地称之为“下意识”。在睡眠中,心实际仍在施展其力量,虽然人已完全忘记这种施展;我们每能在指定的时刻从睡中觉醒,这就是一个很好的常见的例证。——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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鼻涕,他们就立刻能够觉知那个臭味或香味。
①这些事例于是就给出也是组成味觉的这样一个种别,或毋宁说是一个分枝,那就是说:所谓味觉,一部分乃不外是一种内里的嗅觉,从鼻子的上部孔道下达至口和腭。
②但另一方面,甜、咸、苦、辣、酸、涩等类的滋味却又是那些缺乏嗅觉或嗅觉受阻的人们能够和别人一样知觉到的。合起来看,我们就可以明白,所谓味觉乃是一个内里嗅觉和一个精细的触觉力量的复合物。
③
关于后一点,这里就不讲了。
还有一例。假定所举性质为传送属性而不混合质体。在这里,光这事例给出或组成这类传送的一个种别,热和磁石则给出或组成另一个种别。因为光的传送是临时的,原光一经移去,传送立告停止。
④而热和磁性则当其一经传递到或毋宁说是激生于一个物体,在运动的来源移去之后还在那里居
①弗勒注解说,这些事例许是稍经夸大了;但从其为真实来说,那可用Bain的一段话来加以解释:“所谓滋味,顾名思义,实仅影响味神经,所以不论鼻孔张闭都是一样的。
不过许多有味之物同时也是芳香的。
在呼气伴同咀嚼的动作中,特别是当吞咽之后的一刻,芳香的分子被带入鼻腔,于是影响嗅觉,或说是使其香气能感觉出来。这个结果正是我们所谓香味。有些东西,例如肉桂,经咀嚼后并不发出滋味而只发出香味,换言之即只发出一种香气。“见所著《感官与智力》一书,第三版,一五八至一五九页。——译者②弗勒指出,可是必须记住,尽管嗅觉和味觉是密切相联,尽管两个器官也紧密相近,它们却仍是完全各自有别的。——译者③弗勒注明,味觉和嗅觉究竟以何种方式起作用于器官,这点还模糊未明,但大概各为化学作用。至于触觉,当然是全体五种外部感觉的共同条件,尽管它们在特征上各不相同,尽管它们彼此之间也不能相互还原。——译者④克钦注明,光线不留存于空气之中,热线则为空气所阻留。参看二卷一三条第三五项事例。——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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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和保存相当一段时间。
总之,能资组成的事例是应享有很大优先权的,因为它在形成定义(特别是特定的定义)方面与分划和剖分性质方面都有很大用处。
关于这一点,柏拉图有句话说得很不坏,他说:“凡深知怎样去界定和怎样去分划的人就该视为神”。
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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