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菊花与刀 作者:(美)本尼迪克特 著,孙志民,马小鹤,朱理胜 译-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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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吃奶。”“你瞧,那个小男孩在笑话你,因为你是男孩,却仍要吃奶。”那些已经二岁或者三岁、四岁还在闹着要母亲奶头的孩子,一听到有大孩子走近的脚步声,常会突然放下奶头,装出不感兴趣的样子。
这样哄骗孩子,催促孩子早点成为大人的事,并不限于断奶。从孩子能听懂对他所说的话时起,这些方法在任何情况下都是司空见惯的。男孩哭泣时母亲会对他说,“你不是女孩”,或“你是男子汉”。或者她会说“看看那个小孩,他不哭。”如果来客带来一个孩子时,母亲会在自己孩子的面前,爱抚这个来访的孩子,并说,“我想要这个宝宝做妈妈维孩子,妈妈想要这样伶俐听话的孩子。你已经大了,可还尽干些傻事。”于是那个母亲的孩子会跑过来扑向母亲,并经常会用拳头捶打着母亲,哭着叫喊道:“不,不,我们不要任何别的小孩。我会听妈妈的话的。”如果一二岁的孩子吵闹或不迅速做某事时,母亲会对男的来客说,“请你把这个孩子带走好我们不要这样的孩子。”来客会出色地扮演其角色。他会装样要把这个孩子带出屋子。孩子会尖声喊叫,向母亲求救。这时他就像疯狂似的。当母亲认为哄逗已达到效果时,她会态度温和地把孩子拉到自己身边,让孩子发狂似地保证今后要学乖。这种小把戏有时也会用来对付五六岁的孩子。
哄逗还采取别的形式。母亲会走到其丈夫身边,并对孩子说:“我喜欢你爸爸超过喜欢你。爸爸是一个讨人喜欢的人。”孩子的嫉妒暴露无余,并试图插入父母之间。他的母亲说:“你爸爸不满屋喊叫,满房间乱跑。”孩子抗议说:“瞎说!瞎说!我也不做那样的事。我乖。因此妈妈会喜欢我的吧?”戏演到这儿就够了,父母相视一笑。他们不仅这样哄逗男孩子,也这样哄逗女孩子。
这种经验成了肥沃的土壤,用它来培植对嘲笑和嫌弃的恐怖心,而这种恐怖心在日本成年人身上是表现得十分突出的。要说山小孩何时懂得自己在被逗弄是不可能的,但他们迟早会懂得的。他们一旦懂得自己受了嘲笑,便害怕随之而来的会失去一切可靠与熟悉的东西。在他成年以后,当受到别人嘲笑时,他会记起童年时代的这种感受。
这种逗弄所以在二至五岁小孩身上引起较大的惊慌,是因为家确实是保证安全、允许孩子任性撒娇的避风港。父母之间在体力与感情方面实行彻底的分工,所以他们很少在孩子面前表现为竞争者。母亲与祖母承担家务共识育孩子。她们都毕恭毕敬地对待孩子的父亲,尊崇孩子的父亲。家庭等级制度中的长幼尊卑是明确的。孩子也知道长者的特权,男人对女人的特权,兄长对弟弟
吗?
的特权。但孩子在幼儿期受到家庭中每个人的溺爱。如果他是男孩,那就更加如此。无论对于男孩还是女孩,母亲都是在任何时候、任何事情上予取予求的对象,如果是三岁大的男孩,他甚至可以向母亲大发雷霆。他从来没有对父亲表示过反抗,但他有时把在被父母逗弄时所感受的一切和他对“被出卖”的愤恨通过对其母亲和祖母大发脾气而表示出来。当然并非所有小男孩都发这种脾气,但不论是在农村家庭还是在上层阶级的家庭中,这种脾气都被认为是三至六岁孩子所具有的共同性格。幼儿锤打其母亲,尖声喊叫,蛮横之极,最后是扯乱母亲心爱而又漂亮地挽扎着的头发。他的母亲是个女子,而他虽然只有三岁,却无疑是个男子,他甚至可以对母亲尽兴地寻衅。
对父亲孩子只能表示恭顺的态度。父亲对孩子最代表高贵等级地位的杰出模范,用日本人常用的措词来说,“作为一种教养”,孩子必须学习对父亲表示适当的敬意。日本父亲干预子女的训育几乎比任何西方国家中的父亲都少。训育孩子的事掌握在女人手中。父亲向幼儿表示自己意志时,通常只向孩子递一个沉默的眼色,或只给以简单的训戒,而且这种情况是极少出现的,所以孩子往往会立即照着去做。父亲可能会在空闲时给其孩子做玩具。在孩子会走路后很久,他间或会带着孩子出去兜兜——如同母亲也做的那样,他并会对这种岁数的孩子偶尔负起美国父亲通常托付给其妻子的保育责任。
Section 3
孩子们对待其祖父母可以随心所欲,尽管他们也是尊敬的对象。祖父母并不担当训育孩子的角色。但是当祖父母反对孩子们父母对孩子教养太松时,他们会自己来充当这种角色,但这会成为产生巨大摩擦的原因。祖母通常一天24小时都在孩子身旁。孩子的祖母和孩子的母亲围绕孩子进行竞争,这在日本家庭中是常有的事。若从孩子的观点看,他受到双方的讨好。若从祖母的观点看,为了支配媳妇,她经常利用孙子。而对孩子的母亲来说,生活中最大的义务是使婆母满意,不管祖父母如何娇宠孩子,她也不能提出异议。祖母常在母亲说了不再给糖果之后又给孩子糖果,并有所指地说“我的糖果不是毒药”。在许多家庭中,祖母会给孩子一些母亲搞不到的东西,并比母亲有更多的空闲时间逗孩子玩。
哥哥姐姐们也受到要宠爱弟妹的教诲。日本人完全了解下一个孩子出生时上一个孩子就面临我们称之为“失宠”、的危险。被挤走的孩子很容易把他不得不让出母奶和母亲的睡铺给新来者这一事实与新生儿联系在一起。在新生儿诞生之前,母亲对孩子说他将有一个真的活宝宝而不是“假冒”的娃娃。他被告知说现在他可与爸爸而不是与妈妈一起睡了,而这被描绘成一种特权。孩子兴致勃勃地为新生儿做各种准备。孩子们一般都真诚地为新生儿的诞生感到高兴与兴奋,但也会有相反的情况出现,而这被认为完全是意料之中的事,并不值得特别担忧。被排挤的孩子可能抱起新生儿向外走,并对其母亲说,“我们把这个宝宝送给人家吧”。母亲回答说“不,他可
是我们家的宝宝呀。所以大家要好好地喜爱他。宝宝可喜欢你啦。也请你一起来帮助照看宝宝吧。”这种小小的拌嘴,有时会在相当长的时间内重复多次,但母亲们似乎对此并不那么忧虑。在多子女的大家庭里,防范这种事态的一个因素会自动地出现;中间隔开一个的兄弟姐妹以较紧密的纽带相联结。老大往往是老三最爱戴的照看人和保护者,老二对老四也是如此。弟妹们会隔开一个地亲近大哥哥或大姐姐。在七八岁之前,孩子的性别对这种排列组合一般无多大影响。
所有日本孩子都有玩具。父母和一切亲朋好友都会给孩子做或买玩具及其附属物,在穷人中玩具实际上不费什么钱。小孩子们用玩偶和其他玩具来玩做饭、结婚和过节等游戏,往往他们在开始游戏之前先要彻底地议论一下怎样才是“正确”的大人做法,有时还将争论之点提交母亲裁断。当发生争吵对,母亲往往会援引“贵人行为理应高尚”的古训,叫大孩子向小孩子让步。这对常说的话是“为什么不败中取胜呢?”母亲这话的意思是如果大孩子将其玩具让给小孩子,年小的孩子很快会得到满足并转向其他东西;然后接受母亲劝导的孩子就会获得玩具,尽管他曾放弃它,这是三岁的孩子也能马上理解的事。或者母亲的意思是要大孩子在将要玩的主仆游戏中假扮一个不受欢迎的角色,那可以使大家玩得有趣,而自己也能从中享受到乐趣。甚至在人们成年以后,“败中取胜”这个道理在日本人的生活中也是大受尊敬的。
除了训戒和哄逗的方法外,使孩子分心和将其注意力从目标上转移开来的方法在儿童训育中也占重要的地位。甚至经常性地给孩子吃糖果一般也被认为是转移注意力的手段之一。随着小孩接近于上学年龄,各种“治疗”法被利用起来。如果幼儿脾气大,不听话或好吵闹,母亲便把这个幼儿带到神社或佛教寺庙里去。母亲的态度是:“那么我们一起去参拜请求治疗吧”。这常常成为一次愉快的远足,进行治疗的神官或僧侣郑重其事地与孩子谈话,询问他的生日和烦恼。然后他退到里面去祈祷,不一会又回过来宣布已经治好了,有时说孩子顽皮是因为有一种寄生虫或一只昆虫,所以除掉虫,今后就会变得文静了。他给孩子治病,并让他完全痊愈后返回家里。日本人说“这能管用一段时间”。甚至日本孩子得到的最严厉惩罚也被视作“药”。这就是把一种叫做干艾的粉末在孩子的皮肤上堆成一个锥形,然后烧它。这会留下终身的伤疤。这种艾灸是自古就在东亚一带广为施行的疗法,在日本也惯于用艾灸来医治各种病痛。灸治也能医治环脾气和固执,六七岁的少年可能会受到母亲或祖母以此种方式进行的“治疗”。在难治的小孩身上可能会进行两次,但治疗小孩的顽皮很少进行三次艾灸。灸治并不是“你这样搞的话,我就要揍你。”这一意义上的惩罚。但它远比挨揍更令人伤心,孩子因而懂得了他不可能顽皮而不受惩罚。
除了这些对付顽童的方法外,还有各种教授必要的身体技能的习俗。他们十分强调指导者用自己的手扶着孩子的身体做出各种动作,孩子必须消极顺从。在孩子两岁之前,父亲摆弄孩子的腿使他摆出正坐的姿势——膝弯曲,脚背朝地。孩子起初觉得很难不前后倒下,特别是因为正坐训练的一个不可缺少的要素是强调身体一动不动。他不得动弹或改变姿势。据他们说学习坐的方法是放松身体,处于被动状态。由父亲把着孩子的脚放到正确的位置上去的做法强调了这种被动
性。必须学习的姿势不仅仅是坐法,睡的姿势也须学习。在日本,妇女对睡觉姿势非常谨慎,如同美国妇女很谨慎地注意不让自己裸体被人看见一样。日本人对让人看见裸体入浴一点也不感到羞耻,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政府为争取外国人承认日本而对裸体淋浴的羞耻感大加宣传时为止,但他们对于睡觉姿势的谨慎心是十分强烈的。女孩子必须学会双腿并拢端庄而睡,不过男孩在这方面享有较大自由。这是把男孩女孩分开训练的头几个规则之一。在日本,如同几乎所有其他要求一样,这一要求也是在上层比在下层严格。杉本夫人谈到过她自己经历过的武士家庭的教养,她说:“从我记事的时候起,夜间我总是注意安静地把头搁在我的木头小枕上……武士女儿被教导在任何时候,即使是睡觉时也不能失去对心灵或身体的控制。男孩子即使呈一个‘大’字型地伸开手脚睡觉也无妨;但女孩必须呈谨慎、“文雅的‘’字型曲身睡觉,这表现出‘自制伪精神’……。” 【杉本,稻垣钺子;《武士的女儿》,道布尔。佩奇公司,1926年,第15、24页。——原注】日本的妇女曾告诉我,她们的母亲或保姆在夜间安排她们上床睡觉时,怎样把她们的四肢放置得整整齐齐。
在教授传统的书法时,师傅也把着孩子的手写字。这是“为了给孩子以感受”小孩在能够认字、更不用说写字之前,便学会了体验受控制的、有节奏的活动。在现代同时要教授许多学生的情况下,这种教授法不再像以前那样重要,但仍在使用。鞠躬、握筷子、射箭、在背上缚个枕头以代替婴孩,这一切都可以通过把着孩子的手移动以及使孩子的身体摆出正确姿势的方法来教授。
除了上层阶级的子女外,孩子们在上学之前可以与近邻的孩子一起自由玩耍。在农村中,孩子们从不足三岁起就结交玩耍的小伙伴,甚至在町与都市里,在车来人在的街上和汽车的车厢孩子们也以惊人的自由玩耍着。他们是享有特权的人。他们闲荡于商店中,听着大人的谈话,或者玩跳房子游戏或者玩手球。他们聚集于村子的神庙内,在庇护神的保护下安全地玩耍。女孩和男孩一起玩,直至他们上学,或上学后二、三年。但最紧密的关系则可能存在于同性别的儿童之间,尤其是同岁儿童之间。特别是在农村,这些同年纪人的集团是伴随终身的,比任何其他集团维持的时间都认。在须惠村,“随着性兴趣的减弱,‘同龄人’集会成为人生中留下的真正乐趣。须惠村的人们说,‘同龄人”比老婆还亲近。” 【恩布里,约翰旻暋缎牖荽濉罚 190页。——原注】
这些学龄前儿童的游伴相互之间是毫无拘束的。从西方观点来看,他们的许多游戏带有不知羞耻的猥亵性。孩子们具有性方面的知识是由于大人谈话的随便,同时也因为日本的家庭是共同住在一所狭窄的房子里。此外母亲在逗孩子玩和给孩子洗澡时不时地提起孩子的生殖器,当然是男孩的生殖器。日本人并不谴责儿童的性游戏,除非是在不好的地方与不好的伙伴一起玩。手淫也不被认为是危险的。儿童的游伴也无拘无束地相互说坏话——长大成人后就会成为一种侮辱的坏话——和自夸——长大成人后就会引起极度耻辱的自夸。日本人温和地笑眯眯地说:“孩子们是不知‘耻’的”。他们还补充说:“正因为如此,他们才那样幸福。”这是小孩与成年人之间
里,
的一条鸿沟,因为说一个成年人“那人不知耻辱”,就等于说他是无耻之徒。
Section 4
这种岁数的孩子们相互说对方家庭和家产的坏话,他们特别夸耀自己的父亲。“我爸爸比你爸爸强”,“我爸爸比你爸爸聪明”,这是通用之语。他们会为了各自的父亲而大打出手。这类行为在美国人看来几乎不值一提,但在日本,这与孩子们听到的关于他们的谈话适成鲜明对此。成年人每次提及自己的家庭就说: “都舍”;提及邻居之家则说“贵宅”;每次提及自己的家族都说“鄙家”;提及邻居的家族则说“贵府”。日本人也一致承认在儿童时期的数年内——从儿童游伴形成之时到小学三年级即孩子九岁这段时间——他们专注于自我本位,这有时是用“我扮领主,你扮侍从”、“不,难道我是做侍从的人吗?我应做领主。”这样的方式来表现的,有时又以自我夸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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