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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时刻-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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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实际上是一个弱势群体。这个群体在从大约 1995 年到现在,工作和事业其实都是在一种“扭曲”的氛围里面进行的。也许当我们老了的时候,再回头来看,可能都会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会有这样一群人?这样一群“游离在体制之外”的人?我们到底为这个社会做过什么?
凭什么同样的工作,我们可以拿高工资坐空调房?就因为我们高考的时候运气好?
太大的问题我们不在这里讨论,那是第 4季和第 5季的事。在这里我们只想说,既然都已经走上了这条路,就还是应该要珍惜老天爷和父母给予我们的一切。不要把自己的工作当成是一种资本,工作仅仅是赚钱讨生活的工具而已。它本身不会给你带来一个好生活,只有通过它赚来的钱能够给你一个好生活需要的物质条件,仅此而已。
一个幸福的人生和你从事什么工作没有必然联系。很多外企白领在生活中完全是 loser 。方雅是不是 loser?我们不知道,这个问题只有她自己能够回答。
表哥骂了她的这天晚上,她通宵没有睡觉,一个人静静的想了一夜。其间还给我打过电话,当时我明显听的出来她内心世界已经起了很大的变化。在 2003年的这个春节前夜,她想通了很多很多事情,以后的人生之路,也许会不再一样……
这就是《最后时刻》第二季取名为《沪江不眠夜》的原因。 30 多年前,她的妈妈离开上海, 30 多年后,她回到上海。在这个日新月异的“国际大都市”,我们祝福曾经的小资 MM 方雅能够生活幸福,至少能比她红颜薄命的妈妈幸福。我们 70s这代人里面的女孩子,学习成绩好一点的,上了大学进了外企的,或多或少几乎都有过和方雅一样的人生想法和心路历程。在此和各位姐妹共勉!
《最后时刻》第二季《沪江不眠夜》全文完
后面的话:= 1。是不是感觉“我靠怎么就完了?”呵呵,这是我们有意为之的。《沪江不眠夜》其实不能算是一个故事,叫作一篇记录文比较合适。这个第二季是我们作为一个“必须存在”的东西送给所有 70s女同胞的。
2。方雅后来的经历:她在 2003 年夏天,通过表哥以前在中行的一个同事介绍,进了一家日本银行的上海分行,作一份和 Marketing差不太多的工作。我 2003年在上海见她的时候,她刚刚去那里上班。后来有没有再换过工作,这个已经超出了《青春》和《最后》的范畴,在这里就不做说明了。她在 2003 年年底结婚,至于老公是不是《沪江不眠夜》中出现过的那几个人物,或者是另外的小伙子,这里也不做说明了。(我们要避免一些和现实的冲突,请大家谅解)
3。真情告白:这个是在文中提到过的,呵呵。怎么说呢,我不知道大家认为我会在这个 section里写些什么东西。我想写的可能会出乎一些人的意料,尤其可能会让很多小 P孩大吃一惊……
我认识“方雅”,和她变得很熟的时候,是西安 1997 年的冬天。那时候我已经和“程璐”分手,而方雅也没有谈朋友,我们经常在一起玩。不过那时候仅仅只是朋友关系,而且经常在一起的同时还有两个人:大傻和“赵侠”。赵侠在大三以后就没有怎么住校了,住在她西安的亲戚家。这个亲戚是本系统西安市局的,和大傻家在一个单元。 So ……所以那时候大家就很熟,呵呵。
后来在北京碰到方雅,两个人在一起了 4、 5个月。这段经历是很自然发生的,不存在什么你追我、我追你之类的事情。就是这个“很自然发生”,让当时年轻的我们都没有意识到这意味着什么。如果我说一句“我和她是最合适的”,会不会招致无数程璐粉丝小 P男生痛殴?呵呵……
《初恋故事完整版》在很多地方,对人物有程度不一的美化。我们的初衷其实是想记录下来 70s人那段难忘的青葱岁月,在其中当然要突出的就是“爱情”和“友情”(对男孩子来说,可能更难忘的应该是“友情”)。也许是我们的功底欠佳,也许是我们对大学那个纯真年代的回忆太过美好,所以造成了很多阅读者(尤其是小 P孩)看了过后“中毒”太深,认为我和程璐的故事应该是最难忘的……这个让我们有点哑然失笑。
我想说:我和程璐,虽然那段经历的确刻骨铭心,的确终身难忘,但是我们两个人其实都知道,我们根本不合适!这是两条平行线,永远都不可能交合在一起的。具体的原因在《最后时刻》已经出了的这 1、 2季中有很多阐述,在后面的几季中都还有一些交待。其实你只要是有过相同经历的 70s人,都能同感。(我和程璐最后还是终于见了面的,是 2005 年在广州,详情见第 5季)
但是和方雅就完全不一样,和她实际上才是真正“很有可能结合”的。要说错过,和方雅的错过才更让人惋惜:当时我和她在北京的时间只有小半年,太短暂,刚刚互相“磨合”的差不多了,她又必须要回上海去了,只能分开。后来我在广州,也争取过到我们公司的上海那边去,但是 BOSS 不同意,老子就只能留下来了。也打过电话想问她愿不愿意到广州来,但是我自己都开不了口,她回上海是背负了很多长辈意愿的,根本不可能为了一份“还没上过床”的感情又跑到广州来。等我们的骗钱公司完蛋,老子终于可以抽身了的时候,她又已经准备要结婚了……所以最后两个人只能在浦东酒店里“折腾一夜”,然后最终告别,不再联系。
无论从成长经历、学历、工作环境、性格因素等等这些哪一方面考虑,我和她都是最合适的。说得直白一点,“更有共同语言”,因为我们都是外企男女,很多时候更能理解彼此的想法……和程璐,工作以后的我们还可能有什么共同点吗?就算老子 2000 年去了广州,找到了她,又能怎么样?读到这里的本系统哥们儿,或者是各大“本系统”的系统子女,应该都能理解:在那种环境下,出身是一个难以逾越的坎……而且这个都还不是最主要的,最主要的是我和程璐在工作以后已经越走越远,根本不可能还有什么共同语言了。“程大姐”是国家干部,根红苗正,说话都要打官腔的,你觉得这样一个“保鲜模范”和老子这种对朝廷“有点意见”的社会人士可能在一起吗?
方雅确实没有程璐那么完美,比较小资,比较作,比较爱花钱,比较“爱喝咖啡”……但是我们两人之间没有根本性的矛盾点。至少,我说今天新闻联播上胡大爷比较萎靡,方雅会配合一句“可能昨天晚上运动过量”,要换了程大姐,可能只会被甩个白眼“好的不学,就知道看这些!”方雅的那些毛病对我来说根本就不成其为问题:小资,没关系,你小资你的,我吃我的回锅肉;作,也没关系,老子专医作女;爱花钱,老子挣好了,这是应该的;喝咖啡,没事,我来竹叶青……
决定两个人是否合适,性格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在《青春》和《最后》里面,曾经数次提到过,方雅性格很温婉。事实也的确是这样的,我和她在一起,虽然很多时候有点讨厌她的小资,但是从来没有感觉不自在过,都是想什么就说什么,想干什么就直接去做。她如果对我有不满意的地方,都会采取“点”的方式,两个人几乎就没有吵过架;在程璐面前那可是两回事,有些话不先在心头斟酌一下,那就硬是不敢出口,随便乱说乱动当心脑袋被洗冰,严重点就挨耳光。年轻的时候倒是可以随便扇,他妈不可能到了 4、 50 岁了都还随便扇老子吧?人大面大的……你们可能想说,貌似你娃有点大男人主义? 8错,本大爷就这样,随便你,爱玩不玩!
乱扯了这么多,只想“真情告白”一下:对和方雅擦肩而过,的确是太遗憾了。后来想想,也许这才真正是年轻的代价。在北京的时候我们都才 25 岁左右,两个人经常在一些小事上吹毛求疵,等到磨合的到位了,可以更进一步了,她又必须回上海去。然后一直分隔两地,等到 2年后再重逢,更加成熟了的我们虽然都有意,但是机会已经无情溜走,太晚了……
人生有很多错过,我们只能希望不要再错过下一次。
方雅,希望你一路走好!
第三季《 青春如歌》 第1 部分
夕阳的余晖洒在黄浦江上,波光粼粼。7 月初的上海天气很热。我实在走不动了,也可能是不想再走,这一天一夜差点把老子整虚脱。马上就要上飞机回广州,再走下去可能都没力气爬到机场了。我停下来,靠在栏杆上。方雅也停下。互相看了几秒钟,笑笑,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她把手搭在我肩上,轻轻的吻了我一下,说“那……我就走了”我沉默了一会儿,点点头。
出租车过来了,我帮她拉开门。她站在车门边说“我快要结婚了”。我一下呆住,怔怔地看着她。她浅浅的笑了一下“这一天一夜,就算是……就算是补偿一下我们各自的青春吧!”我默默点头。她钻进了车里,对我说“再见!”
车开走了,我站在人行道上向她挥手。她没有回头。
我们彼此都明白,这是最后的告别,从此就会永远从对方的心里消逝……
2003年 7月 8号傍晚,和方雅在黄浦江边分手,我立即杀回酒店,退了房就往机场赶。为什么这个日子记的这么清楚?因为这天老子赶掉了飞机。我日,那天确实太霉了!而且这是我唯一一次赶掉飞机。本来到虹桥的时候时间还多的很,结果突然心血来潮,买了本三联在候机楼蹲厕所。没想到一蹲就蹲上了瘾,出来的时候才发现已经过了换登机牌的时间了。老子当场分特,上窜下跳问了半天,只有补点钱坐晚上 11 点半的一个加班机。霉霉霉!没球的法,只有掏钱了。
还有 3个小多时,没耍的,于是切咖啡厅坐起,打开本本上网。刚上网就碰到一个在上海的成都老乡哥们儿,转了篇文章过来,是发在当时四川省内较为有名的 XX 网论坛上的。老子一看,立即毛球了!
当时小孙(大家脱帽先!)的事情闹的很大, 6月份刚刚开庭,但是处理结果……很让人有点愤恨。这篇文章看口气,大约是广州市公 +安局内部的人写来发在互联网上的,有为自己人开脱的嫌疑。而且口气很不把当时的舆论风向当一回事,让人一看就怒火中烧……不过说句老实话,他在里面写的,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尤其是那句“我们广州公 +安负不起这个责”让你确实无可辩驳。
论坛上跟贴的一大堆,几乎都是在痛骂,日妈捣娘骂什么的都有。当时的舆论导向已经和几个月前刚出事时不一样了,朝廷的意思应该是想尽早了结,抓了一大帮所谓的“当事人”来速判,而且过了不久就宣布永久废止筛沙制度(天朝英明啊!)。所以对于子民在互联网这种非主流渠道发泄发泄也没怎么管了,当是“堵不如疏”。大家在网上也敢说话,敢随便骂了。
当时老子磨皮擦痒没事干,而且历来见球不得小 P孩乱叫,于是就洋洋洒洒发了篇“重贴”。比较理性的说“首先要感谢小孙让我们不用再害怕被抓去筛沙,他用生命为我们换来了自由,他永远值得我们纪念……”“但是这是制度的错,是朝廷的错,广州公 +安他们又有多大关系?难道非要把广东省公 +安厅的老大整下课才算是出气了?这个鸡巴筛沙制度全国都一样,以前又不是没死过人,你让广州公 +安去给整个斧头帮背黑锅,这个确实不公平哈!”。后来想了想,又补了一句“老子人就在广州,我也是拿良民证的,不过现在筛沙制度取消后,明显感觉的到治安比以前差多了。公 +安也是人,他们背了黑锅肯定在工作中就有抵触情绪,该下狠手整的也变水了,这样子下去遭殃的还是老百姓哈。中国目前的现状就只能这样,有啥子办法嘛?”
当然我这张帖子一出,绝对是被小 P孩围攻。老子最后越整越毛,也挽起袖子对骂。至今还记得的就是和一个瓜货,一个 P啥子鸡巴说他在川信上班的,虾子之无敌,摆的全是“老子在美国出差的时候又爪子爪子,美国警 +察又爪子爪子,又如何如何好,中国公 +安又如何如何瓜”。这种瓜娃子老子最见不得,在网上摆的和他在现实中完全就是两种人(成都伙子尤其如此),你不要以为他真的就如何崇高,他真的就如何愤青,他娃可能根本连良民证是红色的还是白色的都球不晓得!来发这种愤言不过是生理需要而已。说句玩笑话,如果真正有一天揭竿而起,这种娃绝对是闪边边的,挡 TANK 那是绝对不敢的,虾子能不尿裤子都 8错了!
对骂到后来,我这边阵营渐渐不支,人越来越少,最后只有一个老几还在和我并肩作战。但是这娃明显不太适应网上论坛这种骂战,发言全是等多久才来一段。不过一来就是一大段,还要把前面的一一引用反驳之,我靠,辩论赛啊……
到了 10 点过,感觉没太大意思了,就给这娃中了个论坛短信,把我的 MSN留给了他“以后上网吹水”然后准备结帐走人去换登机牌了。走之前一看,他娃又给老子中回来了“ MSN是聊天的吗?我只有 QQ ”我日,是个土人!想了哈,还是把很少用的 QQ 号留给了他,然后收拾东西走人。
到了广州,晃了两天。 Christy的电话过来了“租大华!”然后老子就去看办公间,分分钟搞定。接着就是买家具,买电脑,一周搞定。到了 8月初,一切就绪, Christy风尘仆仆的从北京杀了过来“还不错!”然后我们的 XX 科技产业公司又开整了。
这次的这个公司,说老实话,其实不能算是一个有完整规划的公司,有点像房地产行业的那种“项目公司”,弄完整到钱就扯漂的。几个月前 Christy之所以非要争到这三张单子,是因为这三张单子都有点特殊:有两张的客户是她的台湾老乡,在东莞开厂的,这两个是属于关系户,基本上不赚钱,纯粹做个人情的;另外一张是有点海的,广东省 XX 公司的一个项目,利润很黑,极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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