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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情张抗抗 作者:张抗抗-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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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崩椿瓜肓餍形遥磕闼得靼證君到底怎么流行上的,她可是从来不唱流行歌曲…… 
  我看着自己的鞋尖。我想解释说自己大概平时大咧咧不在乎就有了免疫力,我想说大概是C君的电热杯抵抗力不够,我想说我吃毛蚶时喝了两斤白葡萄酒,现在流行“雷司令”,司令总还是管用的……结果,我却笑笑说,哎,我没流行上大概是因为有一个潜伏期。我的潜伏期比C君长。你知道潜伏期吗? 
  门砰地关上了。从门缝里挤出更加嘶哑的声音:你可千万不能去医院看她。免得C君真的染上流行性甲肝! 
  我慢慢走下楼去。 
  C君就这样同我无声无息地断了联系。我不知道她究竟在哪里,究竟流行上了什么没有。其实真的要流行,莫不如得甲肝。甲肝毕竟是自愈型疾病,又没有后遗症。 
  过了几天才想起来,那日竟忘了同C君她妈洽谈药的生意。我莫不如不同她提什么潜伏期不潜伏期了。一个人身体里潜伏着什么病毒,自己是不会知道的。那个馄饨摊的黄人事先肯定不认为自己会变成黄人。比如说现征,我就吃不准自己到底潜伏了什么没有。这防不胜防、流来流去的家伙,也许还没等它发作出来,已经被另一种新玩艺儿代替了。所以,对于流行病我其实并不害怕,我真正担心的是那些沉淀于骨髓,无声地销蚀着人的东西。但我不知它们在哪里。 
  我得设法找到C君。


锲而不舍的搜寻

  28年后,杜仲才第一次回国,那已经是世纪末的最后几天了。回到故乡的那个城市后,他发现自己几乎不认识什么人,也几乎没有人认识他了。他在H城陌生的街道上到处游逛,茫然四顾地站在十字路口,必须不停地问路,才能去往下一个并不确定的目的地。他觉得这种感觉有点像以往很多次在世界各地旅行——那些擦肩而过的面孔中,既没有朋友,也不再有仇人。  

  没有朋友的日子,杜仲曾经历了许多年。那种感觉对他来说,就像俄罗斯的冬天一样漫长而熟悉。但没有仇人的感觉,却使他感到失望与空落。他觉得自己像一片被风刮掉的树叶,偶尔飘落到这里,不会有人对他多看一眼。杜仲第一次发觉,在这个世界上,一个人如果既没有朋友也没有仇人,就像在一个空荡荡的房间里,找不到地方坐下来。 
  于是,杜仲无聊地行走在这座城市喧嚣的街市上。少年时代曾经居住过的老房子,那个秋天时飘着桂花香的大院子,那栋褐色的尖顶英式小楼,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昔日幽静的小巷,已被拓宽成一条六车道的马路,汽车如两股湍急的河水,朝着相反的方向流逝。他像一只小小的黑蚂蚁,围着一座蓝色玻璃幕墙的大厦转了好几圈,判断出大厦底座的范围,应该恰好是30年前旧居的位置。它犹如一座拔地而起的大山,沉沉地压在了当年绿茵如毡的草坪上;在傍晚灰蓝色的暮霭中,大厦更像是一座巨大而豪华的坟墓,把他少年时代所有的生活都埋葬了。他不知道当年那些曾经鞭打过他父母的人、那些逼着他交出红色袖章的人,如今都躲藏在这座城市的哪个角落。城市脱下了旧时破烂的衣衫,换上了世界的流行样式,看上去那么崭新光鲜。过去已不复存在,眼前的城市像一个无辜的婴儿,没有思维也没有记忆。所有的人都好像搬了家,旧日的地址已毫无用处。但杜仲知道那些人就苟活在街道的缝隙里,或是隐匿在楼房灯光的暗处。他找不到他们也不想找到他们。既然大多数朋友都已经失散或是音讯全无,对于他来说,没有仇人同没有朋友相比,终是一样地无趣。 
  杜仲漫不经心地走着,极力把自己想像成一个与这座城市了无干系的观赏者。他在这个城市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就像在他身上也没有留下这座城市的任何痕迹一样。但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几天下来,当令人困倦而眩晕的时差过去之后,他很快就发现,自己其实正置于一个十分尴尬的境地之中:他从那个遥远的F国,并非仅仅携带了自己的双眼回来,同时回来的还有他整个完整的身体——除了腿脚双臂五脏六腑,还有他的鼻子和耳朵。 
  他似乎闻到了一种异常的气味,如同幽灵一般,无形无色、似有似无地飘散在空气中。有点类似花香,比如春天的含笑花,或是百雀灵牌子的雪花膏,带着一丝人体的汗味儿,然后渐渐变得苦涩,混杂着街巷里油炸臭豆腐或是煎带鱼的气味,落在他的衣袖和领口上,拂之不去。那些气味好像留有时间的刻度,它们跟踪或是跟随着他,在这个城市里走来走去,他在那些气味中闻到了很久以前的自己。 
  他开始听见了一些极其细微而又杂乱的声音,搓擦着他的耳膜。那些声音在夜深人静时,会突然数倍地放大,就像台风袭来的夏季,巨大的香樟树在风中摇撼,树叶拍打着屋顶发出的哗响。那个雨夜,粗壮的树干上绑着一个瘦弱的男人,他的哀嚎在雨声中传来,像一个冤屈的鬼魂。天亮的时候,雨声与哭叫嘎然而止,那个男人死了。但他的泣诉却留在了这个城市的上空,使得杜仲总是觉得外面淅淅沥沥地在下雨…… 
  这些气味与声音,此刻竟然都和杜仲一起回来了。杜仲不由得感到毛骨悚然。  

  还有,他的心脏也好像出了问题。有一种隐约的疼痛会冷不防地窜出来,在他的胸口短暂停留而后迅速消遁。就像一把钝刀,无声无息地磨砺着,却又不见流血。一阵阵的疼痛如同毫无规律的偷袭,弄得他疲惫不堪。 
  他相信自己无论走遍天下,都可以扮演一个路人的角色,但惟独在这座他出生长大的城市,他已丧失了作为一个观光客的资格。 
  去国28年,算得上一个人的半生了。回来时,父母早已相继过世,只留下一个妹妹。从机场出来时,他朝着那个举着名字牌的中年妇女走去,他拥抱她,两个人都是涕泪满面。尽管他和妹妹已通了好几年信,也多次交换了照片,但他在眼前这个女人身上仍然找不到小妹当年的一丝踪影。她对他说了许多有关父母平反以后的事情,还有父母临终前,对他这个失踪多年的儿子死不瞑目的牵挂。杜仲回到H城的第二天就去为父母扫墓,他在父母的墓前长跪不起失声痛哭,然后与妹妹在父母墓前补种了两棵柏树。树根入土之时,他忽然想到,自己在H城的所谓根,从今以后便是以这样的方式存在了。 
  杜仲在F国经过好几年锲而不舍的搜寻,几经周折,总算通过江苏老家的亲戚,找到了妹妹这个惟一的亲人,已属十分侥幸。亲人是一根剪不断的脐带,连接着他的来历与去处。但小妹并非是他真正想要找的人。这么多天来他一直住在H城的妹妹家里,暗自希望着,通过妹妹的社会关系,也许能找到当年的一些同学和朋友的联络方式。有些事情应该在这个世纪内做完,杜仲正是为此而下决心回来的。 
  杜仲不知道妹妹是用什么办法,为他找到了孟迪。他对妹妹提起孟迪的时候,似乎并不抱有太大的希望。他担心那个叫孟迪的男人,也许早就不记得曾有过杜仲这个人。但这些年中,杜仲却从来没有忘记过孟迪这个名字。他记住孟迪并不是由于孟迪本人,而是另一个叫楚小溪的女孩。那个寒冷的冬夜,他去万山农场的一个连队看望楚小溪,分手时楚小溪把他领到了男生宿舍,让他和那个叫孟迪的男生合睡一个被窝。他猜想孟迪和楚小溪的关系应该很不一般。既然在今天的H城,楚小溪已经消失得杳无踪影,通往小溪的路径,就只有孟迪一个人了。


与其生不如死

  他和孟迪约在一个名叫“柳荫”的茶室见面。从电话里的声音听起来,孟迪对他会面的请求,答应得十分勉强,并且毫无热情。 
  从孟迪平静的叙述中,杜仲才第一次知道后来发生的事情。这个“后来”,指的是1971年冬天,他离开万山农场之后的情况。第二天早晨他在男生宿舍醒来时,孟迪和楚小溪都已经出工去刨粪了,他独自一人走上公路,搭一辆运粮的“热特”到了火车站,火车再转汽车,回到呼玛他插队的那个村子,然后按照事先早已周密设计好的路线,在一个风雪之夜越过黑龙江边境,到达苏联境内。“后来”的那一切,都是他当初绝然无法预料的,28年之中,他对此一无所知。  

  杜仲已经很多年没在H城过冬了。他觉得有一股彻骨的寒气,侵入脊背,令他一阵阵颤栗。手边的茶杯没有一丝热气,就像抱着一个冰坨,十指顿时冻得麻木了。他听完了孟迪的讲述,过了很久,才说: 
  孟迪,如果那时我能想到,一个越境者离开之前接触过的人,会成为一个危险的同谋犯,我是一定不会去万山农场看望楚小溪的。 
  孟迪喝了一口茶,说:看来你已经不会讲H城话了,你还是讲普通话好了。 
  杜仲改用普通话说:可在当时,我无法对楚小溪说出我去看望她的真正原因,我只能用这种方式,同她告别。对于她,我不能不辞而别的。 
  孟迪冷冷地笑了笑。 
  杜仲把杯子放在桌上,茶杯抖了一下,茶水晃出来。他觉得自己的普通话也说得同样难听,混杂着俄语、法语和英语的尾音,像一杯蹩脚的鸡尾酒。他一边用纸巾吸水,一边问:你是说,在我走后,楚小溪被作为同案犯隔离审查了好几个月,撤销了她预备党员的资格和其他所有的职务,以至于断送了她的前程。可是我仍然不明白,在我插队的地方,有谁会知道,我在离境之前曾经到过万山农场、见过楚小溪呢? 
  孟迪说:这个问题,恐怕得问你自己。也许你无意中告诉过别人?也许在你走前扔下的东西里头,留下了什么蛛丝马迹?再说,那个时候,到处都是密探。 
  孟迪嚼着嘴里的茶叶,面无表情地接着说:你在临走之前,难道真的不知道过江那种事情,即便侥幸成功了,也会牵连很多人,造成严重后果的么? 
  我……我当时顾不了那么多了……我满脑子想的都是怎样才能过江…… 
  杜仲喃喃说着,颓然垂下头去。他觉得脑子里有一粒炮弹正在爆炸,身体迸裂成无数的碎片,血肉横飞地弹开去了。 
  只有经历过1971年隆冬的那个漆黑的风雪之夜,才会知道世上的地狱究竟在哪里。但20岁的杜仲已经懂得,比地狱更恐怖的地方是人间。他知道自己的面前,只剩下地狱那一条通道了,他惟有从地狱中穿过去,前方才会有一丝亮光。若是在地狱里坠落,只是坠落在地狱的深处,他看不出来地狱与地狱深处有什么区别。 
  那天半夜,杜仲临出发前,抱定了从容赴死的决心。与其生不如死,死亡何惧之有?他甚至希望在穿越那片茫茫雪原的无人地带时,能挨上一粒不知何方射来的枪弹,使他的生命在瞬间结束,也将他的全部痛苦彻底终止。他承认自己是一个对痛苦过于敏感的人,所以他才会无法忍受眼前的生活。而选择这样的方式去死,正符合他内心对于自由与尊严的渴望。那种凛然与高傲的性格植根于他的少年时代,更准确地说,来自于他所读过的十八九世纪的欧洲文学作品。遗憾的是,决斗只能确定一个对手,而在他面前,似乎人人都是对手又都不是,太多的对手恰恰意味着没有对手,没有对手就意味着他的“敌人”是“大象无形”或是高不可攀的。经过长达几个月的反复思虑,杜仲最后把“对手”这个位置,毅然留给了自己。  

  孟迪如果了解自己当时的真实处境,他就该懂得,那个冬天杜仲是非走不可的。 
  那是杜仲父母被隔离审查的第四个年头,杜仲仍然看不到双亲有一天能获释回家的可能。他写给一位朋友的信,又带来了意想不到的麻烦。冬闲时节,他以去北安看病的借口请了几天假,从黑龙江边一路逃票扒车回了一趟H城。他下乡前,已将妹妹送往江苏老家的亲戚家抚养。杜仲借住在一个要好的同学家,一连在城里转了好些天,却得不到有关父母的任何音信。曾给他的童年少年时代带来欢乐的那栋小楼,底层已搬进了新的人家,他们一家所居住的二楼,每个房间门上都贴着封条,封条已变得破烂不堪,在阴冷的穿堂风中,如同一只只黑色的蝙蝠扇动着翅膀……


一夜之间风云逆转

  1967年,是少年杜仲厄运的起始。一夜之间风云逆转,不断往纵深发展的运动终于波及到了杜仲的家庭。父母留苏期间与“苏修”的关系,还有许多杜仲所无法确切得知的“历史疑点”,都被红卫兵视为如获至宝的辉煌战果。父母曾在抗战胜利后被派往苏联学习与工作,1953年回国,带回了留苏的成果之一——在莫斯科市出生的杜仲,小名德鲁卡。父母回国后即被派往H城工作,均任省厅局领导干部。“文革”开始之前,杜仲一家的生活风平浪静,即便父母的头上早已有阴影笼罩,快乐的小德鲁卡也是感觉不到的。但如今那一切都已随着父母的消失而不复存在,杜仲被迫摘下红卫兵袖章,赶出那栋小楼的时候,觉得自己像一只被啄光了羽毛从高空坠落的麻雀。  

  杜仲选择了逃离H城作为惟一的出路,走得越远越好。他已经不记得自己当初为什么如此坚定地选择去黑龙江。时隔几十年,他仍然要辩解说那绝非预谋,而只能说是一种宿命。事实上,他报名去边境上那个叫呼玛的地方,很费了一番周折,在当时他那样“出身”的人,本是没有资格去“反修前线”的。他为此甚至写了血书。幸而有一个从小一起长大的高一“战友”,时任奔赴三江的知青头头。火车开动的时候,杜仲看着伸出车窗外挥动的那一只只草绿色的胳膊,心想自己也许是这一列长长的火车中,一条政审不合格的漏网之鱼。 
  辽阔而丰饶的北大荒,以纯净的雪原和碧绿的田野,抚慰着他受伤的心灵。汗水无法洗刷耻辱,但至少能够证明改造的决心。大雪一场接着一场,阻断了通往外界的道路。杜仲一次次顶着风雪,步行几十公里到公社邮局去,企盼着会有一封H城的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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