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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匠情挑Fingersmith (下)-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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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清楚,我们必须这么做。”他说道。
  “当然。”
  “那你知道怎么做吗?”
  到这会儿,我都还没概念。我望着他的脸。
  “对那种规矩的好姑娘,”他继续说道。“其实也只有一个办法。既能堵住她们的嘴,又比威胁和贿赂都管用……”他拿起一支画笔,将笔刷凑到嘴边,来回轻触嘴唇。“你就别为细节操心了。”他轻飘飘地说道。“也没什么细节,根本就没什么细节——”他微笑。她从活计中抬头望过来,他迎着她的目光。
  “今天天气如何?阿格尼丝?”他唤道。“还是个晴天?”
  “晴空万里,先生。”
  “好,真好……”这时我估计她又把头低下了,因为他脸上的和善神色消失了。他将笔刷凑到舌头上,将刷毛吮成尖头。
  “我今晚就动手。”他若有所思地说道。“我会动手吗?我会的。我要摸到她房间里,就象上次我摸到你房间里。你所要做的就是,让我跟她单独待十五分钟”——他再次注视着我——“如果她叫喊,你不要过来。”
  在当时,这种事还算是一种游戏。乡间的善男信女们不都会耍这种你追我赶,买弄风情的游戏吗?此时,我心中第一次感到失落和退缩。
  那天夜里,阿格尼丝为我更衣时,我不敢正视她的眼睛。
  我将头别过去。“今天晚上你可以把那个门关上。”我说道;我感觉她犹疑了一下——也许她觉察出我声音里的心虚,倒疑心起来。我没看她离去。我听见门插销的声音,听见她喃喃地祈祷;当他摸到她门前,我听见那喃喃低语中断了。她没叫没喊。假使她叫了喊了,我就真能充耳不闻?坐视不管?我也不知道。不过,她没叫喊,只是声音抬高,为惊讶,为不甘,也为了——我猜想——某种恐慌;可是随即,这声音就低落下去,要么是被按捺住了,要么是被安抚下来,一下变成窃窃私语,变成肤发厮磨……接下来,厮磨归于沉寂。沉寂是恶中之最恶:绝不是声音有所缺失,而是——正象人们所说的,将洁净的水放在显微镜下,将看到水中内容万千——随着蠕动踢打,变得丰富细碎。我想象着她抽泣着,衣裳褪下——尽管百般不情愿,她那布满雀斑的手臂还是缠住他起伏的肩背,她白色的嘴唇寻求着他的亲吻——我手捂住嘴,感觉到手套干燥的摩擦。然后我捂住耳朵。我没听到他何时离开。我也不知道他离开后,她做了些什么。我让那门一直关着;最后,为了能睡着,我还服了药;结果次日,我就起晚了。
  我听到她在床上有气无力地叫唤。她说她病了。她张开嘴,给我看她嘴里的红肿患处。“猩红热,”她并不看我的眼睛,低声说道。
  于是,大家都惊慌失措,害怕传染。他们居然怕这个!她被转移到一间小阁楼里,阁楼里烧着一盘醋——那味道令我作呕。后来我又见到她,却是最后一次,那天她来告别。她好象瘦了,眼圈发黑;头发剪短了。我拉起她的手,她畏缩着,似乎以为我要打她;我只是轻轻地亲吻了她的手腕。
  她望着我,神情颇不屑。
  “这会儿你对我好了。”她抽回胳膊,撸下袖子。“现在你有新人可折磨了。祝你好运。在他收拾你之前,我非常乐意看到你先收拾他。”
  她的话令我颇有触动——可也就那么一点;等她走了,我好象就将她全抛到脑后了。因为理查德也走了——他三天前就走了,为操办我舅舅的事,也为了我们的事——我的心思都在他身上,都在他身上,都在伦敦。
  伦敦!虽然我从未涉足,可它令我朝思暮想,魂不守舍,我甚至相信我对它了如指掌。伦敦,我将在那儿寻找到自由,将本来的我完全隐没,以另一种方式生活——不要既定模式,不要不见天日,不要种种束缚——不要书!我的家里要纸张绝迹!

 我躺在床上,试图在脑海中描绘出将来在伦敦住的房子。我描绘不出。我只想得出一间间奢侈华丽的屋子——昏暗,封闭,屋子里还套着屋子——牢房和暗室——普瑞艾波斯和维纳斯的屋子。——这念想令我身心俱疲,我不要再想了。反正时候到了,就自然会搞清楚这屋子是何面貌,对此我很有把握。
  我站起身走动起来,又想起了理查德,他横穿都市,星夜奔波,到达河边的阴暗贼穴。我想象着他跟江湖骗子们吆五喝六地寒暄,我想象着他甩开衣帽,凑到火边烤手,打量着周围,象马奇斯(Macheath)似的,目光逐一掠过一张张牛鬼蛇神般的面孔——饶舌妇的脸,淫妇的脸,包打听的脸,厚颜无耻者的脸——直到发现他要寻找的那张脸……俗气的茶壶面孔。
  就是她。我想到了她。我苦苦思索,想像着她,我觉得我熟悉她的肤色——是白皙的,她的轮廓——是丰满的,她的步态,她眼窝里的阴影。——我觉得那肯定是蓝色的。我开始梦到她。在那些梦里,她开口说话,我听到她的声音。她叫出我的名字,还笑了。
  我想玛格丽特来到我房间时,我正好在做这个梦。玛格丽特带来一封信,是他来的信。
  她是我们的了,他在信中如是写道。
  读到此言,我跌落到枕头上,紧紧抓着信纸,贴在嘴边。我亲吻着信纸。姑且当他是我的情人——要不然,她也可以。
  我渴求她到来的心情,比渴望情人到来的心情更迫切。
  而我对自由的渴求,比对情人的渴求更迫切。
  我把他的信丢到火里,随即拟就回信:马上把她送来。我肯定会善待她。她来自您身处的伦敦,这令我倍感亲近。——他离去之前,我们已商定好通信措辞。
  做完这些,我只须坐等,等了一天,又一天。等到第三天,她就来了。
  她预计三点钟到梅洛站。我命威廉。英克尔速去接站。尽管我坐在屋里好象感觉到她在靠近布莱尔,然而,马车回来了,没接到她:起大雾了,火车晚点。我来回度步,坐立不安。五点一到,我又打发威廉英克尔去接站——他又一个人回来。这时,我必须陪我舅舅用晚餐了。当查尔斯给我倒酒时,我问道,“有史密斯小姐的消息吗?”——却被我舅舅听到我低声发问,他挥手命查尔斯退下。
  “莫德,你宁肯跟下人说话,也不肯跟我说话?”他说道。理查德走后,他变得暴躁易怒。
  餐后,他挑了一本有些许体罚内容的书让我诵读:四平八稳地诵读那些酷虐文字,倒令我头脑冷静下来。可当我上楼,回到那寒冷寂静的房间时,我又忐忑不安起来;在玛格丽特给我更衣,服侍我上床之后,我又起身,走来走去——一下到壁炉前,一下到门后,一下站到窗边,眺望马车的灯光。终于我看到了。那灯火在雾中朦胧嬴弱,随车马行进,在树林里跳动闪烁,如警示信号一般,忽明忽暗——更似余烬残光,而非指路明灯。
  我望着那灯火,手捂住心口。那灯火一点点地近了——慢吞吞地,变弱,隐没——这时,我看到灯火之后,马匹,马车,威廉,还有一个模糊的身影。他们将马车驶入宅子后院,我跑进阿格尼斯的房间——如今是苏珊的房间——站在窗边;终于看到她了。
  她抬起头,望着马厩,还有大钟。威廉从座位上跳下来,扶她落地。她抓着帽子,帽子包着脸。她身穿暗色衣裳,看上去似乎身形瘦小。
  然而,她是实实在在的。那个计划也是实实在在的。——刹那间,我感受到那计划的狰狞,不由得颤抖起来。
  此时夜色已深,不宜接待她。随不能立即见到她,我仍会等待,然后我得躺下,倾听她的脚步声和喃喃自语,我眼睛盯着那扇矗立在我和她之间的门——那区区一两寸厚的硬邦邦的门板!
  我曾起身走到门边,耳朵贴在门上;可什么动静也没听到。
  次日一早,玛格丽特为我穿衣,她帮我拽带子的时候,我说道,“我相信史密斯小姐已经到了。你见到她了吗?玛格丽特?”
  “是的,小姐。”
  “你觉得她会做吗?”
  “做什么?小姐?”
  “做我的贴身女仆。”
  她甩甩头。“举止好象很低贱,”她说道。“说去过六七趟法国,不过我也不清楚去过哪儿。她跟英克尔先生说得有鼻子有眼儿呢。”
  “不错,我们要善待她。她从伦敦来,这儿对她来说,也许有点冷清无趣。”
  她没接话。
  “你让斯黛尔太太吃过早饭就马上带她来见我。”

 我在床上躺了一整夜,时睡时醒,心中压抑着她人在近旁而形象未明的念想。我必须马上见到她,在去舅舅书房之前,否则我怕我会病倒。最后,大约七点半光景,我听得走廊上响起一串陌生的脚步声,那声音来自仆人通道;随即是斯黛尔太太的低语:“到了,就这儿。”
  门上响起叩门声。我该如何是好?我站在壁炉旁。我招呼她的声音,听上去会否有些怪异?她是否屏住了呼吸?我知道我是;然后我自觉脸上变了颜色,我强自抑住涌起的血色。门开了。斯黛尔太太先进来,有一瞬的犹疑,她出现在我面前:苏珊——是苏珊。史密斯——茶壶面孔——轻信的女孩,她将自我处得到我的一切,然后赋予我自由新生。
  比期望来得更强烈的,是失望。我还以为她外貌与我相似,我还以为她也美丽动人:可她是个瘦小,嬴弱,脏兮兮的小人物,发色如同尘色。她下巴尖尖,眼眸褐色,比我的颜色深沉。她眼神时而过分憨直,时而狡猾灵动:她看了我一眼,探究的目光一扫,我的长袍,手套,鞋子,袜子上的每条花边都尽收眼底。
  然后她眨眨眼——我猜是记起了她得到的训示——向我草草地行了个屈膝礼。我敢说她对这个屈膝礼颇感满足。她对我也颇感满意。她觉得我是个傻瓜。这想法令我不爽,而我本不该为此烦恼。我想,你到布莱尔来,来毁灭我。我上前,拉起她的手。你就不脸红吗?不颤抖吗?眼神不闪躲吗?而她迎着我的目光,她的手指——那指甲被啃过——冰冷僵硬,在我手中沉稳异常。
  斯黛尔太太在旁观望。她的表情很坦白,仿佛在说:“这就是你从伦敦找来的姑娘,我觉得给你用,她绰绰有余呢。”
  “你不必待在这儿,斯黛尔太太。”我说道。然后,待她转身欲离去:“不过我知道,你会善待史密斯小姐的。”我又望着苏姗。“你也许听说过,我是个孤儿,苏珊,跟你一样。我很小就来到布莱尔——很小,根本没人喜欢我。从那时起,斯黛尔太太就无微不至照料我,让我了解母爱为何物,她待我好得难以言表。”
  我微笑着说出这番话。其实,折腾我舅舅的管家,对我而言,实在太过稀松平常。我想要的是苏珊;斯黛尔太太抽搐一下,脸色一变,退下了。我拉着她的手,带她到了壁炉边。她跟着我,坐下来。
  她温暖而轻快。我碰到她的胳膊。她胳膊跟阿格尼丝的一样纤细,却更结实。我闻到她气息中的啤酒味,她说话,声音跟我梦到的完全不同,语音轻盈跳跃,颇有些粗鲁;虽然她尽力使声音柔美。她给我讲述旅途种种,从伦敦来时火车上的种种——当她提到那个字眼,伦敦,她似乎对此颇有感触。我猜她是不习惯直呼其名,不习惯将其当作向往之地或思念之乡。象她这么一个如此渺小,如此微不足道的姑娘,都能生活在伦敦,而我却在布莱尔苦熬,这个想法对于我,既是个问题,又是种折磨;不过其中也有少许安慰——因为,如果她能在伦敦讨生活,那以我的天赋才能,不是更会如鱼得水吗?
  跟她交代职责时,我如是告诉自己。我再次看到她眼睛盯着我的长袍和鞋子,看到那目光中流露出的怜悯和不屑,我觉得自己脸红了。
  我说道,“你前一位主人定然是位美丽时髦的太太吧?我猜想,假使她见到我,要笑话我了。”
  我的声音不太稳定。不过,如果我语气中有一丝酸涩,她也毫无察觉。相反,她说道,“噢,不会的,小姐,她是一位心地非常非常好的女士。另外,她总是讲,衣冠楚楚不值一文;看人终究要看衣冠下面的内心。”她看上去对此坚信不疑——对她的想象坚信不疑——如此单纯,毫不虚伪——我静坐片刻,于沉默中注视着她。这时,我又拉起她的手。“我觉得你是个好姑娘,苏珊。”我说道。她笑了,面露谦逊。她手在我手中动了动。“爱丽丝小姐一直这么说,小姐。”她说道。
  “是吗?”
  “是的,小姐。”
  然后她想起什么事。她抽回手,从口袋里掏出一封信。那信折着,蜡封封好的,地址以做作的女式字体写就;当然,那是理查德的信。我犹豫着,接过信——站起来,走到一旁,远远避开她的目光,打开信封。
  没有抬头!信里说;——我想你知道我。这就是那个能令我们发横财的姑娘——那个初入江湖的小蟊贼,此前我找借口试探过她的功夫,也已令她听命于我。写到这儿,她正看着我呢,噢,她的无知可真是天公作美。我想此时此刻,她正盯着你吧。她运气比我好,享受此中乐趣前,我还得再待他娘的两个星期。——看完烧掉,好吗?
我原以为我跟他一样冷静镇定。我不是的,我不是的,我感受到她的注视——跟他说的一样——渐渐恐慌起来。我拿着信立在原地,随即意识到我站的太久了。如果她看过那信——!我折起信纸,一折,再折,又折——折到不能再折。我尚不知她不会读写,连自己名字都写不出。当我听闻此事,我笑起来,心中大石落地。不过我还不太相信她。“不识字?”我说道。“一个字母也不认得?一个词也不认得?”——于是我递给她一本书。
  她并不想接那本书;等她拿到书,打开封面,翻了一页,牢牢瞪着一篇文章——可她看文章的方式完全错了,难以言状的紧张,错误的方式,那种微妙感觉是装不出的。最后,她满面通红。
  我把书拿回来。“我很抱歉,”我说道。但其实,我并不觉得抱歉,我只觉惊奇。
  不识字!这于我而言,似乎是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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