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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匠情挑Fingersmith (下)-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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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摇摇头。“证据呢?”他说道。“另外,她也认罪了。为什么她会认罪呢?”
我也不知道,我答不上来。这时,他会把我丢在监狱门口——一阵烟似地跑了,他走到街当中,喊个马车夫来;而我就看着他走,两手抱着头,因为他的喊声,还有马蹄声、车轮声,人流扰攘,似乎都变得刺耳难耐;我脚下的每一块路石,好象也变得粗砺无比。就在那个时候,好象每一件事都令人无法忍受了,嘈杂至极,较其原本应有的形态,更沉重更严酷,更叫人眼花缭乱。
有好多次,我停住脚步,回想起绅士,抓着他肚子上的伤口,并不信任地打量着我们不可信任的面孔。“怎么会这样?”他当时说。如今,我想对我见到的每一个人说:怎么会这样?怎么能这样?你为什么站在这儿干看着我……?要是我知道怎么写信,知道信该寄给谁的话,那我早就写了好多信了。要是我知道如何才能找到那些面临审判的人的家,那我早就奔到他们家里去了。
可这样的事儿我一件也没干。我能得到的一丁点儿安慰,就是在萨克丝贝太太身边感觉到的;至于那监狱,尽管它是如此阴森恐怖——如此阴暗,又冰冷无情——最终,也透出些许温情。通过看守们的好心肠,我得以在那儿待得比规定时间更久:我觉得,他们以为我比实际年龄小,也没那么精明。“你女儿来了,”他们会这么说,说着便打开了萨克丝贝太太监房的门锁;而每一次,她都会迅速地抬起头,盯着我的脸,或者瞄一眼我身后,一脸焦躁——就好似,我当时以为,她并不十分确信他们又放我进来了,更打算让我待在监房里。
然后,她眨眨眼,挤出个微笑。“好姑娘。一个人来的?”
“一个人,”我会如是答道。
停一息,她会拉着我的手说道。“也好。不是吗?就你跟我。也好。”
她喜欢坐在那儿,把我的手握在手中。她不想说话。要是我想哭,或是口吐咒骂,或是乞求她收回她的证言,我的话语会令她异常痛苦,我担心她会病倒了。她面色惨白地开了口,“别再说了,”她会说道。“是我干的,就这样。我再也不想听到这些话了。”于是,这时候我想起她发脾气的样子,便不说话了,只是摩挲着她的手。每回我看到她,都觉得她的手又瘦了。看守说她的饭动也不动,就放在一旁。那双颤抖的大手令我心如刀绞,痛苦难以言表:仿佛于我而言,只要萨克丝贝太太的双手能够重焕容光,所有的事情,那些错得离谱的事儿,就都能拨乱反正了。
当时,我把蓝特街家中所有的钱都拿来,找了一位律师;而现今,我将我通过借贷和典当所能搞到的一切,都拿来买了小吃,想让她尝尝,让她高兴一点儿——买了虾,买了腊肠,还有牛油布丁。有一回,我给她带了一个糖老鼠,心想说不定她会想起那个时候,她把我抱上床,给我讲《雾都孤儿》里南希的故事。然而,我不觉得她想起了那些事,她只是接过去,心不在焉地放在一旁,说她过一会儿会尝尝的,心思跟对待其他事物一样。到后来,她的看守告诉我,还是省点儿钱吧。她把那些小吃都给他们了。
有好多次,她双手捧着我的脸。有好多次,她亲吻我。有一两次,她紧紧地抓着我,好象想说点什么要紧的事儿;可总是到了最后关头,她又把话放到一边,按下不提了。
其实我也有事儿想问她——其实我也被一些古怪的念头,和自己的疑心搞得困惑不已的——我像她一样,一直没吱声。那段时间已经够倒霉了;干吗还要把局面搞得更糟呢?我们说话,并没有说我的事——也没有说眼下和将来我该怎么办。
“你会一直守在老地方,蓝特街?”她会说道。“我怎么不会!”我如是答道。
“你不会想离开那儿吧?”
“离开?干吗,我还要把那儿收拾整齐呢,等着他们把你放出来的那一天……”我没有告诉她家里现在变化有多大,她和艾伯斯先生,还有艾伯斯先生的姐姐,都不在了。我也没跟她说那些个破口大骂的邻居;还有一个小姑娘朝我扔石头;人们——都是陌生人——跑过来,站在那儿,一站就是几个小时,扒着门窗,巴望着能看一眼绅士咽气儿的地方。我也没说我跟达蒂为了搞掉把地板上的血污,干得多辛苦;我们是如何洗了又洗;我们倒了多少桶水,深红色的水;到最后,我们不得不放弃,因为一直用力地擦地板,地板上留下了印子,下面的白色木头都变成了可怕的粉色。
我没有告诉她,我们发现家里到处都是绅士的血——门上,天花板上——所有的家什——墙上的画片儿,壁炉架上的装饰品,餐盘,刀叉上——都有点点道道的血迹。我也没有说,在我清扫擦洗厨房时,不经意地发现了许许多多旧日生活的残余痕迹——狗毛,破杯子的碎片,假便士,纸牌,艾伯斯先生的小刀留在门框上的刻痕,那是随着我一点点长大,为标记我的个子而刻下的;也没说我为了每一个痕迹掩面而泣。
到夜里,要是我睡着了,我就会梦到杀人。我梦到我杀了个人,于是不得不把他的尸体装进袋子里,在伦敦的街道上走来走去,那袋子太小,都装不下他。我梦见了绅士。我梦见,我在布莱尔那座红色小礼拜堂的墓地中遇到他,他给我看他母亲的坟墓。那坟墓上有把锁,而我有一把钥匙坯,和一把锉刀,我必须挫出一把能开锁的钥匙;每天夜里我都会,心知我必须挫得快一点,再快一点;而每一回,正当大功即将告成之时,某些怪事就发生了——钥匙缩小了,要么就是变大了,锉刀在我手里变软了;钥匙上有个齿,最后一个齿——我挫不出来,没有一次能够按时挫出来……
来不及了,绅士会这么说。
有一次,这个声音是莫德的。来不及了。我抬头张望,却看不到她。从绅士死的那天夜里至今,我再没见过她。我不知道她在哪儿。我知道警察关她的时间比关我的长——因为她跟他们说了自己的名字,名字就上了报纸;于是,当然了,就给克里斯蒂医生看到了。
我听说过这事儿,听监狱里的看守说的。这事儿全传开了,她是绅士的太太,据推测她曾经进过疯人院,又逃出来了;警察不知道拿她怎么办——是放她走,还是把她当疯子锁起来,还是什么别的。克里斯蒂医生说只有他能决定;所以他们把他找来,给她做检查。
听到这儿,我差点又犯病了。我还是见不得浴盆。可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是这样的:他看了她一眼,人家就看到他踉跄一步,面色变得煞白;接着就声明,他只是发现她恢复得这么好,激动地不能自己。他说这说明他的方法是多么地好。
他让报纸把他的医院详详细细地写了一通。我觉得凭这个,他又多了好多新病人,肯定也让他发了大财。
于是,莫德自己就重获自由了;这之后,她似乎就消失了。我猜想她已经回到布莱尔,回家了。我知道她再没来过蓝特街。我觉得她是吓破了胆儿!——因为,当然了,她要是敢回来,我就会掐死她。然而,我还是很想知道,她究竟会不会回来。我每天都在想这个问题。“说不定,就今天,”每天清晨我都会这么想,“就是她回来的日子。”然后,每天晚上:“可能是明天……”
不过,正如我曾说过的,她没回来过。她重返蓝特街的那一天没有来临,宣判的日子倒来了。
那是八月中旬。那个恼人的夏季,烈日当空,阳光灼热,法庭里——挤满了看客——密不透风:每隔一小时,就有个人被喊过来往地上洒水,设法给地面降温。我跟达蒂坐在一起。我原本盼望着我可以跟萨克丝贝太太一块坐在笼子里,握着她的手;可当我提出请求时,警察当着我的面哈哈大笑。
他们让她一个人坐在那儿,带她进出法庭时,还给她铐上手铐。她身穿一件灰色号衣,将她的脸衬得焦黄,不过,她那满头银发,倒是被法庭暗色的木墙面衬得光彩动人。
第一次上庭时,看到有那么些陌生面孔前来听审,她面露惊惧,颇为不安。这时,她在人群中发现了我的脸,于是就,我觉得,松了一口气。
这之后,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她也会回头看我,与我对视一眼——虽然我也看到她四顾张望,好象是在找另一个人。可是,到最后,她的目光总会垂落下来。
她开口说话的时候,声音有气无力的。她说他们在为绅士欠她房租的事争吵,她一怒之下捅了他一刀。
她通过收房租挣钱吗?检方律师问。
“是的。”她说道。
而不是通过窝赃收赃,或者非法(unlicensed)当保姆——就是俗话说的老妈子——收养无父母的婴儿,挣钱?
“不是。”
这时,他们找来了几个人,这几个人说他们见过她,在不同的时间,带着几个不重样儿的钱包;还有——更倒霉的是——找了几个女人来,这几个女人发誓赌咒说她们把孩子给了她,后来孩子很快就死了……
接着是约翰。瓦儒作证。他们给他套了一件衣裳,像是店员制服,头发也梳得油亮锃亮。他的样子比以前更像个毛孩子。他说那个要命的晚上,他目睹了蓝特街厨房里发生每一件事。他当时看到萨克丝贝太太拿刀捅出去。她叫起来,“你个胡说八道的混蛋,走着瞧!”他还说他看见她动手之前,刀就握在手里了,握了至少有一分钟之久。
“至少一分钟?”律师说道。“你能肯定?你知道一分钟有多长吗?看着这个钟,那边。看那个指针的转动……”
我们都看着那钟的指针走字儿。法庭里一片静默,都在看。我还从来都不知道一分钟时间有这么长。律师回头望着约翰。“有这么长时间吗?”他说道。
约翰开始哭了。虽然满脸涕泪,他仍旧说道,“是的,先生,”
然后他们拿出了那把刀,让他指认凶器。人们一看到刀,都开始窃窃私语;等约翰抹好眼泪,定睛一看,随即点了点头,有个女人当场晕厥。
然后,他们把刀拿给陪审团看,让陪审员逐一看过,检方律师说陪审员们必须确确实实地注意到,那刀刃是磨过的,锋利程度比那种刀具平常所应具有的为甚——正因为这刀如此锋利,才把绅士伤得这么重。
他说,通过出示事先准备好的凶器,让萨克丝贝太太关于吵嘴的证言露了破绽——我一听这话,差点从座位上跳起来,这时我看到萨克丝贝太太的眼睛。她摇摇头望着我,眼中都是哀求,要我保持安静,我又坐回去;后来再没人说刀这么锋利,并不是由她磨的,而是我磨的。
他们没有叫我上证人席。萨克丝贝太太也不会让他们这么做。他们叫来了查尔斯;可是他哭得太凶了,还哆嗦个不停,法官宣布他不宜做证。他被人送回到他婶婶家了。
没有人说起我,和莫德。也没有人提到布莱尔或者李老先生。没有人更进一步地说出绅士是个恶棍——他曾经想找女继承人骗婚——他曾经通过出售伪造的股票坑害过别人。他们把他描绘成是一个有着美好前程的正派青年;他们说萨克丝贝太太为一己贪欲,剥夺了他的前程。他们甚至找到了他家里,还把他的父母请到法庭上——你压根儿不会相信,可是这说明,他说他是一位绅士的儿子的话,其实全是吹牛皮。他父亲和母亲经营着一家不大的布料店,就在豪罗威路拐进去的一条街上。他姐姐是教钢琴的。他的真名不是理查德。瑞富斯,甚至也不是理查德。威尔斯;他真名叫弗雷德里克。巴恩特。
他们把他的照片登在报纸上。人们说全英格兰的姑娘们都把那张照片剪了下来,放在紧贴心口的地方。
可是,当我看到那张照片——当我听人们说起巴恩特命案,说起各项罪行,说起种种肮脏的交易——似乎于我而言,他们谈论的是别的事,完完全全是别的事,而不是绅士,在我家厨房间里,我家人都在场时,他被失手刺死的事。甚至于,在法官请陪审团退席时,我们等候判决时,看到记者们蓄势待发,只等判决下达时;甚至在过了一个小时之后,陪审团回到法庭上,其中一位站在那儿,只用一个词便给出了回复时;甚至当法官套上他那顶系着根黑色发带的马棕假发,祈愿上帝能够怜悯萨克丝贝太太的灵魂时——甚至之后,我都没有真切地体会到你觉得我应该有的感觉,我不相信,我当时觉得,这么些个面目阴沉又严肃的绅士,说了这么些沉重单调的话,就能够从像我和萨克丝贝太太这种人的生命中,把精气神、欲望和血色剔除掉。这时候,我望着她的脸;看到她脸上的精气神儿(the spirit)、欲望(heat)和血色(colour)已经去了一半。她茫然四顾,望着窃窃私语的人群——是望着我,我觉得,我站起身来,举起了手。
可是她看到我的目光,她的视线,正如此前那般,又游移开去:我看着无目的地扫视整个法庭,仿佛在寻找某人或某个事物——终于,她的目光停顿了,仿佛变得清澈了。我随着她的目光看过去,在旁听席靠后一排里,有个姑娘,一身玄色,脸上罩着面纱,她正好将面纱放下来——那是莫德。我看到她了,却没料到能看到她:我得跟你说,我的心砰一下打开了;然后我想起了每一件事,于是我的心又砰一下关上了。她看上去颇为悲伤——有点怪,我心想。
她一个人坐在那儿。她也没表示一下——对我,我是说;也没跟萨克丝贝太太表示一下。这时,我们的律师叫我过去,他跟我握握手,说他很抱歉。达蒂哭起来了,得我扶着才走得动。等我再看萨克丝贝太太时,她的脑袋陷在肩膀中央;等我再找莫德时,她已经走了。
宣判之后的那个星期,我现在还记得,根本就不象一个星期,却像是一天,漫长,没有尽头的一天。那是无眠的一天——因为,当睡眠有可能抹去对萨克丝贝太太的想念,而她很快就会被处死,我怎么还睡得着呢?那是几乎没有晨昏的一天——因为他们一直点着她监房的灯火,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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