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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兵的青春谜底 作者:惟诚-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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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渐渐炎热起来,夏日像个巨大的火球,从远处的天边在一步步朝我们逼近。部队生活对我来说已经是度日如年了,除了值班,整天是枯燥的吃三个饱睡一个倒,本来应该浪漫的青春就这么停歇在无休止的机械生活里。
到了第三年,我才学会了跟农村男兵们套近乎,我学会了跟他们说:别看咱战友一场,是一辈子的交情。那些可爱的战友们除了夸我几句好人,见面有个笑脸,帮我从食堂、招待所整点吃喝,军需仓库里弄几副手套,一起看着电视傻笑笑,别的真是没什么共同话题。这几招肖文汇她们当新兵蛋子时候就会拿捏的事我也觉得没意思了,百无聊赖。
两个河北兵的懒散,不及时接电话,加上我们几个心浮气躁,引得大院离休老干部给女兵提意见,说要好好整顿一下我们这帮小姐兵。连长跟指导员一商量,干脆叫女兵们喂猪,让这些漂漂亮亮的姑娘抬着猪食桶从西门卫的炊事班到东门卫的猪圈秀上一道儿,在小马路上晃晃,到了猪圈自有饲养员的远接高迎,我们只消抬抬猪食。虽说有点摆花架子之嫌,总算个脏活累活吧。
大猪小猪们看见美丽的女兵过来,哇,高兴,起哄一样拥挤着站在猪食槽子跟前儿,争先恐后地扬起脸,晃晃猪头,憨憨地叫,那样子准是要引起她们的注意,还真是一帮好色之猪呢。
调皮的河北兵马玛兴致来了就为那些大猪小猪们演唱一首最流行的歌曲《冬天里的一把火》,那些猪好像挺激动,乐呵呵地在猪圈里转起磨磨。可惜呀,那时候没有香香唱的网络歌曲《猪之歌》
我们连整日里跟老母猪做伴的猪倌儿见每天有女兵喂猪,超级兴奋,早早地会把一切都准备好,把猪圈打扫干净,等待漂亮女兵们扭扭样样地抬着猪食桶给猪送餐。饲养员是个长着一张马脸的小伙子,石家庄地区的兵,名字新鲜,叫马棚,就是养马的马棚那两个字儿。遗憾他不养马偏偏养猪,据说,他跟我们部队周围村子里一个矮胖姑娘偷着好上了,听说长得也不咋地,这马棚还玩了命的追人家。不过,有句话形容当兵人想媳妇不是说过吗,当兵三年,老母猪也是貂禅。我看这马棚的眼光就悬乎,天天看着肥肥胖胖的猪哥猪姐,兴许就爱看丰满女人了。这种事他从来不愿意公开承认,部队有明确规定,不允许跟当地村上的姑娘恋爱。
我跟肖文汇值总机班,喂猪的班儿就跟金霞分在了一组。也是因为跟金霞一起喂猪,我才有机会跟猪倌儿马棚熟悉起来,还认识了江苏兵马小六。
金霞这人在我们四个天津兵里论长相嘛,按照一般惯例该是排在第四,她不抢眼,却耐人寻味。加上她性格温顺,爱联系人儿,很多男兵都特殊喜欢她。有一回金霞给一个男兵从市里捎回来一条灰色西裤,那男兵在晚上喝酒的时候跟别人显摆这条裤子,当众给大伙看:“瞧瞧,总机那金霞就是不错,我那天帮她了点事,人家就买条裤子给我呢。”
这话叫马小六听见可就不干喽,准是马小六喜欢金霞,他一把扯过那个男兵的裤子就给撕成了没有关联的两条裤腿。也是从这件事开始,金霞对马小六有了好感。加上他赶上加油站这样的肥差,认识些有用的人物,金霞跟人家马小六总是眉来眼去。
早先,我对金霞跟马小六有何瓜葛并不大在意,也没兴趣,金霞是我们四个女兵里天津口音最重,最没品味的人。
那天跟金霞一起喂猪,我忘记了拿副手套,再说大热天,带着手套也不舒服。我可不愿意像河北兵马玛,抬猪食桶这么点路还带上手套。炊事班的人很可能就是看她不顺眼,我们一到炊事班都已经准备好,而马玛去了炊事员故意叫她自己从泔水缸里往桶里倒猪食,所以,马玛不管天气多热都带着口罩喂猪。
我跟金霞到了猪圈,炊事员马棚暂时不在,老母猪带着她的儿孙们还没吃到猪食就吧唧吧唧地咂着嘴,摇摇晃晃地围在猪食槽子周围。
我用那个抬猪食桶的木头棍子搅拌着猪食,扎了好几个刺儿,只好一个一个地往外拔刺儿。
马棚来了,我叫他找个针线包,他到他的那间休息室翻腾了十分钟也没找出来,愣给我拿出了一把不大不小的刀子,我怎么能用刀子剜刺儿,看来这家伙衣服坏了还是有人给缝啊。我张着手不敢动,马棚只好叫我们俩去卫生所拔刺儿。
路过加油站的时候,一不留神,金霞就钻进了加油站保管员马小六的屋子。她很快就从小马六的加油站找了根针来,也把马小六引出来说话。
金霞是怕血的,挑的只剩下了一根扎在肉里很深的刺,断在里面了。她不敢拨了,只好请马小六来挑。
马小六跟电影队的小耿,就是跟胡明媚相好的男兵,还有原来绒儿的朋友,卫生所的马骁都是江苏兵,所不同的是,马小六跟小耿是扬州附近的村民,马骁是地道的南京人。我感觉,大院里的江苏兵相对来说比别地方男兵机灵也活跃。这马小六也是大高个子秀秀气气的,在此之前,他的五官轮廓具体长什么样子我甚至印像不深。
他见金霞不敢给我挑刺儿,腼腆地小声说:“不然,我来试试嘛!”
我看他一眼,点点头。
马小六轻轻地拿过我的手,把头埋下来,用拇指和食指的指肚掐着我被扎的地方,专注地从我的肉里往外挖挑刺。
他浓密的头发缓缓接近着我的脸,头一回看清马小六俊朗儒雅的面颊,我能嗅到他的气息,一种从没闻见过的汗腥夹杂着烟草的气味。汗珠儿顺着他的前额掉在我的胳膊上,他赶快替我擦去,我赶紧说,没事,没事的。马小六聚精会神地像个外科大夫,每回紧张地咽口唾沫,他的喉节就动一下,我也跟着他下意识地咽口唾沫。
除了范春播,我第一次离另一个男人那么近,拘谨得叫我不敢喘个粗气儿,那瞬间,我心里涌动着一种奇妙柔美的感觉,像寒冷的冰层上涌出了一注细细的春水,令我温暖悬晕,嘈杂的声音,路过的人们还有金霞的哎呀哎呀的叫声都在我的听觉中置若罔闻,耳膜中只剩下奔涌的血液在脉管里急速的流动,还能隐约听见出自一个强悍的男性之躯那么柔柔的声音:“疼吗,快出来了……再坚持一会儿……下次小心啊,林妹妹。”
哎呀!他怎么还知道我叫林妹妹。
长久以来许多的情感,理智,压抑,委屈似乎都凝聚在了细小的针尖上,我渴望那种被刺痛的感觉,再疼一点儿才好,扎的更深才舒服,真不想让他很快把那刺儿挑出来,王良恨不得叫时间凝固在这加油站旁边的小马路上,留住这叫我怦然心动的时刻。
这是我当兵时候第一次对一个男人有种异样的感觉和冲动,当然,前面说过,我从小学二年级就知道喜欢和向往一个男孩儿,但毕竟,这是我在部队头一遭感受到自己为一个男兵来电,如果给我跟他相处的环境,我肯定要抓住机会爱上他的,别管是不是城里人,我能从他握着针尖儿的手上感觉到马小六身上有股子内力,这是可以征服一切的内力。
马小六的影子开始在我脑子里整天游荡,他叫我暗恋,叫我想入非非……
也就是从那以后,我跟马小六成了比一般战友更近的朋友,既然范春播调走了,我很希望他能像范春播那样偶尔在电话里跟我聊聊天,总想跟他说句能叫他明白我心迹的话,每次话到嘴边却没有勇气说出来,一直藏在了心底。我也会不知不觉地在蓝球场,饭厅,汽车队人头攒动的群体里寻找马小六的身影,后来,我不得不放弃了跟马小六进一步发展关系的想法,因为,我确切地知道,他跟金霞好上了。
自己活该吧,谁让我没有金霞那种追男兵的本事和机缘叫她抢了先。不属于我的天生就不会来,没办法,当我知道马小六跟金霞出去约会的时候,便开始了对金霞刻骨的妒忌,尽管金霞曾经在很多时候照顾甚至呵护过我。
清官难断女人事,比起金霞和肖文汇我还不算爱议论人的长舌妇,我怀疑她俩背后编排人的习惯很可能要等到地老天荒才会更改。
可是最近,我也时不常地在背后跟别的女兵说说金霞的恶习,比如她不爱刷牙,口腔里总是有股子消化不良的味儿,以至于她值班时候用的话筒总带着一股臭唾沫味儿,比如她馋嘴、贪吃,一会就能吃光半斤麻酱小人儿酥,把一团团的小糖纸扔一大片。眨眼功夫,她就能把从服务社买的二斤雅广梨吃光,剥出一簸箕梨核儿,再比如她经常不换裤衩,正着穿完,放在嘴边闻闻,然后再反面穿,真的,一点不夸张,只不过她还以为我没有看见呢。我把这些告诉肖文汇和胡明媚,甚至幻想过加入有人告诉马小六才好,那样他还会喜欢金霞吗?不过,这种可能是微乎其微。
大熔炉里斑斓迷乱的色彩中很难找到秩序,那只能是一种凭心去感受的东西。什么力量能拯救我当时的寂寞和失落感啊,我想对我来说还是复习功课,明年早参加一回高考,服了三年兵役,再进个大学,这样的青春才是我林玫想要的。
我那个后妈到我们部队来看我了,不是特意来看我,是她到北京去迎接出国回来从北京下飞机的妹妹。她妹妹是去非洲医疗队队员。我的继母来到部队给我买了几件衣服,都是我买不起的,其中还有一件是她妹妹从法国带来的米色风衣。小方领儿,凹进去的大铜纽扣,胸部以上全是带着硬衬绣上去的水波纹。那衣服的版型太棒了,腰带扣儿是铜的,粗犷里透着精致。收腰,拢胸,比起肖文汇那件真优美夹克要好出去十倍。
这件风衣服我后妈肯定穿不进去,而且也太长。她身高只有一米五二,是个肉包子脸,只看见肉看不见脸上有骨头。她虽说长得不好看,大屁股小短腿,毕竟是个高干子女,要是漂亮就不会找我爸爸这种工人白马了。
后妈对我哥哥很失望,嫌他没出息,尤其讨厌我那冒俗气的嫂子。后妈毕竟没能生养孩子,又给我联系了当兵,我不好意思对她的热情泼洒冷水,采取一个揣着明白装糊涂的态度罢了。再想清楚一点,后妈的能量不小,我复员还仰仗她给找个好工作呢,干嘛放着河水不洗船呢。我不是没想过,这么做我那个为情自杀的亲妈会愿意吗?也许我能有那么多好运气说不定还是远在天堂的母亲保佑我的结果呢,只要自己的闺女能得实惠,我亲生的母亲一定能含笑九泉。
有了这件后妈她妹妹给我从法国带来的风衣,我的衣柜不再寒酸,我的身价也不言而喻地在女兵中有所提升,正宗法国货(其实那衣服很像是跳蚤市场的东西,只不过当时国人还没有这个概念)如此洋气的风衣,在八十年代简直就是云彩里掉下来的衣裳,既时髦又不算怪异,谁穿上都好看,这件衣服很快就成了女兵们上街去的服装道具。
又到了周日,金霞嬉皮笑脸地把她跟马小六的秘密告诉了我,她说,马小六要约她去景山公园幽会,不方便穿军装找我借那件风衣用用。金霞一定是不知道也没看出来我在暗恋她的马小六,倘若她有所察觉是绝对不会把她的快乐建立在我的妒忌之上的。
其实,九月份是一早一晚凉,找我借风衣纯粹是做秀。我真不想借给她,心里烦。
金霞也不管我愿意不愿意,从箱子里抻出那件衣服就往外跑。
晚饭之前金霞才气喘吁吁地跑回来,险一点儿就敢不上晚点名。她的手中攥着那件团得乱糟糟的法国风衣,上面沾着一大块油污,腰带有一侧拖拉在地上,衣服土腔腔的。我没好气地埋怨金霞:“可见不是你自己的衣服,弄那么脏。”
谁知,她还满不在乎,二皮脸似的一边说对不起,一边脱下风衣随手扔到床上,告诉我那块儿油渍是她们在景山公园的山坡上吃猪油包子拉拉上的。她还说马小六加油站有那种洗油污的东西,准保能洗干净。说罢,她竟然凑到我跟前,张开大嘴,使劲呵出一口长气。有股子浓重的烟味儿,她陶醉地闭上眼睛说:“这臭狗食马小六,亲了我一下午。”
我挥挥手,用力扇走她呵出的气味,瞪圆了眼睛说:“好好刷牙吧你,难怪把我的风衣弄脏,不会是当成你俩寻欢作乐的床单铺吧,脸皮八丈厚。”说完,我恶狠狠地踢了一下她的铁皮柜儿,一把夺过了那件风衣。
其实,弄脏那件洋破烂风衣算什么,实在是无法忍受金霞那种得意忘形的样子,她总拿我的话当耳旁风。臭丫头竟然把马小六留在她嘴里的烟味儿吹到我面前,谁稀罕跟她开这种玩笑。
金霞张着双手,惊愕地看着我,那神情像是看着一个陌生人,她的眼泪从一只眼睛里流出来,嘴巴歪到了腮帮子,怪事,那只眼睛似乎不属于她的脸,没有泪水。我忘不了当时她那张愤怒至极的脸,叫我吃惊,叫我畏惧。
晚点名后,我把今天发生的事情告诉了肖文汇,她苦笑一声说:“你慢慢品就知道她是个什么变的啦。”
我会意地点点头。
我跟金霞将近三年的战友情谊从此画上了一个休止符,即使复员后我俩生活在同一个城市,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不再联系。一直到我发现她在32岁那年得了癌症住进了我工作的医院。
金霞跟肖文汇的隔阂源于争当那个班长,又在谁先入党的问题上结了疙瘩,她们两个要解扣儿也得穿过这个结呀,既然金霞跟我有了矛盾,她就主动与肖文汇修复关系,她俩从冰点回温的契机最终落在金霞解决了组织问题的焦点上。
自动班和总机班又是一番争抢,当然,在这个时刻,肖文汇帮一把金霞和踹一脚金霞会有各自显著的效果。结局是,肖文汇不遗余力地帮助金霞完成了她当兵入党的夙愿,在离我们复员的日子还不到一个月的时候,金霞的名字贴在了饭堂门口,她被批准为预备党员。
本来要超期服役一年的金霞,跟我和肖文汇一起提出复员。胡明媚被留下了,也是魏明指导员诚心诚意地挽留她,叫她接替胡明媚的班长。
魏明指导员依然还是那么赏识肖文汇,去年底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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