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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旅千秋 作者:郑骁锋-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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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大都注重身后名声,袁世凯缺乏法国昏君那种“我死之后哪管他洪水滔天”的洒脱,尽管我们可以说他是痴心妄想,可他当然也希望这轮红日能在自己手里升起。但他几十年一惯饱满的自信却随着登极大典的到来一日日消解,还没坐上龙椅便已经满心忐忑不安。 
  
  故宫太和殿中龙椅正上方,十多米高处的藻井内,有一个金龙口衔着的硕大铜球。此球称轩辕镜,相传为黄帝所造,专门审视着底下的历代天子,如有假货登基,立即落下砸死僭越者。 
  
  袁世凯筹备登基时看到此球,立即下令将龙椅往后移了两米。   
  是对自己是否上应天命心里没底,还是压根就害怕这大铜球也和帝制一样,已经不牢靠,摇摇欲坠,随时会自个掉了下来呢?   
  踏着台阶一步步走向龙椅时,自信不足的袁世凯有没有犹豫过呢?也许,此时他想到了袁家历代祖先都没能活过六十岁,而他自己过了年便已是五十七了,于是一咬牙,将所有的一切做为筹码,往龙椅上狠狠押了下去…… 
  
  不知袁世凯坐在龙椅上接受百官朝拜时想的是什么。肃穆之际,他有没有记起另一个儿子,袁克文,劝谏他打消帝制念头时写的那联诗呢:   
  绝怜高处多风雨,莫到琼楼最上层。   
 
  横眉 ——傲然出世的“民族魂”   
  有一些人是只适于用黑白照片留住影像的,比如鲁迅先生。也见过一些先生上色的照片或是肖像油画,可总觉得反而少了一些神韵。至于少了什么,很长时间内却说不上来,只是觉得黑白照中的先生,更能给我一种冷峻的感觉。 
  
  也许,这种感觉就是先生所说的“横眉”。   
  终于到了鲁迅。   
  如果把这组文章的写作过程比作一次登山,那么,无疑,现在我来到了最高那座峰的脚下。其实,在之前的旅程上,每当我思绪混乱时,便会仰头,拨开缭绕的迷雾寻找着重峦叠嶂背后那想象中的一抹白色,于是就能感到一股温暖的寒气,不多时便可以冷静下来——我认为,这个世界上,是没有任何东西能掩住那座山峰的;而那峰顶,一定覆盖着厚厚一层的皑皑白雪,即使海枯石烂,也不会消融丝毫。于是每完成一篇,便多一重欣喜,因为离这座大山又近了一步;更是很有信心地认为,自己一定能将这篇文章写得特别出色,毕竟这是朝圣,而不是观光。 
  
  然而开始攀登后才发觉自己的力量实在小得可怜,面对巍峨,竟然提不动手中的笔。除了瞻仰,我根本无法对这座山进行任何全面的描述,即使只是一角山岙,也足以使我用一生徜徉其中。于是便想放弃,但实在心有不甘,可每次提笔却又颓然垂下。如此苦思多日,究竟想出个法子,既然我没有能力俯瞰剖析这座大山,那何不转换一下角度,看看山四周的景色,好好想想:这座山的出现,到底是偶然还是必然?或者,是谁的力量,使得这高山突兀地出现在我们面前,离我们这么的近,近到令我无数次地假设,如果医学能帮助先生度过1936年,也许会有一段时期,我能与先生在同一片蓝天下呼吸,那可是需要几世修来的幸运哪! 
  
  于是,我把目光投向了大山的边缘,那山脉绵延而来的方向。   
  1929年,鲁迅又一次打起了官司。与四年前那次因“女师大风波”被免职,从而起诉以章士钊为总长的教育部不同,这次的被告是他北大的学生李小峰。李还有一个身份,是鲁迅合作多年的出版商。原因是李小峰的北新书局暗中克扣了鲁迅大笔版税。8月12日早,他“寄李小峰信,告以停编《奔流》”,下午便约请律师;次日委以杨律师“向北新书局索取版税之权”。当然,这场官司没有疑义,理直气壮的鲁迅赢了。李小峰解释道歉后,11个月内结清历年所欠鲁迅的版税;双方依据《著作权实施细则》重新签订合同,继续合作。经过此次对簿公堂,鲁迅追回了版税八千二百多元。     
  且不提鲁迅在世人心目中的神圣地位,即使只是普通文人,在一般人眼里也是高洁的,而金钱不用说是庸俗肮脏的;任何把两者扯在一起的行为都是对文人、对文化的亵渎。当年郑燮游戏人间,挂出《板桥润格》,说什么“大幅六两,中幅四两,小幅二两;书条、对联一两;扇子、斗方五钱”,对自己的书画明码标价就曾激起过轩然大波——怎么能把伟大的作品像米面猪肉一般,堆在摊子上论斤两卖呢?然而,这只是表面现象,古往今来,文人其实一直靠出卖为生。肩不能挑手不能提,做买卖又从来就被看成下贱的活计,世世代代文人最大的出息,就是把自己卖了,得个好价钱,痛快一番,方不枉来人世间走一遭。不是连孔圣人都大声吆喝吗:“沽之哉!沽之哉!我待贾者也!”——卖了啊,卖了啊,我等着主顾啊! 
  
  与其他生意不同,文人看得上的主顾很少,或者应该说,真正能买下他们的主顾只有一个,这也正是文人自命清高的原因。“学成文武艺,售与帝王家”,说好听些,此番交易是为了“兼济天下”,说白了,家天下的时代,不过是给皇上打工。科举,不正是一条沿用千年的采购标准吗?无怪争得头破血流,毕竟报酬丰厚,虽说不能人人高官厚禄,一旦售了,能养上几个小妾的待遇总是少不了的。 
  
  可既是买卖,卖方便不能不多少看看买方眼色。傲岸如太白,可以由着性子戏弄看不顺眼的大小官员,有机会甚至还捉弄太监头子高力士一把,让他给自己脱臭靴子,可见了玄宗,饶是喝得再醉,还是得挣扎着规规矩矩地叩拜的。你可以不用摧眉折腰事权贵,千金散尽还复来,可那千金毕竟是皇上赐的,你能不弯上几回腰吗?真没了千金,你李白种地去还是喝西北风去?总不能一辈子死皮赖脸地让别人典当五花马千金裘供你将进酒啊! 
  
  当然,实在穷极了,把投售的对象从金銮殿上降下来,怀里揣着一大卷稿子,向有能力购买的权贵豪商四处登门推销,打打秋风,也是一条活路。不过这样一来,跪拜的频率愈发的高,可能从此就再站不起身了。如果这条路也走不通,那就只好做塾师做师爷去了,这已经完全是一种行业了,从头到脚是个伙计,一切都得由东家说了算。 
  
  经济能否自立对人格独立的重要作用,鲁迅看得很明白。1923年12月,鲁迅在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做了个著名的演讲:《娜拉走后怎样》。他说:“梦是好的;否则,钱是要紧的。钱这个字很难听,或者要被高尚的君子们所非笑,但我总觉得……钱,——高雅的说罢,就是经济,是最要紧的了。自由固不是钱所能买到的,但能够为钱所卖掉。人类有一个大缺点,就是常常要饥饿。为补救这缺点起见,为准备不做傀儡起见,在目下的社会里,经济权就见得最要紧了。” 
  
  正因为鲁迅明白这个道理,所以他对自己的经济状况很重视,必要时甚至不惜闹上公堂。一部《鲁迅日记》,几乎就是一本明细账,他自己也说过:“我的日记……写的是信札往来、银钱收付……例如:二月二日晴,得A信;B来。三月三日雨,收C校薪水X元……” 
  
  可谁也不会说鲁迅是个财迷;谁都清楚,鲁迅挣钱,正如匠人收集钢铁,正如战士吃饱肚子,都是为了能有充足的兵刃和力气,去挣脱所有的束缚,在天地之间站起身来,直立着,战斗。 
  
  文人的买卖延续了几千年,但能卖出好价钱的,却往往不是所谓真正的文学。卖得最好的当然是能有管家的本事,帮忙打理天下,春种秋收,追租放债,弹压刁民,能揽上这等活自是文人的终极目标。次一等卖的是“帮闲文学”,奉承凑趣,篾片的干活,典型人物是陈后主手下江总之流宫廷“狎客”,历代四平八稳歌功颂德的“承制”诗词、“庙堂文学”,就是这类马屁文章的范本,连李白的“云想衣裳花想容”,也得归入这个范围。 
  
  而那些文人的真玩意,能世代流传的佳作,却因为真情流露,大多“不平则鸣”,有股浓浓的酸涩味,多为主上所不喜。孟浩然一句“不才明主弃”、柳永一句“自是白衣卿相”,皇上岂能看不出其中的牢骚?那好,朕就依你做明主弃了你,放你做白衣卿相去吧。一声钦此,买卖不成,这辈子就算是潦倒了。即使真有人欣赏你的文才,至多也不过尽力周济几回。好像谁也没想过靠出书发家。好文章问世,洛阳纸贵,喜的是卖纸的,不是写文的;文人自己出集,雇刻工,选木料,更是贴钱的勾当。即使是明后,出版业大兴,可作者还是捞不着多大油水,书商请来的编辑也只能是勉强糊口——《儒林外史》中马二先生正是例子。更没听说过几大名著中哪位作者发了财,相反还常遮遮掩掩的,如写《金瓶梅》的,唯恐让人知道自己写这些不上台面的玩意。旷世绝作《红楼梦》,当时便已名声大噪,连皇帝在深宫都听说了,可怜曹雪芹还是穷得常常喝稀粥度日。 
    
  可以说,历朝历代,文人的作品都没有真正投放市场,即便能达到有水井处便有人传唱的受欢迎程度,可除了能为把自己卖给朝廷、权贵造些声势做点广告外,一直没能同经济挂上钩。这种现象久了,反倒使一般人,甚至文人自己,都以为文人应该是口不言阿堵,白衣飘飘,不食人间烟火的“藐姑射仙人”。却忘了,自己的膝盖早已不知不觉跪了下来。 
  
  但自古来真正的文人都是希望自己的腰板能够直些的,如陶渊明那样,不为下一顿饭操心,又不用俯仰别人的鼻息,是世代混迹在“人间臭腐场”的文人的美梦。无奈离开人家屋檐下便得饿肚子,只好一辈辈忍着。一旦时机成熟,自己的玩意儿居然能卖钱,那当然不能放过。郑板桥名列“扬州八怪”,嬉笑怒骂啸傲江湖,一个只做过七品芝麻官的丑八怪(郑燮自称“板桥貌寝”——寝,丑也),能活得如此潇洒,支撑着他的,还不是润格带来的收益吗? 
  
  从板桥的书画买卖生意兴隆也可以看出,文人的市场已经在悄悄拓展。社会按着自己的步伐前进,到了鲁迅的时代,居然可以凭着卖文过活了,甚至,还可以活得不错。据计算,鲁迅后期卖文收入至少可以达每月500元,而当时1元的购买力约相当于今天人民币30到40元。老舍说在二十年代,一份肉丝炒三个油撕火烧,一碗馄饨带卧两个鸡子,只要一毛二三就可以开付;要是再花两分钱,那就颇可以弄一壶白干儿喝喝了——区区一毛五便可美美吃上一顿。而三十年代物价再涨,也不过是“十六七年前的一百块是可以当现在二百块用的”。很多学者,陈明远等人,早考证过了(本文有关鲁迅经济情况基本根据陈先生的考证),根据当时的物价,一个四五口之家,11元即可维持一个月的生活。 
  
  文人能挣这份钱,是李白他们不能想象的:正如他们不能想象世界上会出现报纸、杂志这种玩意,满大街吆喝着卖;正如他们不能想象,干谒权贵时为吊起阅读胃口而搭在诗稿里那些编造的故事也可以一版版印了换银子。 
  
  进入二十世纪后,时代给了所有想经济自立的文人一个机会。   
  文人中当然包括鲁迅。   
  板桥卖的是字画,鲁迅卖的是什么呢。   
  是呐喊声,是冲锋号,是当头棒喝,是金刚怒目,是苦口婆心,是恨铁不成钢,是除恶务尽……   
  中华大地一片混沌,而先生的窗口始终亮着光,如海上不灭的灯塔。先生静静地坐在灯下,慢慢地吸着手中的烟卷。终于,他提起饱蘸了浓墨的“金不换”,轻轻落笔——天地间顿时风雷大作,各个角落里此起彼伏,响起惨厉的鬼哭神嚎。 
  
  无边黑暗里,先生手中的笔放出万道光芒,照亮了前进途中的荆棘刀枪,先生挺起胸,冷冷一笑,迎着锋刃迈步向前走去——“这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先生以血肉之躯,为在地狱中苦熬的众生开路。 
  
  满目狼藉茫无头绪之时,天幸出了如此警醒雄文,对徘徊在迷途上的中华儿女,真正是雪中送炭,哪用愁销路不畅?   
  然而,这些受民众欢迎的文章,却是独裁者的眼中钉。鼓动民众争取自由民主的言论,历代都是统治者的大敌。别说像鲁迅这样大声疾呼,即使只是皮里阳秋远站着斜斜说上一两句,只要被大人们察觉里面有刺,那么祸事便到了,逃命去吧,还想卖钱?笑话! 
  
  不用再提太多人痛骂过的明清文字狱,也不提那些豁出去指着皇帝鼻子大骂的大臣——除了责任心,很多时候,他们也是在做买卖,用生命买得身后的千古美名;或许,当世也可能兑现:万一皇帝被自己骂醒了呢?明白人应该知道,这是小骂大帮忙啊!有个小典故能说明就连平民也很容易招来这种祸事。东汉时有位士子梁鸿,也就是“举案齐眉”的男主人公,有次经过京都洛阳,做了首诗,《五噫歌》,文辞有些古奥,但其实也很简单,翻译成现代汉语就是:“我登上北芒山,哇塞!俯视着京城,哇塞!宫室是多么的壮观,哇塞!修建它的百姓多么劳苦,哇塞!这种劳作没有尽头,哇塞!”按理不过是说了几句大实话,也没有煽动百姓罢工,可从高高的北芒山传入皇宫后把汉章帝气了个半死,气急败坏地下令把作者抓来砍头。梁鸿只好带着婆娘连夜逃到山东一带去举案齐眉了。     
  历史上如此一言贾祸的例子比比皆是,也不再多举。我接着想提的却是另一件事。袁世凯称帝前夕,章太炎把老袁颁给他的勋章坠在折扇上大摇大摆来到中南海,破口大骂袁世凯混账王八蛋,一时骂得兴起,顺手还把收发室里的东西砸了个稀巴烂。可老袁硬是没杀他,后来见实在不堪也只是把他软禁了,好吃好喝伺候着。甚至随便他砸东西骂娘:“毁后再购,骂则听之”——只要不放火烧房子就行。很多人说老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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