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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难与忠诚 作者:查尔斯·里德-第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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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转过身去,呜呜地哭着走开,说她从来不习惯被人咒骂。她随即命令她的帮工给两匹螺子备好鞍。
丹尼斯随着那一帮当兵的往北去。他沉默不语,低头俯视着鞍头,完全没想到那敦厚的女店主仅在四十分钟之内就换上了一副骑马的装束,由于确实想赶时间,便和她的仆人朝着相反的方向疾驰而去。
走了很长一段路之后,“杂种”和他的人马在天黑时来到了白鹿旅店。他们的到来引起了很大一阵忙乱,所以过了一些时候,曼侬才在这么多人当中发现了她的老朋友;而她也只是通过脸上绯红的颜色表明了这点。她并没上去和他打招呼以说明他们相识。这可怜的姑娘已开始瞧不起人了。
她上升的阶梯多么可卑!
丹尼斯看见了,但笑不起来。这旅店使他想起了很多很多杰勒德的事。
夜幕降临之前,风向变了。她把头探进室内,用手指头向他打招呼。他愠怒地站起身来,看守他的人也跟着站了起来。
“不,我想单独和你讲句话。”
她把他拉到房间的一个角落里,低声问他愿不愿帮她做件好事。
他高声地回答道:“不,他不愿意,他没有这个心情给男人或女人做什么好事。如果他真想做什么好事,就得是给狗做;不过,那也得看他有没有办法。”
“唉,好弓箭手,我曾给你和你漂亮的朋友做过好事。”曼侬低声下气地说道。
“太太,你说得不错。好吧,为了他的缘故——你要我干什么呢?”
“你知道我的事。过去我很不幸。现在我很体面,很受人尊重。但就在今天,还有个女人提起他来奚落我。只要他还吊在那儿,事情就会老这样下去。我想请人把他拿下来。老天爷在上!”
“我完全赞成。”
“除开你以外,谁我也不敢去求。你愿意吗?”
“即使我不是个俘虏,我也不干。”
遭到这冷酷的拒绝,温柔的曼侬叹了口气,绝望地合起她的手掌。丹尼斯告诉她用不着着急。有的是低贱一等的丘八,他们不会对这样一桩生意表现出任何犹豫。这只不过是钱的问题。如果她能搞到两个金安琪儿,他可以找两个当兵的来干白鹿旅店的这件脏事。
这并不是一个十分令人愉快的建议。不过,考虑到当兵的都是些候鸟,今晚在这儿喝喝酒,明天说不定就会在那儿被敲破脑袋,于是她悄悄说道:“你把他们找出来见我吧。但请你告诉他们,这是替我一个朋友干的,别让他们以为是替我干的。不然,我会羞得钻进地里去的,因为情况已经不同了。”
丹尼斯找来了两个当兵的。既然能轻而易举地各赚一枚金币,他们都乐意干这个差事。他把他们送出去,轻蔑地打发了这桩差事,然后坐下来忧伤地寻思他失去的朋友。
曼侬和那两个当兵的很快达成了一个总的协议。但是,那尸体取下来之后他们怎么处理呢?她喃喃地说道:“这附近有——条河。”
“把它扔下河,对吗?”
“别,别,别那么残忍!难道你们不能把它绑上个重的东西慢慢地——放进水里去吗?”
她一定是对这事进行过详细的思考,因为她不是一个主意来得很快的女人。
除开交钱的时间以外,一切都很快谈妥了。两个穿铠甲的急于想得到钱,要她预先付款。曼侬不肯答应。
怎么,难道她怀疑他们的信用吗?那么让她跟他们一起去,或者在远处瞧好了。
“我去瞧?”曼侬害怕地说道,“我宁可死也不去瞧你们干这个事。”
“但你还是要叫别人干。”
“是这样,因为这对我太有必要。情况毕竟不同了。”
她也已经忘了自己对丹尼斯的嘱咐。
一个小时之后,那情郎兼匪徒的毛虫般卑微生命的可憎残迹便不再干扰体面的旅店主妇的社交生活,而往事的严峻眼睛也不再对白母鹿的享受投以恶意的目光了。
总的说来,曼侬给店主做了一个还算不错的妻子,一只顶呱呱的看家狗,并且比谁都活得更久。
她派去的两个兵,在以中世纪的坦率执行了“送别旧欢”的任务回来时,吃了一大惊。他们看到市场上黑压压的一片人群,而一个小时以前还是空荡荡的。他们感到良心的鞭答。这准是干预死人的结果。然而,两人中胆子较大的那个看到天很暗,便鼓起勇气一个人向前偷偷走过去,悄悄地混在一群人当中。他很快回到他的伙伴跟着,以一种不完全合理的责备口吻说道:
“你真是个天生的傻瓜,这只不过是神灵显圣。”
第四十二章
教堂墙上出现的火红的大字显得确实惊讶地提出质问,为什么在这困难时期不给公爵做弥撒。很多人都看到了神灵显圣。现在神兆虽然已逐渐消失,但仍然使许多人瞠目结舌地站着观望。事情的结果是促使市政府在对世俗的君主表示忠心方面不甘落后于天使的神助,慷慨解囊为公爵做弥撒。这样一来,我们的那位老朋友之”。,神父先生,便赚得了不少硬币,而对钱这东西他可是极感兴趣。要不是因为这个缘故,我本不会在神灵显圣这样一个平庸的现象上耽误读者的时间。
丹尼斯要求归还他的武器。“干吗要既破碎我的心又凌辱我呢?”
“那么,你凭着你剑上的十字发誓,直到叛乱平息为止绝不离开‘杂种’的部队。”丹尼斯只好屈从于客观需要,一连发了三串连珠炮似的赌咒话,总算重新获得了他的武器和自由。
部队在三鱼旅店歇了下来。一看到丹尼斯,马莉昂便叫了起来:“我真不走运,哪想到还会再见到你?!”看到他很忧伤,同时这粗鲁的玩笑使他感到难过,而不是使他高兴,她便问他出了什么事。他把一切都告诉了她。她对事情的看法很乐观。杰勒德长得那么俊,人又那么规矩,不可能会遭遇不幸。女人总是会护卫他的。再说,他的境况显然要么是好,要么是坏。前一种情况指的是,他也许会碰到某个去罗马的好伴;后一种情况指的是他也许会回荷兰,很可能会赶在他朋友之前到家,“因为,根据各方面的传说,你们在弗兰德有点仗要打”。随后,她把他的金币还给他。尽管他一再劝她收下一枚,她还是坚决拒绝了。丹尼斯对她提出的论点有些信服,因为她和他都具有同样的愿望。此外,看到她这么诚实,他的情绪也不禁有所好转,从而使他对造成他朋友独自流浪的这个世界的看法有所改善。
步兵已经三两成群地上路,懒洋洋地向弗兰德走去。他们当中有许多人不名一文,全靠知事下令旅店老板供给他们食宿,才能从一个城市走到另一个城市。
勃艮第的安东尼追赶上了许多步兵,把他们集合在自己的旗帜下;当他进入弗兰德的时候,已经是一支六百人的队伍的首领。在越过边界的时候,他与他的兄弟鲍尔德温及其人马、装备、给养汇合。他组织好他的全部兵力,以战斗的姿态行军。他们通过了好几个城市,不但毫无阻碍,而且大受鼓掌欢迎。这一忠诚的表现引起了并不十分可喜的议论。
“这叛乱是个骗局。”一个自命为丹尼斯的同伴、名叫塞门的士兵气冲冲地说道。
丹尼斯什么也没说,但对圣马尔斯赌了个咒:倘若使得他失去杰勒德的这个叛乱证明不是什么叛乱,他将射死勃艮第的安东尼作为报复。
那天下午,他们行到一个地方,看到一座牢固设防的城市。在这一小股军队当中传开了一阵耳语,说这是个叛乱地区。
当他们走近到可以看得清对方的地方时,城门打开了,两侧的棱堡仅各有一个卫兵守卫。这支前进的部队便约略打乱了队形,无所顾忌地继续往前走。
等他们走到只隔一浪远的地方时,横跨护城河的吊桥便咯吱作响地缓缓竖起,直到垂直地靠在城堡的墙上。一当这吊桥进入作战姿态,城门的铁栏便嘎嘎地落了下来,同时从棱堡和中堤伸出了一根根长矛和十字弩。
“杂种”的前沿队列顿时响起了严峻的嗡嗡声,很快就蔓延到后卫。
“停!”他喊道。命令传下队列,他们立即停止行进。“传令官快去城门通报!”一个使者策马奔出队列,在离城门二十码的地方停住,举起四周垂着传令官旗布的军号,吹起召降号。一个身穿黄铜铝甲的高个子出现在城门上。他和传令官交换了几句火气大的话;这些话虽然听不见,但含义是清楚的,因为传令官对着城墙只吹了一个尖锐而具威胁性的号音,便脸上杀气腾腾地奔跑回来。“杂种”从队列里走出来迎他。他们碰头还不到两秒钟,他就掉转鞍头喊道:“工兵到前面来!”马上人们把篱笆掀倒;部队进入阵地,在弓箭射程以外的地方扎营。骑马的军官随即奔赴东、西、南各方的友好城市,去征集石弩、栅栏、挡箭板、生牛皮、焦油桶。木匠、给养以及一切攻城用的物资。
这光明的前景大大地鼓舞了一个垂头丧气的兵士。一听到铁门铿锵落下的声音,他便眼睛发亮,额角发红。当传令官眼中充满杀气奔回来的时候,他一眼就看出要打仗,于是许多天来第一次喊道:“大伙鼓起勇气,魔鬼呜呼了!”
要是那位伟大的斗士听见的话,他会如何狞笑!
攻城者在距城墙一浪远的地方扎营,并开始筑路。他们把梭标手留在帐篷里,作为攻城时的后备力量,而把坑道兵、工兵、石弩手、弓弩手送上前去。他们填平护城河,挖坑道,或给城墙打开缺口,来着手攻城的准备。由于许多事得在长箭短矢、石头和小石块的密集火力下进行,上述的军事艺术家们就需要有一百只眼睛般的敏锐,并要求高度的警惕,以及一定的个人机智勇敢和技巧来配合行动。所有这些都使得攻城变成了一件非常有趣的事——当然是对旁观者而言。
他们干的第一件事就是利用滚动的挡箭板掩护木工前进,以便在护城河边上造一个又高又坚固的栅壁。这当中死了些人,但并不多,因为一支强壮的弓弩手队伍,包括丹尼斯在内,都把他们的挡箭板推上来,越过工匠的头顶射杀敢于把他们的鼻子露出来的被围者,并对准城墙上控制着木工干活的具体场地的射击孔、箭隙或其他孔穴不停地射箭。在他们密集火力的掩护下,这些木工很快就建起了一道高高的栅壁,挡住了城墙开口处射进来的普通箭矢对他们的袭击。
不过被围的人已经预料到这点。他们在夜间把板墙或木屋推到中堤顶上。中堤在顶部附近有方孔来承受支撑这些构筑物的梁木。这些构筑物是中世纪城堡可靠的防御工事,要比中堤的固定斜射孔,甚至较高校堡的倾斜城谍使被围者具有大得多的灵活性,从而可以选择各种不同的射程来发射他们的飞弹。见到这一情况,围城者便把他们的射石机推来,对准这些木制工事投掷巨大的石头将其砸碎。与此同时,他们赶造了一个与中堤等高的三角形木塔,准备好随时能用,并正好放在敌方射程以外。
这对被围者说来真是个很可怕的庞然大物,因为这些木塔已经拿下过好些城市。他们开始挖空木塔下面那一部分护城河的底部,并进行其他准备来给它一个热烈欢迎。攻城的人也在地下挖,不过是在另一部分,其目的是钻进方形堡的底下,把它搞垮。丹尼斯一直和另一个弓弩手躲在挡箭板后面,掩护木匠干活,同时做了若干精彩的射箭表演,赢得了敌方一个隐蔽的弓箭手的钦佩。这弓箭手不时给他一个展翅飞来的礼品,颤动着扎进他的挡板。其中有一个飞到离丹尼斯眼睛瞄准的窄缝不到一英寸的地方。“该死的!”他叫道,“你射得好哇,我的朋友。走出来接受我们的祝贺吧!像您这样的本事还把头藏起来干什么?伙计,这是个使用半尺箭的该死的英国人。在我没有向伦敦墙射中一箭之前我死不瞑目。”
在被围的一方,有个人在战火底下来回漫步,因而很快吸引了人们极大的注意。这是个高大的骑士,全身黄铜锁甲,拿着一支轻而长得出奇的长矛,用它来指挥被围者的行动。每当攻城者遭到不幸,这高大的骑士及其长矛在这当中肯定是插了一手的。
我年轻的读者会问:“丹尼斯为什么不射死他呢?”
丹尼斯的确射过他,而且时刻都在射他;其他的石弩手、弓箭手也射过他;每个人都射过他。他在那儿显然就是为了让人射的。不过讨厌的是,他并不在乎被人射。更不妙的是,他最后变得如此恶劣,以至他似乎被射中了也感觉不出是什么时候被射中的。他在战火底下漫步于城堞之上,就像某些勇敢的船长,穿着一身弗拉辛式样的服装,安详地在甲板上踱来踱去,全然没注意到四月的雨点正落在他的羊毛马甲上。最后攻城者只好赌气,不再把好钢浪费在他身上,只是诅咒他和他那射不穿的铠甲。
他也像接受其他飞矢一样接受这些诅咒的飞矢。
火药败坏了战争。战争对人类的切身利益一直是有害的,但在古代它也有某种好处。人们可以把它描画得很美,把它歌唱得很神妙;它还提供了《伊利亚特》。然而,在一浪厚的烟幕底下进行的看不清的厮杀当中,谁能得到一点好处呢?拿着笔记本的诗人会念念有词地说:“看到宏伟的战斗场面,真是令人赏心说目。”但他的感情是空洞的,有杜鹃叫的味道。除开可怕的骚乱,你什么也看不见。诗人并没有说:“通过壁障重重的战场朦胧看到的战斗是一种愉快的奇观。”
在中世纪人们要处理得好些。
这个围城还只是个小规模的行动。不过,要像它这个样子,作家或行吟诗人才能看得见,并通过歌唱它而赚一点老实钱。就这一点而言,这场游戏还算有点道理,还能有助于达到一个目的。
这是个晴天,万里无云,也不寒冷。攻城部队的精力都集中在一段二百五十码的距离上。这段距离包括两个中堤,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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