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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色青春 (共四部) 作者:王山-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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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暴怒地把一盘炒猪肝都扣在了地上。
后来,他生硬地向大妹道了歉,独自走出了家门。在街上毫无目的徘徊了一会儿,他来到边亚军匿居的小四合院门外。
在这里,他遇见了贺二根。
(第三章第21节)
21
在那一刻,褚金平犯了一个错误。不知是出于胆怯还是出于仇恨,他竟把刀子从边亚军的腹部移开,去刺他的脸。
边亚军的下颌部被划开一道大口子,血淋淋的。但这一刀也就使褚金平丧失了最后的机会。一见了血,他的刀子就不知道该怎样使用了。
边亚军左手挥出一拳,褚金平用刀子去招架,刀尖挂住了边亚军的左臂,在那里又划出一道大血口子。但是,边亚军的右拳随即就向对方已暴露出来的宽大正面狠狠击去。
第一拳打在褚金平的耳根子上,他的头重重地撞击在床帮子的棱角上,一股鲜血进溅出来,肮脏的墙壁被甩上了一溜血点子。
第二拳更加有力、准确、沉着,还是打在耳根子上。褚金平赤裸的肥壮结实的身躯无声地滚落到碎砖地面上。
他挣扎着往上爬。随着每一声喘息,大团的血沫子打着泡儿从嘴角和鼻孔里喷出来。他竭力咬紧牙关,瞪着眼睛,眼里冒出仇恨和恶毒的诅咒。
第三拳又打了过去,目标仍然是褚金平的左耳根子。
半只耳朵被打得翻卷起来,耳朵眼里溅出了血,把边亚军的拳头都染红了。
褚金平瘫倒在地上,不再挣动了。
边亚军用脚踩住了他的脸,使劲一碾,把鄢张挺生动的脸硬挤得转了向,脸面朝下,嘴和鼻子牢牢地贴住地面。
随后,边亚军抄起床头柜上的那只竹皮暖壶,打开了壶塞。一股热气从壶口飘散开来,那是满满一壶滚烫的开水。
他回过头来,看了付芳一眼,嘴角闪出一丝冷笑。
付芳惊恐地望着他,嘴唇颤抖着,想说什么,但什么也没说出来。突然,她用双手捂住了眼睛……
一缕开水从壶口倾泻而下,冒着腾腾热气,浇灌在褚金平赤裸的躯体上,浇落在他两腿之间的那个罪孽物上。
惨叫,凄厉惨切、撕心裂肺的叫声几乎把屋盖挑破。在那一瞬间,广袤的世界全都死了一般,任由这一声嘶喊在飘荡、回散着。
据说,边亚军和褚金平曾是邻居,在一条小胡同里长大,那时褚金平是胡同里的霸王,招猫惹狗,大人孩子都躲着他。惟有边亚军不怕他,还常常当众把他打得鼻青脸肿,骑在他身上羞辱他。
褚金平也多次试图雪耻报仇,但每一次都是惨败而回,得到的是更大的羞辱。
当然,童年时期他们是为一个玻璃球或两张香烟盒纸而打架,稍大以后是为了面子和金钱,斗得死去活来,打得头破血流。但是无论如何,他们毕竟是一条道上的朋友。
这一次,他们是为了什么争斗呢?仅仅是为了一个漂亮的、体面人家的姑娘吗?不是,他们争夺的内容还包括了各自的道德、尊严和理想。那么,他们仍然能够不计前嫌、再度和解吗?
边亚军后来多次表白说,我这个人心粗性直,从不记仇,打完架就算出了气,朋友仍然是朋友。
说这番话时他的语气非常诚恳,两只手不停地比划着,像是要从心窝子里掏出点什么来证明他的诚意。
但是他的眼神,东飘西荡,躲躲闪闪,让人感到他是言不由衷的。
玩了半辈子的人,居然没有学会很好地撒谎。的确,比较起陈成来,他的道行尚浅。或许,这竟是他的可爱之处?
(第三章第22节)
22
贺二根瘦得只剩了一把骨头,窄窄的小脸上,两只眼睛显得贼大,亮晶晶的。麻秆般粗细的胳膊,却紧紧握住一把利斧。斧刃明晃晃的。
他见到陈成时已经跑不掉了,被陈成拽住脖子领子拉进胡同里的一个阴影里。
“老二,你想死?”陈成用匕首挑着他的下额,阴狠地瞪看他。
贺二根的头被顶在灰砖墙上,脸憋得紫红。他的手里仍紧握着利斧,但是他不敢反抗。陈成不是大金刚,他真敢一刀杀了自己。
“说话,是不是想死?我会成全你!”陈成的手稍一用力,刀尖已钻进皮肉,血水顺着刀柄一滴一滴地流在他的手上。
贺二根全身笔直地贴在墙上。他的眼睛低垂着。看着自己的血液往外流淌着,想说什么,但是什么也没说出来。
后来。他哭了。
“滚!”陈成收起匕首,狠狠地踢了贺二根一脚,“再让我在这里看到你,我就杀了你!,‘贺二根抹了一把眼泪,走了。临走时,他回过头来看了陈成一眼,那双大眼睛还是亮晶品的,在夜晚中闪着青光。
望着贺二根瘦弱的背影,陈成突然对他产生了一丝怜悯。都是人,这个人却活得太艰辛、太困苦了。对于他来说,或许死了更好?自杀或是被人杀死,对他自己和别人,都是一种轻松和解脱。
想到这里,陈成突然想笑。动物中也许只有人会自杀。
贺二根哪会自杀呢,他似乎已经不是人了。
陈成敲四合院的门,没有人应声。从门缝往里看,屋子里亮着灯,有人影的晃动。这个人是谁?阮平津还是付芳?
他站在门前迟疑了一会儿,没有再敲门。不过,无论是两个女孩中的哪一个,他都想见见她们。她们是什么样的女孩子呢?
突然,他本能地意识到一个巨大的危险正在向他袭来。
他来不及做任何动作,只是下意识地矮了矮身子。这时,耳边一阵风声,一柄利斧擦着他的头皮砍在院门的砖垛上。
碎砖渣溅了陈成一脸。
一个瘦小的黑色人影,顺着胡同飞一般地逃走了。
(第三章第23节)
23
付芳是被边亚军揪着头发甩进屋里的。
阮平津一眼就看出来了,付芳挨了打。她的嘴角沁出黑紫色的血迹,白白净净的脸颊上棱起五道殷红的手指印。
“你凭什么打人,凭什么?”她愤怒地冲着边亚军尖叫,“你有什么权力打人!”
“打人?我还可以杀了她!,,边亚军咬牙切齿地说。说完,他又狠狠地踢了付芳一脚,付芳哀叫一声,跌坐在地上。
“流氓,凶手!”阮平津被激怒了,她不顾一切地扑向边亚军,狂暴地又抓又咬,像一只被逼急了的猫。
边亚军慌乱地躲闪,伸出手臂去抵挡,但却抵挡不住,手背被抓得鲜血淋漓,手指也被咬得青紫。后来,当边亚军左臂上的刀伤被阮平津抓出了血时,巨大的疼痛终于使他忍无可忍了。他用右手猛力一推,那只猫就轻飘飘地飞了出去,像一团棉布。
阮平津先是仰坐在地上,接着头又重重地磕在八仙桌腿上,然后又被弹了回来,摔跌在地上。
她一声没吭,从地上爬起来。扶着八仙桌站稳身子。
头磕破了。血水沿着发际流到脸上。她怒视着边亚军,目光由于愤恨和狂怒而变得非常可怕。
“你,流氓!”她低吼了一声,又疯了似的扑上来。
边亚军又一次把她推倒在地上。
她再一次爬起来,再一次扑向边亚军。
这一次,边亚军没有再推她,甚至也不再抵挡。他退到屋门口,倚着门框站住了,任由阮平津疯狂地撕咬。她撕扯他的脖颈、耳朵,抓他的脸。
突然,她停住了手,愕然地望着边亚军。这个令人憎恶的流氓,下颌被抓得血迹斑斑,脸颊上却落下了大颗的泪珠。
他哭了。
“你,怎么不打了?”他抹了一把脸,挺勉强地笑了,“再接着打呀!”
她又恨恨地踢了他几脚。
他没有躲闪。不疼,他说,脸上仍堆着笑。这一次似乎是很开心地笑了。阮平津,别踢了,你要是再踢一脚,我就把你抱起来。他说。
阮平津一下子泄了气,心里恨恨地骂:这个流氓!
那天晚上,是他们三个人在一起的最后一个晚上。据边亚军说,他们分手时非常友好。他说,情意绵绵,依依不舍。
但是从阮平津在日记中记载的内容看,情况远非如此。
那个晚上,边亚军是很难熬的。
边亚军在院子里点起了一小堆篝火,架上沙锅,三个人围着火堆吃晚饭。此时,已经是凌晨一点钟了。
仰望夜空,空中灰蒙蒙的,像是一大块浸透了水的海绵,扣在人的头顶上,压得人们几乎喘不过气来。
黄火的青烟在头顶上飘散,托举起冰凉厚重的湿气,犹如撑起一柄巨伞,为人挡风遮雨。人躲人伞下,彼此间颇有些同病相怜之感。
根据阮平津的日记,那一天是十二月十八日。北京继初雪之后,又遭了重霜。
付芳不肯吃饭,用被子蒙着头,躺在床上,她没有脱鞋,脚上仍穿着那双伞兵靴。
在那个晚上,付芳始终没哭,也没说一句话。她的目光显得呆滞,干涩,总是定定地盯着某一个地方出神。她的心里在想什么呢?没有人知道。
也许,就在那一刻,她确定了自己今后的生活道路和目标。人应该或有权选择自己的幸福。至于幸福的道德界限在哪里,也只有由她自己去判定。在这一点上,付芳错了吗?也许,错误的是那个环境,她生不逢时,从而注定了她的命运。
不过,从以后的结果看,付芳的勇敢和决断还是令人极为敬佩的。
“起来,吃饭!”边亚军没好气地踢踢那双穿着伞兵靴的脚。“娼妇!把这双脏鞋脱下来!”他恶毒地说。
付芳没有动。
伞兵靴是褚金平让她穿上的。但她不知道在褚金平的眼睛里,伞兵靴是干部子女的标志,让女人穿着这种鞋上床,就有了双重意义的宣泄。那么,她穿上这双鞋,她又成了什么呢?
边亚军突然觉得付芳很可怜。
他把被子掀开,发现付芳哭了。他拉着她的手,把她从床上拽起来,用力搂进自己的怀里,用手轻轻地抚摸着她的脊背。
付芳失声恸哭起来。
“别哭了。”边亚军用双手捧着付芳的脸,一边用手指为她拭去不断涌出的泪水,一边仔细地端详着那张秀美绝伦的脸。他长长地吸了一口气,伤感地说:“别哭,付芳。你是我见过的最美丽的姑娘,真的,我发誓,我永远都是你的崇拜者。所以,你得特别珍惜自己,千万不能随意地糟蹋了自己。”
他转过脸去看了阮平津一眼,又说:“付芳,你长得太好看了。如果不是阮平津在这里,我真想好好亲亲你的脸。”
“那就亲嘛!咬一口也行。”阮平津不冷不热地说,“我不妨碍你们。”她走出了屋子。
“好,亲一口。”边亚军真的在付芳的脸上亲了一口。这一次他发现,女人的眼泪也是成的。他一用力,又把付芳搂进怀里。
付芳猛的挣开了。
(第三章第24节)
24
围着篝火,顶着重霜,阮平津和边亚军进行了一次分量极重的谈话。边亚军后来说,这是一次灵魂的审判,是我第一次正面审视自己的德性和嘴脸。我发现,我很丑,但是绝对没有理由自卑自贱。
我觉得我应该努力活下去。他说。
阮平津的日记则是这样记载的:十二月十八日,开始认识边亚军。原来一直认为这是一条披着人皮的狼,现在却看清了,这是一个长着狼皮的人。狰狞、凶残、狡狯,嗜人血、好美色,但良知尚存。这则日记的最后,有一行小字,看样子是以后加写进去的。字极小,似乎不愿给人看,自己也不愿再看到它。这行字写的是:边对付痴情如初,表达方式露骨而下作,令人作呕、生厌。不过,以面首的标准衡量,边亚军比晋生优秀。面首为何物,再查。
“边亚军,你诚实地告诉我们,你,偷过别人的钱夹吗?”
“我可以诚实,但同时我还需要自尊,特别是在付芳面前,在我崇拜的漂亮姑娘面前,自尊比诚实对我更重要。所以,阮平津,你不要问我这样的问题。”
“聪明,边亚军。你维护了自尊,也不失为诚实。那么我再问你,你也认为偷窃是可耻的行为吗?”
“不。在我生存的那个圈子里,偷窃是基本的生存手段,所以,它不是可耻的。上学买不起书包,看电影买不起门票,郊游时只能躲开同学去啃菜窝头,这才是可耻的。为了避开这种耻辱,我们不仅偷窃,还会干出些别的。”
“好,边亚军。笑贫不笑娼,这是古训。那么你为什么不肯直接承认自己曾经偷窃呢?”
“偷窃是为了克服自卑。所以,当我们面对上流社会中的人时,我们则羞于承认自己有过某种行为。虚伪,是人的共同弱点;而道德判断却有着两重标准。”
“不对。任何社会都有自己的道德标准,这个标准是统一的,不存在两重性。”
“如果社会分裂了,道德还能统一吗?”
“社会分裂?”
“是的,由于经济条件和政治命运的巨大差异,社会分成上中下若干个等级,这个社会难道还是统一的吗?”
“边亚军,我们这个社会是存在着两个阶段,并且进行着你死我活的斗争。不过,社会是在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统一的。偷窃,是不劳而获的资产阶级人生观的表现。这个阶级是腐朽的,正在趋于灭亡。”
“阮平津,你缺乏社会生活的历练,所以你几乎是不可理喻的。恕我直言,你裤带上的那根锁链,羞于示人,但在阮晋生看来却是维护道德的法宝。如果以道德来判断人的阶级属性,那么阮晋生是哪个阶级?是不是无产阶级的女人都要用铁链来拴牢裤腰带?所以,他维护的是等级、血统、家族荣誉,而绝不是阶级利益!”
“边亚军,你卑鄙!”
“对不起,阮平津,我有些忘乎所以了。”
“边亚军,如果没有你们这些流氓的猖獗,我就不会蒙受铁链的耻辱。”
“阮平津,如果没有你们的血统歧视,没有机会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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