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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啊 作者:黄孝阳-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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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遇见了不舍,在医学院门口,谁也没提当初的诺言,相视一笑,然后打招呼,好像两人之间根本就不曾发生过什么。重新接触有种微妙的东西,尽管模糊,但我确实感受到了。不舍脸上没有一丝讶色,很平静,仿佛连这次偶遇都是在意料之中,这稍微让我觉得有点儿不快活。他就真的一点也不想我?也许从头到尾,他根本就不曾爱过我。这样也好,只是温馨,只是友谊,然后随岁月淡去。这好像就是我与他最好的结局。 
  
  不舍一个人,身边已不见了那女孩儿。我问了下,她呢?他笑着摇摇头说,早就分了手。我哦了声,继续往东走,他也接着往西走。走了好长一段路,我回过头,他整个人都像就要在风中飘起来,我没有哭,扭过脸,在旁边小店买了包多味花生,抛入嘴里用力地嚼。我一般不大吃零食,但这次却咬得津津有味。 
  
  人呐,也真怪。   
  今天在成人大学课间休息时,断断续续地听见两男生说起情人,有种怪异的感觉,他们两个好像都是已经结婚。我趴在桌边无聊地翻着课本,却竖起耳朵去努力分辨他们说的每一个字眼。婚姻虽然保证了与某一特定之人关系的稳定,但也压抑着人的本性。人从猿猴进化而来(书上是这么说的,对此我有些怀疑),那么一定就会残存有猴的本能。猿猴的世界是一夫多妻,胜者为王的。这几年社会上忽然流行起一首握手歌—— 
  
  握着老婆的手,好像左手握右手。   
  握着小姐的手,好像回到十八九。   
  握着小秘的手,直往怀里搂啊搂。   
  握着女同学的手,后悔当初没下手。   
  握着情人的手,酸甜苦辣全都有!   
  还有一首蛮好玩的顺口溜——   
  结婚是失误,独身是觉悟,离婚是醒悟,再婚是执迷不悟,没有情妇是废物。   
  民谣为百姓之声,虽说是偏激了点,但在很大程度上,它真实地折射人性。这是个男性的社会,一等男人家外有家,二等男人家外有花……以后会不会一等女人家外有家,二等女人家外有花……哈,我真荒唐。 
  
雨从天空坠下,落在街道上,发出很响亮的声音。我从电脑桌边站起身,用力张开嘴,打着哈欠。我已经很倦,在这电脑边呆了太久,手指僵硬。键盘冰凉,我抚摸它们,它们抚摸着我的心灵。我轻轻咳嗽,从桌上抓起个药瓶,倒出几粒药片,它们很安静,躺在我手心,没有半句言语。这是我前妻给我买的药瓶,这也是她惟一主动留下来的东西,我没有把它扔入垃圾筐,倒不是为了睹物思人,我只是病了,多多少少得吃点药,而我现在根本就不愿意出门,连一日三餐吃的都是外卖。我来到窗边,天空蒙蒙,混沌一片,雨点就从那冥冥深 
        
不可测中滴下,它们又是谁的眼泪?   
  那天的阳光真得很好。我在高楼下的阴影里发着呆。同样都是空旷,但街道上只是死寂,而原野里总洋溢着无数生命的呼吸。我在城市里蹲下身,寻找绿色。脚边有张沾满尘土的碎叶。我把它拾起,放至鼻尖,然后闻到一股尿溺味。我皱起眉,看见脚下有条淡黄的小溪正在蜿蜒前进。我回过头,一个满身酒味的男人正面对着墙壁欢乐地撒着尿。 
  
  这里很偏僻,所以可以把床上使用的那玩意儿拿出来晒晒太阳。男人很高兴,嘴里不断发出嘘嘘之声。我忽然觉得很有趣,假如我此刻是个女人,他还能够这般肆无忌惮、快快乐乐地撒出尿来吗?或许他还是能够的,若对一个酒醉之人说自己是横马跃马的彭大将军,他也许会马上拍着胸脯说他是毛主席。我站起身,准备继续往前走,那男人回过头,打量了我一眼,叫起来,“马原!” 
  
  曾经有很多人认识我,但我并不认得他们。我盯了他看了许久,还是想不起在哪见过这张脸。这张脸似乎曾被人用拳头在正中间猛击过一拳,每一个部分都在努力地扭曲着,因为这种努力,越发狰狞。他边系着皮带,边用刚刚抚摸了小老二的手往我肩膀上重重一拍,“马原,发什么呆?”我努力地对他挤出笑容,“你好。没发什么呆。”我往后连退几步,没想起他是谁。我还真担心他那只手落到脸上来。”马原,几年没见,架子大了啊。听说你丫的离婚了?”男人脚步有点儿浮,踉跄着,看来随时准备摔个狗吃屎。我没有去扶,我很乐意看见他那样,一个人若是能够狗撒尿,为何就不能狗吃屎?我轻轻点下头,越来越多人说我架子大了,这也是理所当然,一个还没经过医生宣判是傻子的人,一个明明是傻子却还没有取得大众认可的人,在大家眼里架子肯定大得不得了。 
  
  “离婚好啊。女人是个屁,放出来,就没事了。”男人伸手又想拍我肩膀,这次我已做好充分提防,身子微微一侧,他果然令人满意地倒了下去。水泥路面很硬,他的脑袋也很硬,我听见当地一声响,我笑了,如果说女人是个屁,那脚下这个男人连个屁都没资格是。对了,我想起了他是谁,他叫钟勇,是钟情的哥哥,若有些人我们还可以愤怒地骂他们是猪是狗是畜生,那么对他这种人,称之为畜生,那些猪和狗确实会引以为耻。钟情死了。在我与吴晴离婚之前。没有谁亲自动手把绳子勒在她脖子上,她把自己弄死了,所以不会有人为她的死负责,这也包括我在内。听说她死得很难看,舌头吐得老长。我一直想去看看她,可又不敢,怕她忽然蹦起来,抱住我,再也不肯放手。我是有点儿做贼心虚,虽然我并没有真正与钟情上过床,但大家都说她临死时在墙壁上涂满了我的名字。钟情是在精神病院里死去的,医院也无法拆下那堵墙运到我家来,让我看看她的遗书。他们只是来了一趟,告诉我有这么回事,有过这么个女人,然后就消失了。 
  
  我曾在精神病院门口来回溜达了几次,很想进去,可又怕自己一旦走进去,就再也不能走出来。我是一个懦夫,我知道,但我始终想不通她为何要在墙壁上写我的名字?她想告诉别人,我是逼死她的凶手?就算我是黄世仁、周扒皮,她没欠我一分钱,她爸妈哥哥七大姑八大姨都没有欠过我一分钱,怎么逼?何况,有一年多时间我们根本就不曾见过面。她想告诉别人,她爱我?这可就有点儿滑稽,我们连手拉手都不曾有过,她就会爱我爱得如此疯狂? 
  
  我只是她曾经的雇主,她只是我曾经的雇员。我想不通,便想去她家。可城市这么大,我上哪里去找她家?我没敢迈入精神病院,但还是敢打电话到那,我问他们,是谁把钟情给埋了?她家里人在哪?那边查了一会儿,说登记的资料不太详细,只写了城东。城东那边好像有几十万人口,也算得上是茫茫人海,但有这话总比没这话强点。我问他们,医院是不是被私人承包了?做事怎么这大气魄?连病人亲属具体住址都不问清楚,就急急忙忙把病人往医院里抬,万一病人亲属不肯支付住宿费医疗费,那怎么办?那边就笑,只要他是病人,那无论如何也要把他留下来,他们是可怜被扭曲的小草,我们要给予他们春天般的温暖。再说,医生天职救人,若眼里只有一个钱字,那还配叫医生? 
  
  那边说话的声音很温柔,应该是个女人,我差点就爱上了这个声音,忽然觉得有点儿不对劲,医生会有这么说话的吗?万一在电话那端说话的是个男扮女装的精神病患者,那岂不是糟糕至极?我暗暗下了决心,假如对面在接听电话的千真万确是个医生,那么以后我若流鼻涕打喷嚏,都上这家医院看病拿药去。我小心问道,那你们就不用吃饭穿衣买彩电?没有钱好像是万万不能的啊。那边又笑,每一个精神病人,对社会而言都是一个不稳定的因素。这里每收留下一位病人,社会上相应就多一份安全。所以,哪怕病人亲属没有付一分钱,只要他是病人,我们就绝不放过。其实我们并不向病人收钱,反而一直是在无偿向病人提供食宿等。我们并不缺钱,我们背后是全社会的爱心。 
  
  这话多感人,我差点就热泪盈眶。刚想开口说什么,电话那端传来一阵嘈杂之声。”李应菊,你怎么又能跑出来?”“快把她抓住!”“电棒往她脑袋上敲啊。”“臭婊子,想拿电话砸人?你敢!”…… 
  
  电话断了,传来一阵嘟嘟的响声。我仔细打量着手上这只话筒,然后笑起来。过了几个时辰,我继续打这个电话,打不通。但我没有灰心,下午接着打,还是打不通。第二天,我终于打通了,也如愿以偿地找到了钟情家的地址。我忽然想起那个李应菊,于是随口问道,“那个李应菊怎么疯了?好端端怎么拿电话砸人?”这句话激起了共鸣,估计接电话的刚巧就是昨天被电话砸破头的那位。他开始大声诅咒起来。我耐心地听着,然后等他怒气稍为平歇时继续问道,她原来是干什么的? 
  
  那边仍自气咻咻,是个臭婊子。   
  我又问,没做婊子前,是做哪行的?   
  那边把我也给骂了,你他妈的神经啊。没做婊子前,当然是准备做婊子。   
  这话说的果然有水平,我把电话轻轻挂断。   
  每个人都得死,所以每一个人活着,都是在准备死。   
  我去了钟情家。   
 思想让人疲惫不堪,我现在愈来愈渴望单纯。无知者不仅无畏,而且幸福。在正常人眼里,白痴这种生命形式很糟糕,但在白痴自己眼里他或会觉得幸福无比,看着花开花落,他快活,他伤悲,全是发自于内心的真诚,而毋须去看他人脸色行事。可惜我不是白痴,我不敢确信他们是否真的如我所言那样。只能说是或许,只能是猜测。否则我真愿做一个白痴,做一个傻子。但有时又想,人要自杀很容易上吊抹脖子跳河吃老鼠药怎么都行,但想把自己变成与天生的傻子一样,却很难,或者说是根本就没办法。上智若愚,还只是个“若”字。 
            
  我在与身体里的另一个自己拼命打仗,站起来又坐下,很想去找不舍,哪怕不说什么,只是远远地看上一眼,那也很好。这想法是奢侈的,应该是他来找我,而不是我去找他。不管如何说,这二年我一直在守着誓言,等他,并没有在意他身边那个女孩儿。我真有些不高兴,也许男人的誓言只是嘴皮子一下快活的哆嗦。我恨他,他与那个女孩儿都已经分了手,却还不来找我。 
  
  我爱不舍,这种感觉真实吗?不舍又真实吗?物非物,花非花,它们只是外物在心灵上的投影罢了。真实的实质是虚空,夕阳西下,夕阳西下的背后又有什么?那个叫“大卫”漂亮的男孩真实吗?他来了,他又走了,只是微溅起些许涟漪,很快仍又是如镜的水面。我不知道什么是真实,客观的存在好像也不是真实,就像电影里的那些景象。它们在我眼前晃动,虽然可以触摸,但触摸不到它们的实质。川流的人群、高耸的建筑、暮霭中飘荡的旗,甚至于桌上这些金黄的橙,我手中的这枝笔……它们真实吗? 
  
  在妈妈眼里,我是个左挑右捡,谁也不看在眼里的怪物,那次她近乎于不耐烦的问我,你到底要什么条件的男孩才肯嫁?你说的深度究竟是在说什么?妈妈问我,我一片茫然,这一年爸妈都没有再提及不舍,也许他们认为我早已把他给忘了。我没忘,我对妈妈所说的深度应该只是借口,我忘不了他,或许他想的东西根本没有我想的多,但我就是不可救药地爱着他。女人真傻。妈妈也傻,她看不出我要的是谁。 
  
  今天在家里翻箱倒柜,找些小时候的衣服,想给一位同事送去,她刚生下小孩,需要些纯棉的尿布,现在市场上这种真正纯棉货已经很少,买贵的又舍不得。我就自告奋勇说自己还有些这样的旧衣服,反正自己也用不上,不如送给人家,做个人情。在这方面我可真佩服爸爸,他就能把这些杂七杂八的东西一直收藏到现在,这是小农习气吗?妈妈有时也笑话他根本就不像个当官的,而更像个捡破烂的。衣服多已褪色,但很柔软,有樟脑丸的香味,把它们贴在脸上,柔软的,仿佛又回到童年。 
  
  衣服底层夹有几张泛黄的相片,随手拿起,我吃了一惊,是爸爸与一个女人的合影,不是妈妈,竟然是小姨。他们没有手牵手,但肩并肩笑得很灿烂。我忽然一阵心虚,心砰砰乱跳,赶紧把相片塞回原处,恍恍惚惚,好像明白了一些。有些难过,小姨那时可真漂亮。 
  
  晚饭,我一直盯着爸爸的眼睛,想从那里面找出些东西来,但很快就失望了,也许所有的往事都早已在爸爸心底沉淀,说不准他自己也不记得这世上还有这些相片。爸爸瞧着我显然有点儿奇怪,但没说什么,在他眼里我从小到大都是个怪怪的女孩儿。刚吃过饭,门铃响了,开门一看,是爸爸的一个远方亲戚。人又黑又瘦,憨憨笑着,手里拎着只鸡。这么久,来找爸爸的人实在太多。妈妈皱起眉头,径自往里屋走去。我看见妈妈随手把茶几上那包玉溪香烟拿起来,没过多久,又从里屋走出,把一包红梅在原处轻轻放下。一包玉溪二十多块,一包红梅四块钱。 
  
  心隐隐地痛了下,这就是我的妈妈。   
  今天心情恶劣到极点,人不可能永远平静,更不可能完全控制自己。我与妈妈大吵一顿,她的眼里只有钱只有所谓的名声地位,她甚至用比刀子还尖锐的话语来说我,说我是个蠢得到死都没人要的死丫头。我真是觉得悲哀,一个母亲怎么可以用这样的话来说孩子?虽然我并不在乎有没有人要我。可我毕竟是她的亲生女儿呀!从小她就讨厌我,小时候我总想躺去她怀里,可她十有八九是把我一把推开,也许是她太累,在那个年代,她是工厂里的标兵,是三八红旗手。 
  
  我的童年似乎很苦,却记不大起来,但有个梦却一直也不能忘掉我在树下挖出好多好多五分硬币,然后开心地跑到妈妈面前大叫大嚷,我们有钱了,有新衣裳了,妈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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