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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啊 作者:黄孝阳-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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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童年似乎很苦,却记不大起来,但有个梦却一直也不能忘掉我在树下挖出好多好多五分硬币,然后开心地跑到妈妈面前大叫大嚷,我们有钱了,有新衣裳了,妈妈则毫不客气地给了我一个耳光说,你拿这些脏叶子回来干吗?
我不是个乖孩子,从小就不是。不讨人喜欢,天生的犟,凡事只认自己的死理,到现在仍然是这样。妈常说,像我这种脾气若是放在过去的那个年代,早也就被人打死了。人在屋檐下,焉能不低头?识时务者为俊杰,要会把握机会。妈妈的所做所为确是深得这些话的其中三味。爸爸最早是与小姨好的,可妈认准了爸爸有出息有前途,就毫不客气地把爸爸从小姨那抢过来。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件衫,何况那时的男男女女,只要是上了床,一辈子也就只能这样。作风问题大于生命。又有几个年轻男人能够拒绝得了对自己投怀送抱的女人?几千年也才有个柳下惠。我真为小姨不值。也许这样说妈妈,在女儿这角度来看,是刻薄了些;但站在人这个立场来看,我是持心公平而论。
我是个怪胎,老天为何要生下我?一切都在裂开,弦绷得紧紧的,似乎千钧系于一发。我再也承受不了任何压力。我怀疑自己是不是已经神经错乱,我爱他,他不爱我。妈妈,我也爱你,我没有理由去相信你会不爱我;妈妈,你为何要这样对我说话?一切都在旋转着下坠,一切也都在迅速向天上飞。黯然消魂者,唯别而已,把冰凉的刀片放在腕动脉上轻轻划动,只需要稍一用力,鲜红的血就会从那里面若岩浆喷薄汹涌。血会是热的吗?血会是咸的吗?假如生命是个权利,那是否允许我放弃?假如生命是种义务,我是否能做一个逃兵?失之毫厘,谬之千里,一念之差,终生之错,不舍,我爱你,因为这个念头,我情愿去死。一念之惑何其苦!不舍,你为何还不来看看我?为了你,我与妈妈吵架;为了你,我真的不在意这世上的一切,包括我的生命。真不应该认识你,你是我的魔,认识你,其他男孩都面目模糊,没有色彩,与他们之间的任何交谈言语都乏然无味。
缄默是生命无法承受之重,人总得对某样东西说话。我在这里写着这些文字,心情略为好过,爸爸说我整天想入非非,我很想对他说幻想才是生命的意义。
没去上班,打电话请了病假,也没去上课,发完呆后,我蜷曲在被窝里,忽然想起婴儿在母亲肚子里也是同样一种姿态。英雄来看我,妈妈忙不迭在外屋给他递茶,看得出,妈妈很希望我嫁给这个有钱阔少,爸爸是当官的,他家是有钱的,权力与金钱从来就是完美的结合。英雄在我身边坐了好久,我没有理会。朋友,也就只是朋友,无论真朋友,好朋友,还是一般朋友,它们永远也只会是朋友。
钟情在发出不要奖品,只要我单独请她吃餐饭的正式通告后,就与我拧上了。每次我来店里,她都不理不睬,嘟着嘴,自干自活。我张嘴欲说什么,她把销售记录递过来;我张嘴又欲说什么,她飞快地递来笔与纸。我瞪大眼,她抓起笔在纸上刷刷写了一行字——保持沉默,通过纸与笔或手势进行沟通,你是老板,我是员工。我只好笑了,举双手表示投降。她抿嘴乐了,继续在纸上写——那晚上去不去?我赶紧点头。我不怕自己闷成锯嘴葫芦,但着实有些担心她若与顾客同志来这手,那些人准会以为我是个残酷欺压残废人的资本家。她偷
偷笑了笑,又接着写——就你与我,不准有别人。哼!!!
我有些犯难,但还是急忙点头,一个顾客正走入店门。大家不会笑哑巴做营业员,只会认定把哑巴请来的老板是个精神病。钟情眉开眼笑迎了上去,我喘了口粗气,思考上哪里吃饭,才是最安全?很快,钟情就做好生意,转回来,“马老板,打算带我上哪儿去吃饭?”
“快餐店?”
“那又脏又乱又没情调。”钟情扭了扭身子,甩了甩手。
“肯德鸡?”
“报纸上说,那是垃圾食品,吃了让人肥胖。”钟情转到我后边,用胸脯轻轻撞击我脊背。
“小酒店?”我舔了舔嘴唇,没敢动。
“小酒店里会有烛光晚餐吗?”
隔着衣服,也能充分享受到钟情那两只乳房传来的热量,我正微眯着眼,陶醉其中,听到“烛光晚餐”四字,浑身一激凌,我差点从椅子上掉下来。在餐桌上多点几根腊烛,当然用不了多少钱。我只是忽然记起,与吴晴第一次上床前,也吃过一顿香喷喷的烛光晚餐。吴晴那本日记,我烧掉了,在那晚她卖力地演出后。虽然对她的欺骗行径有点儿不大舒服,但我们毕竟已经是结发夫妻,又何必拿过去的错误来惩罚现在?吴晴在我把那本日记烧掉后,脸上又恢复了处女的那种红晕。我们都当那事根本就没有发生过,继续相敬相爱,举眉齐案。我记得当时我只是对吴晴说了一句话,我原谅她,只希望以后不会再骗我就成。
关于这点,吴晴倒是踏踏实实贯彻了。离婚之前,她找到我说,她不爱我了,她爱上另一个男人了。那个男人想娶她,她也想嫁给他。我问她,你为什么不骗我?为什么不随便找个理由来?为何口口声声爱不爱,肉不肉麻?她很委屈,我不骗你。我为何要骗你?若再骗你,那说明我还爱你。
我听得稀里糊涂。那个时候,我一听见“爱”这个字眼就恶心。吴晴与那个男人的光辉事迹,我在两人没正式摊牌之前,就有过不少耳闻。他们一星期会去几次情人酒店,会拎着大包小包走进去,然后在门上挂好“请勿打扰”,直到次日清晨才出来。我有过几次卑鄙的想法,想在他们房间装针扎摄影机,然后把他们的床上活动翻拍成DVD,大量销售。我之所以没把握好这个发财良机,不是因为酒店服务员有多么高尚的敬业精神,也不是说市面上买不到那种摄影机,而是我很清楚,贩卖淫秽光盘,够得上判刑坐牢。我更不想因此干上勒索那一行当。那个男人听说是从南方来的包工头,很有钱,可他的钱不应该与我有任何关系。我是男人,我是马原。要是幼儿园里的那些小朋友很认真地告诉我孩子,你爸爸就靠你妈妈跟别人上床才发了大财。我一定会跳黄浦江去。我也没选择他们在云雨情浓时,破门而入。吴晴是个成人,也不是IQ五十,更没有任何精神病迹象,她完全能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她只是她自己。我虽是她丈夫,但丈夫并不意味着能把妻子当成自己的私有财产。我没有破门而入第二个原因是,我欣赏那个男人,因为他欣赏我前妻,并且打动了我前妻。如果破门而入,万一把他们吓得心惊胆战,阳痿的阳痿,阴冷的阴冷,那岂不是造下天大罪孽?我没有破门而入第三个原因是,假如我把房门踢坏了,谁来负担这笔损失?又或说房门太硬,把我脚趾骨折断了,又如何是好?
……我还能找出许多没那样干的理由。但我不想找了,理由都是借口。
这天晚上,我与钟情举行了这次浪漫的烛光晚餐,两个人都喝得有点儿晕头转向。她喝醉了,倒了下去,不一会儿就鼾声如雷。我也醉了,但还是有点儿清醒,想把她送回家,可把她的身子晃来晃去,一句话都不说。我只好趔趔趄趄走出餐厅,在附近酒店开了个房。等到侍候完她老人家上床,酒意上涌,立刻觉得天旋地转,我也倒了下去,不过没倒床上,倒在地毯上。半夜,我被钟情弄醒了,她在舔我的耳朵、脸、颈……她的舌头比世上最可爱的鱼儿还要温柔迷人。压抑多日的欲火一下子就冲上脑门,但我没有动,脑袋里乱七八糟。钟情慢慢地把我的衣服一件件脱去。脱到半路上,手机响了。我没有动,仍在享受着女人帮自己脱衣服的滋味。这滋味好久好久没有再尝过。手机又响了,我还是没有动,以为那是蟋蟀叫。钟情把手机从刚帮我脱下来的衣服里掏出来,接通了,醉熏熏地嚷道,“深更半夜打电话来,还让不让人家睡觉嘛?”
我这才忽然意识到什么,跳起来,接过手机,是我前妻愤怒的声音,“马原呢?叫他给我滚出来!”我没敢作声,傻傻地听着,汗珠子蹦出来,一粒一粒。钟情又从后面抱住我,继续晕晕乎乎地嚷着,“我要嘛。给我嘛。”我一哆嗦,赶紧把手机关了。天晓得这位傻丫头还会说出什么混话。我把钟情再次放到床上,迅速穿上衣服,急忙往家里赶去。夜风凉凉一吹,酒意马上无影无踪,我明白大事不妙了。空旷的街道上没有计程车,我几乎疯跑起来。
人要有进行复杂思维的能力,但更要在同时保持一颗纯净的心。昨晚睡了一个舒舒服服的觉,做了许多童话似的好看的梦。今天的太阳便说不出来的好,很想蹦蹦跳跳唱下歌。一些孩子在母亲身边撒娇,一丝风在碧绿草地上快活地跑。可惜快乐总不持久,而悲哀仿佛无穷。很快,阳光下的阴影又投射在心灵之上,与往日不同之处只在于更平静些。有花堪折径须折,莫折无花空折枝,初见此诗,只是赏其韵味,如今反复呤哦,竟到忽然落泪。
蝶在花丛间隐隐约约飞,美丽是捕捉不到的,蝶在手心,只会是片枯叶。我在绿荫丛中散步,我的灵魂也在天空踱着步,哪个是真我?哪个是假我?这个世界灰尘很大,花瓣盈盈弯下,蝶之舞仿佛生命之歌声,只是瞬间嘹亮。日子要过,这个“过”字就意味要付出力气烦恼,世界上没有过不去的坎,但过了坎又是如何?日子可以漫不经心地打发掉吗?
我在情感空间盼着不舍,而他却正在知识王国中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情感与知识是两条永远不会交叉的平行线?我不甘心。弗洛伊德用理论来分析梦,解释得头头是道,他可真了不起。不过一切皆归源于性的冲动,却又似乎不对,我爱不舍,说到底只是精神上的呼唤,在肉体上,我并没有什么渴望,最多也就是希望他能抱抱。也许是我还不明白自己,这个世界最难以理解,无法给出一个较为准确习性范畴的生物还是人。话又说回来,就算是弗洛伊德说的一点都没错,把情爱、欲望等分析得如此简单清晰透彻,那生命本身也就没有魅力可言。真可怜,作为人这种生物。
今日复今日,今日何其多。每天,我都在思想的陷井里跳来跳去,浑身青一块紫一块。阳光从窗户边渗入,因为折散,墙壁上出现七彩的光,这倒是少见得很,但同样又也是24个时辰。
我又要去做什么?天地不仁以万物刍狗,这些光芒本身并没有任何意义。平平常常的日子其实也很好,油盐酱醋茶,若是不去想它们究竟是什么,它们也会叮当作响。我认识了一个叫赵的男孩,和他在一起,时间过得很快,他很风趣也健谈,嘴里经常能冒出些让人低头深思的句子。我希望上天所赐于我的生命能在这种安静中慢慢逝去,我不需要波澜起伏,大起大落。我不要感情,它是世上最为莫名其妙的坏东西,谁靠近它,都会被蛛网缠身,一身麻烦。赵的言语悦耳,举手投足,无不风度翩翩,但我无法心悦。
翩翩少年骑,身着金缕衣。青骢奔太极,霹雳生两仪。仰首衔飞镝,猿背舒长戟。弯弓射神力,弦惊山河意。翩翩少年骑,壮志不可敌。云卷西风啼,月出草色迷。慨然走东西,世事全洞悉。蓬莱与仙嬉,从此悟天机。这不是赵,这是不舍。
这几天与妈妈仿佛达成从做女人角度上的一种默契,妈妈毕竟是心痛女儿的。我不知道爸妈是否幸福……能说他们是幸福的吗?对于能够继续过下去的现状最好还是保持沉默。婚姻在月老手中,他是个晕花了眼的老好人,每天忙着牵线,累得气喘吁吁;爱情在那个肩上生有双翼淘气的孩子手上,他太调皮了,光顾着自己开心玩耍,不停地捉弄人们。在希腊神话与西方童话中,爱情往往被女巫所诅咒,变成海面上一堆泡沫,那个爱上自己的美少年,最后也是憔悴至死。
对着天空发呆,我这么个小女人如何是好?时间温柔而又冷酷,就像小时候坐过的秋千,来回摇荡,越荡越高,总有一天,我会死的,我又何必急在一时?太阳在眨眼间已落在地平线下,但天空仍像是有火在猛烈燃烧。在城市的高楼上,我望着远方,工厂烟窗里冒出的黑烟像条大蛇在盘旋舞蹈。
爱令人烦恼,被人爱也令人苦恼。赵,每天变着法子来献殷勤,也真是难为他了,可我就是无法动心,我不能说,滚开,你这无懒流氓,你是让我眼见心烦的混蛋。我只能是若即若离说些不冷不热的话,我得尊重他,他应该是爱我的,对我小心翼翼,生怕碰坏我、弄伤我,他是个好男孩,可还是解不了我的心魔。解铃者还得系铃者。
身体不舒服,上火,嗓子冒烟,感觉到自己的软弱。夜很深,爸妈都睡着了,起身为自己倒了杯水,身体是自己的。假如此刻能有一个男孩来安慰我,我可能会感动,或许就会毫不犹豫嫁给他,可惜没有,但我真的会把这样的机会给别的男孩吗?苦笑,大口大口喝水,水是好东西。爸爸常说,我的骄傲就刻在额头上,让人不敢亲近,也许我是要好好去多照下镜子。
不舍,每认识一个男孩,我都会烦躁,不安,心乱如麻,一会儿在天堂,一会儿又跑进地狱。我希望所有的人都比你强,所有的男孩都比你优秀,这样我就可以心安理得把你忘掉,可每一次你都在我梦里笑得更开心了。我明白你用你的冷漠在我面前洋洋得意,我恨死你了。不舍,我把你原来送给我的那条玛瑙项链扔入了单位院子里那个小池塘,我保存它,保存了太久。我不想身边还有任何有关于你的东西。不舍,我得不到你,我也不会嫁给任何一个人,或许我天生就是尼姑命。
今天星期天,英雄硬拖我去吃饭,说整天在家闷着会生病的,只好与他们一起去。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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