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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啊 作者:黄孝阳-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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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所以有这个疑惑,是因为一天夜里。
我去省城进货。我一般都坐晚上十一点钟的那趟卧铺车,车厢摇摇晃晃,我在车上睡觉,婴儿在母亲肚子里也是这般摇摇晃晃睡着觉,我很喜欢这种感觉。那天也下了一些微雨,撒落在车窗玻璃上,让远远近近的灯光流光溢彩,有着令人眩目的美。我闭上眼,心情极好。这个月去了几次省城,去的越勤,自然说明生意越好。我喜欢钱,手里握着一张从银行里拿出来的崭新钞票,感觉与握了个奶油面包一样,它们都很香。我也喜欢不时地把银行存折拿出来,看着那些阿拉拍数字不停地往上翻着跟斗,这种感觉常常比做爱还爽。当然,我并不能时时都把存折拿出来,因为它在吴晴手上,但听听她向我汇报上面有多少钱多少钱了,也很开心。
车子离开城市,朝黑夜飞奔。我伸了个懒腰,刚想把鞋子脱去睡觉,忽然传来阵急促的刹车声,刹那间,天旋地转,我还没明白是怎么一回事,自己已站在田野上。那辆卧铺车正底朝天懒洋洋用屁股打量着阴沉沉的夜穹。附近有家加油站,几个人匆匆跑来,拿着应急灯左照照,右照照。出车祸了。谁也说不清这辆大巴怎么好端端就会被马路横着抛开,在田野上连翻几个跟斗后,在口水塘边上停着了。万幸的是居然没有一个人受伤,大家龇牙咧嘴在加油站一聚集,最严重的那位脸上被人踩了几个鞋印。开车的是一位老同志,他指着自己心口赌咒发誓说,有鬼。大家问,鬼在哪里?他说,是个穿白衣服的女鬼。他正开得稳稳当当,那个女鬼猛不丁出现在路面,一脸哀怨看着他。他吓了一跳,以为她是人,怕撞上她,便急刹车,结果翻车了。
有几个胆大的便真跑到马路上去找那白衣女鬼的尸体去了。还有几个人不服气,你说有鬼就有鬼啊?老同志立马反驳,如果没有鬼,车子翻成这样,为什么大家啥事都没?这一定是个被车撞死的无主野鬼,她在求我们烧点纸钱呢。大家面面相觑。老同志说的有鼻子有眼,讲得唾沫四溅。我听了会,笑了,这位老同志怕是不想被车主炒鱿鱼吧。也真难为他,年纪这么大,脑筋还转得这么快,应该让组织部考察下,看看是否能当个宣传干事。我没有再去进货,这叫晦气。我拦了一辆货车,又回到城市,前后共二个小时。我蹑手轻脚进了门。打算吓吴晴一跳,并准备绘声绘色重复下老同志刚才说的那些话。我满面笑容来到卧室门口。
与不舍坐在一起,心里隐隐发虚。他是医生,我害怕医生的眼睛,害怕他用冰凉的眼神把我分解了看,害怕我的手足鼻耳眼睛头发……从他嘴里像一件件零碎被描述出来。不敢再确定自己是否爱他,有点儿不知道正坐在身边呢喃着好听情话的他是谁。
这可真是伤透脑筋。
明月仿佛有着歌声,英雄去了大洋彼岸,给我留下一封厚厚的信,我没有去拆,直接藏在抽屉的最底层,我没有勇气去把它拆开。有些事还是不知道的好。英雄上飞机时,我也没去送,知道他很想我去,可不敢去。英雄只是朋友,朋友这种关系或许比夫妻更为牢固长久。这种忽如其来的感觉还是早点让它消逝,我只会嫁给眼前这个男人,他叫不舍。
音乐流淌,有着惊人的力量,让人感觉美好,让心灵如孩子光着的脚丫。对音乐有种敬畏,怕自己完全掉入其中,不可自拨,我用手指轻轻触及不舍的嘴唇,很明白他想要我,可我不想。明天,我就要与他订婚了,按传统,就是两家人的长辈坐在一起吃顿饭,他再把一个戒指套在我手上。心很慌,总想对某种东西大发脾气,可把拳头捏紧又放下,还是找不到要以发泄的东西。
不舍的父母对我显然不满意,在他们眼里,媳妇应该是有张正而八经文凭过硬的知识分子。成人大学的文凭虽然也能调级加工资,但还是个伪劣产品。他们对我太有礼貌,好像我是个从来就不认识的陌生人,根本不是他们未来的儿媳。不舍是孝子,不像我这般犟。不舍的父母之所以会同意这场婚事,除了那次不舍出走、我家境不差、不舍也想娶我等原因外,恐怕更多是因为我要不舍对他们说了下我们之间已经发生的关系。我想我是赌对了,他们把门风辱没看得比天还大,于是只好默认,但对我的印象肯定糟透了,这没关系,我是我,不舍是不舍,他们是他们。
有些害怕,自己好像是个为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的女人,是什么又是在何时,我开始变成这样?把孟庭韦那首“冬季到台北去看雨”找出来,我是小女人,我是听雨花。她是纯情玉女,我不是,但她的歌声里有我的梦。不舍告辞回了家。我的头很痛,一塌糊涂。一只飞蛾还在玻璃窗上翻着跟斗,不知可是原来那只?我说着话,对着它,语无伦次。我真是个怪物。别的女孩儿可会与我一般?她们在订亲前又想些什么?
订婚酒弄得很糟糕,不舍的父亲甚至没有来,说有课。有课也不晓得请假?他母亲只是淡淡地说了声抱歉,喝了点水,就走了。爸爸脸都青了,就在官更大一级的厅局长面前,他怕也是没有受过这个气,妈妈性格躁,把酒杯重重往桌上一放,嘴里骂了声,不知好歹,回去了,只有妹妹一个人在快活地吃。我和不舍面面相觑。
我下了决心,哪怕不舍父母家的房子再大,我也不上那住,眼不见心不烦,他们对我怕也是一般想。爸爸叹了口气,眼神似乎有些悲伤,我还是头次看见爸爸这样。爸爸看见了什么,是关于女儿的将来吗?心里很慌,爸爸一直低着闷头喝酒,爸爸酒量很大,能喝一斤半茅台,但这次只喝了几杯,脸就微微地泛红涌上醉意。爸爸忽然开了口说,婚姻是注定了的事,是两个人的事,你们自己好生保重。说完,拉起妹妹的手,也走了。
婚姻是注定了的事,那爱情是刹那间的事吗?若是这世上没有婚姻,爱情又将如何?我都想痴了。人不应该为欲望支配,没有爱的亲近哪怕是拉拉手,我都会觉得羞愧难当。我爱不舍,我并不会幻想他能给我带来什么安逸享受。我早已做好与他同甘共苦的准备。不舍懂得爱吗?或许他根本就没有爱,有的只是欲望,好几次我都已感觉他伤害了我的自尊,也伤害了他自身形象。他一直说我的身体很好,有次开玩笑甚至说我是天生尤物。他有过别的女人,能够比较,我也不在意。可他到目前为止,还从来没亲口对我说过那三个字。那是俗到极点,可我偏偏就想听。没有去要求他讲,那样没意思,忽然间,心灰意冷,万事皆休。
也许我并不适合结婚,我是个天生孤独的人。社会是无聊的,有人的地方就一定会有各种麻烦;自然是可亲的,可以随意在那上打滚。四季轮回,朝花夕拾,一花一叶一草一树一石一虫一鸟一鱼无不生机盎然,都可洗涤心灵。自然才是人类真正的上帝,而不是想像中那无所不能的神。
圣经上说,上帝是在第六日造人,然后安息,上帝不是在人这个社会里安息的,他回到了空虚混沌、渊面黑暗中。上帝不喜欢人的社会,我也不喜欢。假若众生平等此话成立,那人就是对其他生物或是资源进行贪得无厌的掠夺者;假若众生平等此话不成立,那么人与人也是不平等,人吃人,自是理所当然。换而言之,不管如何假设,人都是种怪物。
不舍在我身边躺下,他抱着我,我看着窗户外的星星。这里太复杂,那里很单纯。人也怪,随着关系的稳定确认,没有谁再阻扰我与不舍了,我对他反而渐渐地没了感觉,这可真不好。
吴晴不在,我愣了下,便开始翻箱倒柜。最后连梳妆台上那个小小抽屉也被打开,我还是找不到她的人。我想了想,趴在地上,撅起屁股,往床铺底下看去。我希望她是躲在那儿与我捉迷藏,可还是没有。这也是我糊涂,她那么漂亮的一个大美女,又怎么可能还会玩这种小孩子的游戏?只有我一个人,我来回走动,喊了几嗓子吴晴,白色墙壁把声音又送回我的耳朵,不过已经有了点变形。空气中似乎有某种东西在轻轻漾动,我的胆子一向大,可不知为何,那时竟忽然感觉到有点儿害怕。我匆匆拿起电话,找出电话记录薄,按顺序打给每一个吴晴有可能去的地方,都不在。她的手机也已关机,她上哪了?
我把电话挂上,时钟发出巨大声响,凉嗖嗖的感觉忽然就浸透四肢。我抬起头,无意中往窗户那边望去,我差点儿叫起来,那边恍惚有一张女人的脸正在咧嘴欢笑。我揉揉眼睛,她又不见了。我顿时毛骨竦然,不会是那个女鬼跟随我到这儿来了吧?身后似乎传来一阵阵沙沙的响声,我猛回头,卧室的门在微微摇晃,哪里来的风?我跳起来,再也不敢稍作停留,逃也似的急奔出屋外,姑奶奶,我马原没做过什么亏心事啊?就别吓我吧。
对于不熟悉的东西,人们总有着莫名其妙深深的恐惧。事后,我一直在想,那晚是不是真有鬼?在知识范畴之外的事物,难以轻易做出结论,圣人曰,敬鬼神而远之。当然,我得承认,人更多的是自己吓自己。比如,那张女人的脸极大可能是雨水打湿玻璃后出来的特技效果,这要怨就得怨那位老同志口才太好。但一切似乎都是冥冥中注定。
我来到街上,有点儿茫然,想买一些纸烧给那个可怜的女鬼。可这么晚,哪家丧事店还会在营业?孤伶伶走过几条街,清冷的雨把白日里的人声洗得一干二净。我来到一条小巷,敲响一家店铺的门,门开了,老板大声咒骂着,我陪着笑脸,买下厚厚几刀纸,在店门口点燃。微雨淋下,火焰从明黄浅至浅蓝。我祈愿那个女鬼能收到这笔心意,在阴间最好能从此开上辆卡迪拉克。我终于心安理得地笑了,往来时的路上走去。
灯光蒙蒙,世界模糊不清。冠盖满京华,一人独憔悴。我仔细听着自己脚步发出来的沙沙响声。恍然间,自己就成了天与地。我在一种不可言喻的感觉中行走,我是谁?我来自哪里?我来这个世上到底是为了什么?一切在迅速涌起,又在迅速退下,混沌中好像有翅膀振动的声音。我抬起头,雨在下,打湿了眼睛。它们安静从容,不紧不慢地下着。我微微笑。生命是什么?每个人都是一粒雨滴,从天空盈盈坠下。千里水长语,悠然上天去。化作空中云,飘落又成雨。天道生生不息,无止无境。我摊开手掌,刹那间有了一种明悟。不能再这样活,钱虽是重要,但不应该让它奴役自己。生命不能仅仅只是为了肉身欲望的满足,而更多的应是心灵上的一种存在。
今天,我坐在电脑边,仍能不时想起那种塞满每一个细胞每一根神经的喜悦。它让人无法不热泪盈眶。但这种深刻的体验并不能长久,水满则溢,月盈则亏,完美的东西总是会很快逝去。
可惜没过多久,一阵寒风袭来,我不由自主浑身激凌凌打了个冷颤。我抬眼往街道两边望去,在这条街上我有一家店铺。然后我又揉揉眼睛。我怀疑自己是在做梦。于是又往腿上狠掐一把,我咧开嘴,真痛。此刻,店门半开,几个模模糊糊的人影正在进进出出,店门口停着辆微型面包车。没有人说话,就像戏台上出演的一场木偶戏。我瞠目结舌。这几个月连续听说有几家店遭了窃贼。原来竟是这般明火执仗的路数。我叫起来,冲过来,猛力扯着一个人影的衣领,你们想干什么?
没有比这还愚蠢的话,他们想干什么?当然是想做贼。问了也是白问。我不知道那时自己为何就那般冲动?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掏出手机,躲在一边,记下车牌,拨打110,就像当年的地下情报工作者。可年轻的热血往脑袋上一涌,我就奋不顾身勇敢地冲上前,那自然没等我喊出第二嗓子,脑后勺刀上轰然一声响。人家那是什么?久经考验,身经百战,训练有素,配合默契的职业高手。我立刻就成了一滩真正的狗屎,晕了过去。
等我醒来,天已微亮,一群人正围成一圈打量着我。他们的眼睛或大或小,有趣得很。他们在交头接耳,窃窃私语。他们在说着什么秘密?我慢慢爬起,他们哄地一声往后退开。我摸了摸脑袋,晕晕乎乎,竟然没有血,这可真是奇迹。往店内打量了一眼,里面一片狼籍。一个几岁大的孩子正在里面蹒跚着走来走去。他起的可真早,这么小就懂得要煅练身体,以后肯定会在世界体坛上为国争光。我笑起来,对着越围越多的人群挥了挥手,你们是幸灾乐祸还是看猴把戏?我没把这话说出来。我走入店内把那个还在大摇大摆的小孩拎出来。一个老头儿马上从人群中挤出,将那孩子搂入怀中。看他那紧张的架式,敢情我的样子与杀人凶手差不多。我对老人微微一笑说,不要破坏现场。
单位上新分来一个女大学生,叫刘齐,很喜欢哲学与一些人生的大道理。有时很想笑她,可又常在她身上看见自己的影子,虽然我并没有给同事这种印象。喜欢她这种类型的女孩儿,不愿触摸现实,只肯做梦,在梦里自由自在飞。她叫我听姐,我叫她小刘。她整个人看起来都像一个很美的梦。也不知哪个男孩有这福气。
现实的生活很丑陋,艺术的生活很美,但很短,很累心。她把这句话都说了二遍给我听。我很想告诉她,若觉得累,那就不自然,又怎么会美?但我实在是不忍心说。何况,汗水溅起灵感,苦难是美的起源,这应该还是个人认识的问题。
小刘对任何事情都只喜欢开始,不喜欢结束,说省略号是最伟大的艺术,因为它唤起人的联想。人类失去了联想,世界将变得怎样?小刘笑嘻嘻,学广告中那个女孩儿在我脸前张牙舞爪,样子真逗。我又很想说,省略号那几个小黑点也难看死了,要说最易发挥联想的,还不如一张洁白的纸,何况任何事情都省略,那么给心里的感觉也只会是浮光掠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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