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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啊 作者:黄孝阳-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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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情姑娘逗人挺好玩,而且还挺明白事理。原来怎么就没发现?莫不是她到现在才终于想明白了生活的道理?要不然,准是我前妻给我灌下太多迷魂汤。你笑个死人头,钟情朝我翻了下白眼,嘴唇嘟起,红艳艳。女人干嘛要在嘴上涂口红?这不纯粹引诱男人犯罪?我忙向店门外紧走几步说,钟情,你好好做,这几天我没空,改天我再来请你,好吗?钟情嘴一撇,这模样像煞了我前妻,我又猛咽下一大堆口水,赶快向她挥手告辞。
认识我前妻,也是在一家店里,一间卡拉OK,曾经是我开的,不过现在早已不再属于我了。我前妻与我结婚后就下了死命令,这间卡拉OK会招惹来太多不三不四的人,所以必须把它卖掉。我当时就想不明白,那我前妻为什么要到卡拉OK来?这岂不是骂自己也是个不三不四的人?后来,我翻了几本逻辑书,这才弄明白,我在这里换了一个偷换概念的毛病,我前妻是说来卡拉OK的有许多不三不四的人,但她并没有说,凡是来卡拉OK的都是不三不四的人。所以在这里,我不仅再次感受到了自己的愚蠢我前妻的英明;而且按那个逻辑演绎下去,我得出个结论:凡是说“凡是”的,那这话一定有问题。
但当我把这句话在键盘上敲打出来后,我又傻了眼,我这话里也有一个“凡是”。那么这句话本身有什么问题?也许悖论才是宇宙的根本,它让生命荒唐,也让生命有趣。我不停地安慰着自己。我点燃一根烟,猛吸几口,但等我把烟从嘴上取下时,我忽然发现它竟然与我的唇粘在一起。我微一用力,我就不信自己连根烟蒂也对付不了。烟取下来了,烟蒂上有几缕血丝,我的嘴唇破了,一丝丝隐隐生痛。我咂咂嘴,思绪继续飘回那间卡拉OK。
店面不大,也才三十多个平方。我请了一个女孩儿,细眉长眼,叫刘琴。干活特麻利,一个人就把整个店里的事全担当下来,调酒、端茶、放音乐,竟然还有本事忙里偷闲与我聊上几句,所以我给她开了一千元钱工资,另加5%的提成。那时,我前妻还没出现。说实话,我还真有点儿想要娶刘琴。我妈妈也喜欢她,来店里看过几次,说她屁股大,能旺夫益子。我说现在国家都在搞计划生育了,不要整天做黄梁美梦。我妈哼了声说,还不是拿两个钱遭罪,有钱还怕不能多生两个孩子?我想想也是,政策毕竟不是法律,用不着去坐牢,我妈住的那大院里有户人家,连生三胎。第一胎当然不用罚款,第二胎罚了五千,第三胎因为是个大胖小子,据说罚了一万。大家都说值。我妈看到那小子,连眼珠子都不会转了。但我还是没有娶刘琴。倒并不是因为她连高中都没读完,或者是人不够漂亮。
卡拉OK里的沙发是真皮的,但茶几是玻璃的。有一次,做完生意拉闸关店后,我与她在沙发上做爱,也不知是她劲用大了,还是我劲用大了,总之我们一起光着屁股朝玻璃茶几上摔了下去。玻璃碎了,扎入她臀部。她惨叫起来,刚巧街道上还游荡着两个巡警,以为里面发生了什么命案,迅速跑过来把卷闸门擂得轰响。哪敢不开门?配合警察工作,那是每个市民应尽的义务,若是让人家破门而入,这卷闸门的修理费谁敢找人家要去?我慌忙拎着裤子去开门。两个警察一看,没得说,准是嫖客与妓女玩过火了。把我们俩带回局里突击审问。可怜刘琴正痛得死去活来,哪有心思打嘴仗?我看着她痛得死去活来,又哪有心思打嘴仗?于是乎,警察说我是嫖客,我就点头;说她是妓女,她的头点得更像鸡啄米。警察很满意,说从来就没见过这样爽快的嫖客与妓女,所以跳楼大优惠,我们只要交上五千块钱,就可走人了事。我赶紧打电话叫一个朋友把钱送来,然后急急忙忙把刘琴送到医院,还好只是失血,不碍大事。
本来这事也就应该这么完结,可我那个朋友竟然把这事当成黄色笑话去说给他的女同事听。一来二去,我就真成了嫖客,刘琴成了妓女。男人嫖,那叫风流,大家最多嘴上说说,心底多是羡慕得紧,古人说的好,是真名士自风流。女人卖,那叫贱,万恶淫为首,该拉去浸猪笼。我不把别人说我是嫖客当一回事,刘琴本来也打算向我学习不把别人说她是妓女当一回事。可等她病好再来上班,一些唱歌的男人开始不大老实了,嘴里唱着,手就乱摸,摸到了就重重一扭。刘琴哪受得了这个?马上翻脸。男人们又哪甘示弱,最后幸亏巡警赶到,才没有打得头破血流。
刘琴的名气更臭了。这事不知怎么的,就传到我妈耳朵里,风风火火赶来,必须立刻解雇刘琴,否则断绝母子关系。我妈那张脸气得与纸一样白,我哪敢顶嘴?低下头不吭声,准备沉默到底。我妈更激动了,看样子随时都会晕倒。这下我不敢再怠慢,忙扶住妈妈,说,一定一定,等她来了,我就对她说。也真倒霉,我妈骂她的话,以及我答应我妈的话,全给匆匆赶来的刘琴,听了个一字不拉。她妈妈颤巍巍地向她跪下,求她不要再来卡拉OK上班;她爸爸在外面老实得像个屁,在家里就猛扇刘琴嘴巴,说若敢去,就打断她两条腿来。刘琴慌了张,便来找我讨主意。我被我妈骂得烦了,打开门刚想出去透透气,就看见她傻了一般站在门口。见我出来,她就跑,我就在后面追,可不管我如何卖力,我还是没有追上她。后来就听说,她去南方了。后来又听说,她真成一个妓女了。
消息是真是假?我没有与她在一起,我不知道。我只知道,越是被说得有鼻子有眼的事,越有可能虚假。当时,只是有点儿遗憾,为什么就没有机会对她说一声,嫁给我,好吗?谣言在事实面前多半会渐渐敛起翅翼。可要把想法变成事实,意味着要有人付出代价。也许并不是老天爷没有给予机会,而是我不敢。我怕什么?我只有一个妈妈,我怕她骂我娶一个妓女回家?现在的我并不记得当初那个我的脑袋里究竟在想些什么。但不管现在的我,对过去那个我有多么深痛恶绝,我也不能睁眼说瞎话,说过去的我就不是我。只能是反思,只能是坐在电脑面前,把过去了的一些事情慢慢想起。
窃国者候,窃钩者诛。中午下班回家,一个偷自行车的乡下人被人逮着,反剪双手,脸色苍白,年纪不大,也就二十岁左右。一群脸上长满青春疙瘩豆的小伙子正你推我搡,兴高采烈,仿佛是在过盛大的节日,他们在把他送向派出所,可他们完全没必要朝他脸上吐唾沫。有谁是天生的贼?有谁天生就喜欢做贼?他触犯的法律,法律会制裁,用不着去羞辱他,他还是人,与你一般同样有着生命所赐于的灵魂,并不是万恶不赦,更不是农夫与蛇故事中的那条蛇,更何况蛇之所以会咬人,多也是因人给过它们太多伤害,它们对人这种东西感到
惊惧,所以就算遇见善良之人,本能反应也会先咬上一口,以保全自己。设想一下,假若你因为万不得已而做了贼又不幸为人所抓,别人如是对你,你会如何?
不要羞辱自己同类的灵魂。
我黯然无声,我挤不进喧哗人群,也不喜欢那样做。我帮不了这个乡下人任何忙,更不敢想像他被送进派出所后又会遭遇什么。怜悯是廉价的,可耻的。嘻嘻哈哈的看客正纷纷踮起脚尖,他们惟恐看不见那个贼脸上被伤害的表情,他们渴望茶余饭后的谈资。年轻的乡下人一脸冷漠,在这个城市中跌跌撞撞,眼中没有一点儿生气。祈愿他不会因此而仇恨同类,祈愿他在被送入派出所后能遇上一个严格按法律办事、把他当人的警察。我从人群边走过,只是落寞。
天气很冷,干燥,皮肤像是要裂开,隐隐生痛。路过商场便拐进去,给家里人都买上几样护肤品。有些女孩儿爱用口红、粉、艳丽的服饰把自己装扮成漂漂亮亮赏人悦已的风景。我也喜欢看她们那样,可却不喜欢用这些女孩儿家常用的东西来装扮自己。我不想成为别人视线的焦点所在,那会令我不自在。商场正在播报午间新闻,本市人大代表兼城建局长贪污挪用公款两百多万,现已逮捕归案。单位同事间这些天也一直在说这个,说这位局长是正在反腐倡廉大会上声竭力嘶做报告时被抓,这可真是绝妙的反讽。
一辆自行车不过两百块,他们向乡下年轻人脸上吐口水,是因为年轻人在他们眼里根本就是只无足轻重的蚂蚁,蚂蚁对人又怎么会有危险可言?所以完全可以戏弄“蚂蚁”,并把平日里所受的一些闷气全撒在他身上,反正他也不晓得叫唤,就是叫唤也没有人听得见。没有谁敢直接吐口水在这位贪污两百多万的局长脸上,相反许多同事啧啧有声,一脸羡慕,说这位局长光情妇都养了四个,就是挨枪子,这辈子也值。何况瘦死骆驼比马大,能当上这么大官,并贪污这么多钱,那张多年辛苦经营编织而成独具中国特色的关系网就一定会把贪污变挪用,死刑变缓刑。
敲山震虎,杀鸡给猴看,这里讲究得是举重若轻,手扬得高,大家看得见,落下去时轻轻打,这样就不用因用力过猛而蹦脱衣缝,露出见不得人处。这也是艺术,而且多半是无字天书,只可意会不能言传,运用之神,存乎一心。只能苦笑。忽想起李雯说的话,这个世上只有钱最实在,为了它可以连亲爹娘都不认,钱是人活着的脊梁。李雯说,要想有钱,那只有去骗,因为钱本身就从来就不会是个老实的东西。李雯还说,你骗我我骗他上面骗下面下面骗旁边没完没了你来我往,这样也很有趣。李雯真让我越来越觉得可怕,虽然她说的一点也不错,可我不敢再深想下去,给不舍也买了瓶男士护肤品,我匆匆离去。
晚上与爸爸开车的司机小刘把几箱水果搬进家,一脸媚笑,说是局里吴主任叫送来的。苹果很好吃,可我却咽不下。那个乡下年轻人面黄肌瘦,脚步飘浮,看起来像是很多天都没吃过一餐正而八经的饭。我们这个市虽不是省城,但还是有不少乡下来找活干的民工,他们多聚集在城北天桥下,听人说他们夜里就在那水泥路面上睡。我很少去城北,就算万不得已非得经过,也是低头一路快走,不敢看他们的脸。我胆小、自私、懦弱。我不是南丁格尔,不是那位蕾什么修女。我是虚伪的既然利益者,虽然爸爸是泥腿子出身,但我却是矫情的小资,我所渴望的爱与被爱在浩瀚生命中又有多少意义?
不舍,我还是想你,你似乎是我生存着的惟一理由。我爱你哪里?我不知道。菩提对至尊宝说,需要理由吗?这话说得很好,凡事并不一定都要有理由。种花并不定得花,有时或会长出一逢逢棘蒺出来。
爸爸回家看见苹果很高兴,说钱虽不多,但吴主任还记得他这位老朋友。爸爸好像忘了调离组织部后的那年吴主任连路上相逢一声寒喧也没有。我不忍心去把事情说白,爸爸心里又何尝不知道这个?他也很孤独。人在世上或许就是孤独的,所以大家都要学会自己骗自己。我所以为的爱是否也是这样?真不敢往这方面想,这简直就是罪过。这些天来给爸爸送礼的人很多。真希望爸爸不会在这上面栽跟斗,很想与爸爸聊天,可他老是把话岔到我的学习上,真是没劲透了。也许在他眼里,我永远是个长不大的小女孩儿。
睡在床上,看一本黑色诙谐小说,用夸张的笔法写的,主人公是个穷女孩儿,因忍受不了别人对她无止境的嘲笑,便想死。可她没钱买绳子,想跳江登山去寻死又被人在路上拦住,说是此山为他开此树为他栽要从此间过留下买路钱。女孩儿交不起买路钱,自然也死不成。思来想去,最后就用身体贿赂一个商店肥经理说是要为田里打农药弄来瓶敌敌畏喝了下去。女孩儿死得很安静,因为她知道死了后,就再也不会有人嘲笑她了,至少是她自己可以不再听到别人的嘲笑声。仔细看了看这本书作者的名字,是个叫“一人”的家伙,我讨厌他,活在世上本来就不是件令人愉快的事,他干嘛还非得要把这些不好的东西写出来说大家心里不舒服?
《归去来兮》辞中“悟已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实迷途其未远,觉今是而昨非”还是世故得很。不为五斗米折腰的陶潜这种消极的避世其实还是妥协。不过我喜欢。我是小人物,所以只需要想自己的事就好了。
大隐隐于朝,中隐隐于市,小隐隐于野。这话我总觉得可疑,隐还分大小的吗?只存在真与假,这里应该是所谓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的思想作怪。这种沽名钓誉的思想其实还就是只缩头乌龟。真隐士随意自然,发长啸于清风明月间,无所谓生死,又何来一个隐字?心隐而非身隐,随意而安,自由自在。坦坦然,自自在,我歌我舞落尘埃。所谓的“达”,所谓的“穷”,都是过眼眼云,它们都是命运的赐于,而不是生命本身。无所谓兼济天下,无所谓独善其身,我只是我自己。
有种很不好的感觉,在某个时候,握紧手上笔的仿佛不是我,而是生命本身,是生命本身在笔尖跳舞。现在停下来看上面这段文字,真怀疑这是出自于我手,这些真的是我自己的思想吗?这一点也不好玩。我是个疯了的丫头。
昨天,小姨从老家乡下来,在我们家住,夜里一直给妹妹讲故事。我坐在旁边听,那些恍恍惚惚的故事渐然生香,从记忆深处渗出,一丝一缕。依稀还是从前,风在屋子外吹动,木板门发出呀呀哑哑的响声。有些害怕,怕风中忽然跳出长头发女妖,便缩进小姨的被窝,蜷成一团,央求她给我讲故事。那时候的小姨很漂亮,水灵灵,闻着都香。小姨弄来一大瓶香粉胭脂,灯光下,翘起葱玉般的手指,在我额头轻轻一点,说是美人痣,然后抿嘴笑开了。但小姨现在老了,看上去比妈妈的岁数还要大。乡下农田里的活很累,小姨的手像柴禾,很粗糙,但她似乎浑然不觉,轻轻摸着妹妹的头发,讲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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